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三强,汪盛科,沈斌表,黄锐远,张盛伟
(宁波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浙江宁波315211)
大型仪器是高校开展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的基础。20 世纪8、90 年代,国内高校抓住中国教育系统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以及“211 工程”“985 工程”开展实施的契机,大力引进各类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成立大型仪器公共分析测试中心,积极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作为大型仪器集中的开放共享平台,高校分析测试中心的设立有效避免了大型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利用率低下等矛盾,这也成为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的良好开端[1-4]。然而,随着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建设情况的显著改善,特别是部分大型仪器规模较大的重点院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状况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①全校主要大型仪器设备由一个分析测试中心管理,体量庞大,“中心”定位失调、部分仪器管理不善、深度开发利用不足、人员队伍建设不足等各类问题不断凸显[5-6];② 少部分大型仪器由个别院系、团队,甚至是个人独占独享,仪器利用率极低,资源浪费仍时有发生。这一“两极分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高校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快速发展的步伐,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建设管理模式亟待进一步完善。随后,以信息网络为支撑的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应运而生,“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网络平台”的创建较好改善了此前部分高校在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分析测试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凸显的诸多弊病,加快了国内高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建设发展的进程。
目前,是否拥有一个仪器设备齐全且高效开放共享的“大型仪器共享网络平台”或综合性分析测试中心已经成为影响高校科研创新、人才培养以及社会发展服务能力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建设工作,相关意见办法中明确指出高校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和分析测试中心的发展契合了国家关于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开放的精神,鼓励高校深入改革创新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建设管理模式。
随着学校“双一流”建设的逐步推进和重大科研平台的开发建设,大量经费的投入使实验室汇集了大量的优质资源,仪器设备的整体规模和先进程度达到了较高水平。作为宁波市唯一一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加快推进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加快科研创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是党和政府赋予宁波大学不可推卸的职责和使命,为完成这一职责使命,必须深入推进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建设。
在高校日趋多元化的运行管理模式的背景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建设的运行管理模式同样呈现出多元化,多种模式并存发展。
(1)“1 +N”模式。“1”是指1 个实体且独立建制的校级分析测试中心,统筹管理全校开放共享仪器设备,“N”是指多个未归属分析测试中心但拥有大型仪器设备的共享单位,此类模式在国内高校中较为普遍。大多数大型仪器由中心直管、少数由其所在二级单位(院、系、所、平台等)专管,但接受中心统一调配,进而实现共享共用。清华大学[7]、浙江大学[8]、天大[9]、中山大学[10]、中国科学技术大学[11]、哈工大、上海交大、北理工等国内知名重点高校以及以浙江工业大学、绍兴文理学院等浙江省内高校均采用“1 +N”模式。
(2)“X+N”模式。即X个二级单位(院、系、所、平台等)实体中心和N个大型仪器共享单位构成的共存互补联合体,这种模式主要是依据学校多个重点学科分布、各类大型仪器属性及其应用广泛性等实际情况而确立。如北京化工大学分设材料工程学院、理学院两个分析测试中心[12],西南大学根据该校学科专业特色分布,建立了3 个相对集中的分析测试中心:即理学分析测试中心(服务于物理、化学、药学等),农学分析测试中心(服务于生物学、农学等),工学分析测试中心(服务于材料、工程、食品等)[13]。
(3)“N”模式。即学校无实体中心存在,所有大型仪器共享全部建立在网络共享平台之上,各类大型仪器全部分散在各学院(中心、研究所)由其负责管理。如中国海洋大学将大型仪器设备纳入以虚拟网络为基础的校级共享测试中心平台,但各类大型仪器仍分散在各院系中由院系管理[14-15]。
通过对全国42 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5 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13 所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以及国外相关典型高校等共计150 余所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建设现状的调研结果分析: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建设。38 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师范类院校未列入调研范围),全部建有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其中,20所高校建有校级分析测试中心,占比53%;7 所高校以学院(学科)为依托建立院校共管分析测试中心,占比18%;其余11 所高校仅建有“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网络平台”(未建立实体性分析测试中心),占比29%。
