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莉
公共文化的学理定义和公共领域密切相关,也和欧洲从中世纪的封建社会向近代民主社会转变的历史进程密切相关。公共领域中的自由交流和充分沟通形成具有批判性的公共意见,在此过程中,文化发挥了特殊作用。但在当代社会,公共文化除了学理讨论上的意义,在现实操作层面越来越多地成为公共管理的一部分。世界范围内的公共文化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文化越来越成为一种重要的战略力量的思潮有关,与各国越来越重视保持自身文化特性、保障本国文化安全的策略有关,也与各国应对公共管理改革所带来的政府行为与公共利益的背离有关,但当我们拉长历史镜头,就会发现,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福柯已为我们描述了公共文化体制化建构的哲学背景——“生命政治”。
福柯的“生命政治”诞生于他对权力形式的条分缕析,并可视为其“治理术”概念提出的分析背景。针对权力问题,福柯没有写过专门的著作,但他在不同时期,在对精神病院、疯癫、医学、监狱等大量的历史研究中,不知疲倦地阐述着这些研究主题中的权力问题。在1976年法兰西学院授课讲稿《必须保卫社会》中,福柯勾勒了17、18世纪惩戒权力的一般草图,然后在课程结尾提出了一种新的权力技术:
我认为在18世纪下半叶,出现了某种新东西,即权力的另一种技术……这个新的非惩戒权力的技术运用的对象(与针对肉体的惩戒不同)是人的生命……更精确地说:惩戒试图支配人的群体,以使这个人群可以而且应当分解为个体,被监视、被训练、被利用,并有可能被惩罚的个体。而这个新建立起来的技术也针对人的群体,但不是使他们归结为肉体,而是相反,使人群组成整体的大众,这个大众受到生命特有的整体工程,如出生、死亡、生产、疾病等等的影响。(1)[法]福柯:《必须保卫社会》,钱 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265~266页。
与这种新的权力技术的出现相联系,从18世纪起,国家的政治实践致力于使整体意义上的大众的健康、卫生、出生率、寿命等等问题合理化,福柯将这种政治实践称之为“生命政治”。福柯是在“治理术的网格”(2)治理术指涉一整套元素,如自由主义、人口、安全配置等,同时它也是一种由制度、程序、分析、反思、计算和策略所构成的政治实践,因此称为“治理术的网格”。之内探讨生命政治的,对这种以“生命”为导向的权力,福柯区分了其运行的不同维度:一种是针对个体化的身体的规训权力,一种是针对整体大众的人口的监管,这两个维度的结合“使得创造经济上具有生产力、军事上有用处、政治上服从的身体成为可能”。(3)[德]托马斯·雷姆科:《超越福柯——从生命政治到对生命的政府管理》,梁承宇译,《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2013年第3期。本文的基本思路是首先梳理从福柯“生命政治”到本尼特“文化治理”的理论演进脉络,揭示文化何以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接着在“生命政治”到“文化治理”的演进脉络中对现代国家的公共文化进行定位,并利用文化治理的分析层次对公共文化体系进行分析。
在结束了1976年名为《必须保卫社会》的授课计划后,福柯在1977~1978年的《安全、领土与人口》中集中探讨了“生命政治”的具体机制,他认为:“现代的政治问题是完全与人口紧密相连的。其系列是:安全机制—人口—政府治理和人们所说的政治这个领域的开放,所有这些,我认为都构成了应当加以分析的系列。”(4)[法]福柯:《安全、领土与人口》,钱 翰,陈晓径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95页。
福柯用一个盗窃的例子解释现代政治中的安全机制。在早期的惩罚体系中,盗窃面临的是罚款、放逐或者绞刑;在惩罚体系的第一次调整中,盗窃行为首先面临的是一系列的监视、审查以及各种控制,使人们有可能在盗窃行为发生之前就作出防范,其次伴随惩罚的不再是血淋淋的绞刑,而是监禁、道德教化和行为矫正;在惩罚体系的第二次调整中,盗窃行为同样面临监禁和行为矫正,但对社会管理者来说,更为关注的是以下问题:比如,盗窃的平均犯罪率、如何以统计学方式预测出盗窃犯的数量、盗窃犯罪会消耗社会多少费用、治理盗窃的费用是多少等等。“总体而言,问题基本上会是如何将一种类型的犯罪,保持在社会上和经济上可接受的限度以内,并且,对一个给定的正常运行的社会来说,在某个平均值附近将被视为最合适。”(5)[法]福柯:《安全、领土与人口》,钱 翰,陈晓径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8页。第三种形式,福柯称之为“安全配置”。安全配置将一系列社会问题置于概率性之中,它不讨论社会问题应该存在或不应该存在,而是利用政治经济学确立一个最合适的概率,确定一个可以接受的底线。维护这种安全配置的机制,形成了对事物和社会资源的另一种调控方式,这种方式旨在确立一种平衡,保持一个平均值。它不在细节的层面上考虑个人,相反,通过总体机制,它考虑群体的整体——人口,对人口整体的状况承担责任。
