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健 萍
(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西安 710119)
《九章·哀郢》中“凌阳侯之泛滥兮,忽翱翔之焉薄”一句,提到了“阳侯”一词。而对于“阳侯”一词,古籍文献中各注家持论不一,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使人相当困惑,进而影响了人们对于屈原的认识及对其作品的解读。因此,考证“阳侯”一词的准确含义显得很有必要。纵观前人之研究,有部分学者认为“阳侯”即“陵阳国侯”,通过陵阳之地望考察来解释“阳侯”这一历史人物的存在;也有学者认为“阳侯”为大波之神,是楚国极富有影响力的水神,通过《九歌·河伯》中相关记述和描写,辅之以传说中阳侯生平的对比分析,证实《九歌》中的河伯乃是楚国传说中的“阳侯”。综上所述,前人之研究成果虽都在史籍记载的基础上对“阳侯”一词予以解释,但并未就此达成一致的认识,分歧颇深。同时,也尚未对“阳侯”在屈原诗作中的象征意义作出辨析与阐释。故笔者拟根据相关文献资料,并结合前人研究成果,对“阳侯”加以辩证考论,进而阐释其在屈作中的象征意义。
“阳侯”一词,在历史文献中记载颇多。笔者结合相关古籍与数据库统计整理得出,“阳侯”一词共有6188条数据记载。其中,石刻记载200条,工具书记录452条,籍合文库985条,整理本古籍4528条,还有善本记录3条,书目记载20条。通过对比分析可知(主要参照整理本古籍之记载),“阳侯”一词共有两种基本释义。其一为历史人物陵阳国侯的专称,是古之诸侯之一。《淮南·览冥训》载:“武王伐封,渡于孟津,阳侯之波,逆流而击,疾风晦冥人马不相见。”注云:阳侯,陵阳国侯也。其国近水,溺死于水,其神龙为大波,有所伤害,因谓之阳侯之波也[1]187。《淮南·汜论训》又云:“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关于“阳侯杀蓼侯”这一记载,史上确有其事,有学者考证出此历史事件可能发生于商代。其二指楚国极具影响力的水神,为大波之神。屈原《哀郢》:“凌阳侯之泛滥兮,忽翱翔之焉薄。”王逸注:“阳侯,大波之神。”[2]134此种释义流传广泛,认可度较高。还有学者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九歌》中的“河伯”即为“阳侯”的说法。总之,以上两种解释,均脱胎于历史典籍中关于“阳侯”的记载,后世研究者多以此为基础钻研探讨,新说频出。可以看出,“阳侯”确有其人,这一历史人物的存在有其可信度。然而“阳侯”与陵阳或者说陵阳国究竟关系如何,且陵阳究系何方,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此外,作为楚国历史传说中水神的“阳侯”与“河伯”的关系也依然扑朔迷离有待考证。下面笔者将一一展开论述。
将“阳侯”释为陵阳国侯的说法肇始于《淮南·览冥训》及高诱注。关于陵阳是否确有其地,陵阳国又究系何处,历来众说纷纭,争议颇大。我们来看史书记载。
《春秋》:“闵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阳。”杜注曰:“阳,国名。”[3]261
