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棱
(西南大学文学院,重庆 400715)
汉民族自从确立了以儒家文化为正统的主流文化区域后,边地便成为另一种相异的存在。这些边缘地区,如西南地区有湘西、滇缅、黔贵、川康边地;东北边上有科尔沁旗草原;西北有以游牧文化为主导的西藏、新疆、内蒙、宁夏、青海、甘肃以及陕西的部分地区。这些都是少数民族文化占主导的区域,它们保存着自己民族独特的文化和宗教色彩,还渗透着汉民族的文化,两者在相互融合之下焕发出特异的光彩,而反映在描述这些地区的文学作品里,就表露出一种不同于主流文化影响之下的民间色彩与文化面貌。正是因为“边地”不仅仅是一个地区文化概念,同时也包含着一种文化意蕴,所以在文学上,力图对其文本中“边地文化”所展现的异域色彩及个性特征进行探讨。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在“边地”理论的视角下,能够发现许多有关边地文化叙述的作家作品,如20世纪40年代的沈从文、艾芜、端木蕻良,80年代的扎西达娃、马原,还有寻根小说中的韩少功等人对于边缘地区原始形态和异域情调的描写。后一时期的边地小说有着在西方文学思潮影响下的先锋色彩和对边地文化中愚昧成分的表现,多是以少数民族为中心,不过这一阶段作家的叙述更多是“凸显了这种关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书写机制中隐含的权力关系。因此,完全可以将这些关于少数民族文化的呈现,看作主流或中心文化的自我形象的投射”[1]193。在这里,边地与中心文化处于一种不对等的地位,作家并未以少数民族文化的主体方式进行写作,边地呈现出相对于主流文化的对照空间。阿来的《尘埃落定》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的文化语境,多元文化并存的局面,市场经济的冲击、商业模式的成型,文学逐渐被排挤到边缘,不再同于以往一直处于思想启蒙的中心,反而使其拥有了一种独立思考和重视个体生存的能力。所以此时的边缘文化叙述对于一个出生和成长于边地的少数民族作家阿来来讲,就有着明确的自我身份确认,尽管他自己并不认同读者或文学界仅将他当作一个少数民族作家来看,但“民族混血儿”的身份事实及成长经历仍然对他的写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尘埃落定》所展现的也就不再是对边地的一味推崇或批判,而是站立在一块高地上,看汉藏两种文化的交融与碰撞。
《尘埃落定》中叙事的地理位置大致处于川西藏族地区,也就是阿来从小所生活的地方。这个地方既离中原政治文化权力中心有很大的距离,又与其藏族传统的文化和宗教中心相距甚远,成为一个存在于两种文化辐射区范围内的边缘地带。在这个地带,汉藏两种文化交互影响又共同存在,“既没有形成新的文化形态也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冲突,而是各自保存了自己的独立性”[2]。嘉绒藏区处于西藏宗教文化辐射的边缘地带,当藏传佛教在西藏大肆发展的时候,西藏的原始宗教——苯教退居于此,保留了顽强的生命力,一直处于俗世政权的统治之下。所以,在《尘埃落定》中可以看见嘉绒藏区的政治形态与拉萨呈现出明显的区别,宗教匍匐在权力脚下,土司成为这片土地上的最高权力拥有者,这种变故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现实环境的投射,因为这和藏族历史上两大宗教的斗争及西藏特有的文化景观相符合。