福柯认为,“人口”概念在古老的文本中一直出现,但在16、17世纪,“人口”通常以否定的形式出现。在瘟疫、战争、饥荒过后,人们创建一系列的死亡率图表进行人口统计,以便确认消失的人口数量以及他们死于何处、为何而死。18世纪,人们对“人口”的理解仍然是传统意义上作为统治者和国家力量的组成部分,“众多的人口是可以刻印在统治者的力量的纹章之上的”。(6)[法]福柯:《安全、领土与人口》,钱 翰,陈晓径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85页。从18世纪末期开始,人们将“人口”看作一种具有自然属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整体过程,对人口的治理应该从这种自然属性出发。福柯从以下三个方面论述了人口的“自然性”以及从这种“自然性”出发的治理。
首先,人口并非简单地指居住在领土上的个人的总和,它同样也不再是统治者的意志可以决定或者改变的对象,而是处于一系列可变要素的相互制约之中。人口随着财富、资源、物资、领土等物质条件而变化,人口也随着习俗、习惯、行为方式、道德、伦理等精神条件而变化,人口所依赖的复杂变量使得人口这种自然现象不能通过法律的形式采取专断的和直接行动加以控制。“这样,一种新的技术逐渐成形了:不再是臣民对统治者的意志的服从,而是控制一些看上去与人口不相干的事物,通过计算、分析和观察思考,人们知道控制这些事物可以实际上对人口施加影响。我认为,人口的这个可以渗透的自然性,使得权力的合理性组织的方法发生了重大转变。”(7)[法]福柯:《安全、领土与人口》,钱 翰,陈晓径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90页。
其次,人口既然是无数个体所组成的具有自然属性的整体,我们无法准确预见人口的行为,但在这其中有一个恒量——欲望。“欲望,所有个人都因它而动。”(8)[法]福柯:《安全、领土与人口》,钱 翰,陈晓径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90页。所有个人自发的又受到调控的欲望将从整体上生产出人口的全体利益,如果说在中世纪,君主的权力体现在可以对任何人的欲望说不,那么在18世纪末之后,当权者所面对的问题并不是怎样才能说不,而是怎样说“是”,怎样对这种能够生产出人口整体利益的欲望说“是”,“不再是对贪欲的限制或者说对自爱(在自私意义上)的限制,而相反是刺激和鼓励这种自爱,这种欲望,使得他可以生产出他必须的有利的结果”。(9)[法]福柯:《安全、领土与人口》,钱 翰,陈晓径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92页。因此,在对人口的治理中,不再从否定的意义上去禁止人的恶习,而是顺应人的自然属性,基于人的自由、人的欲望和人的利益去施行治理。
再次,尽管人口是多种要素构成的整体,其自身又受制于各种复杂的变量,貌似变幻无常无迹可寻,但只要对人口现象进行仔细的考量和观察,仍然能从中掌握某种稳定的规律。从这些稳定的规律中,人们可以标定出人口所依赖的那些能使整体发生重大变化的变量,可以识别出那些可以生产出整体人口利益的普遍欲望,于是,人口所具有的“可以通过审慎而精明的权威手段加以影响的外部表征”(10)[法]福柯:《安全、领土与人口》,钱 翰,陈晓径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94页。浮现了出来。
在福柯谈论人口问题时,有一个词语——“治理”——不断显现,治理是一种新的技术,与威权统治时期的纪律和规则相比,政府治理的优势开始显现出来。福柯认为,相比统治,政府治理在解决人口整体问题时更为高效。“在17、18世纪,治理术进入政治领域标志着现代国家的开端,在治理术成为一种深思熟虑和精打细算的政治实践的时候,现代国家就诞生了。”(11)张一兵:《从牧领到治安:现代资产阶级政治权力的微观生活化治理触角——福柯的法兰西学院演讲评述》,《学术研究》2015年第5期。