《十六国春秋》:“石虎好猎,自灵昌津南至荥阳,东极阳都为猎场。又永和九年,段龛据青州,置徐州于阳都,以王腾为刺史。十二年,燕慕容恪围广固,腾降于燕,徐州刺史荀羡救龛,攻阳都,克之。”
《水经注》:“沂水南迳阳都县古城东,县故阳国城。”[1]187
此外,《读史方與纪要》中亦有记载称:“阳都城在县南。古阳国,齐利其地而迁之。”这与《春秋》中的记载相辅相成。俞樾也表示:“阳陵自是汉侯国。”因此,通过以上材料来看,古代阳国确实存在,而且后来演变成汉代的县级行政单位,随着历史地理的变迁名字有所改变。古之阳侯,当此阳国之侯。但是,阳国与陵阳国是否为同一指称?答案是可以肯定的。这个问题与古代著名的“陵阳国侯”神话息息相关,不可分割。
《九章·哀郢》:“凌阳侯之泛滥兮,忽翱翔之焉薄。”王逸注:“阳侯,大波之神。”[2]134
《战国策 》:“塞漏舟而轻阳侯之波,则舟覆矣。”[4]
《淮南·说山训》:“祭之日而言狗生,取妇夕而言衰麻,置酒之日而言上冢,渡江河而言阳侯之波。”[5]1162
《淮南·汜论训》又云:“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6]427
《淮南·览冥训》:“武王伐封,渡于孟津,阳侯之波,逆流而击,疾风晦冥人马不相见。”高诱注云:“阳侯,陵阳国侯也。其国近水,溺死于水,其神龙为大波,有所伤害,因谓之阳侯之波也。”[6]193
《论衡·感虚篇》云:“传书言,武王伐纣,渡孟津,阳侯之波,逆流而击。”
洪兴祖《楚辞补注》:“引‘应劭曰:阳侯,古之诸侯。有罪自投江,其神为大波。’”[2]134
上述大量的历史文献记载,无不向我们传达了阳侯即为陵阳国侯的讯息,其原为一诸侯,后溺死于水,神灵幻化为大波,又称为“阳侯之波”。后来汉代扬雄的《反离骚》云“陵阳侯之素波兮”,即承袭和模拟了《哀郢》中的“凌阳侯之泛滥兮”一句。因此,“阳侯”,又称“陵阳国侯”或“阳国侯”。但是以上的材料中也出现了两个问题,值得关注。其一是阳侯身死后其神灵幻化为大波,后世注家遂视其为“阳侯之波”,那么,阳侯究竟是如何死亡的?其二为陵阳国所在地陵阳究竟在哪儿?
首先,根据以上材料记载,“阳侯”之死有两种说法。一是因为陵阳国近水,阳侯溺死于水。二是阳侯作为古之诸侯,有罪自沉于江。笔者更倾向于第二种说法,认为“阳侯”是由于身受罪名以至投江而死的。那么,阳侯所犯何罪?这当如上面《淮南子》中“阳侯杀蓼侯”的记载一样。
据《淮南子》中的记载来看,“阳侯”这一历史人物,应该至少生活于武王伐纣之前,即商代。而且,陵阳国近水,阳侯又“自投江而死”,可以看出陵阳国位于长江流域,阳侯是长江流域的诸侯。再据谭其骧《中国古代历史地图集》记载看,此处隶属于楚国,因此,可以看出“阳侯”应为商代时期生活于长江流域的楚国人。
“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说明“阳侯”曾杀死蓼侯,并夺其夫人,此事史上确有记载。“蓼国”,从文献记载来看,是中国历史上春秋时代的诸侯国,但此时期内却有两个同名的蓼国。据《春秋左氏传·桓公十一年》记载,公元前701年,即楚武王四十年,“郧人军于蒲骚,将与蓼、绞、州、随伐楚师”[7]225。此蓼国位于今河南省唐河县,姒姓。又据《春秋左氏传·哀公十七年》记载,春秋末期的楚国大夫曾追溯先君楚武王克州国和蓼国的功业,此时州国和蓼国并提,那么蓼国应该指的是楚武王四十年曾经和州国随国等联合讨伐楚国的蓼国。而另一蓼国,是《春秋左氏传·文公五年》中所载的。