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婕
选举法的效力范围之大,仅次于宪法和民法,而且选举法是基础性公法,它丰富和细化了宪法的代议制度。然而,截至2018年,我国高校的法学课程虽超过200门,却没有为选举法留出一席之地。为了弥合法学课程体系与法律体系之间的这一割裂,健全法学课程体系,经蒋劲松教授提议,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自2011年起,开设作为本科生限选课的选举法课程,至今已持续9年。选课学生人数从最低时的17人,到2019年近150人。学生们通过自编、自排、自导、自演话剧,将选举法知识运用在演出当中。酣畅淋漓的表演和精彩纷呈的内容,促使一届又一届的学生们选修选举法,爱上选举法。选举法课程受到学生们如此喜爱的奥妙在于,课程设置的创新性和授课内容的灵活性,能够最大程度地激发学生们自主学习、主动应用的能力。
一、注重法学素质全面培养,形成独具特色的选举法课程
选举法是各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十分广泛,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化进程中,研习选举法,能够为学生专门了解人民主权观念、深刻理解权力源于人民赋予奠定学理基础。选举法课程应当成为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同时它作为研究人民主权的基础课程,是法科学生学习其他课程的前提。选举法课程注重全面培养学生的法学素养,树立选举法的基本观念与思维,树立人民主权、依法选举、尊重选举四方主体选举权利的观念。学生通过学习选举法的基础理论,形成体系化的选举法学知识,在实践中运用选举法方法观察和分析选举问题及事案的能力。最终为法科学生成为有选举觉悟和能力的公民、公务员打好基础。
根据选举法的地位与特点,蒋教授综合多年的教学实践,形成独具特色的选举法课程体系。该课程涉及求选人、提名人、助选人和投票人四方选举法主体,求选权、提名权、助选权、投票权四种选举权利,选举行为、选举程序、选举争议救济等内容。导引部分简介选举法的重要内容,包括选举法的基本概念、选举法的基本原理、选举法的属性和定位、域外选举法大势、中国选举法简介、选举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其后以三部分主干内容贯穿选举法始终,一是主体论,讲解求选人、提名人、助选人、投票人、选举管理机构。二是程序论,包括启动阶段、求提名阶段、竞选阶段、投票阶段、投票结果确定阶段、救济阶段、就职阶段。三是行为论,介绍选举行为一般理论、求选行为、提名行为、助选行为、投票行为、选举管理行为、选举诉讼行为等。
二、探索教学特色模式,吸引学生喜爱选举法
中央财经大学对选修课尊重学生选择,按学校規定,选课人数不到13人的选修课即予撤销。中央财经大学的法学院是财经高校的法学院,其最火的课程是教学生挣大钱的课程。蒋教授提出开设选举法课程的建议后,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为他担心,这门课开得起来吗?蒋教授当初自己也底气不足。通常,选举法会放在宪法课堂上,占用一章、一节甚至一句话来介绍。为了讲好这门课,蒋教授从两方面努力。
一是竭力做好课堂授课。在课堂上,蒋教授引领学生们赏析古罗马、中世纪、近代、现代至当代的选举法变迁,遍览英国、美国、德国、韩国等国选举法的特色,研读规范选举的国法和政党法,深掘清末以来中国选举法的发展和进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实施和改善选举法的创举。而且,选举法课堂还引导学生们融汇民法、宪法、行政法等课程的知识。听这门课,学生们能获得一门全国独一无二的法学知识,能通览世界选举法概要,能懂中国选举法特色,由此而领悟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法治长征。
二是创建独树一帜的选举法课平时实践模式。当初,蒋教授布置学生们采用辩论方式,消化和表达他们学习选举法课后的收获。为此,学生们要认真听讲,将听课所得用于准备辩论。辩论形式的平时实践活动确实为学生们喜爱,促使他们能动地消化所学知识,并锻炼其口才和组织能力。但是,辩论形式僵硬地将学生们的思路限定于“肯定”与“反对”,这拘束了他们的思维和活动空间。鉴于此,蒋教授放弃了辩论模式,改而要求学生们自编、自导、自排、自演话剧。最早,是全体选课同学演一部话剧。后来,为了给同学们分出更多的编、导、排、演机会,蒋教授要求选课学生自由分组,每个演出组各拿出一个微话剧,各微话剧合成一个系列话剧。每个微话剧消化和再现选举法课的一个局部内容,整个系列话剧则消化和再现选举法课的整体知识。
三、形成“皂君梦”模式
中财法学院选举法课在沙河校区授课的岁月,蒋教授将选举法课的话剧取名为“清清的沙河”,拟以年为序,一年接一年排下去。迁至皂君庙校区授课后,他将“清清的沙河”更名为“皂君梦”。自2018年以来,“皂君梦”已经连续两度上演。
法律教学需要法律实践,实践才能使学生运用法律,更好地理解法律。但真实的选举机会有限,因此,选举法课需要拟制选举。选举法课广涉古今中外的选举法,而且要求学生掌握广博的选举法知识。借助于话剧表演进行选举法课教学的平时实践,可以“人造”选举,包括世界范围各个国家、各个时期的选举,可以给学生创作空间,为选举法课添加“快乐剂”,激活他们对选举法知识的求知欲。
“皂君梦”演出,并非仅在形式上创新,让学生们只对固有的资料和背景知识的框架照本宣科,而是兼顾演出的学术性和艺术性,将选举法的精神融入学生们的血液里,借助话剧的方式表现出来。蒋教授总结多年指导学生演出话剧的经验发现,学生们如果不能将自己带入角色本身,只是为了演出而演出,那么知识的学习仅停留在表层。只有将自己带入角色中,在话剧表演中注重艺术性的表达,学生才能在角色中找到自己,在角色的表演中体会知识的精髓。因此,蒋教授鼓励学生们借助道白、歌唱、音乐、舞美等多种形式表现话剧内容,在演出的舞台上放飞自我,尽情表演。
