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亚飞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福州 350202)
2020年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自武汉地区迅速向全国蔓延。为保障全国人民的生命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地区要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强化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采取更加精准有效的措施,防止疫情蔓延。对此,全国各地果断采取了阶段性封城封路、关闭大型聚集场所、居家留人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尽管此类措施有效抑制了疫情扩散,但同时也对经济的正常运转造成了一定影响,特别是具有劳动密集型特征的制造业企业在新冠疫情的阴霾下举步维艰。截至2020年3上旬,我国中小企业的复工率仅为45%①,且根据工信部近期开展的中小企业开工复工情况问卷调查显示,38.9%的企业反映当前处于停业状态,基本生存受到了严重影响;29.43%的企业认为疫情将使企业承受较为严重的亏损;18.13%的企业反映在当前的形势下仅能勉强维持经营②。此外,对于大中型制造业而言,尽管有部分地区宣告其复工率已达90%,但是仍有媒体曝出该数据存在“开灯不开工”的造假现象③,实际复工率远低于该值。此外,疫情已在海外多个国家间迅速蔓延,且形势不容乐观,以意大利、西班牙、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不得不纷纷采取较为强硬的防疫措施,试图扭转局面,例如:意大利几乎“全盘”照搬中国模式,进入全面的停工、停产期;美国也终止了部分制造业企业(如福特、通用等)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转型制造口罩等医疗物资。就目前形势来看,全球疫情结束仍需较长时间,鉴于西方发达国家在全球供应链中的重要地位,依赖于此类国家出口的原料、产品进行加工、再生产企业和原材料生产加工输出型企业也必将遭遇进一步冲击。我国制造业企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存亡危机。
制造业的健康发展对国家和民族的强盛意义重大,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直以来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工业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加快建设制造强国”;《中国制造2025》的国家战略更是指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是我国提升综合国力、保障国家安全、建设世界强国的必由之路”。因此,在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下,理清我国制造业面临的主要困境及其成因,并“对症下药”为其走出困局提供可行建议,具有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本文工作试图解决这一问题。
目前,交通管制、人员观察等举措导致的复工难问题,正给制造业企业造成严重的生存困境。主要原因在于,企业未复工复产导致现金流出现巨大缺口,地租、设备维持、人员工资保障、贷款利息等大额费用有待支付;同时,较长时间的停工直接影响了企业生产计划,导致部分已有订单产生违约赔付风险,而这极有可能成为压死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对此,有学者针对中小企业当前的现金流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在仅依靠账面留存资金的情况下,85%的企业最多仅能维持企业3个月的生存,能坚持超过6个月的仅占9.96%④。换言之,若停工持续半年以上,绝大多数的中小制造业企业都将濒临破产。
造成我国制造业企业复工难的原因主要涉及人员、物资和政策三个方面。在人员方面,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于民工多已返乡的春节前期,由于其具有强传染性和长潜伏期等特点,在春节期间各地政府均采取了针对人员流通的强硬管制措施,导致春节前返乡的劳动力在节后无法回归岗位,且对于绝大部分制造企业而言,其生产活动均需要人员集中于车间等工作场所才能正常开展,无法通过“云开工”的方式实现。此外,鉴于疫情传染渠道的多样性,人员密集型的生产工作不具备开工条件;例如,富士康企业因顾虑其深圳工厂和宿舍中的空气流通不畅以及中央空调运行带来的气溶胶传播可能,终止了其原定于2月10日的复工计划。在物资方面,企业对防疫物资和生产物资均存在较大缺口。