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鹏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北京 100846)
工匠精神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与跨时代价值,并日渐走进正式的政治表达体系。从时间层面看,2016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一次将“工匠精神”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2017 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中,再次提及工匠精神。从空间层面看,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由此可见,党和国家对于工匠精神给与高度重视和关怀。
国内学界对工匠精神广泛关注,到2019 年11月为止,以“工匠精神”为主题词,在中国权威数据库CNKI 可以搜到1.4 万余篇。其中,2014 年仅40余篇,2018 年超过3600 篇。从内容看,当前国内学者多从文化、艺术、制度等诸维度描述、阐释与反思工匠精神,侧重对工匠精神的理解、培育路径的探析;从学科看,多集中在经济领域和教育领域,约占相关文献总量的八成。对工匠精神内涵的理解,一种代表性观点认为,它“指在生产和服务的每一个细微的工序和环节中,工人们都以消费者至上的态度注重细微环节,对生产活动和产出品进行精雕细琢、精益求精、追求完美;或者说,是生产者不惜花费时间和代价,严谨苛刻地追求产品质量和信誉的行为”。[1]一种新研究发现,工匠精神不仅覆盖狭窄的工匠群体,更拓展到“行为主体及其意识形态领域”。[2]上述研究对工匠精神的内涵认识视角看似存在两种基本主张,从根本上说是一样的。已有研究虽然丰富了我们对工匠精神的内涵理解,但对于工匠精神的把握仍然是不充分的,缺陷在于多停留在行为表达层面,忽视了其历史生成根源,也较少涉猎伦理视角的思考。因此,有学者敏锐地指出,需要“追溯到现代社会大转型时代,追溯到第二次工业革命对社会经济结构颠覆甚至危机化的历史大格局之中,从那个时代构成的总体思考中来获得对于当前工匠精神新的理解”。[3]
在本文看来,我们需要把对工匠精神的探讨聚焦于微观的个体如何和宏观的社会结构运行相衔接的问题上来,其理论意义在于以反思性模式揭示个体与社会关系这一社会学基础问题,同时在现实层面激发不同阶层对工匠精神的行动自觉。工匠精神本质属于一种经济伦理和道德界域,遵循了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不仅关乎微观层面个体的行为操守,更关系宏观层面的社会经济良性秩序的运行,对于推进当前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制造强国具有基础性要义。受到既有研究的启发,本文摆脱将工匠精神局限在特定群体的微观理解,尝试从更为宏观的秩序视角诠释工匠精神。同时,进一步探索工匠精神的发生学原因。法国学者涂尔干(émile Durkheim)建立了一套既能理解经济现象,也能诠释社会现实的知识框架,特别是其秩序理念为当前工匠精神提供了较好的分析入口与理论工具。他的秩序透镜比其它途径能更好地挖掘工匠精神这一领域的深度。文章的主要框架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交代了文章的背景、意义以及工匠精神的文献综述,并在既有文献的分析基础上,提出了文章的立意与问题;第二部分主要在于揭示工匠精神的道德元素以及与涂尔干秩序理念的逻辑关联,说明后者的理论是如何嵌入与应用到工匠精神分析之中的;作为前两部分的延续,第三部分基于涂尔干的两种法团类型重点论述了工匠精神建构的现实培育土壤;作为问题的回应,最后一部分则解释了工匠精神的秩序内核以及对当前中国社会秩序的镜鉴。
当前社会公德滑落、职业道德式微、生态意识淡薄等社会现象依然存在,表现为“整个社会物欲横流,劳动被过分物化,人们缩短劳动时间,提高劳动效率,甚至不惜违背道德原则,触碰法律底线,想方设法以求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4]从某种意义上讲,个体约束机制的弱化往往会导致个体追求自我实现与社会控制之间的关系张力扩大,威胁工匠精神的道德生态,影响工匠精神的价值型塑与实践扩散,甚至包括国家治理秩序的伦理基础。之所以出现工匠精神的流失,从伦理角度看,主要是受到传统职业等级观念的影响,敬业与进取精神的缺失以及市场驱动下的实用理性的侵蚀。[5]在涂尔干的道德体系下,我们发现了工匠精神的道德元素及其拓展的秩序。
道德作为调整个体间社会关系的重要媒介,是连接个体与社会的关键纽带。在涂尔干看来,道德本身为一种社会事实,是一种社会建构的集体意识,是由一系列的规则组成的言行支配体系,即一整套实践规范律令。它发挥维护秩序的功能,这是因为“道德的功能首先确定行为,固定行为,消除个人随意性的因素……基本上是一种持续性的事物……道德行为在明天和今天都应该是一样的”。[6]23-24可以看出,道德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一定的跨时空性,具有客观性,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具有制度化色彩。它对个体的行为具有规制作用,这样才能保证个体行为的常规性和可预见性,反之,如果没有社会主流道德作为社会行为向导,人们各行其是,就会无所适从,那么就会带来社会的失序现象。