从“清清的沙河”到“皂君梦”,学生们不再是被动接受灌输的“听众”,而是上台演出的“演员”。学生们借助演出的形式,将学习到的知识和查找到的资料,编入剧本,融入排练和表演的过程,真正在选举法的舞台上实现了学与用的有机结合。
选什么题材,与谁搭组,各自承担什么任务,都由学生们自治。他们一边学,一边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话剧的主题内容,之后再根据话剧的主题自主组成团队,分工编撰剧本和演出角色。
为了促使学生们借“皂君梦”的编导排演而正确、深入地把握选举法知识,蒋教授根据学生们的选题,在课堂上对每一选题的框架和知识结构进行梳理。同时,指导学生们在课堂内外逐字学习中文、英文和德文原版的背景材料,研习孙中山的《建国方略》,攻读中共领导的人民政权制定的选举法和中共选举文献,增强学生对选举法知识深入和精准的理解。课堂上还播放美国总统电视竞选辩论视频,蒋教授实时为学生进行讲解,拉近学生与选举实践的距离。同时,蒋教授及时在微信群中对学生们的话剧编剧和排练反复敦促提醒,解决学生们在话剧创作各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
从辩论到话剧《清清的沙河》,再到系列微话剧《皂君梦》,学生们经历了从略显生硬的表演到如今游刃有余的创作这一质的飞跃。在蒋教授的选举法课堂上,学生们的剧本不仅越来越贴近时代,也越来越有“看头”。在《自由韩国党之选举风云》中,学生们表演韩国传统舞蹈、用韩语慷慨激昂地宣读竞选词,台下的观众仿佛被带入竞选现场,演出极具感染力。在《皂君庙之高窑豆选》中,学生们用延安方言对话,模仿乡间务农的情形,瞬间将观众带入抗日战争时期的延安,表演的逼真效果将演出推向高潮。无论是准备的过程还是演出的过程,学生们无时无刻不张扬着自己的个性,充分将选举法的精神与时代融为一体。为了表演的逼真,学生们主动学习方言和外语。没有学过韩语,特意让朝鲜族的同学将剧本一字一句地翻译成韩文,然后逐字背诵;没有学过方言,通过视频和同学学习方言的发音和语调;没有干过农活,通过看影视作品和小说寻找表演的灵感。学生们在表演时加入方言,还使用英语、韩语等,同时还有舞蹈、歌曲等形式,瞬间使选举法的内容“动”了起来,好看了起来。评委和观众在欣赏的同时也被学生们的多才多艺所折服,學习效果和演出效果达到双赢。
四、将选举法“用”起来
蒋教授不仅在课堂上将选举法课程的精华和最新研究成果与学生们分享,还身体力行行使选民权利,让学生们切实感受到选举法的作用。2015年12月10日傍晚,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南路校区应蒋教授作为选民的要求,举办人大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这是中央财经大学历史上的第一次应选民要求召开的人大代表选民见面会,也是高校云集的海淀区唯一的此种见面会。学生们为了身临其境感受会场氛围,从远在三十公里外的沙河校区赶来参加。见面会上,气氛轻松愉快。候选人对选民提出的问题及时给出答案,对选民的诉求只分轻重缓急,而不会因为是教师提出的还是学生提出的作出差别处理。见面会持续了一个小时,学生们全程参与,聚精会神地听候选人作出承诺。会后学生们感触颇深,同时也深受鼓舞。对选民权利和选举法的运用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见面会虽然小,但是影响却很大。学生们不仅了解了候选人,更对选举有了深入了解。
没有学习选举法前,学生们对身边的选举活动没有感受,只要学习过选举法课,学生们就有主动参与的期待。不少学生在假期中参与身边的选举活动,同时发现问题,找到实践中的不合法、不合理之处,与蒋教授时时探讨,寻求解决选举活动顽疾的方法。有不少学生反映村干部选举和居民委员会的干部选举中的舞弊现象,问怎么破除农村宗族势力把控的局面。一封给蒋教授的信中写到“一张选票用一个红包换,一个红包千元以上,有时为了选举花了几百万,再通过变卖村里土地获利……”学生们在课堂上学到了选举法的精髓,更有切实参与的行动,将知识充分应用其中,延伸了选举法课程效果的辐射范围。
五、选举法课的反响
选举法关乎民主法治大业,选举法课是中财法学院的独家创新课程。蒋教授邀请中共党组织、法学法律界、国家主流媒体、校外同行、兄弟学科以及关注高校法学教育的其他社会人士组建评委团,请求对中财法学院的选举法课检阅和评判,赢得不错的反响。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张宏,《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副主任毛磊,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所长王伟国,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端洪,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洁,中国人民大学孙龙,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何俊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秦奥蕾,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法治新闻采访室副主编彭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胡华锋,中财法学院党委书记吴韬、党委副书记徐颖、院长尹飞等,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中国科学报》、中国法学创新网也做了报道。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