一方面,若企业选择即刻复工,其对口罩、防护眼镜、一次性手套、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需求量将在短期激增;在当前形势下,各地防疫物资生产商虽已尽力提高产能,但其供应量在优先保障重灾地区的情况下仍无法满足人民日常需求,有关物资持续紧缺,绝大多数企业无法保障员工基本的防疫物资需求;另一方面,原材料供应商未全面复产将导致企业所需原材料供应量不足,同时,交通管制、物流运输受限,也将导致企业所需原材料供应不及时,致使企业无法全面投入正常生产。在政策方面,多地对于企业做好复产复工相关通知要求均提到,企业复工的必要流程包括填写《企业确保不出现疫情承诺书》,尽管其能对企业防控疫情起到正向警示作用,但也意味着迫于生存压力的企业要面临两难选择:要么继续延迟复工,继续承受巨大的成本压力;要么选择复工并自行承担防疫责任、百分百确保员工安全,而一旦因复工导致疫情扩散,企业将遭到严肃的问责甚至承担刑事责任。综上,在人员、物资和政策的“三重压力”下,我国制造业企业的复工难问题,正成为影响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
作为全球价值链的世界工厂,中国制造业已经成为全球价值链体系下不可或缺的一环。以汽车工业为例,尽管中国没有畅销全球的整车品牌,但是却有畅销全球的汽车零部件,全球80%以上的汽车零部件和中国制造相关,以汽车轮胎、玻璃、音响等为代表的零部件正成为中国汽车制造的重要名片。2019年全年,位于中国境内的各类汽车零部件企业共出口超过600亿美元商品⑤,可见,我国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价值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文献也已从多个角度证实了嵌入全球价值链对制造业长期发展的重要作用[1-2]。
此次疫情对我国汽车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地位产生了巨大影响。具体而言,素有“汽车业大省”美誉的湖北省是本次疫情暴发的中心地区,而湖北省疫情最为危急的武汉市又是汽车制造的领头羊,具有600余家车企和零部件公司,全面涵盖整车企业、汽车总装工厂、汽车零部件企业等各类汽车制造商,甚至包括54家“世界500强”车企。此外,同样具备较高汽车产能的黄冈市、襄阳市、十堰市也受到了较大冲击。在此情况下,目前湖北省的汽车工业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导致我国汽车零部件出现明显的停产断供现象。为避免停工损失,全球多家依赖中国汽车供应商的车企不得不改从其他国家采购零部件,使原本属于我国的价值链地位外流。例如,丰田公司正积极在日本当地或其他国家寻找中国汽车零部件的替代品;伟福科技(F-TECH)1月30日宣布,将其在武汉工厂的本田CR-V刹车踏板产能转移至菲律宾工厂。
除汽车产业外,武汉同样是芯片产业的聚集地,长江存储、武汉新芯、武汉弘芯等三家企业在我国的芯片生产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当前,这些企业的停工停产也正严重影响芯片供给状况,国外电子巨头企业为保证手机、平板电脑等产品的正常供应,不排除将芯片制造迁往东南亚的可能性。因此,我国芯片产业同样存在巨大的外流风险。
近年来,越南、印度、柬埔寨等国凭借着当地低廉的劳动力价格、土地成本正呈现出制造业的繁荣景象,承接了原本属于我国广东、浙江等地的大量鞋帽服装、钢铁等传统制造业份额,实现了资源的国际转移。尽管我国制造业已经逐步转型升级,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上述国际转移范畴也多停留于中低端制造业,属于正常的国际产业分工和全球产业布局的深度调整。但值得关注的是,如果以此次疫情为契机,代表我国中高端制造业市场的汽车及芯片制造业出现产业外迁,在其他国家形成规模化的生产基地,替代我国制造业的价值链嵌入,将对我国制造业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的确认和潜在的违约风险给制造业企业的外贸合作造成了一定的困境。
其一,2020年1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即启动了世界卫生组织最高等级的传染病应急机制,并发布了一个包括各国对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等应采取卫生措施的临时建议,使更多国家认识到本次疫情风险。目前,多国正采取不同措施以控制来自于我国的输入型病例风险,其中不乏人为设置贸易壁垒等,该结果无疑将增加我国产品的出口难度[3]。截至2020年2月18日,已有24个国家对我国的货物贸易采取了管制措施,其中以印度、越南为代表的国家明确提出了对我国出口产品采取货物检疫措施,这意味着产品货物、集装箱等都会经历耗时长、严标准的检疫流程,有的甚至可能会被要求延迟通关时间;换言之,对来自“疫区”的商品,海外都会提高准入门槛或直接禁止进入。随着疫情的发展,外国港口还可能会严控中国方向船只靠泊,造成船舶非常规性停泊时间延长,流程将变得极其复杂。若期间发现船员出现发热、咳嗽或疑似病症,所涉船舶也将大概率被取消靠泊,甚至引起部分国家采取关闭边境、通关口岸等极端手段。