在小说中,这些土司所在的地理位置得到了强调。有谚语说,汉族皇帝在早晨的太阳下面,达赖喇嘛在下午的太阳下面。“我们是在中午的太阳下面和靠东一点的地方。这个位置是有决定意义的。它决定了我们和东边的汉族皇帝发生更多的联系,而不是和我们的宗教领袖达赖喇嘛。地理因素决定了我们的政治关系。”[3]17-18这种话语逻辑之下,展现的是对政治因缘的强调,土司与西藏拉萨精神上的归属固然重要,但与汉地物质上的往来总是会将人们的重心放在现实的境遇之中,西藏拉萨的地位在嘉绒藏区逐渐被搁置。最初嘉绒藏族的人们是从西藏迁徙而来,他们立足在这片大地上,征服原住民,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遗忘自己本来的语言而使用被征服者的语言,未发生祸事与争端便不会记起自己原本的渊源与权力的附属,土司们也理所当然地将自己的领地视为与生俱来。所以本该与拉萨完全相融的嘉绒藏区呈现的却是另一种状态,比如拥有格西学位的翁波意西,一心想要在这片土司的领地上创立一个新的教派,以取代那些不正统的、充满俗世罪恶的旧教派,并向麦其土司许诺,一旦这个新教派创立,将保证麦其家土司的基业永世长存,但结果却是翁波意西两次被割去舌头。因为他并未意识到这片大地不同于拉萨:至高无上的存在只能是麦其土司,宗教在这里只是土司巩固自己政权的一种工具,权力的拥有者不会允许任何一种教派凌驾于他们之上。也正是由此,麦其家族所供养的济嘎活佛会因准许去接黄特派员,不顾自己是这片土地上众多神佛的代表而向土司太太弯下了腰,门巴喇嘛也仅仅充当一个神巫的作用;还有傻子的奶娘德钦莫措在经历长途跋涉并无比虔诚地朝拜回来之后,发现众人其实早已把她遗忘。在嘉绒藏区生活的人们,虽然仍旧记得自己是格萨尔王的后代,但与西藏大地上的中心拉萨在精神上的联系并不紧密。
阿来同时也将笔墨投向了汉地,在小说的开篇就提到麦其土司与汪波土司的矛盾,这种矛盾解决的关键助力不在拉萨那边,而是仰仗了汉地送来的枪支与新型的军队训练方法,因为“土司”的称号是由汉族皇帝所赐予,麦其土司状告的对象是中华民国四川省军政府,在对于自己权力的归属上,麦其土司的认识显然比汪波土司更加明晰。当然,除此之外,汉地带来的影响已经深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土司家族生活里的许多必需品都来自于那个遥远的汉族地方,包括后面引起这片大地慌乱的枪支、罂粟、梅毒等等,先进的、罪恶的一切都来自那里。当正视这些外来因素之后,会发现这些外来的都与这个大地上原有的一切纠缠在一起,使其呈现出一种另类的文化形态,即藏族与汉族文化色彩的交融。同时对于这两种不同的文化形态,阿来都书写了其罪恶和光明的一面,将嘉绒藏区文化的封闭与奇异和汉文化的进步与堕落交织在一起,完成了对嘉绒藏区特殊地理位置的描述。
除开对于位置的强调,阿来在小说中也花了大量的篇幅去描绘土司家族大地上壮丽的自然与人文景观,包括广阔的草原和雄伟的土司城堡。尽管嘉绒藏区处于西藏的边缘地带,但这种边缘地带的地貌特征与人们的生活习俗是跟随西藏的。在整片西藏土地上,严酷的自然环境、奇异的人文色彩、绚烂的宗教文化时时刻刻都无法让人忽视它的瑰丽与壮阔,大片的雪域、高峻的山脉、无数的河流发源于此。在雄奇的大地上,人自然而然地感受到自己的渺小,万物的存在都笼罩着一层灵性的光辉,“万物有灵”的观点就自然而然被藏区的宗教奉为圭皋。所以拥有强烈宗教因素的藏文化即使在嘉绒藏区不如在拉萨那样浓烈,但这种地域本身所携带的文化影响仍然举足轻重,因为“文学与地域文化的关系是相互联系和影响的,文学反映地域和地理文明”[4]。小说中独特的地域文化为其整体构架增添了一道独特的光彩,使其显现出更加神秘的迷人色调。嘉绒藏区所存在的文化交融仔细考察来看应不止于汉藏两种文化,因为它本身就处在一个交界地带,是一个多种文化并存的区域,但在《尘埃落定》之中,所主要体现的却是汉藏两种文化,因而这两种文化所建构的张力空间,就成为了小说边地特征存在的背景支撑,给小说增加了不一样的色彩。
