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劳动观的三重维度及其现实意蕴
——兼论习近平的劳动观

2020-02-25 05:04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20年1期
关键词:劳模劳动者马克思

常 胜

(井冈山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吉安 343009)

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它使人类获得了自己的本质,从而区别于其他动物而存在。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针对局部范围出现了鄙视劳动尤其是体力劳动者、底层劳动者收入偏低的现象,一再强调和重视劳动、尊重劳动者。2015年4月28日,习近平《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中, 高度赞美“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习近平系列讲话尤其是其劳动观,是新时期新阶段我国社会经历改革开放30多年来所取得的成果和面临的新问题基础上做出的新结论,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劳动者的价值主体性、劳动尊严与劳动民主管理等时代问题的新思考、新探索。系统学习和研究这些讲话精神,对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尤其是贯彻好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劳动精神、劳模精神”是肯定“劳动光荣”的应有价值之义,坚持和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价值向度

在马克思那里,劳动既是一种历史观,也是一种价值观。所谓劳动,是指人通过自身肢体对外输出劳动量而产生价值的人类运动,是人维持自我生存和发展的唯一手段。如果没有劳动,也许世界上至今没有人类;如果没有劳动,人们不可能有今天这样丰富的生活,为此,恩格斯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人类劳动的目的不仅仅为了生存的需要,同时还是为在征服和改造自然中获得自由,由自由间领略到幸福之美感,从而获得了精神之满足。通过劳动,人类收获满足感、快乐感、尊严感,拥有丰盈的精神世界,也赢得了劳动精神的赞誉。劳动精神深涵劳动者伟大精神,也孕育着劳动伟大精神,没有劳动者伟大创造、劳动者可敬可爱,就不会有劳动的付出,自然也就无所谓劳动精神的伟大。劳动精神的可贵之处,在于它能激发出人的潜能,使劳动成为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换,人们可以改变劳动的形式,但却不能取缔劳动本身。马克思就指出:“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

劳动伴随着人类社会走过千秋万代,每个时代各自涌现出属于自己的劳模。劳模,即劳动模范的简称。在当代,劳动模范是工人阶级的优秀代表,是民族的精英,国家的栋梁,人民的楷模。他们引领时代的方向,弘扬社会主旋律和正能量,代表着一个时代的道德风向标与价值坐标,以他们特有行为风范和价值目标诠释“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其核心就是真抓实干、埋头苦干,这是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无论社会如何变迁,经济发展和劳动方式呈现何种改变,劳模始终是我们民族的脊梁,劳模精神始终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早在2013年,习近平就首次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劳模精神。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劳动精神、劳模精神从不褪色。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必须立足于当下,立足于我国的经济社会。如何让劳动者拥有更多高附加值劳动,消除出国抢购马桶盖、电饭煲的乱象?如何破解利益固化的藩篱,打破贫困的代际传递,体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如何从根本上扭转“笑贫不笑娼”“宁愿在宝马车里哭,不愿在自行车上笑”低俗社会风气,让社会人挥动自己双手?解决这时代之问,虽然答案各有千秋,但也不那么神秘,都有共同坚实之基——劳动。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就能“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汇聚强大正能量”。当然,随着时代变化,劳动的内涵相应地在发生变化,已由纯粹的体力劳动转向技术型、知识型、创新型的复合劳动,脑力劳动在劳动价值取向上越来越凸显。但无论劳动形态怎样变化,伟大的劳动精神、劳模精神价值永恒;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社会主义国家广大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不会改变。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也是在倡导一种社会风气,在坚持人民主体性的政治要求,是在讴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价值。因此,习近平在《讲话》中明确指出,纪念国际劳动节的“目的是弘扬劳模精神,弘扬劳动精神,弘扬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伟大品格”。

