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宇,马倩男,温 馨
沈阳工业大学,辽宁 沈阳 110870
互联网时代催生了一种新的融资模式——网络贷款。目前全国网络贷款的覆盖人群已经逐渐转移到了大学生当中。虽然金融产业的发展日新月异,但是校园网贷问题却在此背景之下备受争议,甚至出现了个别学生因不慎卷入校园网贷而自杀身亡的事件,①使得校园网贷的风险及防控问题再次引发社会的关注。
网络贷款,顾名思义就是在网络上进行的贷款活动,即借方与贷方的借款活动的发生以互联网为媒介,尤其是以借款APP等为主要代表的平台,是网络贷款发生的地方。作为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业务的结合,网络贷款的产生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起源于孟加拉的“小额信贷之父”穆罕默德·尤努斯和英国的网站Zopa。②
网络贷款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模式:B2B平台模式,B2C平台模式,P2P平台模式。B2B平台模式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经营企业之间的平台,它很多受到自身规模限制的企业选择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将双方交易作为自身企业的融资信用凭证,从而在平台为载体的情况下,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取得款项;第二种是在线金融融资平台,平台以中介的形式存在,为相关企业匹配相关的银行贷款业务和相关产品。B2C平台模式分为直接提供贷款和不直接提供贷款两种。而P2P网络贷款平台类似于信息的交换机,在收取服务费为盈利手段的基础上,通过网络搭建借款人与出借人两者之间的借贷民事法律关系。这一模式与前面有所不同的是其绕过了很多金融借贷机构和商业贷款机构。③(P53~63)
我国第一家P2P网络贷款平台是2007年总部位于上海的“拍拍贷”,是我国首家小额无担保的P2P网络贷款平台,但是直到2011年P2P贷款平台的数量才突破五十大关。自2012年之后,国内网贷平台的出现和成长呈现出井喷式的爆发速度,以2014年为例,P2P网贷平台总额高达2500多万元。目前,在国内网络贷款平台的门槛拔高、业务增加等多因素的影响之下,我国网络贷款行业也在步入正轨。④(P29~37)而2014年至 2017 年三年间开展校园网贷业务的P2P平台达到74家。
大学生之所以钟情于网络贷款,一个很大的原因是P2P校园贷的借款门槛低。学生需要贷款时,不需要任何复杂的手续,也不用其财产进行抵押或担保,只是走一下流程即可办理。平台看中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社会阅历较浅,没有防备之心,同时部分平台也窥视到现在的部分大学生存在着盲目和急躁的缺点,便利用网络贷款流程简易、操作简单、放款迅速的优势,使大学生沉迷于此,落入“甜蜜陷阱”。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以辽宁省为例),在大学生调查对象中,不赞成网络贷款的人占比72.4%,赞成的人数占27.6%。⑤(P71~74)在赞成的这27.6%的人群当中,大学生网络贷款的主要原因可以分为五种需求类型:追求个性化以及具有攀比心理的“享乐需求”;为了“礼尚往来”但个人经济能力有限的“交往需求”;为异性买单的“恋爱需求”;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家庭的经济条件局限或个人经济规划出现问题的“生存需求”;对未来规划进行投资的“发展需求”。⑥(P443~444)由此,也反映出大学生存在为满足即时欲望而不计后果的冲动及风险意识不足的问题。
首先,P2P网贷平台的运营不规范。P2P网贷业务游离于银行监管之外,经营业务与实际资质不符,可能会发生非法发行证券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律风险。法律对于P2P网络贷款平台的市场准入标准、业务运行的过程监管标准、退出市场时的监管等都存在空白。对于正规的银行贷款,无论是《商业银行法》还是《贷款通则》都对详细细节进行了规定,P2P网络贷款平台运营便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其次,P2P网贷平台监管难度大。缺乏法律监管极易造成骗资或挪用客户资金等非法活动。网络贷款平台未将自有资金和投资人的资金进行分离,极易造成平台挪用或侵吞投资人资金。网络贷款平台和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是一人掌控,极易造成实际控制人携款潜逃。2014年,杭州国林创投、深圳中贷信创、上海锋逸信投就是最好的例证。⑦(P50~54)
最后,学生信息安全与人身安全无保障。国内有数千家P2P网络贷款平台,为保障投资人的权益和交易身份的真实性,会要求客户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因此,平台掌握了大量的数据信息。如果忽视了对系统的维护和升级,极易造成用户的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⑧(P244~256)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信息传播速度快,信息泄露会给用户造成无法估量的影响。甚至一些不规范的小网贷公司将借款人信息和借贷合同贩卖给其他贷款平台,层层紧逼的催债势必将借款人推向了一条“不归路”。
首先,及时享乐,不计后果的生活态度。网络贷款都是盲目进行的,个人信息等很容易被网络贷款公司或平台掌握。如果大学生还款不及时或是拖欠还款,大学生本人以及其身边的亲朋好友的日常生活,就有可能受到严重的影响和压力。加之校园贷的金额无上限,没有风险意识的大学生借款消费,结果落入陷阱,进而借新还旧,最终无力偿还,更有甚者跳楼自杀走上极端。此外,贷款还款逾期的大学生很容易被纳入征信失信名单,对其未来的发展、工作、交友等,亦有可能产生不可磨灭的影响。⑨(P34~39)