几乎在所有被归为边地的地区中,人们往往会由于生产力的低下以及对大自然的敬畏而把万物的命运归咎于一种神秘力量的统治。在这些神秘力量的笼罩下生活,人们所崇拜的都来自于这些相当原始、又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自然现象。在西藏这片瑰丽的大地上,严酷的自然环境让人们时刻刻都面对着生死的考验,因此如何规避苦难与风险便成了人们所要思考的问题,在这样的境遇之中,就需要一种强大的信仰作为精神支撑,而这或许就成为宗教产生的背景,使宗教在这片神秘的大地上生生不息,影响着藏民们的思维结构及意识。同时,“任何民族的宗教信仰大致都由两种不同的系统混合组成:一种是在特殊的自然人文环境中形成的、与本土性社会文化浑然一体的原生性宗教系统……另一种是形成于异文化环境,而在文化传播和涵化过程中融入本土文化的次生性宗教系统……。两种系统一般会在一定历史时期相互融合,形成特殊的宗教文化复合体,从而构成不同民族特殊的宗教文化传统”[5]。由此我们就会发现藏族宗教文化来源于本土宗教苯教和印度佛教文化的融合,因而在涉及宗教文化的小说文本中,两种宗教文化出现相离相分的态势。
在小说中,出现了两个人——济嘎活佛和翁波意西。佛教自从由印度传入西藏之后,就分立了许多教派,小说中济噶活佛代表宁玛派,翁波意西代表新格鲁派。宁玛派是藏传佛教中最古老的教派,其组织涣散,教徒分散于各地,各有各自的传承,先法尊宗师将宁玛派的教徒分为两类:一类叫做阿巴,专靠念经念咒在社会上活动,和普通百姓一样生活并从事生产活动,在余闲或者特定的时间参加宗教活动,也可以说是在家的密咒师;另一类有自己的经典,是出家僧人,师徒与父子之间存在一种传授的关系。针对小说中的描写来看,济噶活佛更似第一类僧人,他本身应属于一个纯粹的活佛,但同时他也担任麦其土司家的医生及未来的预言者。比如当傻子少爷生病的时候,他能通过用药和念经治好少爷的病;而在土司大地上古老的歌谣重新开始生长的时候,他又能查阅古书,知道歌谣重新出现是不好的征兆。很多边地小说之中都涉及到了宗教,但不同的教派与派别又会呈现出不同的色彩。在嘉绒藏区这片土地上,可以看出活佛是臣服于权力之下的,世俗性与宗教的神圣性融合在一起,使活佛不是一个真正的活佛,土司也成为一个间接掌握神权的土司,拉萨西藏的政教一体以一种变形的方式存在于嘉绒藏区。
门巴喇嘛和济嘎活佛都是受麦其家供养的,特别是济嘎活佛,既然受制于土司,所以即使拥有一些权力,也是为土司服务的。他存在的意义更多时候是为了牵制门巴喇嘛,让双方都不至于太扩大,使麦其土司达到目的,让他们“像女人们一样互相争宠斗气”[3]63。济嘎活佛自己也更多地倾向于自己教派的发展,甚至有时失去了一位僧人该有的怜悯之心,比如在麦其土司决定杀死翁波意西的时候,因为同属于宗教派别,济嘎活佛害怕一个新教派的成立会让他无立足之地,他没有向土司求情放了翁波意西,这种行为使他只惦记着自己的切身利益,已经与活佛这个称号不符,就如傻子所说:“一个活佛一旦不是活佛就什么都不是了。”[3]129所以当这片土地上一个作为神的传递者的僧人都不可避免地在俗世中挣扎翻滚时,不管是人性还是神性最后都只会化为虚无。属于藏传佛教另一教派的翁波意西在书中是一个狂热传教者,相比于完全受制于麦其土司的济嘎活佛,翁波意西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自己的独立性,但是这种独立性也十分有限,并且还让他两次被割去了舌头。他力图在这片大地上建立一个伟大的、纯正的教派,起初一直都充满信心地去宣传他的教义。面对愚昧的大众和专制的麦其土司,他相信宗教会把这一切都净化。他始终牵着他的毛驴一直往前,就如一个孤独的朝圣者,但他终究失败了。他没有考虑到宗教在这片大地上存在的意义不过是作为一种统治的工具,他忽略了麦其土司对权力的渴望与专制,所以当他一次次地说出麦其土司不愿意听到的词语时,土司就不会再让他说话,他最后的结局也由一个独立的传教者变为了一个依靠土司而活的书记官。尽管这样一个书记官还能够从历史看到未来,去抒发自己对于历史独特的理解,但他终究还是失去了维护自己信仰与自由的权利。他建立一个新教派的愿望也随风而去,成为书记官的他不过是土司权力倾轧下的一粒尘埃。