“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始终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汇聚强大正能量。”习近平的讲话为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指明了方向。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必须与实现中国梦紧密集合,以劳模精神和劳动精神托起伟大中国梦。为此,要通过大众传媒、新兴媒体的强大载体功能强化学习,突出宣传劳模先进事迹,弘扬劳动精神的深刻内涵,在全社会中营造尊重劳模、关爱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成为时代永恒的主旋律。在学习劳模活动的健康发展中,制度建设是保障。要把评选劳模、表彰劳模、学习劳模的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以制度化、常态化实施对劳模人文关怀,解决他们的经济、工作、生活、学习等各种困难问题,让劳模优先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学习劳模活动不能铁板一块,死气沉沉,而应把学习劳模活动与人们的学习工作和日常生活结合起来,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使人们在活动中感受人生幸福、感悟崇高精神、升华人生境界,使活动的成效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辉添彩。

二、“尊重劳动、尊重创造”是实现“体面劳动”的必然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伦理向度

所谓“体面劳动”就是通过促进就业,加强社会保障,开展政府、企业组织和工会三方间的协商对话以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让广大劳动者在自由、公正、安全与尊严的条件下工作生活。要实现“体面劳动”,就必须尊重劳动、敬畏劳动,就要亲身体验劳动,在劳动中感受劳动之价值、品尝劳动之快乐。当劳动是一种快乐时,生活是美的;当劳动是一种责任时,生活就是奴役。在劳动过程中,当“自由自在的劳动”居于劳动的主导地位时,人的感受就是美的。也就是说,人类劳动的目的不图别的,只为在自然面前获得自由,当他获得这种自由时,他同时获得了一种超越时空的感受——即美感。为此,马克思曾深情地说:“我的劳动是自由的生命表现,因此是生活的乐趣。……我在劳动中肯定了自己的个人生命,从而也就肯定了我的个性的特点。劳动是我真正的、活动的财产。”虽然,马克思的经典文本中并未提及“体面劳动”这一概念,但是,马克思劳动伦理观所涵盖的核心内容正是“体面劳动”所要表达的。

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博大精深,其核心内容是让劳动者有尊严的劳动,体面劳动是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现实实践形态。根据马克思的相关论述,劳动者的体面劳动的基本要求为:一是尊重员工的人格,二是为员工提供体面的劳动环境,三是要有合理的薪酬福利。这三个基本要求都与劳动伦理息息相关。实际上,马克思的劳动伦理就是建构在对资本主义劳动异化批判的基础上而寻求实现劳动解放,劳动者的自由全面发展价值理论。马克思预见未来的社会主义应该是扬弃异化劳动,实现人的自由劳动。人的自由劳动是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是人对人主体自身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摆脱了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独自占有自己的劳动成果,以“联合劳动”取代雇佣劳动,劳动和劳动者获得了自由解放,这就是马克思的劳动伦理的终极目标。当然,马克思的劳动伦理向度是设定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之上的。在一个生产力不发达,市场经济依然存在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劳动更多地是谋生的手段,为此,我们应全面审视现有条件下劳动的伦理向度。

首先,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劳动者有尊严提供了制度性保障。毛泽东在分析旧中国的工人阶级状况时指出:“他们失了生产手段,剩下两手,绝了发财的望,又受着帝国主义、军阀、资产阶级的极残酷的待遇”,旧中国的工人像“猪一般的生活”,所谓的体面有尊严的劳作是可望不可及,其根本的原因就是社会制度的腐朽没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给力。这充分说明在影响和制约劳动者有尊严的劳动和生活中,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因为制度是用来规范、约束和调节人们的社会行为的。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为中心,提出实现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因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邓小平强调: “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推动社会进步,劳动者的地位至高无上。所以,习近平指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全社会都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维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要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实质就是让劳动者在劳动中得到尊重、有尊严、体现价值,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前提条件是社会必须营造一种积极向上、肯定劳动伟大的良好氛围。事实上,“社会上所有的人( 病态者除外) 都希望自己有稳定、牢固的地位,希望别人的高度评价,需要自尊、自重,或为他人所尊重。”问题在于,营造“尊重劳动、尊重创造”良好氛围不应仅仅停留于道德层面的塑造,更需要有制度层面的推行。社会主义本质内在要求为每个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提供满意的工作,可是,生产力的落后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的现实性,决定了就业问题将长期存在。解决之道,必须靠政策与制度的设计与推行。为此,政府应着力健全促进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要为劳动者构建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和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

