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城镇化进程中农村消费的演变趋势及应对

2020-02-22 02:31万永彪
社会科学家 2020年10期
关键词:消费市场城镇化供给

万永彪

(1.河北工程大学 学校办公室,河北 邯郸 056038;2.河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实现从农业国向工业化转变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最伟大成就。工业化必然伴随城镇化,即拥有更多农村地区将随着工业化生产方式的普及和更为健全的市场机制的建立而实现由传统农村聚落向城镇聚落的转变。目前,我国的城镇化率大幅提高,不仅非农人口已经超过农业人口,且城镇化率还将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加速推进而持续提高。城镇化的根本动力在于生产方式的转变,即工业化进程的推进。然而,由工业化推进的城镇化仅是我国在一般产业经济规律理解下所出现的一种经济社会现象,此种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在实现身份转变的同时也伴随着职业的转变,即由农民转变为制造业工人或服务业从业者。但是,我国不少地方的城镇化实现了农民由农村聚落向城镇社区居住形式的转变,并对处于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1]在高速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农村传统的经济社会结构也在发生重大变化,并影响到其消费观念、消费需求和消费市场的发育。整体来看,我国农村消费需求呈现出升级发展趋势,对商品消费的数量和质量要求都在提高,但也面对农村消费潜力得不到有效释放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仍有待优化提升等问题,正是新时代我国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的社会主要矛盾的体现。[2]鉴于此,本文拟立足高速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农村消费的演变趋势,分析制约农村消费潜力释放和消费市场培育的主要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加速推进我国农村消费市场培育的应对之道,以为我国实现动力结构由过去“三驾马车”驱动向以国内消费为主要动力的转变提供助力。

一、高速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主要变化

城镇化,也称城市化,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从传统农业社会向以制造业和服务业为主的非农产业为主的现代化城镇型社会转变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推进,产业结构的逐渐转变和升级要求实现大量农民脱离农业生产并参与到工业和服务业等非农产业中。同时,我国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也将大量农民从农业中解放出来,造成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在此背景下,我国一方面放松对农民流动的限制,允许其进城务工,另一方面在推动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中引导部分制造业向农村转移,且农村本身也在积极推动非农经营发展。于是,原有城市因农民工大量涌入定居和产业深化发展而不断实现规模扩大,过去的传统农业地区也因非农经济不断发展而呈现出产业结构的非农化趋势并孕育出大量的新兴城镇,使得我国的城镇化趋势加速推进。[3]城镇化的根本动力在于社会生产力的升级发展,而其在经济形态、产业结构、空间面貌和人口结构上体现出的城镇化特点正是产业结构变化及其配套服务需要协同发展的结果。在此过程中,工业化发挥着关键作用,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需要劳动力以及其他生产要素,并需要相应的服务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产品供给协同发展,于是便形成了工业化和城镇化互促共进地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现代化进程。高速城镇化在将农村转变为城市的同时,也对我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重要影响,使得传统的农村经济社会面貌发生着深刻改变。

(一)农村产业结构经历深层调整,非农产业加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在高速工业化推动下,我国经历了高速城镇化进程。截至2018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9.58%,距离发达国家75%左右的平均城镇化水平尚有15个百分点,但我国自改革开放之初22%左右的城镇化率发展到当前的水平,历时不过40年左右,可以说是长期保持着高速发展势头。[4]在此背景下,我国农村也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产业结构的变化则是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主要体现。从产业结构上看,在全国范围内高速城镇化和工业化带动下,正在普遍经历从传统农业为主向以非农产业为主的转变。在传统农业加速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同时,农村生产加工制造业以及现代服务业也迅速发展,成为助推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体现。早于20世纪80年代,我国便出台了鼓励农村乡镇企业发展的系列政策。近年来,随着农民工返乡创业越来越多,以农产品深加工和承接城市产业升级转移的加工制造业在地理区位条件较好的地区已经较为普遍地存在。另外,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下,我国农村的乡村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也蓬勃发展,已经成为推动农村产业结构深层调整的重要动力。整体来看,即便是在农村,以农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也正在经历向以非农产业为主的转变,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加速转变的重要体现。

