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金良
林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很多行业的发展都与林业息息相关,例如在化工、建材、装饰、造纸行业等诸多的生产型行业当中,都离不开林业提供的木材供应,林业属于重要的经济部门。林业作为重要的原材料木材供应部门的同时还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生态平衡这一大环境中,林业所担任的角色尤为重要。因此,在发展林业经济的同时必须兼顾生态系统的平衡发展。
目前,我国林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其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森林产业带来了诸多的经济效益,其通常更加重视林业开发,也就是森林木材资源的合理砍伐与利用,故而获取经济效益的来源不够丰富。若长期无法改变现状,就会引发生态失衡的问题,甚至出现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经济损失。所以,我国始终非常重视林业的发展,坚持谁开发,谁保护的基本原则,实现林地产业承包与植树造林的基本目标,从而维护生态平衡,保证森林产业科学与可持续发展。
现如今,我国的森林覆盖率较世界平均水平低10%以上,同时我国森林资源覆盖率常年处于变化状态,尽管我国森林资源覆盖率较低,但是木材的生产量却在世界范围内处于领先位置。且每年木材生产量都在不断增加。研究显示,我国的林业资源保护现状不容乐观,特别是我国的木匠造纸行业和人工模板制造业,其在发展中,需要消耗大量的木材,而且技术十分落后,这使得木材的利用率相对较低,其也对林业的发展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
另外,我国的林业生态保护思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明显落后,因此,相关人员要围绕林业保护开发林业资源。目前,我国林地局部治理的工作压力相对较大,整体恶化趋势较为明显,林业治理的难度显著增加。又由于水土流失现象格外严重,所以土地贫瘠和恶化现象也会随之增多,形成恶性循环。统计显示,我国林地以每年40万hm2的速度减少,可以说,我国生态环境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其中,自然灾害所导致的损失就达到了数百万计。为此,在林业资源保护中,务必发挥出国家与政府的积极作用,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1.林业经营体制的不足。现如今,我国林业分类经营管理机制存在着十分明显的不足,对林业经济效益和生态平衡也产生了极大的负面作用。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均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管理的机制,林业开发和保护相互分离。其中,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业经济效益的开发工作,政府部门则负责林业生态保护工作,两个部门的通力协作,避免了林业资源中乱砍乱伐、违法交易等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林业企业的经济效益,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不过两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内容存在着较多差异,政府部门较为侧重于林业保护,在开发中摄入较少。
此外,上述分工模式表面上看非常科学合理,但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GDP的增长,部分地区由于重视经济利益而忽视了生态效益,无法做到经济利益与生态保护的协调发展,长此以往,二者比例严重失调。再者,政府在日常工作中也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理力度,多数工作人员基本采取默许的态度来处理。因此,很多地区在林业经济发展中固守这种模式和理念,较为重视林业的开发和运营,使得林业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存在诸多问题。
2.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目前林权制度与家庭承包制的相关内容较为类似,都是通过远封近分的方式进行林权的划分,之后再通过分户经营的模式实现资源管理,以提升整体管控效率。林地制度的规划与编制也应以该理论为基础,在应用初期阶段,可有效推动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防止生态失衡等情况的发生,但是制度内容本身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林权过于分散,且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管理。承包商们也是根据自身需求开展相应的管理工作,导致林木乱砍乱伐现象时常发生,降低了林业资源储量。同时,受到管理经验和资金等方面因素的影响,管理方式和理念相对较为落后,长此以往就会出现荒地丛生的问题,这对林业生态建设十分不利,上述问题也是林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出现严重矛盾的主要因素。
3.政府工作不力。结合我国林业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林地保护主要由政府来完成,但是其规定过于形式化,实质性的细节规定落实存在着十分明显的不足。在日常工作中,政府单位对林地生态保护并不重视,林业部门与林业开发企业日常工作中出现了明显的重叠问题,政府林业部门的运营经费必须由政府划拨,且政府林业部门内部管理机制与工作职能的协调性也相对较差。现有的管理范围仅包括造林、保护和采伐利用等环节,这对国有林业企业也会产生诸多的影响,进而制约企业的建设和发展。