其次,广大劳动群众的价值能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得到越来越多的尊重与实现。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价值的获取既有物质的实现,也有精神的满足。物质的实现能为精神的满足提供经济基础。为此,“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本质的促动下,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内在地在解放劳动和劳动者,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实现,党和政府作出要“让人民体面的劳动,有尊严的生活”的庄严承诺。回顾新中国的历史,无论是从中国历史纵向对比中,还是从世界不发达国家的横向对比中,我国广大劳动群众的劳动者地位、权利、尊严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与尊重。但必须承认,一定时期的就业岗位与劳动条件总是受到那个时代的生产力发展所限,“体面劳动”总是具体的、有条件的,它代表的是一种理念、一种要求,更是一种目标。在我国现有的不发达生产力下“劳动更多的是‘谋生的手段’”,劳动的伦理向度远未得到合理伸张,如何创造条件让劳动者在劳动中得到尊严与尊重仍需在实践中探索,需要全社会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长期的通力合作。

最后,劳动的伦理关怀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劳动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关注社会财富,就要关注劳动的创造,就要关注劳动者,就要让劳动、劳动者得到应有的尊重,对民生诉求予以关注与尊重。可是,回顾我们走过的路,在一味追求GDP数量的增长思维主导下,我国确实存在着劳动条件差、劳动报酬不合理、拖欠工人工资等现象,劳动者因劳动不体面在用脚投票维护自身权益,以挑战劳动价值的愤怒和抗议。这从另一个方面也反映出人们热切盼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按劳分配机制与保障人民权益,也就是说社会个体中每份劳动付出都要得到承认、尊重与合理分配的价值取向已成为社会共识和认同,这就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原则。“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对民本思想的创造性转化”,以人民为中心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让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得到满足。坚持了以人民为中心,就能实现劳动伦理的现实关怀,让劳动者体面的劳动。为此,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已成为党和政府的核心价值取向。

三、“劳动自治、民主管理”是实现和谐劳动关系必然路径,不断丰富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自治向度

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劳动置于基础、本源乃至中心地位,马克思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而人是有情感和意志的,且通过劳动得以表达。在马克思看来,人们的尊严和幸福是可以在劳动中获得,其实现的前提是人们既能够享用劳动的成果,又能占有劳动本身,一句话,劳动者能做到“劳动自治、民主管理”。所谓劳动自治是指劳动者不依附于外界的力量独立完成和行驶本属于自己的劳动权,且能将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所得依法管理和处置。