公元前622年,即楚穆王四年,“楚公子燮灭蓼”,后楚公子设蓼邑,隶属于楚。此蓼国位于今河南省固始县,据考古遗址情况看,今多认为此为古蓼国所在地。那么商代“阳侯”何以杀死春秋时代的“蓼侯”呢?合理的解释只有此“蓼侯”乃为商代“蓼侯”。据史书记载,上古颛顼帝之后裔叔安封于飂(也写作“蓼”),是夏商时代的侯国,后被周朝所灭。春秋时期,又被楚国所灭,如《左传》所载。因此,阳侯杀“蓼侯”这一历史事件应该发生于商代。有学者认为此事与《诗经·商颂·殷武》中的“挞彼殷武,奋伐荆楚。深入其阻,裒荆之旅”以及“维女荆楚,居国南乡”的记载不谋而合。一方面,阳侯是商代时期的历史人物,生活于长江流域,地处荆楚地区,即后来的楚国所在地。另一方面,殷武为何“奋伐荆楚”?据《毛诗正义》载,是由于“高宗(殷武)前世,殷道中衰,宫室不修,荆楚背叛”[8]1354。笔者认为此处“荆楚背叛”,无疑指“阳侯杀蓼候而窃其夫人”一事,而此事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商人“大飨废夫人之礼”,影响之巨大也是显而易见的。而且,据地图资料显示,“蓼”距离商代都城“殷”仅有几百公里,可以说阳侯的这次叛逃直逼京都,对商构成了极大的威胁,阳侯被称为有罪也在所难免,而这也与应劭所言的“有罪”相一致或者说吻合。因此,殷武势必会大举派兵镇压“荆楚”叛逃者,即阳侯。双方经过激烈战斗,最终以阳侯的失败而告终,应劭所说的阳侯“自投江而死”,就是殷武同阳侯激烈斗争的结果。经过以上分析考证,可以看出,阳侯乃“有罪”而死,而不是仅仅单纯地因陵阳国近于水而溺死于水。
接下来,我们来看陵阳国之所在地“陵阳”究系何处。关于“陵阳”,在屈原的作品中,直接或间接涉及的至少有《哀郢》《招魂》《远游》三篇。古代注家及后世学者的分歧之处主要在于是否将“陵阳”释为地名予以考察。
一种说法为“陵阳”不指地名,而是指“阳侯之波”,即“大波之神”。此说以王逸的注解为代表。《九章·哀郢》载“当陵阳之焉至兮”,王泗原认为,按句法,“焉至”前应该有表示行动的动词,如“忽翱翔之焉薄”中的“翱翔”以及下句“南渡之焉如”中的“南渡”。如此则“陵”为动词,“陵阳”犹言“升高”。故王注说:“意欲腾驰,道安极也。陵,一作凌。”[9]170很显然,王逸并未视陵阳为地名,相反他是站在“阳侯之波说”的立场来注解的。朱熹注“陵阳,未详”,也不以为地名。按照王泗原的说法,“当陵阳之焉至”“淼南渡之焉如”应该属于同一句式。如此则“当”不可解。这句之前的“忽翱翔之焉薄”,其中“淼”“河”“忽”均作副词,但是古汉语中“当”还没有此种用法。若以“当陵阳之焉至”之“陵阳”为“阳侯”,即“大波”,而“当”为“面对”,则该句在意义上也可解:面对着洪波难知去路,大水茫茫我怎能南渡?亦可通。后来,清人戴震说:“上云凌阳侯之泛滥,此言当陵阳,省文也。”[10]97亦是将陵阳当作阳侯之波。还有钱澄之,他说:“此陵阳,即前阳侯之波。”总之,此派意见虽然提出较早,但从者不多,而且,一个突出问题是后来注家大都忽视了“陵,一作凌”这后半句。王逸作《楚辞章句》并非没有汲取前人之说,他曾在《离骚后叙》中表明自己是“复以所识所知,稽以旧章,合以经传,作十六卷章句”[11]36,这说明其在注解《离骚》时,曾征引过旧说。但是否对《九歌》《九章》作出注释王逸并未说明,据《楚辞章句》中有关《九歌》《九章》部分来看,王逸通常在作出自己的解释后又附之以“或曰”或者“一作”,这表明他尊重并保留了前人的观点和看法。实际上,“凌”与“陵”音同形近,极易混淆。但在不同的句子和语境下,意义有所不同,不可混为一谈。
