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山东 潍坊262500)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越来越被上级部门及社会公众所关注。高校作为事业单位也不例外,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成为了重要的财务管理课题。近年来,高校发生的多起腐败案件,使得社会公众越发关注高校财务管理问题,促使高校财务管理越来越精细化。三公经费作为高校财务管理及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事项,无疑受到大家更广泛的关注。加强高校三公经费管理,既是高校廉政建设的一项内容,也是高校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关注点。高校应当重视三公经费管理,按规定及时公开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自觉接收社会公众、上级部门及教职工的监督。
当前高校的三公经费预算只是一个大体的合计数,未做到项目内容的细化。部门决算中,只包含了财政拨款部分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高校作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有一部分学费住宿费等非财政性补助资金,此部分支出的三公经费未在部门决算中予以体现,这样公开的三公经费支出并非是单位全部的三公经费支出。有的高校为了满足上级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的要求,人为降低公开的财政拨款部分的三公经费支出数,随意更改资金性质,使公开的三公经费数额存在不真实、人为更改的现象。其次,三公经费报销管理上,存在将三公经费开支隐匿在高校其他项目帐,以科研项目、学术交流活动及培训费等包装三公经费开支的行为。
一方面,三公经费支出项目在报销时存在占用项目经费及公用经费的情况,特别是单位发生的公务接待费,这样不仅造成项目经费开支虚增,还导致三公经费支出数不真实、不可信。其次,审批流程不够严格,三公经费审批的通过点往往在于相关领导是否签批,如领导签批同意,财务核算人员仅仅履行报销手续,无法真正意义上监督手续是否完备、支出是否合规、经费是否超支,这样一定程度上就给公款吃喝、公车私用、随意增加出国(境)考察消费额的行为创造了机会。三公经费支出上的监督不力以及缺乏相应的制度制约等原因导致部门决算中三公经费数额过高。
随着上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高校三公经费的监督力度加大,高校为防止账面三公经费开支数额过大,一些高校采取了以其他项目包装三公经费支出项目的方法降低三公经费支出数。如通过办公费发票形式报销公务接待费,开具发票时巧立名目将项目开成培训费、差旅费或其他事项列支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情况。
当前,很多高校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采用滚存预算法来编制,这种编制方法虽然简便易行,但也存在很大的弊端,如新一年的预算数受上年度预算数影响较大,致使当年预算数未真正符合学院发展实际、使数据不够真实、不够合理。另外三公经费预算没有单独的预算方案,而是合在整个高校总的预算里,未明确三公经费开支的具体项目,预算不够细化、严格。高校应结合现行预算编制中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关对策及时调整预算编制方法。如可以采取零基预算法的方式来编制部门预算,抛除往年预算数对当年预算事项的影响,将三公经费预算纳入编制体系,通过预算编制、审核、执行、事后监督等环节确保三公经费预算及开支科学合理。
高校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格三公经费开支审批,做到从实际行动上降低三公经费开支数额。为此,高校可通过设立严格的审批手续、报销流程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数额。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等支出。对于高校因业务活动需要必须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项目,设立严格的项目审批计划,从源头上防止铺张浪费的现象。如公务接待费的审批可以设立统一的公务接待审批清单,清单上务必将接待事由、单位、接待目的、接待地点、接待标准及所需总费用列明,由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执行相关报销手续。报销时凭借公务接待审批清单及公务卡刷卡小票,凭发票报销。这种公开透明的审批报销流程能有效遏制随意开支三公经费的行为。
有效的监督是保证三公经费资金使用效率及安全性的重要手段。高校应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加大对三公经费的监督力度,对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公开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将其纳入干部廉政考核的内容,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建立起三公经费管理的监督体系,加强内控建设,将监督贯穿三公经费全过程。三公经费属于高校公开的重要事项之一,关系到高校在社会上的形象和声誉,新形势背景下,监督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利于高校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树立高校良好形象。
高校三公经费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高校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相关的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报销流程。通过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三公经费报销流程、加强三公经费事后监督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三公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腐败现象,树立高校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