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梅 李小雪 马韶君
摘 要 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创新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是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途径,也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需要。随着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的逐年扩增,其教育质量备受各界关注。以TSR模型为基础,通过分析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硕博双维度、培养过程的内卷化表现、质量标准框架的多指标环节,研究表明,可以从内部质量保障和外部质量监管两个维度构建了硕士和博士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框架,不同层次专业學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的构建应呈现不同特色,硕士层次的框架突出职业导向、专业特色及就业竞争力;博士层次的框架突出应用创新能力及科技成果转化。
关键词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框架;硕士层次;博士层次
中图分类号 G6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0)01-0024-06
20世纪90年代前后,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民经济发展对工科、商科、医科等呼声较高,技术型人才的匮乏使得高层次应用型技术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运而生。21世纪初,随着学术市场的逐步饱和,劳动力市场格局的重新洗牌,职业需求的扩大拓宽了专业学位的类别和广度。当前,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愈加紧迫,争先参与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过程之中,积极投身于联合培养模式之中,使得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业实践和职业技能方面愈加符合职业生涯的发展需求。2019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用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由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围绕职业需求、学习职业技能、投身职业服务开展的,因此在其培养过程中应注重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的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用[1]。
我国高等教育步入内涵式发展时期,标志着研究生教育发展进入战略转型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也朝向内涵式发展进行转变[2]。因而,合理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框架,使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职业岗位选择更为合适的应用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国内学者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进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进行构建,二是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估角度探讨教育质量。但目前仍缺乏一个明确的质量标准来评定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因此,本研究拟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标准出发,汲取层次分析的精髓搭建TSR模型,分析不同主体结构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分层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框架。
一、TSR模型的建立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框架的设计思路
(一)TSR模型的建立
层次分析法是美国运筹学家萨蒂教授于20世纪70年代初提出的一种层次权重决策分析方法,最初是运用网络系统理论和多目标综合评价方式,解决美国各个工业部门的贡献力度与电力获取的合理分配问题。该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得以发展,为多目标、多准则或无结构特性的复杂问题提供简洁的决策方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在不同时期、不同背景下,有着多样化的目标、多维度的准则,为了分析不同主体结构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本研究汲取层次分析的精髓,建立TSR模型作为衡量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基本模型。TSR是纵向延伸式细分、解构模块的一种模型,T是指目标层(Target layer),S是指方案层(Scheme layer),R是指结果层(Result layer)。此模型具有层次性、系统化的特点,通过层层分解将复杂、繁冗的客体逐渐实现简化,同时又由“点线面”渐进,全面反映并突出目标层(Target layer)。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框架作为一个系统,兼具复杂性和系统性。复杂性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外在表现,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主体的多元化,二是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竞争关系。系统性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内在逻辑,涉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如招生计划、学术管理、实习培训、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等多个方面,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3]。如图1所示,通过专门分析复杂系统的TSR模型可以厘清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的指标、层次以及相关建议,进而分析出硕士层次、博士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标准框架特色。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框架的设计思路
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框架的设计思路中,参考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考虑应以研究生为主体、政府监管为主导、培养机构为核心、社会参与为助力的四位一体[4]。运用指标和相关基准来支撑、评价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质量,有助于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落到实处,更加立体、全面地监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情况。质量标准框架的四个层次是循序渐进、相互促进的循环系统关系,以连贯链条式串联在组织结构体系之中。因此,运用系统论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框架按步骤、分阶段规划,应该包含四个阶段:组织与计划、实施与运行、评估与评价、总结与反馈,见图2。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框架的相关要点
(一)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硕博双维度
