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诗》是中国古代乐府民歌的瑰宝,与《孔雀东南飞》合称为乐府双璧。《木兰诗》最早于1905年被选入初等小学教材《最新国文教科书》第九册,至今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此后,《木兰诗》一直被频繁地选入国文教科书。
“教学点就是教师根据自己对文本理解预设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的聚合物。这种聚合物既是教学目标的物化形态,又是学习流程的集中体现。”(魏本亚:《语文教学点:课堂教学的基础》,《语文建设》,2016年第5期。)本文试图通过梳理《木兰诗》从最早进入语文教材到现今,分析不同时代社会、历史、政治等诸多因素对的《木兰诗》教学的深刻影响,研究其在语文教科书中呈现方式的变化以及教学关注点、教学重心的流变。
1905年,蒋维乔、庄俞、张元济、高梦旦等编辑《最新国文教科书》,这部教科书用楷体字编排课文,并配上插图,有现代语文教科书的雏形。后来担任教育总长的蔡元培也参与了这部书的校订,并对编辑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在近现代语文教科书的编辑历史上,《木兰诗》第一次全文入选。
初等小学堂课本《最新国文教科书》第九册的第十三课是《木兰诗》。课文是繁体字的文言文,排版仍然使用竖排编写,从右到左、从上至下的传统编排方式。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当时的教材编辑仍然处于萌芽阶段,对应的助读系统并未出现。课本主要是展示课文,并未给出相应的解析提示。这就导致教学的内容由教书先生把握,此时的语文教学方法应该还是私塾式的延续。
清末时期的小学语文,注重对文字的掌握,着重培养学生的识字写字和阅读写作能力。小学阶段的《最新国文教科书》编制中,文学只是吸引儿童注意力的手段,其目的是“确定生字、融入常识、兼顾文学趣味”(洪宗礼:《母语教材研究》,卷二,第9页,江苏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木兰诗》的教学点是围绕字音、读音、词意、文意展开的。因此,教学点应是先正字音,再解释字词句的含义,让学生能够认识生字,会读字句。然后去概括段落、领悟篇章意思。在理解文意的基础上,接着体会文章情感,也就是《木兰诗》的“忠孝”思想。这点从张百熙、张之洞、荣庆编制的《学务纲要》就能看出:“以端正趋向、造就通才为宗旨,正合三代学校选举德行道艺四者并重之意”,因为当时依然是满清封建专制,统治者极力推崇和宣扬“忠孝”观念,用这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统治基础。
民国时期,《木兰诗》以超高的频率被选入了教科书中,共计40余本。1921年,吕思勉编辑的《新式国文教科书》第十八课选入了《木兰诗》(见附录2)。该课本适用的学段是高等小学,课文是繁体字的文言文,课文的标点使用了一些圆点、圈点和顿号,排版还是从右到左从上到下的传统排版。该课文依旧不存在任何的助读系统,文章仅仅用竖排编写的方式呈现。该教材的编制“围绕着‘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民国教育辅之,更以美德教育完成其道德’的教育理念,体现出民主主义的时代精神。”(洪宗礼:《母语教材研究》,卷二,第9页,江苏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民国初期,我国处于反殖民、反封建的特殊时期,教育被视为救国救民的一剂“良方”。一方面,教育承载着振兴国家、消除愚昧的责任,另一方面,政府企图通过教育来宣传“民主主义”精神。语文课程亦如此,体现出了“实用”和“民主”的特点,教学内容是为“社会”和“人生”服务的。因此,讲述《木兰诗》要能讲出“木兰代父从军”故事的趣味性,教师除了要注重识字、写字、背诵、默写等基础,更要在意学生救国救民能力的发展。