(二)农业生产力显著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程度大幅提高

在高速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农村产业结构虽经历由农业为主向以非农产业为主的转变,但农业生产力也获得显著提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即便农业占GDP比重大幅降低,但农业仍然处于优先保障发展的重要地位。为此,我国划定了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并出台一系列利农惠农政策,扶持推动农业发展,尤其是加速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5]在此背景下,我国农村现代种植业迅速发展,粮食种植业在现代农业科技推动下产量和效益逐渐增加,以蔬菜、果树和家禽畜饲养等为主要形式的经济作物种植或饲养也极大提高了农民的经营效益,并极大优化了我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的供给结构。随着城乡民众农产品需求的升级,我国农产品生产中的绿色有机农作物生产已经成为农业转型升级的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的转型升级不仅体现为农业生产种植结构和生产技术的进步,还体现为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的大幅提高。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市场导向已经非常明显,粮食、蔬菜、水果、畜、禽、奶、蛋等基本农产品供给基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其价格也受到市场需求变化而浮动,说明农业农村市场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城乡市场对接更为紧密,农村市场机制趋向完善

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是我国经济地理中最为显著的发展风貌。随着高速城镇化的推进,我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正在被打破,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趋势也随着城乡市场对接的日益紧密而愈发显著。高速城镇化不仅实现了原有城市规模的扩大,也孕育出众多的中小城镇,而城镇规模的扩大不仅需要实现大量农业人口向非农人口的转变和空间集聚,而且需要广大的农村地区为其提供基本的粮食和其他农业品供给,并且随着农村产业结构向以非农产业为主的转变,在高速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兴起的现代服务业,如城郊的物流园区、制造业聚集区以及乡村旅游的发展等,本身便是城镇化推进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或与之配套和协同发展的重要产业。因农村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及其与城市产业协同发展要求的提高,农村与城市之间的要素流动需要市场机制能够实现城乡市场的对接发展,而农村市场在此过程中不仅加速发育,而且日益与城市市场联结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6]尤其是伴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以及农村在产业升级中对电商平台的日益重视,我国城乡市场在互联网经济勃兴下的信息沟通和要素流动都更为便捷而密切,说明我国农村的市场机制趋向日益完善,并以城乡市场的协同发展对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巨大的解构力量,推动着城乡一体化的加速实现。

二、高速城镇化背景下农村消费的升级发展趋势

我国的高速城镇化进程是从改革开放以后开始的,在此过程中,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商品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也经历了巨大变化,农民的消费状况也经历了几个发展阶段,依次是以满足温饱为主要目的的消费、以满足小康水平的需要为主要目的的消费和以满足更高层次的美好生活为主要目的的消费三个发展阶段。当然,整体来看,在快速工业化进程中,农民的消费结构不断得到优化,恩格尔系数持续降低,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提高,尤其是新生代农民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因其大多选择在城市务工生活也逐步接近于城镇化进程中的城镇居民。可以说,在高速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农村消费的升级发展趋势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持续,尤其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时代以后,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以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升,农民对生活品质的要求显著提高,充分反映在其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上,极大推动着农村消费市场的培育和壮大,为我国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充分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和加速培育国内消费市场并将其作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动力,提供了重大助力。新时代,在我国高速城镇化背景下,农村消费的升级发展趋势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反映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农村的产业结构还较为低端,农民生活的自给性很强,且因农村经济商品化程度不高和农民收入有限,其消费能力非常薄弱,而在其家庭消费中以保障最基本的饮食和穿衣等生活必需品的开支又占到了绝大部分。以食品为例,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很多农民甚至尚未解决温饱问题,故其通过有限的务工收入购买粮食满足其家庭升级的刚需则是最主要的消费行为,正因如此,在其食品消费中,以家庭自产粮食和蔬菜为主的状况决定了其购买的消费食品非常有限。据统计改革开放之初,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中,商品性食物仅占24.3%。[7]经历四十年的改革开放后,新时代我国农村的消费结构显著优化,截至2018年,农业农村部发布数据显示,我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600元,并且恩格尔系数也降至30%左右。[8]农民的消费结构中,购买包括粮食和蔬菜在内的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支出仅占到约30%左右,而其用于购买家用电器、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甚至家用汽车已经成为正常的消费行为。不仅如此,农民对绿色农产品、旅游服务以及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服务的消费需求也呈现出升级趋势,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要求显著提高,充分说明新时代我国农民的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并与呈现出与城镇居民接近的趋势。

