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昕
核电项目中大多数核电设备,尤其是核岛(NI)中关键核电设备投资大、制造周期很长,制造质量要求对整个核电厂的安全、可靠、长期运行具有决定作用,按照HAD003/08《核电厂物项制造中的质量保证》中第2章和第7章“买方的验证活动”中规定了源地验证、收货检查和服务验证三种验证活动,其中我们常讲的“由买方指定的代表履行的源地验证”就是指设备制造监督,即简称为“监造”。核电工程设备监理覆盖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安装调试和运行五个阶段,由于各种原因,目前的核电工程设备尚未完全实施监理而只有监造的现实,结合实际情况,本文仅浅谈核电设备制造中的质量监造控制。
根据核电设备的重要性、核电厂业主单位(含分供应商)的地域分布、核电设备开工和交付进度等要求进行分析,对应相关的管理程序和 NI、常规岛(CI)、电站配套设备(BOP)和核燃料大宗材料采购等核电设备的(以下简称核电设备)质量监造文件,按照监督导则(SG)的内容和专用监督计划(SSP)以及核电设备监造检验大纲上的相关要求,确定设备质量监造等级,有针对性的调配有相应资质的质量监造人员,提高质量监造效率。
1.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等资料文件。
2.图纸和有关的技术条件、澄清(CR)和技术变更(TA)。
3.冶炼、锻造、热处理、焊接、加工、检查、试验以及无损检测等主要工艺规程和大纲。
4.核电厂业主单位的质量保证(QA)大纲和不符合项(NCR)处理程序。
5.监督导则(SG)和核电设备监造检验大纲。
6.质量计划(QP)、审查意见单(DRS)。
实践操作中,监造准备阶段就常常被轻视,一个原因是核电设备质量监造人员不足,往往误以为从外单位借调或外聘的核电设备质量监造人员一上任就能立马投入工作;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年轻的、刚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的人员,选择为核电设备质量监造人员时,往往因为工作经验、质量意识和专业技能等不足致使质量监造水平低;目前工程公司和核电厂业主单位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为了适应核电设备制造国产化的需要,制定了相应的核电设备质量监造活动分级和质量监造人员资质要求等文件,按照核电设备的质量分级相关原则,派遣并授权有资质的质量监造人员从事相应的质量监造活动。
对于QP上对应工序要求的质量见证点,按照SG上的相关要求来实施。质量监造模式一般来说分为驻厂监造、巡回监造和出厂验收监造,监造模式的选择往往与核电设备质量和安全等级等相关,质量见证点的实施,要分别从“人、机、料、法、环”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造,这里主要选择目前经常使用的驻厂监造模式和出厂验收监造进行论述。
试验区冬春季节种植豆禾混播牧草,既能充分利用土地、水热和光照等环境资源优势,也可生产和收获优质青干草,解决青干草供求矛盾。采用青贮玉米和混播牧草,形成全年轮作体系,配合一定数量浓缩饲料,育肥西杂架子肉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1.驻厂监造的主要活动有:
(1)审查QP,实践中核电质量监造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直接在QP中临时增加质量见证点(无需对QP进行升版)。
(2)对QP的质量控制点(W点、H点)进行见证和审查(R点),编制质量监造行动报告。
(3)确认核电厂业主单位对NCR的分类是否合理,处理并跟踪NCR。
(4)参加核电厂业主单位有关工艺和技术修改的审查、参加技术交底会等。
(5)编制经验反馈案例。
(6)审查制造完工报告(EOMR),签署质量放行单(QR)。
(7)参加核电厂业主单位的核电设备制造开工会和各种专题会(项目协调会及质量例会等)。
对于核电设备制造质量监造活动中发现不符合法规、规范、程序或相关文件的要求时,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和轻重向核电厂业主单位发发出“备忘录”(MEMO)或“观察意见单”(OS),敦促核电厂业主单位重视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2.出厂验收监造的主要活动有:
出厂验收监造是按照采购合同和设备规格书的要求,对核电设备制造质量和应当提交的文件进行最后的全面检查,一般都应当按照出厂验收大纲来实施。
出厂验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核电设备验收,包括有关的功能、性能试验,比如,反应堆压力容器CRDM抗震支承组件的吊装、载荷试验,预装、总装接口尺寸、核电设备零部件重量清单、备品备件、消耗品、专用工具等清单,装箱单、工程物资标签、唛头、核电设备的标识等。
(2)质保审查,国家核安全局发出的监督检查记录单、NCR、MEMO和OS等是否关闭。
(3)文件完备性验收,是否符合采购合同和设备技术规格书的要求,确认文件的状态、版本、标识、内容、竣工图等。
一般出厂验收监造要与核电厂业主单位一起讨论,形成验收等会议纪要,但对于反应堆压力容器等重要核电设备来说,出厂验收监造就是一次综合性的验收,需邀请各专业的质量监造人员、质保人员、采购人员和设计人员参加,组成验收组,必要时,邀请业主单位参加,对于最终文件和核电设备的完备性等提出最终出厂验收意见,并与核电厂业主单位一起讨论核电设备的出厂验收意见与整改措施,由其落实或实施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措施,最终由双方共同签署核电设备的出厂验收意见。
质量监造的是从质量、技术和进度等方面检查与合同及技术规范要求的符合性,这种质量监造并不能减轻核电设备的核电厂业主单位的合同责任。
核电设备制造中质量监造控制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机械、材料、焊接、锻造、热处理、电气土建、法律等各个领域,为了加快核电设备制造国产化进程,加快国产核电设备走出去步伐,要求我们的质量监造人员要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基础和相当的实践经验。质量监造中要切实遵守各项工作制度,恪守“四个凡事,四个符合”,以法规、标准和采购合同为依据,做到公正廉洁的质量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