要素一:纪律性。道德拥有自己的权威属性以此来保证人们日常行为的确定性。具体来看,纪律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要求个体无条件地顺从既存的社会道德律令,即坚持集体主义道德意识。道德具有超个人的绝对权威性,这也是所有社会事实的共性。纪律不仅是社会的共享价值观,也是国家治理的制度需要。事实上,如果没有一种能够起到规范作用的权威,纪律则难以生成与延续。当然,这不是表明个体对纪律的盲目性和奴役性的服从。如果个体无法将行为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摆脱所有约束和规范,不再维系于某一明确目标并限制和控制需求和欲望,那么就会发生个体的内心焦虑和行为不安。“现代社会的中心问题是个人与团体的关系问题。由于人们已经变得过于自信,不愿意接受任何社会指令,因而,这种关系已经有所变化……个人主义盛行,但蕴藏着危险,因为,个人可以向社会提出更多的要求,而社会则难以使其如愿以偿。这样,就应该有一种唯有社会才能强制实行的纪律”。[7]268从工匠精神的生成层面看,尊重纪律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外部因素。
要素二:社会性。因为个人与社会具有根本的一致性,两者之间远非存在一种无法表达的对立。社会尽管由个人组成,但其具有超个人化力量和属性,因此,除非个人投入到社会中,否则无法成为真正的自己。这意味着并非所有的个人行动都在道德的范畴内,只有涉及他者的时候才是进入道德领域,即行动的非个体性。从工匠精神的本质看,社会性构成其基本属性。因为工匠作为职业群体,是无数个体生产关系互相作用的结果。只有个体融合到所属的群体中,才能实现人格的完整健康发展,如果一味地坚持自我,过于强调自我利益的追求和发展,这种极端利己主义可能导致自我的毁灭。因为,利己主义者切断了自我和社会的纽带,当个体与社会发生分裂时,则难以从社会中汲取自身健康发展的有效营养。而道德本身嵌入在群体中,“只有在我们认同于我们参与其中的那些不同的群体……才是完整的”。[6]61一方面,道德通过自身纪律力量对个体行为进行控制,通过一种绝对性法则要求个体服从;另一方面,又从反面警告个体,如果不顺从社会集体就会对自身带来消极恶果,如此暗示个体遵从社会道德的必要性。这样,道德就具有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进而确保社会结构的均衡协调。
要素三:自主性。道德的上述两种要素强调道德的他律性,这样一来就会忽视个体的理性空间。涂尔干坚持社会优先性,但绝非一味地拒斥个体的能动性。在某种程度上,工匠精神可以视为一种精致化的人生态度。正如上文所揭示的那样,社会与个体存在互构关系。于是,涂尔干提出了道德更重要的要素——知性,即个体自主性和自觉性。这意味着个体并非单纯是规范的纯粹支配对象和群体的被动依赖者,而是能动性的自为存在。这是道德理性化的客观要求。因为丧失了个体的自主性,那么社会也无法维系与创新性发展。工匠精神的实践生成离不开作为个体的能动性和创新意识。具有工匠精神的个体通常会完整地感受与认真反思他们正在做的事情。
对社会事实进行整体的把握,是涂尔干学术思考的研究法则之一。他身处法国社会失范年代,一方面法国社会内部结构处于转型期,社会结构发生剧变,社会关系和意识形态体系发生深刻变迁;另一方面,当时普法战争改变了法国的社会结构,造成社会秩序的坍塌。在他看来,“首要的问题是找到社会安定和混乱的根源以及在社会中引起控制和反控制的力量”。[8]120我们必须意识到“人类的秩序与和平状态,不可能依靠纯粹的物质根源或盲目的机械论而自发地形成……总之,这就是道德任务”。[9]11
道德教育就是对社会成员的社会化过程,其核心任务就是通过对个体人性的重构,将个体理性化。[6]12把社会主流道德观灌输给社会成员,使之系统地社会化,其最终形成对社会集体的信仰和对社会的忠诚及其价值认同,这样个体将公认的社会规范内化为自身行动指南,形成个体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秩序化也因此成为可能。就是说“当社会事实,特别是道德规范,继续独立于个人而存在时,只有在转变成个人的内在意识之后才能有效地指导和控制个人行为”。[10]116道德教育的根本落脚点在于使公民保证具有厚实的观念而成为情感共同体,倘若没有这种共同体,社会就不可能存在。社会并非抽象的系统符号和象征表达,而是实际的存在物。既然社会发生了转型,那么社会结构基础上的旧有的道德力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就会失效,因此要想实现社会的再平衡必须从很大程度上从头到脚彻底重建。这并非意味着对昔日的道德体系彻底抛弃,而是采取扬弃原则,“必须在旧体系中发现隐藏其中的道德力”;而这些旧体系就以法团式的形式散布在社会结构之中。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指出,责任感应当是我们行动的唯一原则。应该看到,当前身份歧视、敷衍塞责、担当感式微等价值观严重阻碍了当下中国工匠精神的成长。
