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蓉,万太军
(1.甘肃省康县大南峪镇兽医站,甘肃 康县 746505;2.甘肃省康县畜牧兽医局,甘肃 康县 746500)
非洲猪瘟在我国发生并流行以来,康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猪产能恢复,确保了全县清净无疫,有效保障了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市场供给稳定。
2019年底,康县发展规模养猪场(合作社)73家,全县生猪饲养量12.87万头;2020年上半年,全县生猪饲养量13.29万头,存栏8.68万头,出栏4.61万头;因受非洲猪瘟疫情和国内生猪及其产品市场供求关系影响,生猪市场价格持续攀升,活猪36元/kg,猪肉56元/kg,仔猪1 500元/头。生猪养殖已成为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发利用农村资源、促进农村就业和农民增收、助推精准脱贫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康县气候温暖湿润,林草覆盖率高达97%以上,空气清新,生态环境优越,工矿企业少,无污染。境内山大沟深,河流纵横,无过境铁路,仅有平武高速、国道G345和G567过境,且路径短,与外界相对隔离,天然屏障有利于阻断或缓冲疫病传入。二是养殖模式由过去的千家万户饲养转变为规模养殖场户集中饲养,养殖场户分布分散,小群体,生猪饲养总量小、规模小,生猪调运频次相对较低。三是全县不足20万人,县内常住人口18万人左右,餐厨剩余物相对量小。四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业务部门“双轨”齐抓共管,联防联控,防控措施落实有力有序。五是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健全。县有畜牧兽医站,21个乡镇均有畜牧兽医服务站,“三权”归县,350个村均有村级动物防疫员,县聘乡管村用,机构健全,队伍稳定。
一是与外省、市、县接壤县境线较长。东与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相接,南与陕西省宁强县、陇南市文县、四川省广元市相接,西与陇南市武都区相接,北与陇南市成县、西和县相接。人流、物流日趋频繁。二是当地农民有用餐厨剩余物喂猪的习惯。三是生猪生产经营主体防疫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偷运生猪及肉品、逃检、漏检、运输工具及人员不消毒或消毒不彻底、门禁制度不落实等违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周边疫区对康县生猪养殖构成威胁。2019年以来,周边的陕西、四川毗邻市县以及本省本市相继发生过输入性非洲猪瘟疫情,虽已解除封锁,但潜在风险依然存在,防控形势不容乐观。
康县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把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保障全县精准脱贫产业发展、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点任务来抓,多次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立足本县与外省接壤界线长的实际,认真分析疫情形势,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成立了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制定印发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精心组织,层层压实属地管理、防控部门、生产经营主体三方责任,全力以赴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县在与外省、县交界的乡镇设立了13个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消毒站点,狠抓措施落实,加强应急值守,做好24 h值班。同时,组织县、乡、村三级畜牧兽医业务部门技术力量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形成了指挥部统一指挥,成员单位相互配合,乡镇全面推进,村级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及时关闭生猪交易市场,以与外省接壤的乡镇、村社和有泔水喂猪传统的区域为重点,对规模养殖场(户)、散养户进行严格排查。实行非洲猪瘟防控“一对一”监管制度,实行领导包片、县乡业务人员包养殖场、村级防疫员包村散养户的“三包”排查监管责任制,进场入户开展“铺地毯式”非洲猪瘟疫情排查,落实排查日报制度,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开展宣传引导,大力推广自繁自育养殖模式,给养殖场(合作社)、散养户印制并发放了《非洲猪瘟防控知识挂图》《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严格落实养殖场门禁制度,人员入场必须消毒,车辆进场前必须彻底清洗消毒。实行出栏生猪健康保证书制度,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养猪大户签订了《非洲猪瘟防控承诺书》,层层压实责任,筑牢乡村防线。建立健全了疫情监测报告体系,完善村级防疫员、疫情报告员制度。进一步健全监测网络,完成了县级兽医实验室建设及能力提升工作,改善了监测条件和监测手段。落实疫情报告和举报核实制度,提高养殖户主动报告疫情意识,保证疫情报告渠道畅通,提高报告效率。并结合排查监测工作,重点对城郊、规模养殖场(户)、畜禽运输车辆、活畜禽交易市场、病死畜禽尸体处理场所等进行全面消毒灭源工作,落实一周2次消毒制度,有效切断传播途径,消除疫情隐患。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排查人员440人,累计排查养殖场(户)、散养户13.24万户(次),排查生猪42.03万头(次),配发消毒药品7.2 t,消毒64.89万m2,排查消毒车辆403辆,发放《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和《非洲猪瘟防控明白纸》5.21万份,开展非洲猪瘟疫病监测1.22万份,其中常规采样送检80余份,未检出非洲猪瘟病毒阳性。
结合县界实际,在阳坝镇、两河镇、大南峪镇、王坝镇4个与外省交界的乡镇设立了6个省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在7个与外县交界的乡镇设立了县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县指挥部组织举办了非洲猪瘟防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值班人员现场培训班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班,并多次开展督查指导,严格落实查证验物、生猪及猪产品来源盘查、车辆消毒等监督检查流程,尤其是对来自疫区或疫区省份和途径疫区或者疫区省份的生猪,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来自疫区或疫区省份和途径疫区或者疫区省份的猪产品,一律做好登记备案、抽样检测。加强县、乡集贸市场监管,在排摸肉类生产小作坊、交易市场、街道摊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门店的基础上,强化生产流通销售环节、餐饮企业大检查,加大监督力度和频次,严把市场准入关,检查肉品来源和供货渠道,严禁疫区省份或途径疫区省份猪肉产品进入该县。同时,加强物流快递行业管理,对邮寄的猪肉制品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落实生猪调运信息通报制度及落地报告等制度、运输单位及个人、车辆登记备案制度和从外省调入生猪的申报备案制度。加强对生猪贩运人员的监管,召开约谈会和培训会,经培训考核合格,颁发《动物贩运人员培训证书》,发放《非洲猪瘟防控明白纸》,签订《非洲猪瘟防控承诺书》,对生猪运输车辆摸底登记,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备案。
