公安院校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培养的问题与路径

2020-03-11 23:36刘启刚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公安岗位

刘启刚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刑事犯罪侦查系,辽宁 沈阳 110035)

一、问题的提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这一要求对公安院校培养学生的岗位核心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启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指出:“要注重培养支撑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高等学校要探索适应自身特点的培养模式,着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岗位核心能力是指个人能够胜任某种职业和工作岗位,并在完成该岗位工作目标的过程中具备核心竞争优势的各种能力要素的综合。公安院校是具有鲜明职业定位和职业属性的行业性院校,由此决定了其培养的人才必须具备能够适应公安工作需要的岗位核心能力。在新时期,公安院校培养满足公安工作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既是公安工作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公安院校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主要目标,更是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具体行动。

对于公安工作岗位而言,岗位核心能力涉及的核心能力主要包括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公安业务素质及纪律作风等公安工作所需要的组合能力[1]。在学习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新要求及落实深化教育改革具体意见的大背景下,公安院校必须积极行动,培养出符合国家宏观政策设计精神及公安工作现实需要的具有较强岗位核心能力的公安人才队伍。不可否认的是,当前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还存在诸多的缺陷与不足,与国家宏观政策的要求及公安工作的现实需要还有一定距离。因此,明确公安院校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公安院校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的培养路径,对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成效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二、研究思路与研究对象

(一)研究思路

首先,对公安院校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研究的政策背景进行分析,梳理中央政策及文件规定对公安院校岗位核心能力培养的最新要求。其次,以公安院校的在读大学生为样本进行问卷调查,梳理和统计当前公安院校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公安院校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的培养路径。

(二)研究对象

以某公安部属院校大学生为样本,编制《公安院校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调查问卷》,进行问卷调查,然后进行统计和分析。在调查过程中,发放问卷230份,回收有效问卷203份,问卷有效率的为88.3%。回收有效问卷的人口学信息如下:专业方面,公安学类专业的学生113人,公安技术类专业的学生90人;性别方面,男生184人,女生19人;年级方面,大一的学生48人,大二的学生51人,大三的学生63人,大四的学生41人。

三、公安院校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培养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有效问卷的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后,可以发现当前公安院校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培养的主要问题体现在如下五大方面。

(一)公安业务素质的实战水平有待提升

在所调查的公安院校大学生中,有101人认为公安业务素质的实战水平有待提升,约占调查人数的49.8%。公安业务素质是公安院校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较强的公安业务素质是顺利开展公安执法工作的基本前提。公安院校在教学过程中,大都将公安业务素质作为教学培养的主要目标,并通过多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来培养学生的这种素质。然而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与制约,公安院校对学生公安业务素质的培养还是偏重于理论知识的层面,对于公安业务实践、应用和操作等层面的培养还存在很大欠缺。突出表现在教学过程中,重视对公安业务知识体系的传授、理论观点的讲解,而对公安业务知识在实践中情景化应用培养的手段和成效还存在很大欠缺。本次调查中,有接近五成的学生反映公安院校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的培养对公安业务素质的实战水平有待提升,便是对这一问题的突出反映。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部分教师自身的公安业务素质的实战化水平不足,导致其缺乏培养学生实战化公安业务素质的能力;二是部分教师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缺乏实战化教学思维的指引,导致学生无法通过课堂教学提升自身公安业务素质的实战化水平。

(二)法律素养和规范化的执法素养亟待补强

在所调查的公安院校大学生中,有79人认为法律素养和规范化执法素养亟待补强,约占调查人数的38.9%。在法治文明不断进步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背景下,法律对公安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公安民警在开展执法工作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规范地开展执法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在每一案件的办理中使当事人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当前,公安院校对公安业务素质的培养普遍较为重视,但对学生法律素养和规范化执法素养的培养还有所欠缺。本次调查中,有接近四成的学生认为自身的法律素养和规范化执法素养亟待补强。当前,公安院校对大学生法律素养和规范化执法素养培养的欠缺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师资力量不够,导致缺乏足够数量的高水平师资对学生进行法律素养和规范化执法素养的培养,法律基础课的老师大都承担了大量的教学任务,有限的精力影响了教学效果;二是课程设置有限,公安院校的法律类课程在整个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占的比例和其所发挥的作用不成正比,有限的课程设置无法充分有效地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三是专业课程在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方面发挥的作用不充分,大部分专业课程将重点关注本专业领域知识体系,对相关业务素质依托的法律规范关注不够,由此导致学生无法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汲取足够的法律素养。