(二)电子商务加速在农村普及,农村消费形式多样化发展

在我国高速城镇化进程中,城乡一体化进程实际上已经在缓慢推进中,在此过程中,农村的消费方式也在发生着缓慢变化。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农村消费主要以赶大集为主,农村各级各类集市是农民定期进行消费的主要形式,而农村的零售商店一般只能提供基本的生活用品,且供应数量和质量都非常有限。因而,农民不仅收入水平低,其消费方式也相对单一,而一些地理位置较为闭塞和交通出行不便的偏远农村,甚至连到乡村集市消费都很困难。但是,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村村通公路在我国基本实现,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网络和不断升级的乡村市场以及遍及乡村的零售商店紧密结合,使得农村消费日益便利,基本生产生活资料可以就近购买,乡村交易点无法购买的商品也一般可以较为便捷的入城购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我国网络基础设施的不断升级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也呈现出蓬勃发展趋势,而随着一些物流企业将业务范围覆盖到农村,农村居民只要拥有智能手机和上网条件,可以足不出户享受到电子商务购物的便利。[9]农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甚至在一些偏远地区成为助推“精准扶贫”的重要出路,其便捷性甚至超越了当地自然发育的传统集市和零售网点,使得农村的消费方式更为灵活便捷,消费形式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

(三)产品和服务质量要求提高,消费理念和消费行为更加超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消费中农民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要求也呈现出升级趋势。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农村居民在消费中以满足基本生产和生活需要为主,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要求并不高,主要原因在于其消费能力有限。同时,在我国工业化起步阶段,以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要为主的乡镇企业多为中小企业,其规模有限、技术落后,且产品质量也一般不高,甚至还有一些专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将其生产的产品用以供应农村市场,而政府对农村市场的质量监管也相对放松。但是,近年来,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其通过打工和上网开始更多地了解到外部世界,在其生产生活与市场经济联系不断紧密的过程中,其消费理念和消费行为都出现显著的升级趋势,具体表现为农民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要求有了较为明确的要求。比如,过去乡村集市上经常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正在失去传统消费市场,正在销声匿迹。农民在饮食、穿衣等基本生活消费中对于质量有保证的产品的消费意识显著增强,而更愿意选择购买在媒体上拥有一定曝光度的产品。不仅如此,农民在消费中也开始有了更加明确的消费服务质量意识,尤其是新时代农民,其一般选择在城市务工,更多接触到城市的消费理念,故其消费行为与城市居民并无明显区别,而很多农村居民甚至接受信用卡透支消费等超前消费行为,而以银行和互联网金融为主的信用消费正在成为包括农村青年人在内的我国年轻人普遍接受的一种消费方式。[10]

