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庆
(西南石油大学 四川 成都 610500)
套期保值对于运用主体来说,是一把双刃剑,若使用得当便可帮助企业或个人规避价格变动所带来的重大风险,但不能驾驭,则会因为期货交易本身所具有的高度风险性、高杠杆性,给不成熟的使用者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当前我国企业在参加国际石油期货交易时主要会面对以下四个风险。
在期货风险管理方面,企业若是没有形成书面管理条例,严格的管理流程,紧密的期货投资管理链条,期货交易过程中,企业就容易发生严重的管理风险。
2004年底,中航油集团错误地认为整个原油期货市场将保持稳定的小幅下行趋势,于是公司签署了大量出售看涨期权的场外合约,但最后亏损严重,申请破产保护。虽然中航油公司内部的《风险管理手册》对交易规则要求非常严格,但是,由于中航金融的整个交易团队并没有按照手册进行约束,风险控制团队也没有建立相应的防火墙机制,所以中航油的风险控制系统只是一种形式。加之,在中航油集团内部提交给总部的报告中,交易头寸被故意隐瞒,这暴露了其内部决策系统和内部审计系统的问题。中航油最终失败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内部控制失败了、管理风险过分突出、风险评估严重不足。
2018年12月27日,联合石化发生原油期货交易亏损,这使得中国石化旗下的股价暴跌6.75%,随后两天之内在 A 股和港股两个市场蒸发掉了681亿元市值。这样的投资失败同样是因为企业内部的管控体系在建立后并未得到严格的执行。国有企业内部虽然建立了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但是由于管理层的疏忽和大意,有时,那些规章制度、管理流程,在实际业务操作中被抛到脑后。
在石油期货市场上由高杠杆带来的丰厚利益趋使下,企业便存在偏离企业进入石油期货市场的初心,抛弃安全方案,并在高风险情况下进行盲目的石油期货交易,这就是投机操作。
在中航油的事件中,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置股东和国家的利益于不顾,在盲目的自信和错误的信息引导中,一错再错,不仅不及时止损,还继续加大错误的投资,致使亏损爆裂式增长。中航油是以石油业作为主业的,本来天然有防止原油价格上涨的风险防范要求,但中航油负责人在此事件中,却带领公司盲目入市,不进行自己应该做的套期保值投资运作或合理的投机行为,反而想利用投机运作大赚一笔,最终,国际石油市场确实没有眷顾这些准备不充分的挑战者,由于缺乏责任意识和目的意识,中航油最终石油期货投机惨败,亏空巨大,最后不得不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我国企业在国际石油期货市场上对于价格波动信息的收集能力欠佳,并且存在和相关各方进行有效沟通不足的情况。
在2004年的中航油事件中,中航油负责人面对出现的账面亏损,本来是要求立即斩仓。而为中航油交易部门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高盛子公司,杰瑞公司,认为未来油价一定会下跌的,给中航油的决策提供了错误的信息。中航油在没有判断信息对错的情况下继续补仓,然而伴随油价一涨再涨,中海油亏损达到40多亿,不得不进行公司债务重组。值得一提的是,中航油的重要债权人之一就是杰瑞公司。这就是中航油自身没有掌握核心信息的结局。后来便高盛被中航油告上了法庭。在2018年中石化子公司投资石油期货巨亏和中航油投资石油衍生品巨亏的事件中,高盛公司都扮演者重要的信息传递员角色。为了避免信息缺失风险问题,我国企业需要重视信息的收集、提取、筛选,不要盲目信任一些中介投资公司所提供的所谓权威、私密、特有信息。
外部监管即有国内监管部门对在外参与石油期货贸易的我国企业的监管,也有外国政府在石油期货市场上对参与企业的全方位监管。二者缺一不可,共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参与石油期货交易的风险。
在2004年的中航油石油期货亏损事件,作为国有企业,中航油本来在期货投资方面是受到严格规范的,由于其在中国体制外的新加坡市场上进行交易,国内对其的监管力度大打折扣,也就出现了中航油在投资中失控。除了企业自身行为会导致国内的监管无法触及,我国企业进行国际石油期货交易的所在国政府所执行的外部监管本身,也可能存在缺失风险的,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庞大的外部监管体系在执行监管的过程中功能交叉、标准不同、管理分散、信息沟通不顺畅。第二是各种外部监督部门通常简单地按照公司收入的高低和预算是否平衡来监督企业,弱化很多细节问题。
海外石油期货投资的大型企业内部,对风险管理是十分重视,他们的风险管理系统一般包括先进的风险管理体系以及优秀的风险管理人员,他们时刻分析着国际原油市场,监控公司可能会面临的风险,将风控做到极致。
