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实践

2020-03-09 16:40张小龙
甘肃科技 2020年18期
关键词:名录污染源普查

张小龙

(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甘肃 兰州 730022)

随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数据审核定库工作的不断深入,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成为判定普查数据质量好坏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普查数据不断整改完善的重要举措。通过对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普查清查建库、全面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产排污量核算和数据审核汇总等阶段的工作开展质量评估,全面审核评估污染源普查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查找普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与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有效确保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和普查数据达到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要求和定库标准,为顺利通过普查工作验收奠定坚实的基础[1]。

1 质量评估方式

1.1 问卷调查

主要是针对普查员、普查管理人员和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四类人员开展。重点掌握污染源普查基本情况、污染源普查参与情况、受访者情况、普查环节、普查成效等内容。

1.2 资料查阅

主要是查阅污染源普查机构记录整理的各类普查档案,包括普查机构专职人员配备、普查经费落实、普查软硬件购置、普查两员分配、普查宣传培训、清查建库、名录比对、入户调查、质量核查、汇总审核、数据比对等情况。

1.3 软件审核

按照国家普查机构提供的统一审核软件,对评估区域内5类污染源所有报表全部导入审核软件进行机审,并导出审核结果备查。

1.4 人工审核

评估单位按照评估方案随机抽取5类污染源的普查报表,通过专业判断、经验识别、逻辑推理、资料比对、数学运算、前后对照等方式开展人工审核,并总结记录审核的问题备查[2]。

1.5 现场核查

根据软件和人工审核的问题,评估单位分别选取5类污染源中的重点企业和典型行业,前往普查对象现场开展核查工作。主要以听取普查对象汇报、查阅相关生产记录和财务报表、巡查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治理设施等方式了解普查对象实际情况。

1.6 拉网排查

为了验证普查工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评估单位随机选取评估区域内的某个普查小区,开展拉网式排查。主要是根据普查名录,逐个到访普查对象,并沿途留意是否有普查名录以外的普查对象,以此来判定普查对象的遗漏情况。

2 质量评估内容

2.1 普查工作完成情况评估

2.1.1 普查组织实施情况

主要是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对照评估内容开展评估工作。重点查阅普查方案印发的相关文件材料,验证是否编制并印发普查实施方案;查阅普查机构及专职人员落实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印发的文件与通知等,验证当地政府是否设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是否配备普查人员等;查阅普查试点工作开展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印发的文件与通知、工作报告、照片等,验证是否按时开展了普查试点工作;查阅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分配管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印发的文件与通知、档案材料、照片等,验证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是否符合基本条件,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否满足配备数量要求;查阅软硬件配备、工作场所等配套的相关工作报告、说明材料、照片等,结合现场查看,验证普查机构是否按照要求配备软硬件设备,专网是否连通;查阅开展名录对比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卷宗材料、工作报告等,验证是否下达名录比对的通知,是否开展不同来源数据的比对工作,是否形成待核实调查对象名单,是否编制比对核实工作报告;查阅相关监测工作开展的证明材料,包括档案材料、照片等,验证是否及时开展相关污染物的监测工作;查阅开展技术培训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印发的文件与通知、会议记录、照片、卷宗等,验证是否开展技术培训工作;查阅开展宣传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印发的文件与通知、宣传信息电子版、视频、音频、照片等,验证是否发放普查对象的一封信,是否通过电视、报刊、网络、条幅进行宣传;查阅开展清查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印发文件、档案材料、工作报告、照片等,验证是否开展名录库筛查对比工作,是否建立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否完成清查结果报送。

2.1.2 普查经费保障情况

查阅普查机构提供的与经费用途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经费预算明细、财政拨款证明、经费到账证明材料等文件资料,验证普查经费是否到位;查阅与经费保障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经费开支明细等证明材料,验证普查经费是否落实。