三、高速城镇化背景下农村消费潜力释放面临的制约因素

高速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农民的消费结构和需求升级呈现出协同发展趋势。农村消费市场培育和壮大在高速城镇化进程中成为我国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培育国内消费市场和为国民经济发展培育国内消费主导动力新动能的重要领域。随着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以及农民工大量进城务工和农村产业结构由传统农业向新兴农业和非农产业为主转变,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趋向解构,但此种趋势也面临户籍制度等方面的诸多制约。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发展不充分不均衡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也是高速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农村社会的主要矛盾,充分说明在农村消费不断升级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向往的过程中,发展的不充分和不均衡问题依然是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农民消费需求升级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具体来说,高速城镇化进程中,农民的消费需求快速升级,但其消费潜力却因诸多因素制约而难以得到释放,进而制约了农村的消费市场培育。整体来看,在高速城镇化进程中,新时代我国农村消费潜力释放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市场建设存在制约因素,要素流通不够顺畅

高速城镇化是我国在以工业化为核心的现代化发展中所取得的重要成就的基本体现之一,而高速城镇化的推进不仅实现了我国大量农业人口向非农人口的转变,也为农村消费市场的培育壮大提供了强大的带动作用。但是,随着经济“新常态”的出现,随着我国诸多行业出现产能过剩,过去能够对农村市场培育起到加速带动作用的投资、消费和外贸等因素逐渐弱化,而制约农村消费市场发展的诸多要素也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中高速阶段而凸显出来。农村消费市场培育中存在的制约因素是多方面的,诸如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农村较为僵化的土地产权制度、发展滞后的基础设施以及不够健全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等因素,都严重制约着农村产业培育和消费扩大中的要素供给和市场培育,使得农村消费市场在发育中便存在制度性或政策性约束,而难以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像城市市场那般可以对资源进行高效配置。[11]虽然从全要素流通市场机制建设的目标来看,城市市场机制建设也并非完美,但在一些关键要素如资金、技术和管理等的供给上,城市市场要比农村市场优越得多,此种情形决定了农村产业升级趋势与城市在发展阶段和内容结构上存在不小差距,而这又进一步制约了农村消费市场的发育升级水平。[12]正因如此,新时代我国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将农村市场机制建设作为农村产业培育和农民消费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和主要内容。

(二)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兜底保障能力有待提高

在工业化进程中,有很多国家曾经经历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阶段,却并没有跻身于发达国家行列,而最终因创新能力跟不上和产业结构难以实现升级而出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停滞,此种现象被称为“中等收入陷阱”。在工业化进程中,人均收入达到3000美元对一个国家来说,便需要思考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问题。截至2018年,我国人均GDP已经接近10000美元左右,说明能否充分释放市场消费潜力助推我国创新驱动新动能培育是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我国农村人均GDP也已经超过8000美元,但是农民不敢消费的问题依然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我国农村消费市场的培育和国内消费市场的壮大。[13]农民消费潜力得不到充分释放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难以对其消费生活起到有效的兜底保障作用。新时代以来,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涉及农村医疗卫生和基本生活等方面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大幅扩大,保障水平也有所提高,但保障能力依然需要继续提高,距离能够让农民敢于消费甚至透支消费的保障水平依然存在不小距离。因而,农村社会保障力度不足,难以对其基本生活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必然让其不敢消费,而需要将收入储蓄或投资以备不时之需,是制约农民消费潜力释放和农村消费市场培育的主要因素。

(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制约农民消费能力提高

高速城镇化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反映,其根本动力来源于快速工业化进程中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产业结构升级需要立足于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及其与消费市场的互促共进发展。农民产业结构相比城市低端,既与其市场要素供给不顺畅有关,也与农村消费能力有限有关。产业的培育、发展和升级除需要要素供给和消费市场支持外,还离不开相应的公共产品供给。但是,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下,国家在公共产品供给上侧重于城市而对农村财政支持不足,使得农村的交通、医疗、教育等基础设施相对滞后,难以承载起一些非农产业发展的需要。[14]比如,我国农村电网属于农业用电,其电压相较于工业用电普遍使用的较高电压要低,农村公路不仅狭窄且承载能力有限,如此种种都决定了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拥有较大难度,进而难以通过充分的产业培育和升级发展培育起农民较强的消费能力。因为,农民消费能力的提高离不开收入的大幅提高,而其收入的提高离不开农村产业的升级发展,但公共产品供应的不足却严重制约着其以传统农业为主向以非农产业为主的产业升级进程。公共产品和服务是产业培育和升级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仅存在数量不足的问题,其供给机制也存在僵化问题,且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多为村集体组织,与城市将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定位在基层区县政府也不同,此举不仅降低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也使其供给机制存在主体不够明确和效率低下的问题。