福柯认为,西方现代国家政治治理术的源头是基督教神学中的牧领说。牧领说认为,神并不是人的主人,而是人的牧羊人,带领羊群一样的普通人走向上帝和真理。“牧领权力并不表现为贵族式的拥有权力的优越感和咄咄逼人,反倒呈现出诚意和无穷尽的勤勉,牧羊人的职责就是看护。”(12)张一兵:《从牧领到治安:现代资产阶级政治权力的微观生活化治理触角——福柯的法兰西学院演讲评述》,《学术研究》2015年第5期。牧领要看护每一只羊,保证它们的健康和幸福。与此相应,承袭于基督文化牧领说的西方治理政治,致力于让每个人积极生存,生活得更好,并从内心深处对这种治理权力产生认同。与传统封建制国家权力耀武扬威式的出场方式不同,自由主义的国家理性决定了现代国家权力的出场方式是隐蔽的,“不在场”的,人口的自然性和国家理性的巧妙交织决定了治理不能靠政治威权加以实现,而只能通过人口自发的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得以体现,因此,基于个人内心的引导式的牧领政治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福柯看来,西方现代国家理性的本质就是“引导性的牧领调节”。这种新的治理艺术——牧领调节是一项复杂的技艺,是“由制度、程序、分析、反思、计算和策略所构成的总体,使得这种特殊然而复杂的权力形式得以实施,这种权力形式的目标是人口,其主要知识形式是政治经济学,其根本的技术工具是安全配置”。(13)[法]福柯:《安全、领土与人口》,钱 翰,陈晓径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140页。
安全机制和人口的视角促进了新的权力形式的发展,这种新的权力形式关注人类总体的生活状况,超出了传统的以政府为中心的政治权力和权威形式的范围。到18世纪后期,西方世界普遍发展出关注人口整体状况,促进国家力量发展的治理机制,围绕着治理机制发展出了一系列的专门知识和技术。比如政治经济学的兴起,公共卫生学的兴起,统计学的兴起等等。托尼·本尼特循着福柯的脚步,“在第一次读到这篇文章时,我立即对它关于文化研究要多关注文化和权力之间关系的含义产生了兴趣”,(14)[英]托尼·本尼特:《文化、治理与社会》,王 杰,强东红等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6年,第18页。为我们延伸出了围绕着治理机制发展出的各类文化知识和技术如何塑造“人口”的话题。
在本尼特之前,社会学中的“文化转向”已经给文化塑造了新的位置,使文化成为组织社会成员、形成社会认同的一种力量。本尼特将文化与治理性相结合,在他的论述中有两个前提。第一个是他对文化的重新定义:“当把文化看作一系列通过历史特定的制度形成的治理关系,目标是为了转变广大人口的思想和行为,这部分地是通过审美智性文化的形式、技术和规则的社会体系实现的,文化就会更加让人信服地加以构想。同样,它的出现最好可以被看作现代化早期社会生活特有的日益治理化过程的一部分。”(15)[英]托尼·本尼特:《文化、治理与社会》,王 杰,强东红等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6年,第210页。当文化成为一种治理关系时,与其他领域相比,有其特殊之处,“特殊的行为品性和行为方式,这些被构建为文化的目标;用来培养或转变这样的行为品性或行为方式的技术;这样的技术集合成特别的管理手段;这种手段在特定的文化技术运转程序中的刻写”。(16)[英]托尼·本尼特:《文化、治理与社会》,王 杰,强东红等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6年,第211页。第二个是他对政府解析学的借用。“政府指的是一种刻意筹划的理性的活动,它们是由许多权威人士和政府机构操办进行的,并使用了各种技术和知识形式,努力通过全面透彻地研究分析人们的愿望、抱负、兴趣、利益和信仰来规范人们的行为。”(17)[英]托尼·本尼特:《文化、治理与社会》,王 杰,强东红等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6年,第254页。这种对十分宽泛的政府概念的解析把与文化分析相关的问题置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因为文化分析正是与人们的兴趣、信仰、行为规范密切相关。在全面治理化的现代国家中,政府治理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集中在文化改革的任务上。