(三)忠诚履职和敢于担当的素质需要加强

在所调查的公安院校大学生中,有43人认为忠诚履职和敢于担当的素质需要加强,约占所调查人数的21.2%。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向全国公安机关提出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忠诚履职和敢于担当是新时期公安民警必备的岗位核心能力。公安院校秉承政治建警和政治建校的原则要求,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忠诚履职和敢于担当的素质必须贯彻到公安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从基本理念和认识的角度来看,加强对公安院校大学生忠诚履职和敢于担当素质的培养是毋庸置疑的,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从调查的结果来看,有略超两成的公安院校大学生认为忠诚履职和敢于担当的素质需要加强。当前,公安院校对大学生忠诚履职和敢于担当素质的培养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如下:一是在缺乏明确以忠诚履职和敢于担当为目标的课程,导致相关素质的培养缺乏教学载体;二是在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相关教师缺乏培养学生忠诚履职和敢于担当素质的教学自觉性;三是部分培养学生忠诚履职和敢于担当素质的教学形式相对枯燥和单调,无法引起学生思想认同和情感共鸣,无法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四)公安工作思维和学习创新能力需要引起关注

在所调查的公安院校大学生中,有39人认为公安工作思维和学习创新能力需要引起关注,约占所调查人数的19.2%。在新时期,传统犯罪的手段不断变化和更新换代,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不断涌现,犯罪手段的智能性不断增强。公安机关必须适应犯罪形势的变化,不断更新自己的工作思维,加强对新兴科技手段的学习和应用,从而有效应对和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公安工作思维要求公安院校大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不仅要掌握具体的公安业务知识与技能,还要能够在应用这些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中具备灵活的思维分析能力,能够根据不同的工作情景来发挥公安工作思维的价值。学习创新能力要求公安院校大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不仅能够充分掌握和灵活运用现有的公安业务知识和技能,还能够根据公安实践工作的最新变化和要求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并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生成创造性应用的能力。在本次调查过程中,有接近两成的大学生认为公安院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公安工作思维和学习创新能力需要引起关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这一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性。公安院校在传统的人才培养理念中,较为重视公安业务知识技能的传授和培养,但对可持续发展的公安工作思维和学习创新能力缺乏关注,而这些隐性的素质和能力对公安院校大学生长期的职业发展具有更重要的作用和价值。公安院校在公安工作思维和学习创新能力培养上的欠缺无疑会影响学生毕业后的可持续发展和创造性提升,进而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工作组织协调能力不容乐观

在所调查的公安院校大学生中,有33人认为工作组织协调能力不容乐观,约占所调查人数的16.3%。公安工作是一项集体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很多知识性、操作性和技能性很强的工作环节。这种工作特点要求公安民警不仅要具有很强的业务素质和技能,而且要具备很强的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这样才能有序完成打击犯罪的工作目标。由此可见,对公安院校的大学生而言,掌握公安业务知识技能固然重要,但是较强的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同样不可或缺。当下公安院校忽视大学生组织协调能力培养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公安院校大学生人才培养目标关注的重点为公安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与掌握,对大学生工作组织协调能力的定位不准确;二是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培养公安院校大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三是公安院校大学生自身缺少对工作组织协调能力重要性的认识,缺乏自我培养的行动自觉性。

四、公安院校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培养的完善路径

为提高公安院校大学生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公安业务素质及纪律作风等方面的岗位核心能力,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公安院校在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教师必须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实战教学,重视价值观教育等多种途径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一)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设置

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是完善公安院校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培养的关键环节。公安院校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公安院校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的构成要素,在此基础上制订公安院校大学生的人才培养方案。要使公安院校大学生人才培养方案成为有效培养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的基本蓝图和行动指南。课程设置是体现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载体[2],公安院校在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必须重视这些课程载体,相关的课程在设计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的过程要明确其实现岗位核心能力的具体内容。公安院校在课程设置的过中,既要重视对传统的专业课程的设置,又应当不断研发符合公安变化实践和科技进步潮流的新型课程,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入到相关课程中,不断提升学生的公安工作思维水平和学习创新能力。此外,为了提升公安院校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必须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课程的教学,提升相关法律课程在整个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比重。公安院校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首先要搭建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培养的基本架构,然后再将这些岗位核心能力培养具体落实到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中,从而既达到岗位核心能力培养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又避免课程设置的盲目性和重复性。