在济嘎活佛和翁波意西的身上,阿来更多地体现出一种宗教的观念与视角,而不是简单地呈现出一种仪式感。当然,一般边地小说中的神秘主义叙事往往会通过其特有的宗教文化体现出来,由于《尘埃落定》中两种宗教相互交织,观念与仪式必将表现为两种不同的状态。藏传佛教在这片西藏边缘地区,所受到的冷落和表现出的不同情形显然也是异于西藏拉萨的,更加凸显一种双重边缘的状态。
苯教作为藏区人民的原始宗教,自然对藏民的思维结构、生活方式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尽管后来很多东西与佛教融合在一起,但其特色仍十分鲜明,其宗教活动是通过巫师来进行。另外,“苯教虽然有自己系统的教义和仪式,但它很大程度上还带有巫文化的色彩,它不像佛教哲学化的追寻宇宙的普遍性,它审视的是有限的宇宙——‘物理宇宙’”[6],所以它崇尚天和自然万物。“万物有灵”是其思想根源和理论基础,不仅人有灵魂,世间万物都附着灵魂,灵魂与躯体的相合产生生命,而且可以相互转化。当然这个观念不仅存在于苯教,也存在于原始先民的普遍信仰里,都认为非人类的自然万物会表现出一种灵性,所以在边地文化的书写中,这种特点展现得异常明显。
首先来看苯教中的神巫文化。因为宗教活动的传承主要是靠巫师,且苯教中的巫术已发展得非常完备,所以巫文化极为突出。“它通常的表现形式是通过一定的仪式表演,利用和操作某种宗教信仰对象来影响人类生活或自然界的事件,以满足一定的目的。巫术的仪式表演常常采取象征性的歌舞形式,并使用某种据认为赋有巫术魔力的实物和咒语。”[7]98《尘埃落定》里的巫术形式多样,而且巫师的法力也比较高强。作者在小说中着力塑造的是门巴喇嘛,通过他让读者触摸到了一种古老的宗教,进入到一种神秘的氛围中,同时也使整本书都笼罩在一股特有的边地文化风韵里。
小说中的门巴喇嘛可以说是一位巫术极为高超的巫师。他不仅能驱赶冰雹、驱鬼治病,还知道如何为土司占卜吉凶,这些都奠定了他在麦其土司家族中的重要地位。比如在门巴喇嘛与汪波土司斗法的过程中,就使麦其家的农作物没有受到冰雹的侵袭。在书中双方因为种植罂粟有了矛盾,引起了一场激烈的战争,但与寻常战争不同的是,这场战争主要是由双方的巫师进行的,用巫术作法对对方的罂粟及农作物进行摧毁。战争开始是由汪波土司聚集大量神巫设法降下冰雹去毁坏麦其土司的罂粟花,结果门巴喇嘛用巫术阻止了这场冰雹,并在第二天的战斗中还击了汪波土司。在这一场奇特的战斗里,未见刀刃与枪支,只是完完全全地呈现出一种巫师之间斗法的场面。在苯教文化中出现过类似的关于驱雹的巫术记载。同时在小说里,我们知道上一场“罂粟花战争”还引发了一次关于诅咒的斗法。在很多少数民族文化形态里,诅咒是广泛存在的,并经常成为报仇的工具。由于汪波土司未在“罂粟花战争”中获利,便想要对麦其家族实行报复,在对“傻子”的诅咒中,因为门巴喇嘛解救及时,并没有什么大碍,但诅咒并未停止,而是悄然地落在了央宗肚子里的孩子身上,使其生下死胎。这样违背常理的特异行为恰恰体现了巫文化的强大。在《尘埃落定》中,我们可以看见巫术不仅局限于攻击和诅咒,同时还能驱鬼祛病和占卜。关于巫术治病,小说中的重点是放在傻子“我”身上,因为“我”生下来就是一个傻子,是整个家族里最弱的人,无论是敌人的诅咒还是碰到“邪祟”的东西,“我”往往都要大病一场,这时除了济嘎活佛之外就轮到门巴喇嘛上场,治病的方法无非是点燃柏枝和草药,辅以作法诵经。其实在古代藏族中,法术高明的巫师往往也是医术高明的医生,他们身兼两职,用原始药物和巫术作为行医的手段,来完成对病人的医治。所以巫术功能的强大与否成为土司家族延续与生存的重要保障,对于未来或是吉凶的占卜也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样才能更好地效力于土司。在《尘埃落定》里,占卜的形式表现为两种,一是对梦境的占卜。麦其土司梦到自己戒指上的珊瑚脱落却被汪波土司捡了去,麦其土司便叫来喇嘛为他解梦。二是石子占卜。小说中的石子占卜主要发生在“傻子”二少爷将要被汪波土司诅咒的前夕。为了化解这一灾祸,门巴喇嘛分别将十二颗白色石子和十二颗黑色石子撒在棋盘上,因而提前得知会发生什么,使二少爷逃过一劫,免除了灾难。
