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政府视角的建筑产业工人培育策略研究

2020-03-03 09:49于明旭
辽宁高职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建筑工人产业工人职业技能

于明旭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随着我国建筑产业发展速度提升,产值不断增加,总产值在2019 年已达到25 万亿人民币。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彰显出重要的支撑作用,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承担重要任务,在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起到关键性作用,在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在精准扶贫脱贫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现阶段,建筑业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等文件,按照高质量高标准发展的定位,不断推动建筑业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从总量占优向实力占优迈进。虽然建筑业整体规模和发展水平持续增长,但建筑业仍然存在建筑产业工人技能素质偏低、技能培育体系不完善、高技能人才短缺、老龄化日益加剧、社会权益保障不健全等问题,严重制约建筑业由大向强的转变。因此,各级政府与建筑企业行业共同努力、协同合作,不遗余力地组织建筑产业工人培育项目,为推动建筑产业工人向建筑产业高素质人才转变。

2017 年至今,政府加速发布各项培育建筑产业工人的鼓励政策与措施,行业企业积极探索通过加强技能培训、创新用工方式、提高福利待遇、建立诚信体系的措施,多方共同建设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基地,协同推进建筑产业工人的转型,培育效果显而易见,但也存在不少难题。当前,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存在哪些棘手的问题?政府如何改变培育措施?针对以上疑问,笔者及课题组对中南建设集团、龙信建设集团、中建七局、中建三局徐州分公司、正太建设集团等建筑企业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研,对建筑产业工人、建筑企业管理者开展问卷调查,收集资料,进行论述分析,下面针对培养建筑产业工人取得的成绩、遇到的瓶颈问题及政府在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取得的成效

2018 年11 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四川省和河南省开展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首批试点。河南省固始、林州、济源、长垣等4 个试点县(市) 及中建七局、高创建工等一批试点企业围绕建筑工人的技能培训、职业提升、薪酬激励、权益保障、班组管理等开展试点实践,运用“互联网+”模式,在线上为建筑企业和建筑工人提供“河南省建筑工人培育服务平台”服务[1]。四川省培育专业企业“主体力量”,促进建筑行业用工制度改革;政企深度融合,建成一批现代建筑产业工人培育“技能基地”;在行业共治共建上,搭建工匠联盟;在职业教育上激活年轻人“内在动力”,转变年轻人思维,灌输技能强国的理念;引导职业技术院校学生进入建筑产业队伍,开展校内培育基地建设,建筑技能实作、实训、实演、实练,培育和发展新时代的建筑产业工人[2-3]。浙江省宁波市大力推进建筑产业园建设,产业园由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实现了地方政府、企业、建筑产业工人多方共赢。建筑产业园在打造建筑产业工人培养体系、探索深化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保障建筑工人权益等方面不断创新,为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建筑劳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行了有益探索。安徽省无为县着力打造协同发展的、区域性创新的现代建筑产业园,意在培育建筑产业工人。湖南省湘江湾建筑劳务产业园。广西东盟众海建筑服务基地正在积极筹建中[4-6]。2019 年11 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江苏省、浙江省和广西省三省加入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行列,标志着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工作由外出务工大省扩大到建筑强省。

二、建筑产业工人培育瓶颈问题

(一)建筑产业工人因素

一是工人文化水平限制了技能的提升。约80%产业工人没有建筑学理论知识基础,掌握建筑新技术有一定难度,即使培训,目前的技能鉴定考核内容对于工人而言也存在一定难度。

二是年龄偏大。据统计,在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中,近5 年来,50 岁以上的大龄工人占比日益增加,部分大龄建筑工人对新技术缺乏兴趣,影响职业技能培训效果。

三是培训费用限制了一部分建筑工人参与培训和技能鉴定。如果建筑企业不承担建筑工人技能培训费用,建筑工很难接受放弃工作和薪水,花费时间和财力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四是建筑工人队伍庞大、流动性强,大部分建筑工人与建筑企业没有签订长期的紧密的劳务关系,因此,建筑企业不愿意承担工人培育费用和缴纳建筑工人的社会保险[7]。

(二)建筑企业因素

目前我国建筑产业工人数量庞大。2018 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建筑产业一线作业人员人数达到5 400 万人。他们需与企业签订紧密的劳务合同,以企业为依托,才能很好地开展工人培育项目。但就目前状况而言,能够完全承担建筑产业工人培育的企业较少[8]。

经过多次改革,总承包企业已经“甩掉”庞大的建筑产业一线作业劳务人员,直接聘用、培育的劳务人员集中在安全员、材料员、测量放线员和专业工长等技术岗位人员,在工人中数量非常少,占比低。劳务分包企业是当前建筑产业工人“聚集”的主体,负责一线工人的技能培育、工资支付保障和劳务保险等任务。但是,劳务分包公司受发展理念、利益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体制不完善,“空壳化”十分严重,“挂靠”资质较多,与工人的契约关系弱,防控风险能力低。追求利益是公司雇佣产业工人的目的和初衷,很难做到投入大量精力物力人力培育一线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专业分包企业同样存在自有工人少,人员稳定性差、流动性大,培育一线建筑产业工人困难重重,无法完成。

无论是总承包企业,还是劳务分包企业与专业分包企业,资金是企业运行的基础。建筑工程从设计到竣工,工期长,工程款支付滞后,建筑企业需垫付大量资金,而培育发展建筑产业工人,必须以保障工人工资正常发放为前提,目前,建筑企业培育资金难以保障。