另一说认为“陵阳”是地名。南宋洪兴祖首创此说,后世从者甚众,并以此地名来考证屈原的流放行迹。洪兴祖在《楚辞补注》中对王逸的注作以新补,他说:“前汉丹阳郡,有陵阳山人。陵阳,子明所居也。[2]135《大人赋》云:“反大壹而从陵阳。”在此处,洪兴祖对王逸所提的“阳侯之波”说作以纠正,并且又提出新的依据证明了陵阳当为地名的说法。一是子明所居之地;二是司马相如《大人赋》中的记载。洪氏此说较王逸之说而言得到了更多的支持,且后世学者的考证更加细化了关于“陵阳”的地望考察。王夫之云:“陵阳,今宣城。南渡,舟东南行也。焉如,不知所栖泊也。”[12]75而蒋骥在《山带阁注楚辞》中说:“陵阳,在今宁国池州之界,《汉书》:丹阳郡陵阳县是也,以陵阳山而名。至陵阳,则东至迁所矣。南渡者,陵阳在大江之南。”[13]213陆时雍《楚辞疏》云:“陵阳,楚地,卞和封为陵阳侯,即此。”[14]此说中又提出了卞和封侯于陵阳的说法。游国恩《屈原》写道:“《哀郢》中说:‘去故乡而就远兮,遵江夏以流亡。’以下他历述经过的地方有夏首、龙门、洞庭、夏浦、陵阳等处。夏浦即今汉口,陵阳现在不可考(有人说即今安徽省青阳县南六十里的陵阳,当大江之南,庐江之北。但屈原行踪未必至此)。看他所走的路线是从郢都顺流而下,一直到陵阳为止。”[15]姜亮夫先生则说:“陵阳,王夫之以为今宣城。按《汉书》丹阳郡陵阳县是也,以陵阳山而名,在今安徽东南青阳县南六十里,去大江南约百里,而在庐之北。陵阳山在今县南。”[16]他对王夫之和蒋骥的观点做了更为细致的综合与补充,也赞成陵阳为地名的说法。此外,《姜亮夫全集》中曾就《楚辞》展开了精辟的考论,尤其在《屈子年表》中,他明确指出:“顷襄王二年,令尹子兰短原於顷襄王,王怒而迁之江南陵阳。”[17]关于屈原是否被迁陵阳,历来也争议颇多,不少学者认为陵阳确实为屈原的放逐之地,且屈原被迁于陵阳九年而后涉江入辰溆,并依此来考察《哀郢》的创作时地,还有学者认为古陵阳就是今之九华山,但也有人赞成游国恩的说法,认为陵阳今已不可考,应保留阙疑的态度。总之,无论陵阳是否指九华山,也无论屈原是否有能力或精力行至九华山一带,这些材料都无不是陵阳作为地名说的补充。还有胡念贻《楚辞选注及考证》云:陵阳,以释作地名为妥。《汉书·地理志》中丹阳郡有陵阳,原注云:“桑钦言,淮水出东南,北入大江。”《后汉书·郡国志》中丹阳郡有陵阳,李贤注:“陵阳子明得仙于此县山,故以为名。”李贤注根据《水经注》[18]392。所谓因陵阳子明得名,洪兴祖也提出过这一说法,但显系附会。南朝陈顾野王《舆地志》云:“陵阳山,陵阳令窦子明,于溪侧钓鱼。一日钓得白龙,子明怜而放之。后数年,又钓得一白鱼,割其腹中乃有书,教子明烧炼食铒之术。三年后,白龙来迎,子明遂得上升。其溪环绕山足,今有仙坛,蘸祭不绝。又,九子山,其山上有九峰,千仞壁立,周回二百里,高一千丈,出碧鸡之类。”[19]286但《汉书·地理志》中并无此说。地名可能很古。陵阳当是因陵阳山而得名,窦子明居陵阳山,陵阳山之名早就有了。蔡邕《琴操》说楚卞和封于陵阳,或亦有据,可供参考。