总之,道德教育即以人性德性与规范为主的教育模式。作为道德的工匠元素则是进行社会治理,修正社会混乱,维系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它主要是通过对人性的思想启蒙或管制,从而对个体行为进行引导或约束甚至惩罚,最终实现社会有序的根本目标。
法团理念在涂尔干的职业道德框架中占据基础性的位置。法团对职业道德发挥了组织支撑作用,承担了建设职业道德的重任。由此推论的是,法团为工匠精神的生成与再生产提供了组织基础,更为工匠精神输出了价值索引。创造法团的过程是一种培育共识和社会认同的过程。按照涂尔干的理解,法团在现代化社会中扮演意识整合的角色。通过进一步研究发现,工匠精神的结构性危机从某种程度上讲是法团的衰落所导致的。
涂尔干根据道德的适用范畴将其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适用于一般意义上的所有人的规范,也就是说对所有相似的人都有行为制约性,这种规范具有普遍性、一般性、稳定性特征,是为调节人与他者、人与各类群体组织的关系所规定的相应履行的义务;另一种并不是适用于一般意义上的,是建立在天生的人性基础之上的特殊性规范,如家庭义务、公民义务和职业伦理,它们随着道德实践者的不同而有着规范的差异。由此,涂尔干给出了不同的道德规范承担体——法团结构。其中,最重要的是学校法团和职业法团,二者有机组合分别承担不同的道德教化功能。在不同的社会场域,两类法团发挥不同的功能,互相合作,相辅相成。
学校法团的实质“其实就是一种社会群体,具有自身的统一性、自身的构造、自身的组织”。[10]38其目标在于给社会成员适应社会的必要的推动力。人文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通过对个体的社会化的教育,将一般性的价值观渗入个体心灵,使道德律令成为人们的潜意识的义务,从而建构了社会共享价值观。
之所以涂尔干突出学校教育的社会意义,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方面,在他看来这是现代社会结构分化的必然结果。涂尔干的一番话或许能够给我们以回答:“原始社会生活是简单的,它的观念很少,也不很复杂,它的职业很少分化,总是重复着同样的事情……通过直接的和个人的经验,儿童轻而易举就学会了他知道的东西,生活就是它的导师……”[6]138也就是说,学校教育制度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和社会结构相匹配的,是同步发展的。学校承担教育的义务是日益复杂的社会有机体的功能分配。另一方面,“家庭组织、宗教组织和政治组织——国家,没有一种能够提供给个人安全又使人服从互相关系所求的、可以接近的社会环境”。[8]276可以看出,涂尔干没有否认传统家庭、宗教等法团的存在对秩序的维护意义,但是因为社会的变革,他们已经难以完全适应道德教育功能,况且“市场中的匿名关系释放了诱导个人采取非社会或非合作行为的反方向的破坏性诱因”。[11]587这启发我们,加强专业课程与道德课程的融合,强化全流程教育教学理念中工匠精神的渗透,不断强化学校教育的责任感、主动性与创造性,以提高人才综合质量。
那么,学校教育到底是如何履行维护社会秩序功能的呢?在其《在教育思想的演进》著作中,涂尔干为我们描述了清晰的蓝图。他始终坚信“人不是一个世界中自成一体的一个世界,不是和世界其它部分分割着一块真空”。[12]477也就是说人不是自足的社会孤立物,而是社会整体的一部分,既然个体不是孤立存在的,正是无数个体互相作用,形成了社会关系结构,那么如何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呢?答案就是力求从历史视角中的个体人性出发进而培养全面的理性能力。这恰好也是道德属性的要求。
在传统的高度同质性的社会中,一般性的道德力量对社会便足以发挥其秩序稳定功能。随着工业化社会的转型,社会职业分化,大量职业群体孕育而生,并占据社会结构的主导位置。这些职业群体包括不同行业中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也就是说,职业群体使个人融合在集体之中。因此,一般性的道德力量不进行自我调整和改革难以适应不断裂解的社会结构的规范要求。另外,社会变迁使得群体间和群体内的摩擦可能性增加,要确保社会结构的稳定,那么建构职业伦理和职业精神显得尤为必要。因为“道德生活的核心尽管是统合起来的,却也各自有别,功能的分化与道德多态性是相应的”。[11]8建立了职业群体的行为规范,群体的结构才能牢固,社会秩序化才有可能。所以,经济活动要受到制度制约,必须提出道德标准,只有这样,经济生活的冲突才能得到遏制,个体才不至于生活在道德真空中。涂尔干的道德语言体系中已经包含了当代工作意义层面的专注、敬业和热爱元素。应该看到,职业伦理与工匠精神在内涵、价值、目标等层面均存在秩序同一性。因此,惟一有助于个人与集体融合的社会组织是劳动共同体。
