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脱贫攻坚战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将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确立了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今年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全国将实现全面小康。然而,贫困具有长期性和动态特征,必然有一部分脱贫人员会因为各种原因而返贫,这需要我们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致贫因素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确保群众持续增收致富,进一步筑牢返贫防线,巩固脱贫成效。
由于每个人的思想意识及自身条件和拥有的资源要素等不一样,所以必然有一部分脱贫人员会返贫,这是一种社会发展的必然存在。中国是这样,全世界也是这样。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后,我国贫困人员的致贫因素和贫困形态都将发生新的变化,扶贫对象也会从消除绝对贫困转向减少相对贫困,这需要我们正视贫困问题,做好应对。
经过调研,笔者认为,目前广大农村地区存在的返贫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临界点返贫。处于贫困标准线边缘的已脱贫的低收入群体,由于失业、生病、天灾、人祸、无法参与和享受国家帮扶政策等原因而返贫。这个群体返贫的可能性和返贫数量会较大,要引起高度重视。二是因发展能力提升不足而导致返贫。在过去和当前的脱贫攻坚过程中,一些地方倾向于实行短期成效显著的物质投入式帮扶,把精准扶贫变成精准救济,对造成贫困户贫困的深层次根源不作认真分析,不注重采取措施增强贫困户致富意愿,也不加强贫困户实用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使得贫困户脱贫后缺失自我发展能力,如帮扶期间,一些单位和部门每年给贫困户提供几头猪、几只羊、几只鸭,或者定期送钱送粮送物资,从短期来看,贫困户收入大幅增加,达到了国家现行标准要求,但是这些项目都是短频快的项目,当项目一结束或者帮扶一停止,群众的收入就会大幅减少,就会跌入贫困边缘或直接成为贫困户,在这个过程中,贫困户就算实现了脱贫,但没有真正掌握实用技术,没有学到致富本领,脱贫奔小康意愿依然不强,必然会再次沦为贫困人员。实际上这还是一种救济,只能让贫困户短期脱贫,难以实现稳定脱贫。三是抗市场风险能力弱而导致返贫。一些群众干事创业激情高,已经有了自己的产业,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原本已经稳定脱贫,已经走上致富的康庄大道,但是由于发展产业时,产业选择没有因地制宜,选择的产业没有比较优势,加上所发展的产业规模小,竞争力弱,当遇到市场发生一定程度以上的变化时,由于抗风险能力弱,就会破产,再次沦为贫困户。四是“精神”贫困导致返贫。这类人群自力更生、脱贫意愿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特别是部分帮扶单位在扶贫工作中对一些贫困户不加区分地给钱给物、大包大揽,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扶贫资源过度供给的情况,客观上助长了部分贫困户的惰性和“等靠要”思想,更有甚者争当贫困户,以能成为贫困户为荣,这类人群“福利依赖”思想严重,脱贫后一旦失去帮扶,很快会再次返贫。
我们还要深刻认识到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成效巩固是一场硬仗。深度贫困地区相对来说,自然条件差,交通不便利,群众综合素质差,难以吸引和留住能带动乡村发展的能人,也难以吸收社会资本进入乡村投资发展。在这些地区,脱贫成效巩固,要长期坚持政策倾斜、措施倾斜、资金倾斜和项目倾斜等,对这些地区实行的扶贫机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应该坚持下去。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一个系统的大工程,我们要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帮助贫困户跳出“贫困陷阱”,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产业扶贫是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互动和联动的重要结合点,可以实现利益联结、市场联结和农民的组织化联合,能有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和有效巩固脱贫成效。近年来,全国各地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脱贫坚攻的主要抓手,大力推进扶贫产业开发,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盘活了农村资源,吸引了社会资本,带动了农村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有力地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了全面小康进程。今后,我们依然要靠大力发展扶贫产业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实现美丽乡村建设。
当前,部分地区扶贫产业开发存在一些问题。笔者通过调研发现,近年来,一些地区在发展农村扶贫产业上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一是存在贫困户不在产业链上,产业的发展与贫困户无关或基本没有关系,贫困户没有直接受益或受益不大的情况。二是发展的产业效益不好、附加值低、产销脱节。一些地区,在开展产业扶贫工作时,前期调研不够,选择的产业没有特色,没有因地制宜,往往重视生产有余,而市场和销售重视不足。很多产品附加值低下,相互雷同,相互恶性竞争,不能满足顾客的差异化需求。这样的产业难以做大做强,难以带动农村发展,难以巩固脱贫成效。三是发展产业需要的农村劳动力不足。当前一些农村扶贫产业没有完全发展起来,劳动力在家乡无法就业,只好背井离乡外出打工,这必然会造成农村发展产业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制约了产业的发展。