2.1.3 普查质量管理情况

查阅普查机构提供的与责任体系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印发的文件与通知、工作报告等,验证是否健全普查责任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制度;查阅普查机构提供的与质量核查相关的证明材科,包括印发的文件与通知、工作报告、照片等,验证是否布置开展质量核查、编制质量核查与评估报告并及时反馈整改;查阅普查机构提供的与汇总审核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印发的文件与通知、会议纪要、专家审核结果及反馈文件、照片等,验证全面普查阶段是否开展集中审核、多部门联合会审、专家审核等。

2.2 普查数据质量评估

2.2.1 普查对象有无遗漏

按照评估方案,评估单位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名录、排污许可证发布名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名录、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重点用电单位名录中各随机抽取名单, 对比普查数据库中的普查对象名录是否有遗漏,并以此来计算统计评估区域普查对象的遗漏率。

2.2.2 普查数据是否准确

针对随机抽取的普查数据样本,评估单位通过数据审核和现场核查,对数据的准确性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估方案分源统计评估区域普查对象的差错率。

2.3 普查综合评估

对照评估方案给出的计分权重,分别计算出工作完成情况得分和普查数据质量得分,然后两者相加得到普查评估综合得分,再根据综合得分评估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3 存在的问题

3.1 资料归档

在污染源普查的全过程中,会形成很多的文件、记录、报告和相关照片影像资料,由于没有及时整理归档,导致某项工作实际做了,但没有相关的留痕证明资料,导致评估某些工作完成情况指标时不能得分。

3.2 普查数据

3.2.1 普查数据与实际不符

污染源普查报表中填报的生产工艺、规模、产品产量、污染治理设施可能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导致核算的产排污数据严重错误。

3.2.2 燃料与原料混淆

在部分行业污染源普查报表填报过程中,原辅材料中用到的煤矸石或其他物料,其性质可能即属于燃料也属于原料,但在报表中没有按照填报规范,对燃料量和原料量做一区分。

3.2.3 普查数据单位错误

在污染物产排核算过程中,产排污系数与原料使用量、产品产生量的单位可能不相一致,在不进行单位转换后直接核算填报,出现数量级差错。

3.2.4 普查数据逻辑关系不相符

普查数据中原辅材料投入量远大于产品产量,但无废物(废水、废气、固废)产生,出现物料不平衡、逻辑关系不相符问题。

3.2.5 普查数据不统一

普查数据中核算工段与生产工段的工艺不一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时间与主生产工段运行时间填报不一致。

3.2.6 遗漏工艺环节

普查数据中部分行业有多个生产工序,但在普查报表中只填报了主要的一道工序,导致后面核算环节遗漏了其他工序污染物的产排量。

3.2.7 遗漏基础表格

普查数据中一些使用大型机械的企业、大量燃煤的企业、有生产废水但循环使用的企业,遗漏危险废物(废机油)、固体物料堆存(燃煤堆场)、工业废水等报表的填报。

3.2.8 缺失部分数据

普查数据中企业基本信息报表中没有填报燃料及其用量信息,但在厂内移动源报表中却有移动源消耗柴油的用量;没有按照普查要求人工核算废气产排量,导致部分行业工业废气量核算数据缺失。

4 结论与建议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有利于污染源普查工作机制的建立,在推动和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和普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等方面有着积极作用。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议填报系统应根据各行业特点,将报表中的工艺工段和核算工段绑定,防止核算工段遗漏污染物的产排。

2)由于审核软件没有识别遗漏表格的功能,建议根据行业生产工艺特点,开发提示该行业可能出现的污染物和对应表格的功能,供填报对象和普查员参考,到企业现场逐一核对识别,防止遗漏污染物和对应表格。

3)建议收集并给出更加全面的产排污系数,对统一不能给出部分特殊行业产排污系数的,下放产排污系数制定权限。

4)建议强化清查阶段普查名录的确定工作,在名录确定的情况下集中精力重点开展污染源的入户调查和产排污的核算,防止调查核算期间还在纠缠普查名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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