其次,过度消费,毫无规划的消费观念。作为刚刚离开家庭开始独立生活的人群,大学生很容易出现过度消费的现象。大学生网络贷款最大的问题就是贷款的消费去向,当资金能被轻而易举满足时,自控力较差的大学生就会拿钱去挥霍,却没考虑能否及时还款,也未考虑该行为对个人征信带来的影响,更严重的是在这种消费得不到进一步满足时,很多学生会陷入循环贷款当中,其个人权益被侵害的概率将成倍增长,其后果将影响个人和家庭。
P2P网络贷款存在着诸多风险,我们要用法律的手段对其进行全面监控,以降低风险、维护多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就刑事而言,应通过颁布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涉及网络贷款的相关犯罪行为,为司法实践提供法律依据;就民事而言,应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规范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和保证贷款双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保护个人信息等方面。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是当前规制网络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⑩(P129~130)明确监管主体,建立相关部门协调机制。在市场准入上,可以从注册资本、人员资质、技术条件等方面进行考核,及时清理资质差、风险大的网贷平台。平台监管应是全方位的,既要重视事前的准入监管,又要对事前事后的动态监管,进行日常维护以此降低运营风险。(P50~54)
信贷消费已成为当前消费的主流方式,花呗、京东白条、信用卡等支付方式已经融入到生活之中。而不良校园贷款则是扭曲的信用消费方式,引导大学生抵制不良贷款,应该从信用教育入手。科学引导大学生信用消费,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规避校园贷风险。同时通过宣传和讲座,树立学生防范不良校园贷的风险意识,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引导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可以通过知识竞猜、辩论比赛、案例情景再现等方式,让学生了解不良贷款的风险,纠正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的不良消费观念,树立正确消费意识。同时开展系列讲座,通过讲述有关校园网络贷款的实际案例,让学生认识到校园网络贷款的危害;也可以开设金融选修课程,组织学生对网络贷款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强学生对金融知识以及网络贷款存在的法律漏洞和安全风险的了解,树立风险防范意识。(P242)学校应为学生提供正确的获取资金的渠道,例如,对优秀和困难的学生,可以给予奖学金、助学金等形式的帮助。P150~152)
高校的法律顾问和高校法学专业教师,可以在大学生面对不良校园贷款陷阱时,及时提供法律咨询,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同时,帮助陷入不良贷款的学生,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其合法权益,也避免了伤害加深的风险。高校律师也是向大学生普及法律知识的中坚力量,宣传教育具有前瞻性和实效性,通过对真实案例进行专业角度的解读,可以做到问题早发现,风险早防范,避免影响扩大。同时,要重视心理辅导作用,通过心理健康课,让学生意识到自身心理冲突的根源,正确认识自身,避免贪婪与虚荣心的影响,避免让不良的心理活动蒙蔽了自己的正确判断。引导学生客观地认识自身的消费能力与还款能力,做到有效控制自身行为。当大学生确实遇到校园贷陷阱时,更要重视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做到合理的宣泄,从人际关系中得到鼓励和支持。
P2P网络贷款具有传统银行贷款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但由于缺乏足够的监管,导致P2P网络贷款存在一些法律风险,使得这种新型贷款形式受到质疑。要规避风险,需要加强法律监管,将其置于法治的轨道之内,才能真正实现P2P网络贷款的规范有序发展。尽管相关部门已经严厉打击“校园网贷”,但是仍然存在不少放贷机构变相向大学生发放贷款。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还是学生自身要加强防范意识,抵制有不良倾向的贷款。
注释:
①根据新浪财经新闻2019年10月13日新闻“‘211’大学毕业生跳楼自杀:身负校园贷 1年贷款36次”:南京某211大学在校生许某一年内从10家上征信的持牌金融机构贷款36次,累计获得贷款7.2万余元。因无力还贷而自杀。该事件登上新浪微博话题榜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详见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relnews/us/2019-10-13/doc-iicezuev1823415.shtml.
②Zopa的中文表述是协议空间,取名自Zone of Possible Agreement.
③田杰,郭紫嫣,靳景玉.我国P2P网贷平台生存状况影响因素研究——基于3842家P2P网贷平台数据的实证分析[J].西部论坛,2019(4).
④冯果,蒋莎莎.论我国P2P网络贷款平台的异化及其监管[J].法商研究,2013(5).
⑤庞景元,闵乐.校园网络贷款现状的调查报告——以辽宁省沈阳市为例[J].中外企业家,2019(6).
⑥王正铭,闫晓雯,赵金玲,李青青,杨萍.大数据视角下大学生消费行为特征调查研究[J].时代金融,2018(35).
⑦高峰.P2P网络贷款监管法律问题初探[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6(2).
⑧朱秋泓.P2P网络贷款法律问题及监管研究[J].农家参谋,2019(9).
⑨杨宏芹,余迪.论校园网络贷款平台贷后追偿的法律风险与规制[J].上海商学院学报,2017(4).
⑩于菲菲.试论P2P网络贷款的法律监管[J].法制与经济,2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