(四)农村土地流转不够顺畅,农民融资能力受到较大约束

在我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带动下,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农村产业培育和消费能力依然和城镇相比存在一定差距。提高农民的消费能力,推动农村消费市场建设,不仅需要加强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为农村产业培育升级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也需要进一步盘活农村的土地资产,并提高农村的融资能力。但是,在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政策和金融资源格局中,农村土地制度僵化且金融资源匮乏的状况也是制约其产业培育和消费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农村产业培育和消费潜力释放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便是融资困难。农村消费市场培育的根本在于产业经济的繁荣发展,而产业培育离不开健全的融资机制。农村产业培育中缺乏有效的资产抵押是制约其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重要障碍。[15]在我国既有的农村土地政策下,农民的耕地和宅基地产权归集体所有,农民只是享有若干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而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允许农民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进行融资。针对农村土地产权僵化和金融资源匮乏的情况,我国虽然出台了一系列利农惠农的金融扶持政策,也在酝酿推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但步伐仍显缓慢,并未从根本上破解农村土地在银行融资中的抵押许可问题。

四、高速城镇化背景下加速推进农村消费市场培育的应对之策

目前,我国的城镇化率虽已接近60%,但与发达国家城镇化率普遍在75%左右的水平相比尚有一定差距。新时代,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培育创新驱动新动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在此背景下,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也将从工业化中期向中后期加速转变,并继续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在城镇化和工业化推进的带动和影响下,我国农村和农业人口数量都将继续减少,并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步入以转型升级培育新动能的新时代新阶段,高速城镇化进程可能会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步入中高速阶段而放缓,也就意味着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转变为城市的过程将是一个较长的历史阶段,农村作为一种经济地理范畴也必将长时间存在,且在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下农村人口也将维持一个庞大的体量。正因如此,新时代,我国依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为破解“三农”问题还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并明确了通过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来推进农村产业升级和社会进步的基本方式。农村消费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农民的消费结构、消费能力和消费理念等消费情况反映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成就和质量,但农民消费潜力和农村消费市场建设中面临的制约因素却需要破解。[16]为此,针对高速城镇化进程中农村消费演变趋势中所暴露出来的消费潜力难以释放和农村消费市场建设面临的制约因素,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一)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健全农村消费市场机制

农村消费潜力释放受限和消费市场建设中存在的要素流通不顺畅的问题,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中心问题。农民消费需求的升级是客观趋势,也是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时代后农村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反映。但是,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村在诸多方面与城市存在着发展差距,尤其是在市场机制建设中存在的约束因素使得农村的消费潜力无法有效转为有助农村产业培育和助推农村产业升级的消费市场。对此,我国应当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要以城乡一体化市场流通机制建设为抓手,努力推进城乡之间在要素配置、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上的一体化发展,为农村产业培育和农民收入持续提高奠定基础,并通过不断加强对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和为农民生活提供兜底保障来提升农民愿意消费和敢于消费的信心,将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变为现实的消费能力和消费市场,为农村的产业升级和市场机制建设提供具有良性互动效应的农村消费能力,并在此过程中健全农村消费市场,构建具有全要素流通功能的农村消费市场机制。[17]