台湾学者王志弘将文化治理定义为“藉由文化以遂行政治与经济(及各种社会生活面向)之调节与争议,以各种程序、技术、组织、知识、论述和行动为操作机制而构成的场域”。(18)王志弘:《文化治理是不是关键词?》,《台湾社会研究季刊》第82期(2011年6月)。他研究文化治理的系列文章着重于台湾官方文化治理的宏观样貌,详细分析不同时期的文化政策如何整合进台湾都市治理。在《文化与治理性》中,本尼特也非常清晰地给出了文化治理的定义,尽管他本人并未将这两个词语连用,尽管他所言的文化治理的领域是“社会交往”,(19)在本尼特所论的文化治理中,社会交往是指需要管理和调控的、问题重重的行为方式领域。参见《文化、治理与社会》第269页。“将文化表征为一套独特的知识、技能、技术和机制”,“它(通过与权力技术相关的符号技术系统所发挥的作用以及通过自我技术的机制的运作)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对社会交往起作用,并在这种关系中与其结合”。(20)[法]福柯:《福柯文选Ⅲ:自我技术》,汪民安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53~54页。
本尼特的定义存在非常明显的对福柯的借用。在《自我技术》中,福柯指出,知识与具体的技术结合形成人类了解自身的工具,主要有4种“技术”类型:“(1)生产技术:使我们能够生产、转换或操控事物;(2)符号技术系统:使我们能够运用符号、意义、象征物,或者意指活动;(3)权力技术:它决定个体的行为,并使他们屈从于某种特定的目的或支配权,也就是使主体客体化;(4)自我技术:它使个体能够通过自己的力量,或者他人的帮助,进行一系列对他们自身的身体及灵魂、思想、行为、存在方式的操控,以此达成自我的转变,以求获得某种幸福、纯洁、智慧、完美或不朽的状态。”(21)[英]托尼·本尼特:《文化、治理与社会》,王 杰,强东红等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6年,第273页。在文化治理中,符号技术系统主要和审美智性文化相联系。文学、艺术、哲学、思想、仪式等,它们通过符号表达意义,并与处于同一文化系统中的人共享意义。文化治理中的权力首先表现为知识,二者是共生关系,“知识—权力”操纵着文化治理机制中的具体规则。比如,文艺批评的专门知识生产人类社会的审美理想,文化审查的专门知识建构社会的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博物馆专门知识的发展促使博物馆的功能从知识构建向文化表达发展,等等。“知识—权力”对文化治理中的符号系统进行划分:主流文化—非主流文化;精致文化—大众文化;高品位的审美—低品位的审美,等等。福柯在《自我技术》中勾勒了从希腊时期到基督教时期自我技术的转变,其中提到了自我书写、自我审查、自我修炼、自我舍弃等等自我技术,基督教文化通过这些自我技术的操练促使教徒们接近真理。福柯在谈到基督教的牧领权力的时候也提到,这是一种良心指导、灵魂指导的形式。当人的内心生活成为治理关注的目标之一,艺术和文化就登堂入室出现在治理的结构策略中。文化治理中自我技术的实现,基于符号技术系统和权力技术的合谋:权力技术筛选出审美智性文化,这些艺术品或文学作品已经在专门知识(比如文学批评或者艺术批评)的加持下成为至美至善的代表,权力在艺术文本中型塑了一种空间,人们凝视在这些审美文化中体现出的人类理想的至美形式,从而体验到自我与之存在的差距,发起自我改善。
艺术智性活动具有教化的作用,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这都是渊源悠长的理论传统,但这与现代社会的文化治理存在区别。其一,古代社会的文化权力更多地通过文化精英内部的交流循环而实现,在现代意义的“人口”概念出现之前,文化权力较少触及下层民众;其二,即使文化权力触及到下层民众,也是通过对王权的宣扬和下层民众的文化控制而实现的,比如中国古代的戏曲,历来被统治者所重视,正是因为其是一种重要的宣扬封建道德、教化百姓的工具;其三,古代社会的教化着重灌输某种特定的道德价值,而现代社会的文化治理更关注在主体身上诱导一种特殊方式的生存道德本身。因此,只有到了近代社会,艺术智性活动才作为日益治理化社会的一种工具,“以一种积极建设性的方式来改善一般大众的特殊精神和行为品性,并且可以成为培养公民计划的一部分”。(22)[英]托尼·本尼特:《文化、治理与社会》,王 杰,强东红等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6年,第212页。