然而,除此以外,一些考古资料也不容忽视,它们同样为此说提供了强有力的佐证。如安徽寿县出土的《鄂君启节·舟节》,其铭文中有“彭弓屰,庚松阳,内浍江,庚爰陵”等内容,与屈原《哀郢》《招魂》《远游》的地名恰好相吻合。如“庚爰陵”,谭其骧以为汉宛陵,爰、宛一声之转。其主编的《中国地史地图集》,在第一册《战国·楚越》图中,长江南岸标有“彭弓屰”“陵阳”“蠡泽”“爰陵”“浍江”等地名,在长江北岸标有“松阳”“橐皋”“昭关”“广陵”等地名。在第二册《西汉·杨州刺史部》图中,长江南岸标有“彭泽”“陵阳”“黟县”“歙县”“泾县”“庐江”“宣城”“宛陵”“丹阳郡”“春谷”“芜湖”“石城”“丹阳”“秣陵”等地名,长江北岸标有“松兹”“湖陵”“皖县”“居巢”“枞阳”“临湖”“襄安”“橐皋”“阜陵”“历阳”“全椒”“建阳”“广陵”等地名[20]。《辞海》解释:宛陵,古县名,汉初置,治所在今安徽宣城。而诚如上文多种材料表明,古陵阳,应在宣城一带,这与屈原《哀郢》等文献资料莫不符合。还有陵阳山区的石台县横渡镇出土的郢爰以及青阳县关于先秦时期的一些宝贵文物遗存等,都为陵阳地名说提供了充分的证明。总之,陵阳为地名说支持者众多,不论是历史文献还是出土资料,均有较为可靠的证据,但陵阳确系何处,依然有待考证。
综合以上说法,可以看出,阳侯系商代时生活于长江流域的楚国人,具体来看,是为陵阳国侯,又称为阳国侯,因杀蓼侯而获罪,遂自沉而死。
河伯,本源自《九歌·河伯》。历来各注家在阐释河伯的历史源渊时,无一例外地将其与黄河之神相联系。王逸最早提出了这一说法。他的《楚辞章句》在“与女游兮九河”后注:“河为四渎长,其位视大夫。”“九河:徒骇、太史、马颊、覆鬴、胡苏、简、挈、钩磐、鬲津也。”[11]76还有黄寿祺的《楚辞全译》:“河伯是黄河之神……”“九河,黄河的总名。”可以看出,前人的解说一以贯之地认为河伯是黄河之神。问题在于阳侯与黄河之神河伯之间如何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以至于部分学者持阳侯为河伯说。
楚国历来“好巫鬼而重淫祀”,是一个极富有浪漫主义色彩的诸侯国,该地区民众具有出众的想象力和创造才能,各种神话传说竞相迸发。在河伯之前,楚国实际上已有极富有影响力的水神,诚如王逸所言,视阳侯为大波之神。而王逸之前,就已有阳侯为大波之神的相关神话传说,如上文所引《淮南·览冥训》及高诱注。后来洪兴祖《楚辞补注》亦引应劭曰:“阳侯,古之诸侯。有罪自投江,其神为大波。”前文已论证了阳侯的具体身份,作为古之诸侯的阳侯,杀蓼侯获罪而自沉于江。但是必须明确的是阳侯的“有罪”是有其针对性的,处于不同的立场下,对阳侯的具体评价也有所不同。阳侯杀蓼侯的叛逃行为对殷商而言构成了不小的威胁,是为“有罪”;然而对于楚国而言,阳侯的行为乃为国捐躯的壮烈之举,其与殷武展开激烈斗争后虽失败,但并未妥协求全而是毅然决然选择投水而死以成全自己的爱国之心。因此,在楚人眼中,阳侯是极富有爱国精神的英雄,是值得被歌颂的。而楚人始终抱有“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的神灵观念,想象着阳侯身死之后依然如怒吼汹涌的波涛一样保卫家乡与子民,就如同他曾捍卫祖国山河一样,所以楚国盛行阳侯死后神灵依然幻化为大波之神的神话传说,可以看出阳侯事迹在楚国确实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屈原《哀郢》的“凌阳侯之泛滥兮,忽翱翔之焉薄”其实是对祖先功烈的深情缅怀,也是对楚国“渡江河而言阳侯之波”风俗的呈现。
