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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大部分都是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核算的,整体上存在着项目较分散、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较低、无法有效监督和管理财政资金等问题。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解决目前阶段所存在问题的重要方式,也可以看作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形式的一类变革,引入目的就在于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能够就财政资金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关键业务做出整合和统一,进而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财政资金监督、财政管理等方面有效地行使自己的职能。
国内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需要由统一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核算中心,核算相关的经济业务,对行政单位的资金收付和会计核算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但是没有改变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过去的各项基本权利,比如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等。这类集中核算是在一定的原则下开展的,大体可以归纳为集中管理、统一账户、分户核算。会计集中核算的本质可以看作是会计委托代理,是新时期处理各项行政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和财务管理的根本。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传统的财务监督不力、财务人员素质偏低等客观条件使得单位的会计核算较为混乱,会计信息失真较为严重,严重影响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质量,特别是财务信息不能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参考。我国会计法的推进和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建立,为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供了依据,也为解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混乱以及财务信息失真问题提供了直接的帮助。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深化改革管理很有帮助。传统财务工作模式下,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缺乏相互的制约,整体上也没有严格的监管机制,这就会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在实际运转过程中很难得到真正的监管。实现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后,可以对原本的松散制度做出根本性的改革,特别是对整体的核算、监督和管理制度进行统一和规范,会计核算中心对单位的经济业务严格地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和监管,强化了对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全过程的控制,对出现的问题从源头上制止,这对于整体的财务管理体系设立十分有利。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可以避免财务工作违法违规的问题出现。在过去的管理模式中,多数部门的财务机构设置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融为一体,财务部门负责人既是财务审批人也是会计人员,在会计事项处理上经过部门负责人审签同意的原始凭证,既表示符合财务制度的财务审批又表示符合会计处理规范的会计监督审批。这种集双重职能为一身的管理方式,缺乏财务与会计的相互制约,使单位内部的舞弊行为成为可能。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审批职能由单位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由会计核算中心行使,会计集中核算强化了对单位经济活动过程的控制,可以有效地增强会计的监督功能,避免工作中违法违规问题的出现,提升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
会计集中核算,作为一项制度,在实际推进和实施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比如,在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设计上存在缺陷、对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认知存在偏差等问题。现行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基于《会计法》所建立的,在其他法律的适配以及与部门的具体应用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兼容性问题。这就会使得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法律基础相对较为薄弱,在设计上和很多地区的实际执行中存在着不相符的问题。
由于新制度的出现增加了核算中心,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业务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但是,由于部门领导人员的不重视和工作人员个人业务水平的不达标就会导致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对财产的保管和审核等工作,使得整体的核算与报帐单位之间产生业务上的不关联,单位会计只管理单位的报账,核算中心只顾着自己的核算工作,相互之间业务存在真空地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核算、监督等职能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在经费处理上也会存在着一定的分歧。请求支付与核算中心之间存在支付矛盾,依旧制约着整体的发展,这些都是新时期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所在。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需要相关政策以及管理制度予以保障的,只有将其理论价值通过真正管理职能予以实现,才可以使得其根本价值得以充分发挥。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应当将会计核算工作直接从行政事业单位的基础工作中剥离出来,提升到相应的高度,由领导牵头做好实际的推广和落实工作。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仅需保留财务管理职能,会计核算中心则需要负责与之相关的核算工作和监督工作。核算中心的工作更是要做好相互之间的统筹工作,只有对整体的经济业务做出充分的调整和控制,促使业务工作顺利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资金是否应该调拨、在支付过程中采取何种方式都需要核算中心进行审核和最终的确认。
结合笔者的实际研究来看,在很多行政事业单位,之所以无法有效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主要在于工作人员的稀缺以及专业素质的不足。对于新会计制度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平行记账核算要求下,财务人员工作量大,业务专业水平要求高,想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国家教育机构多多培养专业类人才,特别是和核算工作有关的专业。对于相关部门而言,应当将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挂钩,使得员工能够真正地构建起专业素质的同时,不断提升个人的职业操守和业务水平。
在完善核算中心管理办法时,结合制度性的政策来予以完善。预算单位的财政收支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来执行,财务部门对各个部门资金使用情况需要做出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只有相互之间配合,对核算中心的管理办法做出科学合理的设计,才可以保证有效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以系统性的方法来做出相应的业务链条梳理,打造高效、全面、信息化的管理模式。在21世纪,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方式是许多领域正在逐步探索的方法,也是许多财政管理工作的改革推进目标。对于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发展也是如此,财政收支的规模日益扩展、各类数据的规模和体量相比过去提升了数倍。如果没有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予以支持,那么整体上的核算工作同步很难保证。
整体来看,新时期对于国内的行政事业单位相关从业者而言,应当结合着实际业务的推进情况,做好相关的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引入制度性工作,努力满足时代需求,提升整体业务效率,保证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