体系化的公共文化出现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随着西方国家从自由型国家向福利型国家的转型,公共文化成为社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以及歌剧、芭蕾舞、戏剧等公共文化服务成为公民文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日常内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公共文化其理论基础是公共品和公共管理理论,认为公共文化属于公共品的一种,其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决定了政府要将其纳入公共管理的范畴。从前现代国家将文化视为社会精英把玩的特殊领域,视为宣扬封建伦理的工具,到现代国家将文化视为公共管理的范畴,视为必须要保障的文化权益,这种转换中间必经的一环就是福柯“生命政治”框架下的安全配置,将文化作为治理的手段成为现代国家一种必要的安全配置。
18世纪后期现代国家的安全配置领域包括“公民的数量、生活必需品、健康问题、对公民职业的治理、商品的流通”,(23)[法]福柯:《安全、领土与人口》,钱 翰,陈晓径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429~432页。这些都是与国家力量的基本构成要素相关的领域。文化何以在生命政治中越来越受到现代国家的青睐而成为安全配置的一种?
其一,随着社会日益治理化,人口的素质与治理的效果联系在了一起,因为新的“牧领是一项复杂的技术,它要求一定的文化水平,不仅要求‘牧羊人’具有,还要求其‘羊群’也具有”。(24)[法]福柯:《整全与单一:对政治理性的批判》,《福柯读本》,严泽胜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14页。这样,“才可能在康德所说的依凭理性启智之后生发出来新的内心臣服……听懂资产阶级理性引导的牧领口哨”。(25)张一兵:《从牧领到治安:现代资产阶级政治权力的微观生活化治理触角——福柯的法兰西学院演讲评述》,《学术研究》2015年第5期。其二,现代国家的政治理性要求国家对内要增强国家力量,对外要在国际竞争中保持平衡,生命政治要求对人口整体的状况负责,人口的幸福与国家的力量连接在了一起,“让人们的幸福成为国家效用,让人们的幸福成为国家本身的力量”。(26)[法]福柯:《安全、领土与人口》,钱 翰,陈晓径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434页。个人生活成为国家关注的特殊领域。其三,生命政治是在自由主义的框架中展开的。自由主义框架下的治理,考虑人的自由和人的利益,“权力把自己理解为一种调节,它只能通过每个人的自由才能运转”。(27)[法]福柯:《安全、领土与人口》,钱 翰,陈晓径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61页。于是,文化就被建构为一种绝好的手段,这种手段“典型地依赖于尊重个体(或共同体)的自由和自主而影响社会,寻求远距离和并不直接地支配个体,把他们作为积极行动者引入他们的自我转变和自我调控”。(28)[英]托尼·本尼特:《文化、治理与社会》,王 杰,强东红等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6年,第472~473页。本尼特在他博物馆研究的系列文章中指出,早期私人博物馆的叙事策略是炫耀财富,展示王权的至高无上,并将贵族和大众隔离开来,法国大革命之后,公共博物馆出现,为把下层民众转化为合乎秩序的、理想的、自我规范的公民提供了一种机制。
综上所述,公共文化是18世纪日益治理化社会中发展出来的一种安全配置,也是自由主义框架下以审美智性文化为手段,试图唤起主体自我调控的一种治理方式,这种治理方式,在早期公共文化机构——博物馆、图书馆出现时已见端倪。随着政府治理的专业化、精细化发展,也随着公共文化领域的进一步扩张,公共文化逐渐演变为具有公共性的所有机构、设施、产品和服务的总称,并与公益性、非营利性、公共财政等公共管理理念密切联系。
