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瑞英
(1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山西 太原 030012;2 山西大公建设有限公司, 山西 太原 030012)
21 世纪初民办高校迅速崛起,随之而来的学校基础建设已不能满足需求,扩建、改建、修缮是面临的大问题。但民办高校的基建资金来源比较单一,且需求较大,我们既需要满足教育需求又要节约成本还要保证工程质量,就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流程。
民办高校基础建设的主要目的是满足教学、办公及科研等需要,为其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本科人才培养综合能力,既有硬件部分能力,主要包括教学条件、设施等;也有软件部分能力,主要包括教育理念、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水平等。硬件建设主要加强本科教学所需的基础教学实验室、专业教学实验室、综合实训中心、图书馆等基础办学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建设教学实验用房和配置必要设备。这类建筑物是服务于广大师生,规模较大,但装饰要求不高。由于人流量较大,所以对建筑物的质量要求较高,必须安全可靠。
民办高校基础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几方面原则:一是质量第一原则,民办高校作为重要的公共建筑,使用年限相对较长,而且建设规模、体量都相对较大,人员流行强、密集性高,其建设质量会对师生的健康安全造成直接影响;二是以人为本原则,民办高校基础建设的开展,离不开人的参与、指挥及操作,所以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调动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更具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预防为主原则,对民办高校基础建设的各个环节加强控制,将所将影响建设质量的因素排除出来。首先必须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加强控制,其次必须对施工材料的质量加强控制,最后必须对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加强控制,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民办高校基础建设施工质量;四是依法管理原则,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建设市场信用缺失问题极为严重,所以必须对施工人员及参建单位加强法律学习,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责任意识及职业素养。特别是在民办高校基础建设过程中,极易发生贪污腐败问题,所以更要求参建者不断提高自身依法管理能力,秉公执法、恪尽职守、引领行业风尚,坚决杜绝贪污腐败问题的发生,从而使所有的资金、物力都能全面运用到工程建设当中,而这对于民办高校基础建设质量的提升是极为有利的。
山西的民办高校的基础建设资金绝大部分自收自支的,尤其是刚开始升本院校,整个学校硬件、软件都需要建设,所以资金相对比较紧张,这就需要我们在建设过程中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用最少的资金在最短的时间里完成建设工程并且能保证工程质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强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将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1)在工程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建设工程的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体系。
(2)工程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上报质量管理体系、管理目标、事故预防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给监理审批,并报建设单位。
(3)工程开工时,由甲方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召开质监会。
(4)工程开工前,委托质量监督机构。
(5)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报送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甲方讨论审批。
(6)工程开工前,要求监理单位上报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甲方审阅后提出意见,监理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后执行。
(7)工程开工后,每周召开一次工程例会,进行质量会商。
(8)施工人员、进场施工设备资质审查制。
(1)工程现场放线定位委托太原市规划局按照太原市规划局楼座定位图放线,施工单位保护好定位点,以便±0.00 时进行复验。正负零点标高由基建科结合实际情况现场确定,并填写《重大事项报告卡》,报处长、主管校长审批。
(2)沉降测量,施工单位和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同时按设计图纸及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和验评标准,进行沉降测量。
(3)甲方监理对双方测量记录进行对比检查。如不同,双方都必须进行复测。
(1)严把工程材料、设备进场关。首先要求施工单位在材料和设备购进、检测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2)要求监理按照国家相应标准认真监督检查。
(3)建设单位专业施工员随机抽取,未经检验的材料坚决不许用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材料,及时清退出场。
(4)坚持现场材料试验及见证取样制度。工程材料按施工规范或设计要求必须进行现场复试的,甲方指定30%的留样和乙方70%的留样在监理公司的见证员见证下同时取样进行试验。
(1)严格按照甲方、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每道施工工序的交底资料报监理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并报送甲方。
(3)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即 “自检”、“互检”和“专检”相结合的检验制度,且签字验收,然后经监理人员验收、签字认定,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重要的工序,监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巡视、平行检查、跟班旁监。
(1)隐蔽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前两天通知业主单位、项目监理部。
(2)若需要质监站、设计院验收时,业主单位应提前通知。详见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需要旁站监督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安排人员旁站监督,如现浇混凝土、灰土基础、桩基、室外回填土等。
浇筑混凝土前,施工单位土建、水、暖、电、消防、空调、人防等小组必须会签,各专业监理检查确认后,才能浇筑混凝土,以免遗漏,造成工程缺陷。
对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返工直到合格,重要的分部分项甲方一定要参加(需要设计院、质量监督机构参加的,一定要事前通知),按照施工规范认真检查,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定期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
(3)参加工程例会,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4)发生质量事故及时向处长、主管校长汇报,并填写《重大事项报告卡》。
(5)施工现场存有质量隐患,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可下暂停令。
(6)监理对质量隐患视而不见,项目负责人有权对其进行警告,并通报批评,直接撤换监理人员。
在房屋建筑中,通过各方面的监督使项目的质量得到了保证,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建设持续运行。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有材料质量控制,主要包括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试验与检验;其次,隐蔽工程检查;第三,不合格工程的处理;第四,质量争议检测;最后进行竣工验收。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以行之有效流程进行监控管理:首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对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其次各道工序、中间工程、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且要出具相应的自检报告,并填报施工验收通知单,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验收且签署质量验收单,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最后进行竣工验收,各分项工程均已完成,承包单位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审查竣工验收报告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再向发包人提交申请,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之后进行工程移交,如果验收只有部分工程合格,就合格部分签发证书,其余部分继续进行返工、修复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建筑工程的质量与性能会影响到人们的财产和安全,尤其在学校建设中工程质量将会影响到教学和学生的生活。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流程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弥补学校基础建筑工程在竣工后进行质量检验、重检所耽误的使用时间,避免了由于时间紧张而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事件发生。严格的监控管理流程不仅对发包人有利,而且对承包人也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