(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提高社会保障的兜底功能

高速城镇化虽带动我国农村产业结构出现升级调整趋势,也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生活水平,但我国农民的收入水平与其消费能力并不匹配,农民选择储蓄存款或者购买一些理财产品以备不时之需的重要原因在于农村的社会保障机制不尽健全,社会保障覆盖面虽然广泛,但保障力度不足,难以为其家庭基本生活起到托底作用。对此,我国应当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在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居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既有政策和机制框架下立足保证农民基本生活和让农民看得起病,统筹全国社会保障资源,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财政收入的增长数量,适时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18]比如,我国新农合虽然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也针对一些大病和慢性病花费巨大的情况定向提高了新农合的保障水平,但可以享受特惠报销政策的大病和慢性病的种类和报销比例仍可以提高。在农村基本生活保障中,我国也针对农村不同群体建立了接近全覆盖的社会保障机制,但保障力度仍显不足,如针对60周岁以后农村老年人发放的养老金数额仍然较少,难以对其基本生活发挥充分保障作用,并让其在60岁前仍然需要考虑存款养老的问题,进而限制了其消费能力的提高。对此,我国可以考虑进一步提高农村基本生活保障的保障力度,让农民免除养老的后顾之忧,而敢于将更多的收入用于消费。

(三)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能力

高速城镇化对农民消费状况的影响实际上是在市场机制不断健全的情况下产生的联动效应。农民消费能力的提高本质上在于其收入水平的增加,而农民收入水平的持续增加得益于其所在的乡村区域产业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状况所决定的产业发展环境的改善。不断提升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数量和质量,既可以直接降低农民的公共服务支出而增强其消费能力,也可以因改善农村的产业发展环境和提升经济发展活力并增加其收入和消费能力。正因如此,在十九大报告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供给的均等化发展。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我国既要不断增加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投入以增加供给质量,也要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不断优化其供给结构,还要推进供给机制改革探索引入市场机制以提高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但是更为关键的在于要明确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19]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不够明确,实际由村集体组织承担,但其带动能力和财政组织能力有限。为此,我国应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改革中明确乡镇或区县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主体责任。

(四)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构建顺畅的土地流转机制

土地是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破解农村土地制度中存在的限制土地流转的因素和构建更加契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新时代农村土地制度是助推农村产业升级、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的重要环节。农村土地既是生态农业、绿色农业以及乡村旅游等新兴农业业态发展的基础要素,也是农村经济在向非农产业为主升级发展中的空间承载,而农村产业的升级发展不仅在客观上提出了规模化要求,而且需要实现更加顺畅的土地流转。我国应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在土地产权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土地使用权参与流转的可行性,并推动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体系和市场机制。[20]产权集体所有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根基,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该原则前提因涉及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础问题,故绝对不可动摇。但是,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上存在的制度和法律性约束,我国可以依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土地流转的实际需要积极构建基于使用权流转的农村土地市场,通过农村土地的市场化流动进一步激发农村产业升级的活力,从而不断提高农民收入和消费能力。

(五)创新农村金融扶持方式,破解农村发展的融资难题

农村消费市场培育需要立足在其产业升级和经济繁荣发展的基础上,但其产业培育中却长期面对资金短缺和融资困难的问题。在城乡一体化推进中,我国已经意识到以金融帮扶破解农村产业培育和升级难题的重要性,也陆续在一系列利农惠农的政策框架下出台了不少针对农村的金融扶持政策,但是始终无法从根本上破解该难题。我国应当进一步围绕破解农村的融资难题,加大金融扶持工具的创新力度,消除农村产业发展中贷款等融资存在的约束条件,比如允许农村居民以耕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进行额度较大的贷款等。农村家庭经济带有分散性,经营规模一般不大,其创业所需融资额度一般不大。针对农村家庭融资中所具有的小规模特点,我国可以为农村提供专项融资扶持,每年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额度用于农村的融资帮扶,其额度一般不大,可以分成几个档次,并设置较低的融资门槛,只要经营项目符合我国农村产业升级发展的政策引导方向,便可以放款扶持,并在融资抵押上与以允许农村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改革进行对接,而对于一些额度更小的贷款,甚至不设置抵押条件,仅以个人征信作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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