但是作为黄河之神的河伯何以被称为阳侯呢?有学者根据文献记载对阳侯与河伯作了对比分析。他们认为二者神职相同。前文已说明河伯是为黄河之神,而阳侯,不论是《战国策》还是《准南子》中的记载,都认为其为大波之神。还有近人张国荣曾在考察“陵阳”的地望问题时表明古籍中之阳侯(陵阳国侯、阳国侯)的历史神话实际与奇相神话(《蜀典》“奇相”条:“《蜀杌》曰:‘古史云:震蒙氏之女,窃黄帝玄珠沉江而死,化为奇相,即今江渎神是也。’”《广雅·释天》说:“江神谓之奇相。”)十分接近且相似[21],他一方面对《鄂君启节》中铭文“江”进行了周密考释,另一方面对“阳侯”的“阳”姓与“奇相”的“相”姓进行了姓氏考察,从而认为“阳侯”就是“奇相”,即“大江之神”和“大波之神”。他的说法综合了神话传说与考古资料,考论详尽,也为阳侯为大波之神说提供了立论支撑。而洪注也持阳侯投江而死的观点,认为其身死后神为大波。然而投“江”而死的“阳侯”为何又与“河”纠缠不休?实际上,诚如宋均所注:“阳侯,伏羲之臣,盖大江之神者。”[1]187也就是说,“阳侯”本为上古神话中的人物,但他如文献中“祝融”是火的代名词一样,在秦汉时期也演变成了“波浪”的代名词,至此与江河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但是,笔者认为这并不足以证明“阳侯”即为“河伯”,只能说“阳侯”可能就是类似于“河伯”的水神,二者的神职具有一定的内在一致性。实际上,就地望而言,河伯是北方的黄河之神,而阳侯,上文已证明其生活于长江流域一带,二者从地域上来看已然有别。虽然有人指出“河伯”之“河”并不是先秦时期指代黄河的专有名词,而是指所有河流的总称,但从《河伯》的文本出发来看,此说显得单薄。李陈玉笺注《河伯》篇云:“河伯,水神。楚乡祀江亦称河者,统名耳。此章描写水神情状,极荡漾倏忽之致。”又谓:“河伯即洞庭、江、汉之神合,江楚之人,凡水具名河伯。”此论大谬[22]。其实正如李陈玉所言,楚国有祀江之风习,亦可称河。但《河伯》中“与女游兮九河”的“九河”并不是与“黄河”平行的九条河,实为黄河的九条支流,释“河伯”为黄河之神是妥当的。因此,阳侯作为大波之神并非指河伯,只能说他是类似于河伯的水神而已。笔者不支持阳侯为河伯这一观点。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文献资料中有如“冯夷”“冯迟”“冰夷”“无夷”等名词屡见不鲜。屈原《远游》云“令海若舞冯夷”。王逸注:“海若,海神名也。冯夷,水仙人。《淮南》言冯夷得道,以潜于大川也。”[11]173此处冯夷,实际上也是指大川之神。这与《庄子·大宗师》中“冯夷得之,以游大川”中的冯夷,十分接近。而且楚国的屈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庄子的影响,其笔下的冯夷,应都为大川之神,也即阳侯在发展演变过程中的民间别称。若从音韵的角度来看,“冯夷”为“阳侯”这一说法较为可信。据王力的《楚辞韵读》的“协声表”来看,“冯”属于“蒸部”韵,与“阳”所属的“阳部韵”相协韵。而“夷”为“脂部韵”,与“侯”所在的“侯部韵”相协韵[23]。因此,不难看出“冯夷”实际上为“阳侯”的协韵声转。后来的“冰夷”“冯迟”等,亦是“阳侯”协韵声转的产物。
总之,“阳侯”可能是类似于“河伯”的水神,但阳侯为河伯说并不成立。而“冯夷”虽在不同历史时期与作品中呈现出不同的形态,但其实是“阳侯”协韵声转的产物,也是阳侯另一种形式的民间别称。