(2)“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建设。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此次调研重点面向44 所江浙沪高校及其他部分地方冠名高校。通过调研发现,44 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部建有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其中,17 所高校建有校级分析测试中心,占比39%;16所高校以学院(学科)为依托建立院校共管分析测试中心,占比36%;其余高校建有“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网络平台”(未建立实体性分析测试中心),占比25%。
(3)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建设。13 所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中,目前浙江工业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建立了独立建制的分析测试中心,浙江大学在化学系设有分析测试中心,其余高校均建有“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网络平台”[16]。
综上所述,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建设“1 +N”“X+ N”“N”3 类运行管理模式因校而异、各有千秋[17],而“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网络平台”的建设则是大势所趋。
根据每年对大型仪器使用情况考核情况来看,大型仪器使用效率一般。目前在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学院(单位)有理学院、材化学院、海洋学院、医学院以及应化中心等,主要用于共享的仪器设备有材化学院的扫描电镜、XRD 衍射仪,理学院的综合物理性能测试系统、紫外光刻机、原子层沉积系统、反应离子刻蚀机、电子束蒸发仪、高性能超级计算机系统、表面形貌与成分分析测试系统、XRD衍射仪,医学院洁净系统,高研院荧光光谱仪、显微共聚焦拉曼光谱仪、红外光谱椭偏仪、XRD衍射仪等共计16 台套大型仪器。其中,高等技术研究院拥有一套相对完善的大型仪器共享开放软件,但仅局限于研究院内部使用。
2018年9 月,我校海洋学院和食品药学学院搬迁到梅山海洋科教园,鉴于两个学院具有一定的学科相关性,学校开始在海洋学院北楼一楼筹建以2 个学院为主体的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中心),这也将成为我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建设的初步探索。
通过对我校近年来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现状分析,目前影响大型仪器共享建设发展的因素主要有:
相关文件指出部分科研仪器设备存在着重复购置、闲置浪费、深度开发不足、私有化等现象,其诸多功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究其根本原因:部分高校仪器设备拥有人(单位)共享意识薄弱、大局意识欠缺。这一问题在我校实际发展过程中同样逐渐凸显,部分仪器设备往往由学科经费、科研课题经费购买后就归属学院或科研课题组所有,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导致部分仪器设备宁愿闲置,也不愿意拿出来共享,逐渐形成了传统意义上“购买人即所有人”的独占独享观念,学院、课题组在仪器设备领域单打独斗、各自为战,最终导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低下、资源严重浪费。即使是不同团队间偶尔的仪器共享也不得不依赖于“人情资源”。然而,仪器设备购置经费虽为个人(或单位)立项申请而获得,但这些“独享主义者”殊不知其所获经费皆为国家财政拨付,其购置的仪器设备也理所当然属于公共资产,本应共享共用。
近年来,学校对推进大型仪器共享重视程度不够,检查考核力度不足,相应管理体制也没有理顺。目前,对大型仪器的购置往往是由学科团队提出来,购置前论证不够充分,有时是为了花掉经费而购买大型仪器设备;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管理过程中,除常规考核以外,也缺少有力的抓手来推进大型仪器共享。
改革发展,制度先行。学校现存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相关配套制度仅有《宁波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2006〕、《宁波大学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和有偿使用管理办法》〔2008〕以及《宁波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考评办法》〔2008〕,年代久远,其内部细则与现阶段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发展现状严重不符,同时缺少协调统一有效的运行机制、激励与奖惩制度、扶持政策、人员管理办法等大型仪器共享必备配套保障制度。配套制度的缺位必然阻碍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建设发展进程。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维护对实验技术人员的编制数量和技术要求比较高。目前我校的实验人员总量较少,队伍也不太稳定,甚至部分实验仪器设备管理技术人员还在承担大量行政工作。而精密仪器操作,大多是由科研人员自己进行操作,需要维修时请供应商负责解决,没有时间和精力来从事分析测试服务。如果加大力度推进大型仪器共享并建立独立建制的分析测试中心,需要引进一批大型仪器设备开发管理技术人员。
由于我校学科类型复杂多样,以至于现存的大型仪器设备类型多样,大部分仪器还是主要用于本学科的科学研究,学科交叉仪器设备较少,进而易于开放共享的仪器比例不高。相对于一些学科类型比较集中的高校来说,综合性大学在大型仪器共享难度较大。例如,学校重点建设学科中,机械与力学学院的力学与工程科学系、信息学院通信工程系大型仪器设备数量较多,但因仪器的专业性较强,开放共享尚难在大范围实现,更无法直接实现建立校级分析测试中心。