以BP、壳牌、Koch Indastrial为例,这些企业的总部都设立了风险管理部门,对设立在各国的子公司将会进行的石油期货交易进行风险管控,同时,公司内部有大量的期货投资高素质人才,参与公司的投资决策,这些专业性人员的权利,有时远远大于公司其他管理层,这样有利于权利的过度集中和企业决策者的判断失误,更有利于在公司困难时期及时止损,避免权力的一把手操纵过度的风险,将公司的石油期货投资方向拒绝交付给仅一人或两人的高层领导队伍,而是侧重于信任在石油期货业务方面拥有专业知识素养的风险管理部门。又如世界上最大的原油交易公司之一的维多(Viol)公司,不但建立了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而且要求其风险管理人员必须对市场非常熟悉,具有丰富的操作经验,并有敏锐而正确地判断市场变化的能力。另外,维多公司100%由雇员持股的结构也加强了公司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以世界上最大的原油交易公司,维多(Viol)公司、嘉能可(lencore)公司、荷兰托克(Trafigura)公司、贡沃(Gunvor)公司为例,可靠、即时的信息来源在这些公司中都备受重视,他们除了利用好诸如普氏、路透等来自大众媒体机构易获取且公开的信息,公司内部还必须要拥有独特、即时的信息渠道。譬如,维多公司内部拥有专业的信息咨询部门,为本公司的贸易商提供资讯及信息分析,同时,贸易商也会通过各自的渠道获取信息。国外大型原油交易公司在石油期货市场上的有效运作还离不开与原油期货交易开户公司之间的时刻联系,与石油期货交易开户公司的有效沟通,这些最具实力的大型的跨国一体化原油公司拥有上下游完整的石油产业链和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他们深知信息化时代信息收集,有效沟通的重要性。
基于企业的经营范围、企业文化和战略目标等,那些原油期货市场上开户交易的国外超级企业,会采取不同的态度来严格运用石油金融衍生品,以此来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而不是在原油期货市场上摇摆不定,在套期保值还是投机之间做出错误的选择。
埃克森美孚公司就是作风稳健的典例。该公司将自己选择使用石油金融衍生品的目的定位为规避及对冲风险,基本上不参与到利用石油衍生工具进行的国际石油期货交易。由此,埃克森美孚公司被市场上的其他企业称为原有行业的“保守巨人”;再比如,康菲公司和雪佛龙公司,他们对其参与的石油期货交易规模进行了限制,仅限于利用石油期货工具防范风险,而不易投机牟利为目的。而BP公司、壳牌公司则不同,他们经常活跃在石油期货市场上,不时进行着利用石油金融衍生品的投机运作。他们投机运作,有一套科学的体系。其中壳牌就是通过始终坚持财务保守及理性投资原则,采用投资项目可行性与不可行性研究分析并重的模式[5],始终活跃在国际石油期货交易市场上。
1.完善相应的金融政策。我国的外汇储备金额巨大,与之对应的是较大的风险,因此通过利用大量外汇储备,将其和石油储备、石油期货储备联系起来,建立金融支持体系,为石油储备兜底,保障我国企业在国外进行石油期货套期保值的安全。国家财政机构可以通过金融支持,提升企业进行石油储备的信心和储备能力,为在国际石油期货市场上进行着风险采购、投机运作、套期保值的中国企业在调整仓量时拥有更大的进退空间,为其留出“安全通道”。
2.加强法律监管建设。在国际石油期货上市后,交易主体和交易市场两头涉外,客观上增加了我国对本国企业的风险监管难度,将同时面临监管权限冲突、信息获取困难和国际主导贸易商对石油期货市场的跨境操作等一系列问题。法律基础层面上,应积极解决由于境内外法律制度不同导致的跨境监管协作法律适用问题;划分好跨境的监管权限。跨境监管实施层面上,要创新跨境监管的合作机制,如组织发起跨境联合监管行动、我方以观察员身份赴境外执法检查等;要重点打击跨境操纵行为、密切防范原油期货市场的不正常波动,及时识别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处理苗头性风险事件。
1.健全石油企业期货交易业务制度。在内部控制体系方面,要确保交易人员的必要独立性,以及工作任务交接的书面性。在财务相关方面,财务部门要在保证金限额内做好资金的安排和调度工作,要监督境外石油期货账户的资金,定期向财务主管领导及总公司领导报告结算盈亏状况、持仓风险状况、保证金使用状况等。在业务运作层面上,要保障各个业务部门间的协调运作,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后,风险管理部门独立于业务部门,以确保其监管权力的有效实施。
2.加强专业化石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团队的建设。当前我国很多企业内部石油期货套期保值的专家相对匮乏,以至于很多企业都将希望寄托在了投资咨询公司上,如中航油、中石化事件中的高盛投资银行,这往往会导致盲目信任咨询公司,并做出错误的决策。建设属于自己的专业化团队,实习主动收集期货信息、分析石油价格的走势、做好风险评估,打破信息的不对称和我国企业石油期货投资时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