在《木兰诗》教学点的选择上,“聪慧”“勇敢”“爱国”“孝父”“男女平等”“军国民教育”等是重点,因为此时的满清政府已经垮台,辛亥革命打开了黑暗的闸门,平等、共和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再加之当时的教育方针是:“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陈学恂:《中国近代教育史教学参考资料》,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178页)。
《木兰诗》还曾入选著名的民国经典课本——叶圣陶、夏丏尊的《国文百八课》第四册,位列第七课,文选十三。有意思的是,叶圣陶、夏丏尊把《木兰诗》列入叙事诗的专题学习中,并且在《文话·叙事诗》中说:“所谓叙事诗,是对于抒情诗而言的,抒情诗所写的是作者对事物的主观的情怀,叙事诗所写的是事物本身的变迁和进展。题材常取稀有的不寻常的故事,历史上可歌可泣的事件……叙事诗非用较大的篇幅不可。”
叶圣陶、夏丏尊作为《国文百八课》的编者,始终强调“诗的质素”“诗的想象、含蓄、印象的方法”“诗的情感的要素”其实是一回事,就是他们所阐述的“诗的本质”。叶圣陶、夏丏尊在《诗的本质》说:“从前的古体诗和近体诗都是韵文,与音乐有着关系。……诗的成立不专在叶韵、字数、平仄等形式方面,还靠着它的本质。……诗的本质不但凝结而成诗,也可以含蓄在别的东西里头,正像糖和盐不但凝结而成粒粒的结晶体,也可以融化在液体里头一样。……含有情绪、情操、想象的语言文字就含有诗的本质。”
叶圣陶、夏丏尊不愧为教育大家,他们精准地把握《木兰诗》教学的实质和精髓,那就是:《木兰诗》是叙事诗,要引领学生理清诗歌结构,梳理人物活动轨迹和情节发展脉络,把握整体内容。也就是研究“事物本身的变迁和进展”,此其一。
因为《木兰诗》“题材常取稀有的不寻常的故事,历史上可歌可泣的事件”,所写人物的人格魅力和非凡壮举有感染力和影响力,英雄人物的英勇故事具有教育意义,能够给青少年以精神的鼓舞和引领。也就是研究人物和故事的教育意义,此其二。
再者,研究《木兰诗》的写人叙事技巧,“如材料的剪裁、取舍,场面的布置等等法则”,即详略处理、场面描写、铺陈排比、渲染夸张等手法。和当代的教学点把握不谋而合,甚至更高一筹。还有一点至关重要,就是“诗的质素”,即“含有情绪、情操、想象的语言文字”,我们可以理解为诗歌的情感和节奏、韵律等,这是诗的本质,是教学点把握的核心所在。
三十年代,抗战时期,重印或新编出版的国文教材中,编者依然青睐《木兰诗》。只是加入了一部分思想教育内容,歌颂了忠君爱国,舍身杀敌报国的美好品质。这当然是迎合当时的抗战形势需要,自然也是《木兰诗》教学点的选择所在。在1935年的《复兴国语读本》和1938年的《修正高小国语教科书》这两本书中,《木兰诗》的体裁从诗歌变成了戏剧,篇目名称从《木兰诗》改为《木兰从军》、《木兰的故事》。沈百英编著《复兴国语读本》把《木兰诗》这篇课文以戏剧的形式出现在课本中,繁体字的白话文,课文已经出现了简单的标点符号。引人注目的是,这篇课文虽然没有明显的助读系统,但是在文章的结尾处,有一段关于理解课文大意的文字:“木兰在军队度过了三十年光阴,打了几百回仗,直到打平敌人的时候,竟然没有人知知道她是一个女子。她虽然立了许多功劳,但不愿受国家的奖赏,也不愿意做官,仍旧回到家里陪伴着父母,做那纺织的工作。”
在特殊的左倾时期,《木兰诗》也被收录进入语文教材,只是把木兰解读为愚昧的忠孝典型,是孔老二的化身,是要受到批判和唾弃的。批判木兰的愚忠、愚孝,自然是《木兰诗》教学点的选择,这种不顾文本内涵,以政治需要强加于语文课堂的做法,是政治形势的需要。深深地打上时代的烙印,体现了特殊历史时期的为政者的情感倾向和国家课程标准的价值取向。
新时期以来,《木兰诗》大多收录在爱国主题单元中,不论是人教版、沪教版、鲁教版、苏教版、粤教版、冀教版、长春版、语文版、北师大版、北京版、浙教版、河大版等等,都收录了《木兰诗》。毫无疑问,新时期以来的《木兰诗》教学点的选择,摆脱了外在的束缚和限制,更加多元化、自然化,语文课堂也回归到语文的本真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