截至2018年底,我国已设置专业硕士学位40种、专业博士学位6种[5]。已初步形成一个较完整、多层次、多学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本研究中的“双维度”是指专业学位内部质量保障框架和外部质量监管框架。内部质量保障框架是遵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规律的学校微观层面的质量保障体系,即学校自主建立的保障并持续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的组织、制度和运行程序等[6]。外部质量监管框架是各级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对研究生教育所提供的保障[7]。前者直接关涉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核心,即人作为质量优劣的载体以及影响其学习质量的直接和决定因素;后者则是学校、研究生院、政府、社会、企业等相关机构提供的公共服务的外部体系,也是对质量高低产生影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研究生梯度之中,又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为硕士层次和博士层次进行讨论,由于不同学位层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对职业导向的专业教育有着不同诉求,因此用两分法对其进行划分。
(二)完善职教结合培养过程的内卷化表现
“内卷化”(Involution)由戈登威泽(Alexander Goldenweiser)提出,成型于格尔茨(Clifford Geertz),是指系统外部扩张到一定限度时,内部不断精细化的过程[7]。当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本阶段已初具规模,发展重点开始由外部转向内部,如同行评议、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等环节不断精細化、优质化,职教融合、工学结合的育人理念不断深入化,把握战略转型期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深刻意义,力求达到内涵式增长,这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内卷化”表现[8]。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紧抓两端、规范中间、书证融通、参与多元。
首先,紧抓两端,严格把控入学标准和毕业生质量标准。从源头把关入学基本要求,严格把控生源质量,从毕业要求中提升毕业质量。按照“科目对应,分值相等,内容区别”的原则设置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并在其初试分数的基础上,增加实验实践综合测试,选拔真正具有专业学位潜质的研究生。其次,规范中间,实现培养过程的规范化。改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双导师”制度,改进职业能力素养和培训对不断变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劳动力市场需求的适应性,同时聘请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及国内外专家为校外指导教师,切实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对应指导,加快建设服务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充分发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培训过程、项目实验及研究等环节培养工作为辅[9]。再次,书证融通,推行新型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系统。国家不断鼓励并引导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间的互通衔接。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也在积极配合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最后,多元参与,产业、行业、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不断深度介入,积极参与构建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的建设,推行校企全面深度合作[10]。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内涵式发展,实现专业学位与职业岗位的深度对接,要在培养观念上进行更新,倡导职业导向、服务为先、协调发展等培养理念和发展路径[11]。
(三)健全教育质量标准框架的多指标环节
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框架组织架构的四个阶段进行完善,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及需求选取关键性指标为基础,拟选出14项核心指标,修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框架组织结构,见图3。核心指标包括:生源质量;导师队伍及资格评定;制定相关考核目标;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及配套设施投入;制定培养标准及方案;过程培养(理论课程、实践技能课程、实验课程、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管理工作;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教育;学位论文与毕业答辩;实习考察;就业分析;社会评价;用人单位反馈;总结与反思。参照14项核心指标构建出教育质量标准框架的多指标环节,健全了组织与计划、实施与运行、评估与评价、总结与反馈四个阶段中每一阶段的衡量指标。
三、硕士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框架构建
硕士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在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基础之上,着重提升专业学位硕士生的知识更新力、学术创新力以及就业竞争力,以职业导向为重点和目标,实现由导师“被动教”向学生“主动学”为中心的转变,从传统“传授模式”向新型“自学模式”转变,进而提高硕士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学习质量[12]。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决定了其教育内容既要突出职业知识的传授和职业技能的培训,又要体现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的融合。因此,硕士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框架更要突出职业导向、专业特色,努力提高研究生的就业竞争力,满足现代社会对实际专业的职业需求。针对硕士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对就业、职业技能的需求特点,制定硕士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框架,见图4,包含内部质量保障和外部质量监管两部分。
(一)内部质量保障框架构建
1.专业学位类别的设置与调整
依据国情及社会需要,及时更新专业学位类别的设置,并对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进行及时调整,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其中。在专业学位类别的设置与调整中应当明确专业学位设置应具有明确的职业属性或行业背景;具有相对独立、完整、系统的专业知识体系;对应的职业或行业已形成相对独立的专业技术标准或职业能力标准,以及相对成熟且社会广泛认可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
2.专业学位导师队伍建设
严格筛选并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规范选聘具有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导师。聘任原则上要求应聘导师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创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确保导师每年有机会参与基地实训,鼓励、支持专业性导师到相关行业、企业单位兼职锻炼,同时引导企业高级职工、高技能人才参与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中,鼓励校企人才的双向流动。
3.专业学位内部管理制度
不同类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结构不尽相同、各有特色。课程设计模式以专业课为基础,为服务职业岗位开展实践训练;教学评估及评价采用“分开进行、分头实施”的原则;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坚持内涵式职教结合的理念,将职教融合观念内化于心、深入课堂;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选题要以应用实践性内容为导向,鼓励通过采取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等多种形式呈现。
(二)外部质量监管框架构建
外部质量监管属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框架设计的另一分支,是一种均衡研究生培养单位、政府、市场等多方需求的有效表达形式[13]。外部质量监管来自政府和社会行业组织机构的评价保证实施,是从社会视角判断教育成功与否的一种软性标准,但由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独特的“职业性”特点,因而外部质量监管的软性标准往往成为研究生毕业能否实现较满意就业的决定性标准。具体来说,外部质量监管的主体包括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把控和社会监管两部分。