其二,对于我国制造业企业而言,疫情使企业自身生产及上下游供应链相关环节受到波及,造成的原材料供应不足、人力成本上升、物流运输受阻等因素交织影响,使得工贸一体化企业的生产进度受到严重影响,无法履行已签订合同的交货要求,出口合同被取消、交纳罚金、货物拒收、货款拖欠风险急剧上升,面临巨大的违约赔款风险[4],且部分小型外贸公司还可能由于未签订具有不可抗力条款的贸易合同,导致由疫情引发的违约责任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同时,居家隔离、错峰上班等管控措施也导致外贸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足,出口环节涉及的物流、报关、付汇相关部门效率也受到一定影响,使外贸合同履约不确定性增大,造成企业在特定情况下不得不变更航班,变更船期以及港口、机场等交货地点、甚至是物流与仓储方案,降低企业开展业务的积极性。综上,巨大的违约压力和不确定成本使企业只能采取按兵不动的保守策略,长此以往将使外贸制造业失去与境外客户赖以生存的合作关系。
目前,世界各国的制造业已逐步形成极具全球化特征的供应链体系,中国作为这一全球供应链的中心结点;一方面,如上文所述,其制造业的健康发展对全球价值链相关国家企业的有序生产至关重要;另一方面,其他国家的工业初成品、半成品、原料供应对我国的加工型企业的业务开展也十分关键,国外厂商的“停摆”同样将严重影响我国相关企业的后续生产。
在当前疫情全球蔓延的背景下,多国借鉴参照我国抗疫模式,暂停了本土重疫区制造业企业的生产进程:截至3月中旬,已经有不少跨国制造业企业关闭了在欧洲、北美的生产工厂。由此导致世界各国产能急剧下降,可对外出口的产品规模不断缩减,直接冲击了制造业全球产业链的各个供应端。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制造业体系中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光学仪器等精细产业对外部国家的依赖度较高,且上述精细化产品的专用性过强。由中国海关总署2019年进出口数据统计可知,目前疫情较为严重的美国、意大利、德国等均为我国上述产业重要的产品供应伙伴。依据西方经济学的厂商理论,以上国家的企业“停摆”将直接影响我国制造业上游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和中下游企业所需的初级制成品供应量,在市场经济的机制作用下,部分材料及产品的价格将大幅上涨,从而进一步抑制我国制造业企业的均衡产量,导致企业经营业绩下滑。
为化解我国制造业面临的上述困境,减缓疫情对我国经济造成冲击的程度,本文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首先,应积极出台相应政策,加强区域间的沟通和协调,提高疫情管控的时效性,合理规划并及时调整部分地区封路、封区的举措,迅速有效恢复制造业人员、物资的供应。同时,对于有复工需求的企业,建议有关部门应减少《企业确保不出现疫情承诺书》的“一刀切”方式,为亟须复工的企业适度减轻防控负担;并在全面审核企业复工条件的基础上,为企业配发必要数量的防护物资,加派力量做好对企业的防疫指导,培训企业的防疫人员,做好卫生检查和督查工作,以避免企业因物资不足、技术缺陷、操作不当等软、硬条件缺失而导致疫情防控不力。
此外,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由于现金流断裂而“贫血”的优质企业,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积极为其“输血”。一是采取减税政策,财政等有关部门在合理区间内对企业生产厂房、设备租赁、五险一金等费用进行减免;二是采取帮扶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疫策略,疫情较轻地区的企业在做好防控的前提下抓紧复产复工、释放产能,倡导当地大型企业、国有企业增加上下游小微企业订单,并从政府采购角度对相关企业予以照顾;三是采取减负降息政策,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各类商业银行、保险积极支持地方实体经济,为制造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提供适度延长还款期限、续贷便利、降息减费等优惠政策,此外,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可以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不同需求为企业量身定制融资和保险产品,尽可能地实现“一企一策”,为企业正常运转提供精细化服务。
为预防因疫情导致的产业外流,保持我国制造业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分工地位,建议我国政府应双管齐下,既要持续深化“一带一路”合作,还应加速相关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一方面,对于我国汽车、芯片等产业在“一带一路”上的输出国,可以通过引入全球先进的供应链交易协同平台和模式,以平台为依托,以海外需求为驱动,与国内外各公司共同打造“线上+线下”海外供应链联合营销平台为工具,开展全球供应链交易业务,建立我国制造业企业在海外的优势地位和品牌形象,逐步介入全球价值链的更多环节,并利用各地域本土资源优势,以全球供应链综合贸易服务基地为根基,打造以我国为首的全球供应链集群,进一步推动我国制造业向现代化、高端化、智慧化发展。