(二)强化实践教学,提升教学的实战化水平

在前面的调查中发现,公安业务素质的实战化水平不强是公安院校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公安院校必须改变教学过中“重理论、轻实训”的现状,通过不断强化实践教学,努力提升教学的实战化水平。公安院校的实践教学可以通过校内的实验、实训与有针对性的校外公安见习和专业实习来实现。在教学过中应当增大校内实验实训的教学比重,使学生通过情景化的实验实训操作来提升自身的实践素质与能力。对于校外公安见习和专业实习,应当选择口对口的专业见习和实习基地,确保学生能通过公安见习和专业实习来完成对自身所学的公安知识及技能的印证、拓展和升华。教师必须努力提升教学的实战化水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上实现公安教学与公安实战的“无缝对接”[3],真正将“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落到实处。公安院校在开展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应当跳出就实践论实践、就案例论案例的片面化教学模式,应当在实践教学过程中融入探索反思的公安工作思维。通过开展实践化教学,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能够在多变复杂的公安工作情景中灵活应对,培养可持续发展的实战能力与素质。

(三)重视价值观教育,加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

大学生的价值观教育应当成为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核心和亮点,尤其应当将忠诚履职和敢于担当作为价值观教育的重点。加强公安院校大学生价值观教育,一是要加强传统思政课程建设,提升传统思政课程的针对性与亲和力,特别是要优化思政课程的教育形式,从而提升公安院校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效果;二是要开设反映公安工作和公安文化特点的思政课程,如公安文化、警察伦理、警察道德等方面的课程,使公安院校大学生忠诚履职和敢于担当等素质能力的培养具有明确的课程载体;三是要改进和完善思政课程教学形式和教学手段,综合应用多媒体技术、移动技术等新型技术手段,注重学生对思政课程内容的接受度和认可度,从而引起学生的思想认同和情感共鸣;四是要加强各专业课程的思政建设,使各专业课教师明确“课程思政”的教学理念,不断强化对学生政治觉悟和警察职业精神的培养,在专业课程的教学过程中确保不断提升学生专业素质的同时,有效提升学生的政治素质;五是要探索建立符合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特点的思政课和专业课相融合的一体化教学模式,从而将价值观教育、心理教育和专业能力教育融为一体,不断提升公安院校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和专业素质,增强公安院校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效果。

(四)开展第二课堂,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为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学生组织协调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公安院校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4],使之与课堂教学有机融合,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一是鼓励学生参加各个层次的学科竞赛,提升其专业素质、团队精神和学习创新能力,如组织学生参与公安部组织的公安院校大学生科技应用创新大赛等;二是组建大学生研究团队,开展各类项目研发,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在指导教师的带动下,开展专业兴趣研究及有关科学研究,如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教师主持的各类科研项目,以及各类大学生创新项目,通过学生参与这些科学研究项目,提升其研究能力与综合素质;三是组织学生参加各种专业学术讲座,拓展学生的知识面,缩短公安理论与公安实践、公安教育与公安实战的距离;四是建立形式多样的学生学术社团及兴趣小组,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锻炼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如建立现场勘查社团、测谎兴趣小组等专业学术社团与兴趣小组。

(五)优化考评方式,提升岗位核心能力评价的科学水平

公安院校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是一个多要素构成的综合系统。科学的考评方式一方面有助于检验公安院校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培养的效果,另一方面有助于发现公安院校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的放矢地加以解决。公安院校对大学生素质与能力的考核偏重于期末笔试这种单一的方式,此种方式仅能考查学生对知识的识记水平,无法考核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为了提升公安院校大学生岗位核心能力评价的科学水平,必须针对岗位核心能力的构成要素研发出行之有效的考评方式,改变传统单一的考核方式,根据培养要求设置针对性强的、多样化的考评方式。譬如,针对专业素质与能力,可以通过设置问题情景的方式来检验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水平,以及学生之间的合作能力、协调能力和思维应变水平;针对忠诚履职能力和学习创新能力,可以通过公安实践、大型安保等形式来检验学生能否在参与公安实际工作中积极克服困难,能否认真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能否及时学习各种工作方法,能否创新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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