1.发挥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把控作用
依据国情及社会需求,同时借鉴国际经验,在专业学位类别的设置和管理过程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为决策机构,负责制定、统筹规划专业学位类别的设置与管理办法;定期发布专业学位类别目录等。作为专业学位教育的专业性中介组织,专业学位教指委发挥着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了高校与政府、行业、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联系,推动着专业学位教育人才培養工作中高校与社会的对接[14]。
2.社会监管
社会监管在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中发挥支撑作用。其中包括专业认证机构或者非官方社会组织所进行的鉴定或资格认可,新闻媒体介入质量评价与排名,民间学术组织等多种形式,见图4。一方面,要提升专业认证机构认证标准,改变某些职业资格证书含金量低、水分大等现象;另一方面,要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信息速度之快的特点使其成为目前监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有效手段。
四、博士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框架构建
相比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博士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主力军,其学术期间的科研成果、乃至职业生涯的突出贡献都为国家创新驱动注入鲜活的血液。“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建设目标依靠创新人才的培养,而博士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应用创新能力为打造“双一流”提供了人才保证。我国现阶段博士专业学位包含工程、临床医学、教育等6种类型,从6种博士专业设置类别来看,更加注重专业学位博士生的创新应用性,解决现实生活中尚未解决的实际问题。针对博士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不同特点,制定其教育质量标准框架,同样包含内部质量保障和外部质量监管两部分,见图5。
(一)内部质量保障框架构建
1.革新专业学位的选拔机制
严格的入学选拔标准是专业学位博士生教育质量的基本保障。选拔标准一般有:具备硕士学位,拥有相关专业的研究成果;具有相关行业的实习或工作经验,洞察未知领域的敏感度;有实习或原工作单位的评价及推荐。不难看出,指标没有固定标准,在突出对其相关学科的实验实践能力衡量考核中,着重对专业知识进行理性评价,各招生单位可以按照自己的评价标准选拔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因此“申请-审核”制的选拔方式适合专业学位博士生教育的招生工作。
2.提升专业学位的校企合作水准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兴趣反映出知识生产模式II对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知识与职业化发展的高度契合,决定着博士在实际岗位工作中的带头作用。专业学位博士导师在功能上更多地发挥协助性作用,博士与导师之间的关系在某种程度更应是合作伙伴关系。校企合作是当前专业学位研究生中主流的培养方式,致力于协助研究生真正参与到行业(企业)的实际运作,或者参加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研究之中,提高学术理论水平的同时有效提升其实践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
3.构建专业学位服务型管理系统
高校内部的管理部门及各类机构监管着学生的在校行为。由于博士研究生在思想和行为上均已十分成熟,明确自己的研究方向及任务目标,因此这些职能部门在监管方面发挥的作用远小于服务功能。在服务博士生上更多的表现为不同的阶段提醒博士研究生完成不同的任务,注重保护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科研产品、调研报告等学术成果,提高职能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注重一体化服务能力的提升等。为突出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在整个高等教育体系的特殊作用,成立专业学位博士教学指导委员会确保专业学位博士生的整个培养流程,并通过与学术型博士生相同的学位授予流程,作为高校对其培养成果的肯定。
(二)外部质量监管框架构建
专业学位博士教育在与职业、技术、技能等相关领域中,表现出更为粘合的关联关系,较硕士生而言,更具备从事某一行业或职业的综合能力。这就决定了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并不是各培养单位一方的事情,需要社会充分 参与,协同各方利益,加强以职业能力导向为主的多元质量保障体系构建。外部质量监管的主体可以分为政府、社会参与、第三方监管。
1.政府支持
政府对博士生教育在资金投入和支持力度上制定的相关政策,是促进博士生培养规模扩张和培养质量提升的有效支撑。但我国专业型学位的发展历程较短,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市场认可度较学术型研究生略低,因此需要政府来把控对专业学位博士生资金投入的风险,以审慎的态度鼓励高校奖助、私人奖助对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生的各项补贴,使专业学位博士生与学术型博士生在资助项目获取上具有同等地位,实现培养主体多元化、实践环节多样化、资助对象全面化。
2.社会参与
“政府-大学-产业”的三螺旋主体影响教育教学活动,“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育人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也监督着博士人才培养的过程[15]。为适应当前市场的需求,“政产学研用”合作式教育应运而生。企业等用人单位深入参与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过程,特别是博士研究生的教学实践环节、岗位实习环节、质量标准评估和专业认证环节等阶段,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切性。校企合作的重大课题成果、学术组织机构公布的研究生教育质量排名、学术界各种评价信息以及诸多社会舆论等等,均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向,并更大程度地约束和监督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办学行为。
3.第三方监管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中央集权的高等教育管理体系,博士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也在此体系之内,同时已经成立了专门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也相应建立起了对应的管理机构,形成相互配合、协同发展的管理系统。但是,我国对专业学位博士生的质量评价仅通过用人单位、博士毕业论文等形式展开,在评判标准和评估形式上较为单一。因此,应当加强对具体某一专业学位博士的质量评估,及对各培养单位不同领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教育质量进行评估,以形成一个客观、独立、具有参考价值的评估体系。
五、小结
本研究在TSR模型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框架的硕博双维度、内卷化表现、多指标环节以及内外质量保障(监管)框架的相关主体,概括了相应标准框架质量体系的有机统一,诠释了框架中涵盖要素的关联关系。研究表明:不同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框架的构建应呈现不同特色,硕士层次要突显职业导向、专业特色及就业竞争力,博士层次要突出应用创新能力及科技成果转化。以此建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才能够有针对性地服务不同层次的研究生,并发挥其保障(监管)作用。
本文仅就两个层次对研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框架展开说明,此外,如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特殊性和差异性,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框架的设计中如何实现兼容等诸多实际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深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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