(三)建筑行业自身特征因素

建筑行业有别于其他的生产行业,工种配比不固定,不同种类的建筑建造工程对建筑工人种类要求不同,即使同一个建筑工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对不同岗位工种(如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等)的需求量也是时刻变化的。施工不同阶段、不同工程对产业工人岗位种类需求时刻变化这无疑增加了工人的流动性,给建筑工人产业化及技能培训带来一定的困难。

(四)技能培训机构因素

部分技能培训机构教师素质良莠不齐,仅重理论,培训设施不够齐全,以盈利为目的,专业技能针对性不强,不能保证技能培训质量,忽视实操实训实练环节,技能培训效果不佳。建筑企业是提高建筑工人自身技能水平的主体,但部分建筑企业自身培育产业工人仅仅靠“老带新”、靠自愿,没有形成体系,重形式、走过场,没有考虑建筑工人个体间的差异,如年龄、文化程度、工作种类,以及建筑工人学习理论知识能力和实操实练能力,导致部分建筑工人无法达到职业技能提升的目的,降低了职业技能培训对建筑工人的吸引力[9]。

(五)政府因素

政府制定的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育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考核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建筑工人持证上岗制度监督不严,建筑行业中仍存在“无证上岗”现象,甚至有伪证充斥在建筑行业中。政府部门引导、鼓励建筑工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工作略有不足,在宣传建筑产业工人培育的重要性、发扬工匠精神等领域需要加大力度[10]。

三、基于政府视角的建筑工人职业技能提升的策略

(一)加强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监督

一是政府监督建筑工人技能培训内容、培训项目和培训方式,营造良好的培训监督环境,逐步建立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制度,制定科学的、有效的技能鉴定考核体系;要将培育建筑工人专业技能水平提高的程度、安全意识、工人收入的增幅程度等方面作为考核技能培训质量指标。

二是明确规定建筑企业和培训机构在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任务。政府要建立建筑工人技能培训的考核信息平台,实时公开建筑工人技能内容和工人培训状况,了解建筑企业、行业及培训机构对工人技能培训质量状况以及技能鉴定评估情况。

(二)加强技能鉴定机构管理

一是政府对建筑技能鉴定部门实时监督,对技能鉴定评员队伍实施统一化管理。考评员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其专业技术水平在建筑行业领先。

二是建筑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要以为建筑行业提供优质服务为准则。政府建立完善的技能鉴定部门考核信息,对鉴定机构的鉴定场地、软件、硬件及师资力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鉴定机构,取消资质。

三是政府与建筑企业共同制定鉴定程序。为保证技能鉴定的公平公正,鉴定机构统一理论考试试题、统一技能鉴定标准、统一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统一发放资格证书,确保建筑业技能鉴定的质量。

四是及时更新建设行业职业工种种类目录,进一步完善各类建筑技能培育证书的新旧接续工作,推动行业互认、省际互认的电子化技能岗位证书。

(三)加强对建筑企业监管

政府不应仅仅重视产业工人培育数量与质量,更要关注建筑企业发展情况,加大对建筑产业工人培育资金的支持力度,引导优化建筑总承包企业,做实劳务分包企业,强化专业分包企业,培育高精尖技能人才队伍。政府要规范、引导、约束市场行为,合理增加建筑建造工程的定额造价,杜绝建筑企业恶意低价中标,以保证企业有能力支付工人人工费用和工人培训费用。政府要优化建筑企业的金融环境,制定建筑企业在工人培育项目上投资标准,并实时监管。针对建筑企业融资难、转贷难、贷款难的问题,鼓励金融机构、信贷机构、融资机构及担保机构完善对建筑企业的贷款、融资流程。

(四)加强建筑工人信息化管理

一是政府通过完善城乡统筹一体化养老、失业等配套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减少建筑产业工人的流动性,增加职业培训积极性。提高关键技术岗位工资待遇,激励更多的产业工人学习新技术新技能。

二是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建筑企业用人制度的监管力度,工人必须有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参与施工。

三是依据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职业技能培训标准与建筑工人的实际情况,将建筑工人按照年龄、文化程度、岗位技能需求、施工工程的特性分级进行安全教育、岗位知识培训和实际技能提升培训。只有政府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逐渐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提升建筑业建筑工人队伍整体技能素质,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才能推动建筑业良性健康发展。

(五)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政府全面开展“弘扬建筑工匠精神”的主题活动,表彰建筑工人技能典型,增强对新时代工匠精神认同感,号召建筑产业工人争做能工巧匠;大力宣扬“时代建筑工匠”“最美建筑产业工人”精神,启动建筑工匠精神研讨会,提炼新时代建筑工匠精神,让学习工匠、崇尚工匠得到行业与社会的认可,使钻研技能、建功立业、劳动光荣、创造伟大在广大职工中蔚然成风。加大对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的舆论宣传,选树一批可比可学的建筑业工人培育改革典型,同时发挥互联网、新闻媒体等现代媒体科技手段,推广建筑产业技能培训的经验、方式,营造关爱工匠的良好社会氛围。

综上,统计数据表明,80 后、90 后、00 后农村剩余劳动力服务于建筑行业人数持续下降,不同区域的建筑企业出现不同程度的“用工荒”,这种趋势“惊艳”到建筑企业,也“惊艳”到政府。因此,我国各级政府对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都高度重视,建筑企业、行业协会都做出表率,将积极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推动建筑工人培育示范基地和建筑劳务产业园的建设,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工作已拉开大幕。相信在政府的引导下,在建筑企业的努力下,建筑工人产业化一定能顺利完成,建筑业的明天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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