另一方面,我国还应加快相关产业的区域转移进程,将分布于东部地区的部分产业适度迁移至成本较低的中西部地区,保持我国制造业企业在价值链中的竞争优势[5]。对此,中西部地区首先要加快提升技术创新水平,注重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共建研发中心,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技术支持;此外还应全面改进体制机制缺陷,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载体建设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以市场促进各种要素的有效配置,根据载体类型的不同特点辅以实施差别性扶持政策,为产业转移提供优质的软环境。
首先,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与周边各国的沟通,向其充分展示我国在疫情控制方面做出的努力与成效,力争实现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及时恢复正常贸易渠道,降低疫情的影响;接着,各级政府应积极探索疫情期间的新成交渠道,如指导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为相关企业提供其所需的海外仓信息,帮助企业利用海外仓库资源尽可能地维持出口销量。此外,还要充分激活金融市场的服务潜力,一是加大保险产品支持力度,通过适当下调保险费率、增设专项险种,拓宽进出口贸易相关保险产品覆盖范围等方式,帮助贸易企业降低交易取消、运输延期、货品退回等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渡过疫情难关;二是畅通保险理赔服务机制,就疫情对贸易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快建设绿色理赔通道,确保赔偿及时、到位,为企业的业务开展解决后顾之忧。
接着,外贸企业自身也应主动作为,防范化解贸易风险。第一,全面梳理和评估现有订单,对于受疫情影响可能延迟交付的订单,应尽早与合作方沟通协调交货时间,争取合作方的理解,重新签订相关协议或补充签订协议,降低整单丢失的可能;对于受疫情影响明确无法履约的订单,应及时争取与合作方协商解除合同,必要时积极搜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依据,降低后期被合作方反索赔风险[6]。第二,关注物流风险,提前安排以降低运输成本。出口企业应与国内供应商保持密切沟通,合理评估供应商受疫情影响程度,对于上游供应较为紧张的情况,应及时制定应对策略,启动国内供应商的备选方案或适当增加库存,确保原材料供应不受影响。对于部分地区受疫情影响交通运输暂时受阻,应注意避免因物流原因导致的迟出运,必要时与买方协商修改最迟运输日,预留充足的载货期,避免违约风险。
为防止疫情海外蔓延、企业停工引发的进口物资“断供”,我国应充分利用内部疫情管理成效争取的宝贵时间,加快提升制造业内部供应链水平,缩小与国外产品的差距,并强化与外部国家的沟通,构建长效的供应链合作机制,将外部供给不足导致的风险压降至最低。
一方面,应加快进口产品的国内替代进程。具体而言,对于关键产业、关键环节和关键企业,应出台相应支持政策,鼓励通过技术研发、合作办厂等形式促进其供应链的本地化和区域化,提高应对外部环境及突发事件的风险防御水平,确保在海外资源断供的情况具备营运能力,尽量避免“中兴事件”等窘境的再次出现;对于一般产业、环节和企业,应促进其供应链多元化转型,如通过海外投资设厂等渠道寻找全球价值链洼地,降低成本的同时提高我国产业链安全水平。另一方面,应紧握本次疫情防控成效的契机,通过对其他受疫情影响国家给予援助和支持,共同建立牢固的“抗疫”联盟关系,并借此与盟友深入开展供应链安全领域的多方合作,构建多渠道、多层次的供应链防突发事件预警安全体系,以“共进退、互帮衬”的理念降低供应链中断等潜在风险。
注 释:
①数据来源: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20-03-08/doc-iimxxstf7418156.shtml
②数据来源:https://www.sohu.com/a/377238333_162758。
③资料来源:http://companies.caixin.com/2020-03-03/101523137.html
④数据来源:http://www.ceweekly.cn/2020/0220/286764.shtml
⑤数据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591805663644188 77&wfr=spider&for=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