如今林业开发利用主体日渐丰富,除了林业企业外,私人开发商也成为了林业开发的重要参与者。这使得政府管理的职能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很多地区的政府部门由于受到了GDP因素的影响,在出现林业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采用默许的方式,而这也会对生态环境保护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1.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林业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平衡好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之间的关系,同时积极树立科学发展观,这也是实现林业经济效益与林业生态效益的重要前提。另外,有关工作人员需合理认识林业经济效益和生态价值的积极意义,只有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才能真正实现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重视林业资源保护工作。林业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需要人们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明确林业资源的重要性,最后按照具体要求开展林业作业,实现资源的有效保护。同时林业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也需要林业企业与相关部门之间进行有效的合作,以推动林业资源保护的全面落实。现阶段,人们对林业资源保护意识还停留在经济效益提升上。为此,政府及相关企业应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们了解林业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吸引更多人参与到林业资源保护工作中来。
3.兼顾林地开发与林地保护。林业经济效益与生态保护均衡发展格外关键。在发展中应积极建立林地开发与保护兼顾的制度,林地保护工作中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林地保护制度。且针对政府监管不力的现象,需加大惩罚力度,并对未严格按照要求监管的工作人员采取严格的处理措施,不可违反制度建设,进而保证林业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的有效平衡。
再者,通过该体制的设定,对于部分企业只开发不保护的行为,也需建立更加科学和有效的惩戒措施,杜绝此类的现象。宣传谁开发,谁保护的思想,在日常工作中不可只开发,不保护。若有企业违反制度内容,破坏了生态环境,则要将该行为列入到法律惩戒的范围内,实现制度化建设。另外,在日常工作中,要始终坚持有法可依的原则,更好地保护生态平衡,促进林业资源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最终使林业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得到均衡。
4.加大政府管理力度。政府在发展林业经济的过程中,一方面要重视经济效益,另一方面还需关注生态保护。这就要求工作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对违规开发的问题加以科学有效的控制和处理。对于生态保护问题,需始终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自己的管理工作,履行管理职能,进而改变唯GDP决定论的思想。在发展的过程中,需突破GDP国内生产总值的经济发展理念,实行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二者兼顾的原则。
比如,政府在日常工作中,可结合工作需要和工作实际,建立更为完善的规章制度,要求企业砍伐树木的过程中遵守规章制度,如不能遵守规章制度的要求,则会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此外,建立森林资源监测系统,采取系统化的培训研究方式,以推动我国科技的建设与发展。再者,还可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制定完善的经营管理目标,加大先进技术的投入,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实时监控,及时掌握林业资源培育效果和质量。或者还可借鉴国外较为先进的管理技术来推动本国林业行业的发展,提高森林覆盖率,保证森林质量,最终达到生态环境的建设目标。
此外,及时进行地理信息数据库的更新和优化,结合现有数据资料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的相关内容,从而为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同时相关人员还应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林业资源,减少随意操作、违法操作的出现,避免资源破坏问题的产生。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林业经营管理向着科学化、规范化及系统化的方向发展,并为我国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前行贡献力量。
5.高度重视林地保护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林地保护中,人才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因此有必要建立一支业务能力较强的优秀团队,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结构,同时对林业经济合作与生态保护业务予以高度重视。企业可从高校当中引入优秀的人才,并加大人才方面的资金投入,为人才创造更加有利的工作环境,鼓励高素质人才进入一线工作,从而促进其知识与理论的有效结合,在日常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林业的经济效益与生态保护并重发展,将是我国对于林地产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林业产业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和森林资源的共同组成部分,在经济功能社会功能、以及生态功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故而我们还应对此问题加大研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