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关系到脱贫攻坚和农村经济发展大局,2019年以来,按照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总体要求,稷山县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落实财政扶持政策,通过安排专项资金、资金整合等方式,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助力脱贫攻坚,努力实现村集体增收与贫困户脱贫双赢。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精神,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和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组,全面负责稷山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及时下发了《稷山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是加大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19年3月23日,稷山县参加了运城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竞标立项会,以第二名的好成绩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12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40万元,省级资金42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0万元,村均投入50万元。经过全县竞标立项会议,从60个村庄择优选择了31个项目参与了竞标,最后经过认真筛选确定28个村的项目作为上报项目。
二是整合资源,统筹涉农财政支持政策。统筹现有各项涉农财政支持政策,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取资金整合、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大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19年,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支持乡镇村、中心村、沿线村的污水处理、道路硬化、绿化亮化工程。上级下达稷山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081万元,根据村民议事情况,尊重村民意愿,奖补资金用于7个乡镇70个村庄的环境道路建设。
三是发展项目,鼓励支持服务创收经济。保证村级集体经济形成经营性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有合适的项目支撑。2019年,重点在承包租赁经营和开发利用集体土地资源等方面进行谋划立项,积极探索建立经营灵活、管理有效、运行稳健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盘活农村经济资源要素,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途径,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在乡镇所在地村子建设门面房和市场,用于出租,每年为村集体增加租赁收入5万元以上。
四是立足实际,推动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因为各村的实际情况不一样,自身优势和劣势不一样,地域条件差异大,经济发展水平各不相同,所以必须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发展模式。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坚持从村情出发,对于比较偏僻的村子,由于条件限制,不便兴办集体企业。经过考察商讨后,主要把资金以入股的形式投入到前景、效益比较好的企业,企业于每年的12底前给村集体不少于5万元的分红收入。
五是加强监管,确保各项资金妥善使用。大量财政资金拨付下去,能不能用到刀刃上、用到群众心坎上是关键。财政部门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进行绩效管理,防止贪污、挪用、截留和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资金,防止在集体经济活动中出现腐败现象。各相关部门加强对扶持资金的审核把关,对扶持村的项目确定、经营运行、受益分配和资金管理进行严格监督,确保资金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