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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随着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不断出台,开展非税收入征管审计越来越有必要。本文结合审计实践,探索总结了“八个关注”的审计思路和方法,能有效提高非税收入征管审计效率和效果,供广大同仁参考。
一是关注擅自缓征、减免非税收入情况。一方面要关注收入缓征期间情况,可采取抽查法,针对单笔金额较大、征收频度较低的收费,审查其收费标准和期间是否符合规定。另一方面要关注擅自减免收费情况,可重点关注建设项目相关收费,从发改等部门获取建设项目信息,结合收费目录确定要抽查的收费,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城镇垃圾处理费等,审查是否存在减免收费情况。
二是关注已取消或停征的各类收费情况。在收集相关取消或停征收费的各类文件和收费目录后,一方面要关注不落实政策继续收费情况,可运用计算机审计方式,将已取消或停征的项目清单和收费明细记录进行比对,筛查违规收费情况。另一方面要关注即将取消或停征的收费项目突击收费情况,可重点关注某些被取消或停征项目停止收费前的收费明细记录,审查是否存在提前大量征收的情况。
三是关注自立项目和借用项目收费情况。一方面要关注自立项目乱收费情况。重点关注学校等事业单位,如少数学校自立项目收取培训费和资料费,某些事业单位自立项目收取刊物发行费、会费和资料费等。另一方面要关注借用项目收费情况。重点关注捐赠收入,少数学校以“捐赠款”名义收取赞助费、择校费等,少数地区公安等强势部门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收取“捐赠款”。
四是关注坐收坐支非税收入情况。一方面要关注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资金拨付情况。个别单位可能直接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再以往来资金名义拨回本单位。另一方面要关注执收单位违规开设非税收入过渡户情况。若存在该类账户,则详查账户资金流出情况,执收单位很可能会直接在该账户中支出。
五是关注违规调节非税收入情况。少数地区财政部门为了调节收入进度和规模,会以各种方式“留家底”以备不时之需。一方面要关注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中未缴库收入的规模,查清未缴库原因,确定有无违规资金。另一方面要关注财政专户中各类往来资金,其中可能暗藏各类非税收入。
六是关注下达非税收入征收指标情况。可从公安等非税收入规模较大的部门入手,审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和非税收入征收情况。由于公安办案专项经费标准较高,一些地区政府或财政部门会对公安部门下达非税收入征收指标,常常采取空列预算指标等方式编制预算,即批复预算时空列部分指标,口头要求公安部门非税收入必须达到一定规模才能安排全部专项经费预算,否则空列的指标不能全部兑现。
七是关注非税收入真实性和合法性。一方面要关注虚列收入情况。少数地区可能将各类往来款项以“其他收入”或“其他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名义缴入国库,虚增其非税收入规模。另一方面要关注事业收入冒充非税收入情况。某些事业单位可能会按财政部门授意将其事业收入作为非税收入,如少数医院可能会将医疗服务费、诊疗费和挂号费等事业收入缴入国库,造成非税收入数据不真实。
八是关注非税收入相关账户设置情况。一方面要关注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开户数量。财政部门普遍开设了较多的此类专户,要重点审查财政部门是否在同一家银行开设多个同类专户,以及是否在省财政厅审批范围之外擅自开户。另一方面要关注财政对部门银行账户监管情况。若个别单位仍以各种理由违规开设收入过渡户,则证实财政部门监管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