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辉
(安徽现代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安徽 合肥 230088)
从工程建设项目程序来看,一个项目分为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动态的,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环节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即工程项目经过前期的项目决策,其建设规模、建筑功能、建设布局、建设投资等需求已渐明晰,形成招标所必须的技术成果文件,再通过招标择优确定中标人,并与之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因此说,招标投标阶段是上承设计阶段、下启施工阶段,是让工程预期合理的造价浮出水面的关键一环。
对于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招投标阶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工程施工合同包括项目的施工范围、工程施工内容、施工工期、工程价款结算、施工安全、工程质量以及施工中出现问题的奖惩制度等内容。这些权责利条款成为约束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行为准则,也直接关系着工程建设双方的切身利益。
工程施工图纸是工程的语言,这项基础工作存在问题,必然引起后面工作的偏差。目前,不少项目仓促上马,项目决策较为随意,一味追求进度,匆忙进行招标。表现形式有盲目压缩施工图设计时间、设计方案未进行技术经济比选、设计图纸粗糙达不到要求的深度、施工图纸未经审查,导致施工图纸错漏项多、前后矛盾、存在问题反复修改、变更洽商一大堆,给招标投标带来困难,也给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增加难度。
工程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投标阶段核心资料,是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依据。不仅包含招标的基本要求及其相关内容,还包括工程计价的依据、组价方式、工程工期、合同主要条款、招标目标和投标报价要求等内容。目前,我国工程招标投标具有各种制度,要求招标文件编制应当使用示范文本,但实际在工程项目招标时,招标人存在各种想法或以各种理由,不按规定执行,不采用推行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而另辟蹊径。加之,编制招标文件的人员不参与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阶段管理,对招标之前情况和之后情况都不熟悉,导致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不高,使招标人处于极为被动局面。特别是招标人员不参与造价合同管理,过多的重视招标投标程序,忽视招标文件的编制,无法知晓编制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无法提高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编写水平。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不高,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投标报价的主要依据。由于招标人往往注重招标程序而忽视工程清单编制,给予的时间不充分,提供的依据不全面、不准确,加之编制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造成工程量清单编制存在问题较多,如项目设置不符合国家计价规范要求,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简单甚至不准确,项目存在缺项、漏项,工程量计量单位未正确使用,计算误差较大等问题。
招标控制价是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准确与否直接影响招标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确定。目前招标控制价编制存在问题较多,有编制依据不充分,项目组价方式不正确,也有招标人故意压低价格,致使招标控制价失去水准,达不到控制之目的。
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存在的问题,一方面直接影响投标人的报价,造成不同投标人报价差异较大,从而失去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另一方面通过招标形成的合同价可能偏高或偏低,易引起合同实施阶段产生各类纠纷,甚至可能导致项目实施与结算阶段工程造价的失控。
评标定标工作是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重要环节,要真正落实招投标活动中“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键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目前我国工程招投标制度规定评标办法有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这两种办法各有优缺点,各有一定的适用条件,招标人必须针对不同招标要求和招标工程实际情况选用,不能一味追求低价中标而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其实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招标项目技术简单、施工难度不大、施工图设计达到一定深度,而且有科学合理的和可操作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的界定方法等。但实际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些招标人不顾项目实际情况,盲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使得投标人只有报低价才能中标,造成投标人恶意低价竞争,形成“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工程造价完全失去控制。
工程项目在定标后,将进入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目前我国大多数招标人在合同谈判时较注重合同形式、技术方面的内容,而忽视合同的商务内容,一般不对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分析,其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差错、严重的不平衡报价、暂估价和暂列金额错漏等进行清标查实。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商务条款,如工程变更、价格调整方式、价款支付、竣工结算、工程风险等内容,谈的不细致不深入,以致工程实施后,造价控制难,实际结算价远大于投标报价。
施工图是招标工作和施工的基础,特别是在招标投标阶段结束后很快进入工程实施,必须对施工设计图进行严格审查。一是检查施工图设计是否合理,有无优化可能,在工期允许的条件下,招标人应做好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选,做出详尽的建造成本预算,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和资金分配计划,使资金得到有效运用。二是审查设计是否安全可靠,各专业是否符合强制性要求。三是审查施工图纸设计的深度和正确度,各专业设计是否有冲突。总之,在工程实施前把可能因施工图导致的问题和矛盾尽量减少,为顺利招标提供前提条件。
招标人应当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制,可组成招标专业团队,抽调熟悉招标、工程造价和合同管理、项目管理的专业人员加入,并明确各专业人员的分工和责任。一是做好整个项目建设的招标规划,明确招标标段的划分、招标范围、招标的次序和应采取的招标方式。二是合理提出对投标人的要求,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招投标活动顺利进行。三是正确选用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价法,各评审因素得分权重的设计十分关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最低价如何评审,低于成本如何界定,必须有一套较为完整的系统的判定方法。四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合同形成及合同组织架构。施工合同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施工技术相对简单,对最终产品的要求非常明确的工程项目。成本加酬金合同,主要适用于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未明确、工期较为紧迫的项目,且发承包双方信任度较高的情况。单价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目前,在我国工程实践中应用较广,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主要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该合同形式发包人承担工程量风险,承包人承担价格风险,所有投标人可在同一个平台竞争,便于工程价款结算。单价合同形式是国际通行的总分包合同组织架构,也便于造价控制和合同管理,可达到降低造价之目的。五是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界限清晰的招标范围,约定缜密的合同条款。对于总包、分包、材料设备供应等招标范围如果界限不明,易产生合同纠纷,不仅不利于工程造价控制,也影响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如何,关系到整个招投标活动的成效,因此,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做到项目设置完整、项目特征描述准确、工程计量选用正确、工程数量计算无误,清单中暂估数量不应与实际数量差异较大,暂列金额不宜过大,所留活口尽量减少。这样避免工程实施中项目变更、工程数量较大调整等。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符合工程量清单的内容,选用计价依据要正确,价格要合理,不能有意压低价格,还要适当考虑建筑市场和工程潜在的风险。科学合理的招标控制价,才能防止恶意串标、围标,降低投资风险,有效控制项目投资。
清标工作应在开标后定标前完成,其工作内容是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复核,剔除报价虚高或虚低部分,对比分析各投标人同一个工程量清单子目报价情况,找出非合理性偏高或偏低子目单价,并对投标人进行质疑澄清,防止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清标工作是国际通行做法,在我国招投标活动中往往定在评标期间,而且评标时间较短,加之评标专家中造价专业人员又较少,因此很多招标人忽视了这项工作,而实际结果往往出现在工程实施中,合同价虚高或虚低,子目单价不合理导致支付的工程价款超预期,结算价超概算价。为改变这种局面,建议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明确,评标期间必须进行清标工作,适当增加造价专业或工程管理专业的评标专家人数,延长评标时间;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负责清标工作,在清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再进行下一阶段的评标工作。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除招标文件列出的主要合同条款外,还要就工程报价的范围,优惠条件和方法需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内容的变更、工程数量和价格调整的方法需做详细约定。合同谈判的内容越细致,对工程实施越有利,更有利于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