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娟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 杭州 310018)
收入是企业管理者进行内部决策的重要参考因素,是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衡量标准,收入的确认对企业以及企业的投资者和其他相关方都非常重要。收入确认准则的变化对一个企业的影响是重大的,它不仅对财务数据产生影响,而且对企业管理和经营决策等个股方面都产生影响(宣和,2014)。Babingtong(2013)指出软件行业在执行的业务同时包含提供服务和多项可交付的商品,此业务的确认收入时点相比单类业务更难确认,其收入确认方法更难选择。现行国际会计准则 IAS18《收入》和 IAS11《建造合同》是两个与收入确认和会计计量相关的会计准则,这两个准则存在着理念上的差异,导致收入确认时间不一致和确认条件模棱两可等问题。新收入国际准则采用单一模式,通过两种方法进行会计确认,整个过程分为五个步骤(何敏燕等,2015)。杨伟鸽(2017)以 O2O打车软件企业为例,提出的打车软件企业存在收入确认问题的主要在于企业会计准则使用问题以及收入确认时点问题,这是软件企业会计日常工作中面临的两大难题。贺艳萍(2016)结合案例讲明软件行业存在收入确认方法多种多样,收入的性质界定不清、收入确认方法随意等问题。
新收入准则刚刚开始实行,而且是在部分企业内实行,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新旧收入准则进行对比,结合案例模型对软件企业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希望软件企业能够尽快适应新收入准则并且利用新收入准则解决自身收入确认等问题。
软件企业近年来抓住发展有利环境,在国民经济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新收入准则可能使得软件企业收入确认问题和方法变得简洁明了,更加规范,但是也可能限制企业基于自身经济基础进行更适当会计选择的空间。我们必须提前做好准备,对两者之间的可能的不适应之处进行分析研究,以便不时之需。
新收入准则要求以客户合同为基础以控制权转移为收入确认标准,软件企业与客户签订应用软件开发合同的时候会包含许多履约义务,在新收入准则下企业需要按照售价将合同价格按照一定比例分摊给各项履约义务,并且每完成一项履约义务就进行相应的收入确认。
新收入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主要有三个步骤,为签订合同,生产资产和转移资产控制权。而履约义务判断的标准就在于控制权的转移上。软件企业必须认真进行收入确认,不能如之前一样为进行盈余管理而随意确定收入确认方法。
新收入准则对软件企业收入确认时点和履约义务判断等的影响最终都关系着收入金额划分的问题。收入确认时点的变化最直接的影响收入的金额,尤其是软件企业的复杂系统集成软件业务,软件开发周期长。对于履约义务来说,新收入准则按照控制权的转移来确定收入,软件企业需要先对合同评估,识别出各项履约义务,并且将交易价格按照一定比例分摊到各项履约义务上来,而如果不能准确评估和识别,就会对收入金额的计量造成差错。
新收入准则适时的提高了企业收入信息披露的要求,扩大了信息披露的内容,将对企业的内部监督转变到外部监督。更高要求的信息披露可能会暴露企业内部的经营收入问题,尽管对财务报表使用者和投资者来说能更好的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但是也增加了软件企业的工作量和难度,而且面临暴露企业问题的风险。
与旧收入准则相比,新收入准则作出了较大的改动,其对解决收入确认相关问题提出了指导,而且增加了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但是同时给软件企业带来了一些不适应性问题,软件企业需要尽快制定策略适应新收入准则,以免在不适应中被市场淘汰。
软件企业首先面临的最大的障碍就是调整原有的比较随意的会计实务处理方法,紧紧围绕新收入准则以控制权转移为收入确认标准的原则,履行每一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软件企业需要将重点放在如何给合同包含的各项履约义务分配合理的价格。
客户合同在软件企业收入确认中非常重要,软件企业在开始开展业务的时候必须先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并且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在新收入准则下企业可能面临更大是履约违约风险,所以需要更加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来规避和降低违约风险。
软件企业由于业务复杂,会计收入确认计量工作忙,难度大,面临的信用风险大。软件企业必须制定一套可靠的、符合自身的信息披露制度,这个制度要保证企业披露的信息满足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要尽可能的展现自己的优势细节和可信度。
软件行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行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其业务会变得更加复杂和繁重,在实际工作中会面临更多的会计收入确认和计量问题。本文从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国内国际背景出发,论述了国内外关于收入准则和软件企业收入问题的研究结果,通过对比新旧收入准则比较分析来加深对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的本质理解,根据软件企业的特点,分析了新收入准则下软件企业因为不适应而产生的问题,并且从企业层面和政府层面提出了软件企业如何快速适应新收入准则带来的变化。
本文对新收入准则对软件企业的影响的研究仍然存在不足,所有新收入准则与软件企业的不适应性分析都缺乏有效的事例去支撑,而且限于新收入准则刚刚实行,执行的企业数量也比较少,接下来的研究方向应该定在实证探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