屈原善用比兴而自成一体,形成了独具魅力的象征体系,除了我们最耳熟能详的香草美人系统外,人事意象系统也不容小觑,它对屈原作品的意义旨趣和屈原精神的揭示都功不可没。“阳侯”一词,据历来注家解释,虽不乏神话传说色彩的笼罩,但它仍旧是人事意象系统中的重要一环。据上文考证,阳侯又称为陵阳国侯或阳国侯,有罪而自投江而死,其神灵幻化为大波之神,又被称之为阳侯之波。屈原运用“阳侯”这一意象,笔者认为其象征意义在于屈原内心希望自己也能如阳侯一样保家卫国,为国捐躯。阳侯的英雄事迹可歌可泣,其精神亦令人动容。屈原创作《哀郢》时,虽并未真正说明他离开郢都的因由,但却详尽描绘了离郢之际的情形。“皇天之不纯命兮,何百姓之震愆。民离散而相失兮,方仲春而东迁。”对此句诗的解说,历来争议颇多,莫衷一是。不论是王逸与洪兴祖的放逐说,还是朱熹的凶荒战乱说,亦或是王夫之的白起拔郢说,都捕捉到了一个共同点:国家临难,百姓离散,苦不堪言。因此,屈原借用阳侯意象,实则也是希望自己能如阳侯般保国安民,这也是屈原强烈爱国主义精神的表现。
然而,洪氏的《补注》在注解“凌阳侯”一句时,引《淮南子》注“其神龙为大波”,而应劭注“其神为大波”。前者并不合理,要么“龙”为衍字,要么“龙”为“化”点校之误。但从繁体字来看,“龙”和“化”几乎无相近之处,因此古本不可能写错。而且,先秦时期有一个典型的现象:吴楚之地,沉江常见;中原之地,投河鲜有。不论是伍子胥“浮江”,还是陵阳侯“有罪自投江”,在屈作中均可见。更令人费解的是屈原本人最后也以此为结局,那么,“投江”是不是自证清白的典型方式呢?其实藤野岩友的《巫系文学论》中指出屈作是巫系文学的观点是有道理的,“投江”这一行为就具有祭祀仪式感。所以,即便伍子胥是楚国的仇敌,屈原也依然反复提及,对其态度也并非全然批判。一则因为他同为忠臣而遭谗见弃,二则他的“浮江”结局对屈原也有所启发。而“阳侯”亦是如此。此名词最早见于楚辞,不见于《山海经》,很可能属于楚地的原始神话系统。我们也不能轻易用《淮南子》和《山海经》中的内容去考量屈原。实际上,屈原在《天问》中的质疑表明他对原始神话系统是持一种理性态度的,之所以在文学作品中又反复采用这些意象,是出于增强作品艺术魅力的目的。这是一种文学创作上的自觉意识。而屈原艺术创作的特质之一就是用原始神话元素来包装现实愤和世俗情,这里面体现的理性觉醒和艺术认同并不矛盾。总之,阳侯事迹在屈原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阳侯的投水而死亦对屈原沉江有不可估量的影响。某种程度上,“阳侯”之投水与“彭咸”之沉江实际上也有一定的联系。这无不是对屈原日后投江而死的一种影响,同时也是屈原浓烈的爱国精神的一种深刻昭示。
结合上文的考论,从综合系统的角度来看,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阳侯本为长江流域楚国人,是为陵阳国侯,由于杀蓼侯获罪而自沉于江,因其行为对楚国人民而言是保家卫国的义举,其事迹遂广为流传,并在楚国浓郁的神灵文化氛围中不断发酵。最终,阳侯之神灵幻化为大波之神,而阳侯本身,成为了爱国英雄的典范,为楚人所广泛传颂,他也与楚地的神话息息相关,丰富了屈作的内容,影响了屈原的行为。但“阳侯”并不是黄河之神“河伯”,只能说是类似于“河伯”的水神而已,二者不可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