其次,原始苯教中“万物有灵”表现为对山水树木、日月星辰、各种自然奇观和动物的崇拜,相信这些同人一样有灵魂存在,其间还可以相互转化,发展为“寄魂”,即可以把自己的灵魂寄托在其他物体上,如《格萨尔王》中的魔王鲁赞就能把自己的灵魂寄托在海洋、大树和野牛身上。在《尘埃落定》中也出现了强烈的灵魂观念,当“傻子”少爷看见行刑人小尔依家里的那件“紫衣”时,就不受控制地想要穿上它,穿上“紫衣”的“傻子”少爷好像变了一个人,拥有了特异的功能,坐在屋子中央就能看见塔娜和自己哥哥的约会,看见老土司与央宗。最后这件“紫衣”还能在塔娜扔到楼下的时候恰巧穿在复仇人多吉罗布身上,帮助他杀死麦其家的大少爷,完成了复仇。而所有这一切事情的出现是因为那件“紫衣”上寄托了一位被土司下令杀死的人的灵魂,这位“紫衣人”在临死前未向土司家的法律屈服,死去后固执地把灵魂寄托在衣服上,等待复仇的机会。不仅是衣服,小说中还有让灵魂留存在死人的头颅上,或者依附在人的身上,如借傻子的口说出土司制度未来必定会消亡的预言。这些灵魂观念让小说呈现出特别的神秘主义色彩和边缘文化特征,让人感到怪诞又神奇。
在嘉绒藏区这片大地上,阿来所要呈现给我们的并不是两种宗教的纷争,而是在这片边缘之地上表现出的一种特异文化景观。尽管阿来自己一直拒绝“少数民族作家”这样的称号,可是这并不妨碍他作品中展现的区别于中原文化景观中的一切。他自己所标明的一直是一种普遍的人性指向,而这种普遍的人性指向终究是得益于这样一个背景之中才散发出了更强大的魅力。小说中藏传佛教和苯教的争论重点并不是谁胜谁负,因为在嘉绒藏区,所有的一切都是依托于权力的,这种情况的出现已经不仅仅是异于中原大地,在与拉萨的对比中,也完完全全地成为一个新的边地。
边地小说之所以拥有能够区别于中原主流文学的特征,很大程度上在于它能够很好地利用具有独特色彩的民间文化,而民间文化概念颇广,涵盖了很多方面的内容,体现在《尘埃落定》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
在《尘埃落定》中,作者引入了大量的藏族神话、传说以及民间故事。首先是关于世界起源的神话。小说中表明世界是由“水、火、风、空”组成的,这种说法是从苯教文化中世界由“地、水、火、风、空”组成演变而来的,而其中的“地”虽没有明显指出,但我们可以知道它隐含在整部作品中,就如尘埃一般弥漫在整个土司大地上,最后构成完整的五源说。同时,《尘埃落定》对于人类起源与家族起源的描绘也独具特色。小说描写其本来的世界原本是虚无的,是出现在一个神人“哈”的一声中,“从大鹏鸟产在天边的巨卵里‘哈’出了九个土司”[3]90。这种独特的“卵生”世界,万物都来自于“卵”的说法契合苯教文化对于世界产生的解释。苯教对于世界的观点就在于一个混沌的宇宙,首先从一个卵中出现鸟,由鸟继续产卵得到三个卵,分别为白色、黑色和花色,其中神灵的出生来自于白色,黑头藏民来自于黑色,而花色的却是一种祈祷,最终由白色的卵产生的神人来划分这个混沌的世界,使其呈现清晰的面貌。所以在小说中不同的土司产于一个卵这种无法割裂的联系在其后的土司交往及来历中也可以看出来。比如“傻子”二少爷在边境上守粮仓时遇到的前来寻求粮食的拉雪巴土司,就与“傻子”有着复杂的不知是舅甥还是叔侄的关系,这也是早前土司之间相互联姻所造成的结果。除去“卵生说”之外,阿来关于黑头藏民的来历也染上了民间文学的色彩,由翁波意西割掉舌头之后所发出的混沌声音引出。黑头藏民的产生实际上是罗刹女和人的结合得来的,这个故事的原型就是关于猕猴和罗刹女的故事。