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现状浅析

2020-02-28 08:22祎,黄
粮食与食品工业 2020年3期
关键词:粮食机构检验

张 祎,黄 伟

江苏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 (南京 211800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粮食局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财建〔2017〕290号)、《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财〔2017〕180号)文件,我省以优质粮食工程为契机,推进全省粮食质检机构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粮食质检机构处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沿,担负着粮食质量监测与服务职责。在确保粮食质量安全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本文综述了全省粮食质检机构情况现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的重要作用及存在的问题,以促进粮食质量监测机构为保障我省粮食质量安全发挥更大作用。

1 全省粮食质检体系能力显著提升

从2017年开始,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我省通过制定项目管理办法、验收办法、召开现场会、专人督导等方式,加强对市、县建设项目的指导,质检体系建设顺利实施。2017年度第一批49个项目,已验收48个;2018年度第二批29个项目,8个项目已完成验收,21个已完成招标;2019年13个项目,正在有序推进。截止2019年底,我省已正常开展工作并纳入考核统计粮食检验机构共83家,其中企业内设检验单位28家,19年改革整合两家,同时企业内设检验单位开展粮食体系内公益工作量明显增加;质检人员由2018年295增加至38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2019年较2018年相比增加13人,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更强;办公及实验室面积由2018年4.17万m2扩增到5.2万m2;检测设备由2018年的3 316台(套)增加到5 687台(套),检验仪器设备总原值由1.88亿元增加至2.66亿元。通过项目建设,仪器设备及实验场所增加的同时,全省粮食质检机构检测人员数量得到进一步充实,而且检测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也得到了显著提升,为粮食质量检验监测能力提高提供了条件。

2 全省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后的成效

自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以来,粮食质检体系建设项目在省局及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通力合作、协力发展下,粮食质检机构遍地开花。与此同时,粮食质检机构的业务领域已超越先前狭隘的检测范围,更多地被提升到国家、社会层面,功能定位亦大大拓展,建成后的质检机构功能性更是在各项任务中凸显出来,主要概括了以下几方面。

2.1 质检体系上下联动,圆满完成大清查任务

2019年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由于我省大清查样品数量多,过程涉及扦样、传递、检验、数据处理、汇总及上报等多个环节,质量大清查是对全省质检体系的联动平台和集中性任务的应对能力的一次考验。本次在扦样、样品传递过程质检任务中,我省质检机构形成的省、市、县粮食质检机构和国家粮食收储企业化验室四级联动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扦样工作在历时长、任务紧的情况下,按实施计划顺利完成;检验任务由承检机构承担,除粮食检验机构外纳入了几家第三方质检机构,他们目前已是我省粮食质检体系的一员,虽然他们性质不一、工作重点有异,但在这次大清查样品检验过程中体现了检验专业素养与效率,作为我省粮食质检体系的补充力量,这次大清查我们做了一次有益而成功的尝试。

2.2 助力苏米品牌建设,发挥检验技术保驾护航

目前,随着城乡居民的消费观念由“吃得饱”向“吃得安全”“吃得健康”转变。这就对粮食质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新的任务,检测指标也由质量指标向品质指标转变。省所积极发挥技术支撑和龙头示范作用,2019年完成了“优质粮食工程”质检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投入资金975万元,购置了部分粮食品质实验仪器设备,为苏米品牌建设提供了更好的技术服务。通过制定江苏好粮油遴选指标、拟稿好粮油申报书、梳理“苏米”品鉴产品遴选、江苏稻米食味品质研究、配合开展“苏米”品鉴发布活动、开展好我省稻麦品质测报梳理优质品种等,进一步为“苏米”品牌的稻米提供检测数据支撑,保障更优质的江苏好大米走上百姓餐桌。

2.3 指导种植结构调整,提高粮食优质品率

粮食质检机构承担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储备粮及其他政策性粮食的例行监测、质量监督抽查与普查工作;省所发挥市、县质检机构作用,提前对夏秋两季新收获粮食质量进行预测;组织全省粮食质检机构开展夏秋两季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卫生监测工作;开展好苏皖两省稻谷质量会检工作;配合开展国家级小麦、玉米会检工作等,这些工作均由各级质检机构通力配合完成,是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和内容,为粮食深加工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据统计2019年全省共检测样品份数7万余份,较2018年多15 000余份。此外,近几年还加强了优质品种的监测,引导粮农对粮食种植结构调整与品质优化、促进粮农增产增收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3 发挥粮食质检机构作用的建议

市、县级粮食质量检测机构的建设是全省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最基础的环节,其建设完整与否及是否能顺利开展各项检验任务直接影响整个体系的运行[2]。对建设后的粮食质检机构如何发挥作用,有以下几点建议:

3.1 充分利用质检体系,发挥各级质检机构职能

根据省、市、县各级机构的工作能力、对象,结合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的工作任务,明确质检机构服务粮食行业的职责和工作要求,使政策性粮食质量检验监测和公益性粮食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成为体系机构的固有工作和责任担当。纳入质检体系建设的企业内设检验单位省内已有28家,应发挥其在该区域的质检能力,并赋予相应的公益性检验检测任务和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

3.2 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推进质量标准体系建设

在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中,人员问题是最大的问题,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得不到解决,质检机构就无法做到长远发展。目前还有些质检机构,存在人员编制问题,人员开支经费问题及检验人员技术问题等。随着各质检机构的建设,基层质检机构的仪器设备已满足检验要求,但对检验技术人才培养的力度不够,专业人才少,部分机构即使有专业设备也无人会用,无人敢用。需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鼓励大专院校、研究机构与企业合作,培养粮食质量检测和技术人才,满足当前粮食监测的需要。省级、市级检验机构应制定培训计划,对检验检测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技能考评,提高其业务素质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3]。在粮食质检机构体系建立完善的同时,可建立健全粮食质量标准体系,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等,发挥检验技术水平,为粮食质量安全生产及检验检测提供技术支撑及检测依据,达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3.3 报送平台的信息化,提高检验时效和实用性

粮食质检机构目前没有统一的质量安全管理网络信息技术平台,不利于粮食质检体系的建设。在每年的夏秋两季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中,数据的时效性不强,不能及时指导收购。因此,如何将质量安全管理网络信息平台技术应用到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以及粮食卫生安全监测工作当中,在采集样品时利用信息技术定位,做到网格化管控,应是今后国家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以及粮食卫生安全监测工作的发展方向。同时应充分利用好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建立粮食质量动态信息数据库,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实现横向互通、资源共享,将数据更好的利用,更好的服务于粮食质量安全监测。

3.4 推广快速检测技术,构建市县检测预警体系

随着县级质检机构建设的增加,质量检验和品质检验的同时,可适当利用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快速检测技术,建设粮食安全快速检测体系,构建以省级粮食质量监测站为中心,覆盖各市、县(区)、各企业的粮食质量检验检测网络,通过网络共享信息、资源、技术,逐渐形成上下联动、反应迅速的检测预警体系,达到检验检测信息的交流与及时反馈,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粮食质量、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的重要条件。而粮食质检机构的有效运行和发展,则是推动全省粮食质检体系建设的关键性一步。因此,各级粮食质检机构在建成后应逐步规范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标准,切实为我省粮食质量安全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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