切实加强对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监督管理,对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动物养殖场的防疫监督,规范养殖行为,完善防疫条件,强化病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生猪产地检疫规程》,严守非洲猪瘟防控“八条禁令”,全面推行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积极探索并推行村级协检和动物检疫申报委托制度,不断提高动物产地检疫率,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出栏动物检疫申报率达到100%,散养户出栏动物检疫报率达到97%以上。不断加强跨省引进畜禽落地监管工作,严格执行跨省调运动物申请备案制度、调运前检疫审批制度、入省境首站报告制度、落地监管制度和隔离观察制度,落实无害化处理措施,严防死守,杜绝疫情的发生和传播。节假日期间,开展肉品市场和餐厨剩余物处置大检查,坚决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肉品上市、餐厨剩余物流向养殖环节。同时,加大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力度。安排7名官方兽医进驻生猪定点屠宰场轮流值班,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要求实施检疫,严把入场检疫关、待宰关、宰前检疫关、宰后检验关、无害化处理关等“五关”,严禁没有产地检疫证明和检疫标识的生猪进入屠宰场。开展“瘦肉精”等专项清查行动,严禁尿检不合格的动物进入屠宰场。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办案,严厉打击逃避检疫、无证运输、违法屠宰销售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等违法行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清洁、消毒灭源和禁止泔水喂猪”行动,印发张贴《关于全面禁止提供、收购和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的通告》,并以城区、乡镇政府及学校食堂、宾馆酒店、集市餐饮门店、农家乐为重点,并逐步向农村散养户转移,加大餐厨剩余物监管,县、乡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餐饮行业监管责任,压实经营主体责任,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拉网式宣传排查,向各餐饮企业和门店发放了禁止随意处置和向养殖户提供出售餐厨剩余物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建立餐厨剩余物处理台账,加大餐厨剩余物流向监管,严禁餐饮单位企业将餐厨剩余物提供给养殖场(户),杜绝泔水喂猪。
县委、县政府每年按要求足额落实动物防疫经费的基础上,努力克服困难,积极筹措资金,落实非洲猪瘟防控专项工作经费,建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库,并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疫情处置扑杀补助,防止农户因疫情造成损失返贫。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开展应急演练,全面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通过微博、QQ、微信平台、网络电视、短信等平台,及时发布非洲猪瘟科学防控知识和国家权威机构疫情通报信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科普知识宣传,普及非洲猪瘟防控及产品消费知识,抵制和处理各种谣传误传信息,及时消除引起恐慌的不良因素,引导理性消费,努力消除周边疫情对养猪产业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加强肉品市场监管,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市场价格,依法打击囤积居奇、哄抬肉价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会稳定。
康县地处陕甘川三省交界地带,防控战线长,疫情传入风险较大,防控任务十分艰巨。需加强与毗邻市、县的沟通协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有效防控疫情。
一些部门和乡镇对非洲猪瘟防控仍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乡、村级畜牧兽医体系建设滞后,工作环境差,业务人员少,大多趋于老龄化,知识层次低,对防控新技术接受能力低,已不适应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新要求新任务。
非洲猪瘟防控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防控工作的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还有待于加强。
严格依法落实动物防疫属地责任、部门防控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强化督查督导,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入位开展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实行措施联动,确保政令畅通、反应迅速、行动统一。
盯紧与疫情省份接壤地区、生猪屠宰场以及有泄水喂猪传统的地方等重点区域,加大排查监测力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加强对疫情的巡查巡护,强化对养殖、屠宰、交易、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及生猪贩运、经营等从业人员的监管。
做好公路检查站点应急值守,严格执行查证验物、登记、消毒制度,制定检查流程,明确具体责任,确保无一漏检。加强调入生猪产品跟踪抽样检测。
全面禁止利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决不能让非洲猪瘟病毒通过餐厨剩余物传播到生猪养殖环节。实行餐厨剩余物统一回收、统一处理,并加强流向监测,做到应收尽收、流向可控。
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落实物资和经费保障,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坚持正面科学宣传,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坚决打击造谣、传谣行为,对擅自发布疫情信息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严肃处理。统筹抓好生猪产品市场供应,加强对养殖、屠宰、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监测,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炒作行为,确保肉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