(1)谋篇布局,强化顶层设计。根据目前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建设现状,筹备设立“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建设发展委员会”,专门负责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建设发展指导决策工作。
(2)高效管理,制度先行。完善制度便有章可循,合理的制度不仅能够维护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秩序、保障仪器设备相关各方权益,还能整合资源、激励前进、引导后进,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引领作用,助推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建设健康发展。①修订我校现有“宁波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宁波大学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和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宁波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考评办法”等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相关制度,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管理办法”,明确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收入分配细则。②修订我校仪器设备管理相关规章制度,逐步研究制定大型精密仪器购置规划,对大型仪器购置的论证要更加全面充分,使之与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建设工作相适应、相配合、相促进。③建立健全“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奖惩制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将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效能纳入二级单位和实验技术人员相关绩效考核,借助激励奖惩,鼓励引导全校各相关领域积极参与大型仪器开放共享。④制定“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等资助扶持政策,设立相对应的配套“基金管理制度”,专门供给参与开放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定向资助扶持大型仪器设备的平台建设、功能开发、测试服务、人员培训以及维修维护等项目内容。⑤ 建立人才队伍保障机制。人才队伍是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保障,要广泛学习借鉴,加强试验人才队伍建设,修订完善“宁波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落实仪器设备管理责任,协调人事部门拓宽实验技术人员晋升渠道,制定相关鼓励扶持政策,提高实验技术人员地位、待遇以及工作积极性,鼓励实验技术人员参与科研项目申报与研究。同时,强化专业培训,提升实验技术队伍整体的专业理论水平、实践操作能力以及深度开发利用能力,争取实验人尽其责、物尽其用。
通过对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建设基础相对薄弱、技术力量配备不够完善、学科类型复杂多样等现状的全面分析与对比,我校大型仪器共享建设近期目标应以“X+N”运行机制为参考,以校级“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网络平台”建设为第一目标,在2019 ~2020 年期间,初步构建起“大平台、分中心、多支点”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框架体系。
(1)设立“大平台”。开发建立符合我校现状的校级“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网络平台”,实现校内已共享大型仪器信息集中发布与公开,同时加入宁波市大型仪器共享网络平台。
(2)扩展“分中心”。以校级平台为网络支撑,整合梅山校区海洋、海运、食药三大学院以及海洋研究院仪器设备资源,率先建成位于海洋类大型仪器共享分中心,其后依托新药技术研究院、植物病毒所精密仪器设备资源,分别建立核磁分中心、质谱分中心,而后根据发展需求,扩大共享范围、拓展学科领域,适时建立材化学院化学分析测试分中心、物理学院超级计算机分中心、医学院实验动物分中心等。
(3)纳入“多支点”。整合其他学科仪器设备资源,不断吸纳散落在全校各学科可供开放共享的独立大型仪器设备,共同构成卫星式共享“支点”,以其作为“大平台”和“分中心”的有效补充。
历经2 ~3 年实践发展,“大平台、分中心、多支点”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框架体系已初具雏形,我校大型仪器共享建设思路也应适时调整,由初期“X +N”运行机制向“1 +N”运行机制转变,即2021 ~2022 年:拓展完善“大平台、分中心、多支点”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框架体系,筹划校级实体性的独立建制分析测试中心建设。
(1)形成2 ~3 个成熟度较高、特色性较强的大型仪器共享分中心,依托相关学科建立相关的共享支点,加入全省大型仪器共享平台。
(2)在待建科技创新楼群中预留3 000 ~5 000 m2(建筑面积),将各共享分中心的大型精密仪器相对集中放置,集中管理,为校级实体性分析测试中心筹建预留空间保障。
(3)在学校第八轮换届时,实施独立建制校级分析测试中心的规划与建设。
随着我校“双一流”建设进程的不断加速,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建设的迟滞已然成为我校不可忽视的短板,深化开放共享迫在眉睫。近年来,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建设已经引起校领导及在校院士专家的高度重视,学校将花大力气拉高标杆补齐短板,脚踏实地完成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建设发展“三步走”战略,力争早日把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打造成为助力我校“双一流”建设的中坚力量,为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