职业法团不是天然的,它脱胎于家庭,但从道德功能范围角度看,与家庭又有质的差别。职业群体因职业功能的专业化而更具道德专门化特征,这是社会结构分化的产物,是社会职业分工的具体体现,也就是说各行业的职业道德是存在差异性的。因为职业法团为每一种职业群体建立了区别性的规范。职业群体通过规范对成员行动的引导和支配,进而实现社会对个体的控制,保证了社会结构的和谐。从经济效益角度看,职业伦理内涵中的勤勉意识对物质增长有积极外部性。按照经济学家刘易斯的观点,“勤勉工作和经济增长若有任何相互联系的话,联系就在于增加了生产性投资的能力和意愿”。[12]44
总之,职业法团及职业伦理的建设,对于消除社会失范状态、重建社会秩序、解决社会各种问题来说具有关键的意义。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看来,遵从职业行为规则可能是工具理性使然,因为整体利益的增加可以使个体的目标得到更大的满足。[13]84不管怎样,作为道德的工匠精神有助于职业共同体的构筑,有助于约束职业工作者群体的行动范围和价值选择,将人们的行为制度化,从而推动社会各职业领域自发有序的形成与再生产。
目前,新技术对于社会空间的渗透远超过以往,并对我们传统的生产与生活体系、伦理价值带来新的挑战。空间的调整往往带来社会关系与生产方式的重置。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时代的转型期,与涂尔干所处年代特征颇有几分表面上的相似之处。按照唯物史观的逻辑,观念的改变根源应当从生产方式的变迁中去寻找。“新兴技术带来的机遇和威胁呼唤企业、政府和市民社会的领导人充分认识到价值和道德在技术发展中的重要性……在第四次工业革命中,承担价值观和道德问题是推动变革性创新和负责任领导的一个核心”。[14]工匠精神与技术不可分割,一方面技术的迭代由具有匠心品质的人所创造;另一方面技术的人文关怀已是社会共识。无论是社会秩序的塑造抑或技术的内生性创新,作为道德家谱成员的工匠精神向秩序渐次扩展的趋势显得更为宝贵。
道德作为跨时空的社会事实,社会的有序性离不开道德的调节和规范。事实上,规范的存在必然对个体产生言行的约束,这对个体而言可能是一种牺牲,但这不是拒绝和排斥道德规范的理由,因为“如果社会不要求我们做出永久的和代价很大的牺牲,它就不可能形成或存续下来”。[15]188所以,加强工匠意识也是社会自我更新的呼唤,使个体清楚认识到“经济功能本身不是目的,而只是各项事业和谐一致的共同体……假如社会不能给人们带来一丝内心的和平与交往的和平,那么社会也就没有存在的理由了”。[11]14因此,阻挡道德水平的下降,强化道德教化,也是政府的重要工作。
第一,重视学校道德教育。关于道德的社会意义,前文多有提及,在此不予重复。道德所蕴含的观念也是集体意识之所在。当前我国学校教育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本身内容系统存在一些缺陷,如重技术教育轻道德培养,重智力开发忽视规范塑建;另一方面,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多种价值观共存,对学校道德教育带来外部压力。如果这些基本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话,那么良好社会秩序的建构与维系如同虚设。就在这样的境遇中,学校法团的道德教育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正如前文所述,创新与秩序是新时代工匠精神的要点。在涂尔干的笔下,道德是支撑工业社会秩序的“良方”。
第二,建设职业群体伦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社会成员都被纳入到劳动力市场结构中,职业成为个体新的角色。社会分工的多元化,意味着职业群体的多样性,这暗含着仅仅靠学校基本道德教育不足以支撑起个体行为规范的全貌。职业道德的培育显然迫在眉睫。美国当代学者桑内特(Richard Sennett)洞察性地发现,道德命令是激发人们做好工作欲望的良药。[16]16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这种风尚与风气的壮大无疑会助推国家产业升级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职业群体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和条件,运用有效的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建构职业共同体的职业伦理观念。一方面,限制个体主义的无限膨胀,另一方面,培养个体对职业群体的认同意识与责任感。这样来确立有序的职业伦理关系,继而使各职业群体结构内部及相互之间保持稳定的平衡关系,最终实现复杂的分化社会在更高层次上的整合。
总之,通过重拾工匠精神,提升人才职业素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不仅是个体社会化发展所需,也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本文交代了工匠精神的制度生成逻辑和伦理根据,以及由此提出的法团建构脉络,自洽性揭示出工匠精神不仅是职业认同角度中经济伦理的一种维度,更是社会秩序与经济高质量运行的文化支撑与社会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