有书面记载大致是猕猴与罗刹女的结合生下了六只小猴子,随后又逐渐繁衍,族群壮大,在吃完了山林中的果子之后,求得观世音菩萨赐予的谷物种子,以谷物为食,最后使得他们身上的毛发脱落,人形特征显露。除此之外,《尘埃落定》中的民间文化因素还体现在“傻子”二少爷的身上。在藏族民间,人们口口相传的英雄人物不仅仅只有格萨尔王一人,还有一个被剥削的穷苦人物的代表——阿古顿巴,他永远地被藏族人民所传颂。他历经苦难,却又顽强不屈,乐观坚强地面对一切,利用智慧去和吝啬贪婪的商人、恶霸进行抗争。阿来在《文学表达的民间资源》中详细地谈到阿古顿巴和傻子的渊源:“在我的想象中,他有点象佛教的创始人,也是自己所出身的贵族阶级的叛徒。他背弃了拥有巨大世俗势力与话语权力贵族阶级,背弃了巨大财富,走向贫困的民间,失语的民间,走到了自感卑贱的黑头藏民中间,用质朴的思想方式,用民间的智慧反抗。”[8]“傻子”二少爷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阿古顿巴一些特点,体现了智慧的光芒,特别是当“傻子”在边境上创立贸易市场的时候,他好像时时都站在了一种上帝视角的高度,来对整个土司大地上的未来加以审视。他总是凭自己的感觉来洞悉许多常人无法预见的事情,从而决定了自己家族的胜利与自己本人的命运。同时,这种智慧的光芒又闪耀在一种喜剧的氛围之中。“傻子”因为种种愚痴的表现从小就被认定为傻子,他的思想、话语以及行动都被视为不合逻辑,可是事实又证明,这样一位“傻子”却总是在权力的争夺中一再获胜,外在的结果与他人给予的身份认定成为一种相反的关系,愚笨和聪明融为一体,使“傻子”这一身份呈现出一种喜剧色彩。
在整部小说中,神话与传说的加入使其显现出边地小说特有的神秘与魔幻,又使作品中包含着一种原始初民的记忆,同时充斥全篇的歌谣又从另一个方面展示了民间文学的丰富多彩,前面已经叙述了藏文化与宗教有着密切的联系,而很多宗教的仪式或是巫术的施法都与歌舞有关,当这些歌谣流传到民间时,就成为了民族文学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比如在《尘埃落定》中,就多次出现了歌谣,当小说中写到远古存在且已经在人们口中消失的歌谣又传唱在不谙世事的孩子们口中时,土司家族的济嘎活佛对此作出了解释,他向土司表达了自己的忧虑,可是并未产生任何效果,比如那首《马和牦牛的故事》中的句子“国王本德死了,美玉碎了,美玉彻底碎了”,这样的暗示恰好对应了土司们最终的结局,歌谣在《尘埃落定》中似乎成为了一种集体的寓言。
在小说中,阿来对嘉绒藏区的塑造明显地呈现出边地特有的风情与景观,这种充满地理因素的文化概念蕴含了文学与文化的双重阐释。当然,探讨一部小说的边地特征并不是让它成为边地文化的一种注脚,更多地是体现了这种独特的异域色彩是如何为文本本身提供更深层次的意蕴的。边地小说或者说边地叙述这个概念,并不是完全不变的,“边地只是一个相对概念,是一种文化空间也是一种文化隐喻。她代表一种气质、性格、类型和话语拥有权”[9]4,所以《尘埃落定》萦绕在独特的宗教文化氛围之下,包含深刻的人性探索,展现出不一样的边地小说特征。普列汉诺夫曾指出:“每一个民族的气质中,都保留着某些为自然环境的影响所引起的特点,这些特点,可以由于适应社会环境而有几分改变,但是绝不因此完全消失。”[10]348在《尘埃落定》中,即使汉文化以一种强势的姿态入侵,但生活在这片大地上的人们并未直接丢弃自己民族的特点,更多地是体现出一种共生的状态。同时在这个共生的基础上,作者力图阐释的是一个关于人性的寓言,由对人性阴暗面的探索挖掘而思考人类的普遍生存性问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小说本身的意蕴,使边地小说建构的这一特定文学与文化空间,融合在了现代民族国家叙事的大家庭中,丰富了民族国家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