基于此,劳动的自治向度就应该为劳动者在生产管理中应具备的自治性以及在生产技术应用中的自治性。可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资本奴役劳动,劳动力创造的成果被资本家无偿占有,劳动“始终是令人厌恶的事情,始终是外在的强制劳动,而与此相反,不劳动却是‘自由和幸福’。”也就是说,在资本的奴役下,劳动者的劳动自治向度被严重剥夺。为此,马克思认为未来社会的生产组织形式应是:“联合起来的社会劳动”,“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前提下,联合起来的劳动者按照共同的合理的计划进行社会劳动。”这种劳动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自治,真正实现了劳动解放,让劳动者从劳动过程中解放出来,从而摆脱了私有制的束缚。当然,在现有的社会条件下,我国还无法实现这个目标,但其蕴含的劳动自治、劳动组织管理民主化等理念依然闪耀着科学光芒,对当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当前,我国不和谐的各种因素依然存在,突出地表现为非公企业劳资矛盾尖锐化。然而,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企业已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私营经济的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然结果。为此,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企业中,资方与劳方之间的关系影响着企业和谐与发展,甚至波及到整个社会和谐稳定。解决劳资双方间矛盾,必须从根本上入手,让劳动者彻底摆脱资本的奴役和侵蚀,消除异化劳动,劳动成为一个独立过程,在劳动过程中工人自治,实现劳动组织和管理的平等、民主和人道化。重点消除劳动的等级化、极权化和非人化组织管理现象,非公企业管理层应该逐步吸纳一些劳动者代表进入到劳动的决策和管理中,充分相信劳动者具备自主组织劳动过程的能力,为劳动者提供充分展现自己的创造力和才能的舞台。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一切劳动,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都值得尊重和鼓励;一切创造,无论是个人创造还是集体创造,也都值得尊重和鼓励。”这样劳动能为劳动者赢得个人尊严、获得人生出彩的机会,进而为社会创造和谐,因而劳动就能成为他个人生命本质须臾不可分的有机组成部分。

进入工业化社会后,尤其是信息化社会后,人在整个社会生产中主体性作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这种技术被广泛运用使得劳动者的生存境遇越来越处于边缘化,随时面临着失业的危险,在某种程度上关乎着劳动者的生存和尊严。因此,这种劳动者与技术间的内在矛盾将会长期性存在,在某个历史阶段将会变得日益尖锐。但是,“科学技术要发挥作用,要有人的运用,离开人的运用它是死的,更不会创造价值。”说到底,劳动者与技术间的矛盾本质上还是劳动者间的矛盾,只不过是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而已。如何解决两者间矛盾,仅仅依靠按劳分配的原则,在现实层面操作起来也较为困难,虽然马克思说过:“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但是这倍数的标准是多少马克思没有给出,就是社会进步到现在,人们依然没有找到合适的评判标准。而当人们把科技劳动从按劳分配中“剥离”出来后,采取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方式,诸如消除平均主义、激化分配对生产的促进作用等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必须弘扬勤劳致富精神,激励人们通过劳动创造美好生活;必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处理好政府、企业、居民三者分配关系。”按劳分配为主体与按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是改革开放后三十多年来广大劳动者在广泛劳动实践基础上取得成果,是贯彻劳动自治与民主管理的必然结果。

劳动自治与民主管理的有效运行有赖于权益平衡、维护和实现。说到底,劳动自治和民主管理就是围绕着权益这个中轴展开。马克思曾指出:“人们的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相关。”利益成为整个现代社会轴转的中心,社会要得到和谐安宁永远不能跳出这个中心。一旦社会实现和谐了也就意味着社会关系稳定健康,各种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文化权益得到相对公平公正分配与维护。为此,实现和发展好人民利益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之基,是新形势下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举措。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产阶级政党,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肩负着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任。“中国梦是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只有在全社会营造了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劳动者的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尊重与实现,人民的主体地位才能得到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拥有不竭动力的源泉,和谐社会关系才能得以存续与稳定。

总之,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思想已经运用于许多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实践。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是人类生存的必然前提和条件,劳动权是劳动者天赋具有的权利,因而,是不能剥夺的。然而,这种本质规定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却呈现出不同状态,也就是说,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劳动权的实现则是需要条件的,而这个条件下也导致了劳动的异化产生。资本的现代性或者说资本的逻辑创造了劳动异化。理论和实践都表明,人的解放根本上是劳动的解放。这种解放不仅是人民与社会的行动,也是国家的行动。当然,更多地是建立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生产力发展的程度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社会制度、文化、伦理、法律等。当劳动者的劳动权真正得到被尊重,劳动的价值被彰显,且劳动的价值以及劳动的权利能由劳动者自己所支配的时候,和谐的劳动关系就能坚如磐石,人的解放才是真正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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