产业扶贫贵在精准,各地开展产业扶贫关键是因地制宜,要有自己的特色,避免同质化。开展产业扶贫需要我们做好市场调研,审慎选择具有致富前景的产业,引导和规范农村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发展,建立产业发展与贫困人口利益联结机制,在做大做强产业的同时,要确保贫困人口分享到产业发展的成果和效益,得到实惠。产业选择上要做好市场调研,了解市场供求情况,尽量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做强特色优势产业,逐步提升产业化程度,提升竞争力。如贵州农村发展扶贫产业,在产业选择上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改变原有的传统产业发展思路,大力发展茶、油茶、刺梨、中药材、石斛、竹、蔬菜、辣椒、水果等高效经济作物。在发展产业时,还要特别注重产品的销售,因为产品销售出去了,凝聚在产品里的价值才能得以实现,产业才能得到可持续发展。农村产业发展起来了,外出打工的农户就可回乡就业、创业,农村发展产业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就能得以解决,贫困户也能稳定脱贫,摘下贫困“帽子”。
把农民及农民掌控的资源与扶贫产业联结起来,让农民在产业链上,与产业同舟共济,共同发展。鼓励农民以土地、宅基地等折价入股,依法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农民成为市场主体,参与合作社的经营和管理,获得应有的收益。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降低参与市场竞争的风险,确保农民稳定增收。推广“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 “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等利益联结方式,让农户分享产业链上各环节收益,让农民得到实惠,走上增收致富大道,实现稳定脱贫奔小康。
在脱贫道路上,一些贫困户存在严重的“精神”贫困,“等靠要”思想严重,好逸恶劳、以穷为荣,甚至争当贫困户,对这类人群需要加强思想观念的改造提升,使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观念深入其心底,激发主观能动性。一些贫困户勤劳、有干劲,致富意愿强,却缺乏必要的知识和技能,需要加大培训力度,增长他们劳动致富的本领。这些情况需要我们把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破除“精神”贫困,激发其内生动力,调动其主观能动性,提升其致富能力,从而实现稳定脱贫。
注重扶贫与扶志相结合,解决“精神”贫困问题。部分贫困户没有强力的脱贫意愿,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思考人活着的价值和意义,没有考虑子孙后代的发展,需要给他们谈人生价值,讲政策、讲变化,重塑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拔穷根,营造脱贫光荣、致富光荣的氛围,杜绝“等靠要”思想,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变“要我振兴”为“我要振兴”。要根据贫困户的贫困状况、年龄和劳动力等实际情况,构建福利政策补助机制,避免产生“福利依赖”,杜绝不劳而获,如年轻力壮的贫困户只补助劳动工具、种子、肥料、果苗、修房建屋用的钢材水泥沙子等,促使其主动劳动,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劳动获得收益,走上致富路,实现脱贫。
注重扶贫与扶智相结合,解决脱贫能力不足问题。有了脱贫的志气,还需要有脱贫的本领,这需要对贫困户加强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发展能力,增强致富本领,做到授人以渔。各级政府部门要结合实际,多形式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的农村劳动技能培训,加强电商、信息化等知识和业务的培训,持续提升其发展生产、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提高其自我发展的本领能力,还要结合实际出台激励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民自主创业,把政府主导变成群众意愿,把外部帮扶变成内生动力,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实现自我发展,保护脱贫的“胜利果实”。
巩固脱贫成果,需要继续保持对农村发展的大力支持。一是原有支持常态化、制度化。继续贯彻落实中央“摘帽不减政策”的工作要求,在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脱贫之后,不减投入、不减政策,扶上马再送一程,筑牢贫困户稳定脱贫基础,防止返贫。
二是选派驻村干部组建工作队联系帮助农村发展工作要制度化、常态化。根据农村发展实际,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仍然需要在农村长期保留一支驻村工作队伍,帮助农村发展。我国农村,虽然实行村民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但是相对来说,我国还有部分农村经济不发达,社会发展水平低下,群众致富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还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的支持。所以,在全面小康后,仍然需要建立一支驻村工作队伍,对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农村的支持和帮扶事宜,助推农村发展。
三是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国家对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农村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和公共文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统筹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贫困人口最后的“社会安全网”,提升各类贫困人口风险防范水平。事实上,在农村,很多已脱贫家庭返贫的主要原因是疾病,这些家庭,往往因为家庭里的任何一个成员的一场疾病而导致全家返贫。所以,我们还要把健康扶贫作为防止农村人口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手段和举措。健康扶贫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要出台政策,推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农村医疗保障能力。
四是重视临界贫困,延伸和动态管理帮扶对象。及时摸清已脱贫临界贫困人群现状和今后可能的致贫原因,并进行分类分级登记管理,逐步实现对象识别的延伸和动态管理。完善帮扶手段,根据已脱贫临界贫困人员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针对性强的措施,及时解决边缘贫困的问题,确保已脱贫临界贫困人员持续增收,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防止再次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