台湾学者王志弘提出文化治理的分析层次,即(1)文化治理中主导的结构化力量;(2)文化治理的具体操作机制;(3)主体化:文化治理得以实践的主体化方式。(29)王志弘:《文化治理的内蕴冲突与政治折冲》,《思与言》第52卷第4期(2014年12月)。作为一种文化治理方式的公共文化,也可采用这个框架进行分析。其中,文化治理中主导的结构化力量主要指向官方文化治理的宏观样貌,囿于篇幅所限,也根据本文的分析视角,重点分析文化治理的微观机制:即具体操作机制和主体化。现代公共文化包括公共文化机构、公共文化政策和公共文化服务,三者共同构成一个国家完整的公共文化体系。公共文化体系的基础是符号技术系统,公共文化机构——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中不仅聚集着充满象征意味的符号产品,这些文化场馆本身,也是城市的一种象征符号。很多城市在核心区规划文化场馆设施,体现城市的文化特色和审美品位。在这些文化场馆内部,通过对各种组织程序和展示技术的精心筹划,唤起主体性,实现文化治理的目标。本尼特以博物馆的变迁发展为例,讨论了博物馆如何从专制权力的象征转变为教育公民、服务国家集体利益的工具,博物馆治理中的符号技术系统——物与人的秩序生产了权力和知识的态度,建筑内部一系列空间与视觉的关系调控着参观者的行为举止,伴随着科技发展出现的参观者与展览之间的互动述说着博物馆的民主形象——使博物馆中藏品的审美特性最大程度发挥教化参观者的作用,这正是本尼特所说的“艺术的行政化”带来的“文化功用的倍增”。
在公共文化体系中,权力技术起着关键和核心作用。哪些文化形式、文化机构、文化服务能够被筛选出来,作为国家公共文化的组成部分,能够享受政府公共财政的补贴,是由权力机制进行筛选的,筛选的标准是国家安全配置的要求。安全配置要求国家对外要维持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树立本国本民族的文化形象,打造文化特性,对内要构建国民文化认同,培养合格公民,提升国家软实力。安全配置的不同诉求,决定了各国公共文化具有不同的内容倾向和价值取向。如加拿大,人口的70%居住在美加边境数百千米以内,长期以来不得不与“美国的第51个州”那种挥之不去的刻板印象作斗争,国内移民众多,形成多民族、多文化、多宗教的文化格局,因此,加拿大文化安全配置的基本内容就是对外维护其文化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对内保障各族群的文化权益,维护文化多样化。在这种安全配置的要求下,加拿大艺术促进会及相关的文化机构始终是加拿大文化认同的堡垒,在公共文化政策中,加拿大采取各种文化保护主义措施,保证“加拿大内容”在公共文化领域所占的比重。权力技术的核心作用还体现在对符号系统的筛选上,这尤其体现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公共文化服务“是一种活的形态的公共文化品,其产品的符号内容呈现为一种由人的生命活动展示的形态”,(30)陈 鸣:《西方文化管理概论》,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37页。如表演类的歌唱、演奏、戏剧,文化馆的艺术培训等。几乎每个国家都将高雅艺术和民族特色艺术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因为在权力—知识看来,这样的文化服务能够更好地提供促使公民自我提升的语境,同时这种语境也符合权力机制所设定的文化治理目标。
公共文化的治理体系中,起关键作用的虽然是权力技术,但落脚点在自我技术。不管是各类文化场馆还是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审美文化,它们被精心组织嵌入文化治理体系中的目的就是要在规则、信仰和价值中带来一系列的变化。人们寄望这种经过精心设计的文化符号能够超越公民的行为层面进入人的心灵内部,从而培养能够自我反思和自我提升的主体。
将公共文化置于从“生命政治”到“文化治理”的演变脉络之中,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公共文化在现代国家发展中的作用和意义。它不仅仅是国家保障公民文化权益的历史叙事,更是自由主义框架下,政府介入社会生活管理又与其保持适当距离的最好手段。文化治理机制中审美—道德、治理—自治的操练提醒我们,建设文化基础设施或者提供消遣娱乐并不是公共文化政策的最终目标,只有遵循文化治理的逻辑,科学规划、详细设计公共文化的符号技术系统,谨慎使用权力技术,才能从整体上构建公共文化系统的良好生态。公共文化的最终目标是指向整体意义上的人口的,通过习俗、习惯、行为方式、道德、伦理等精神条件的变化,提升公民的整体素质,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