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设立全国脱贫攻坚奖是我国探索开展扶贫荣誉表彰,建立国家扶贫荣誉制度的创新实践,是新时代脱贫攻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进行深入的探讨,揭示其在促进打赢脱贫攻坚战、塑造推广先进典型、建构弘扬时代精神等方面的巨大价值,对下一步系统总结脱贫攻坚,提炼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脱贫攻坚;全国脱贫攻坚奖;典型宣传;时代精神
[作者简介]王尚武(1993—),男,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科员,研究方向为新闻与传播、思想政治教育。(北京 100000)
全国脱贫攻坚奖设立于2016年,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办,于“十三五”脱贫攻坚期内每年在全国范围内评选一次,表彰在脱贫攻坚战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2016年至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奖已评选了四届,共评选出278个个人获奖者和79个组织获奖者,分为“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创新奖”和“组织创新奖”五个类别。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扶贫领域开展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参与最广的评选表彰活动,不仅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还将对当代中国社会风气、道德价值导向等产生深远影响。
一、我国开展扶贫荣誉表彰的探索与演进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消除农村绝对贫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其中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坚持大扶贫格局,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全民参与的社会扶贫体系。选树扶贫脱贫先进典型,开展荣誉表彰,作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济困的有益实践,自然成为我国扶贫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十世纪80年代初,以“三西”农业建设计划的启动为标志,我国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开发式扶贫拉开帷幕。此后我国相继开展多轮面向农村绝对贫困现象的集中攻坚,经过了“八七扶贫攻坚”(1994—2000年)时期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时期,几乎每个时期都配合进行扶贫荣誉表彰活动,影响较大的有全国十大“扶贫状元”奖、中国消除贫困奖等。
(一)全国十大“扶贫状元”奖
1994年8月,中国扶贫基金会和新华社《半月谈》杂志决定自当年起联合开展评选、表彰全国十大“扶贫状元”活动,以鼓励在扶贫开发事业中贡献突出的个人和集体。“扶贫状元”每年评选一次,每次10名,候选人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民主党派、有关新闻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部门自由推荐,中国扶贫基金会和新华社《半月谈》杂志社负责组织评选,结果确定后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在颁奖大会为“扶贫状元”颁奖。全国十大“扶贫状元”评选表彰活动自1994年至2000年连续开展7年,与国家“八七扶贫攻坚”同步,共评选出70位“扶贫状元”,吴仁宝、许志明、陈开枝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全国十大“扶贫状元”奖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有较完备评选流程的、面向全社会的扶贫荣誉评选表彰活动,探索出了国家扶贫攻坚期内选树典型、进行表彰、广泛宣传、形成合力的经验和模式。
(二)中国消除贫困奖
200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颁布实施,中国扶贫事业进入全新的阶段。在国务院扶贫办指导下,中国扶贫基金会总结开展全国十大“扶贫状元”评选表彰的经验,联合人民日报社等6家中央媒体共同发起设立“中国消除贫困奖”,表彰在扶贫和公益慈善领域涌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中国消除贫困奖于2004年经批准正式设立,计划每两年评选一次,于评选年的10月17日前后(国际消除贫困日)进行颁奖,设有成就奖、国际奖、创新奖、捐赠奖、机构奖、项目奖、政策奖、奋斗奖、奉献奖、义工奖等10个奖项,每个奖项每届授予一个个人或集体。
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实施期间,中国消除贫困奖评选表彰活动分别于2004年、2006年和2010年举办了3次,共评出获奖者28个;《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后,中国消除贫困奖评选表彰继续开展,分别于2013年和2015年举办了2次,评出获奖者20个。白方礼、朱彦夫、邓飞、希望工程、世界银行、联合國开发计划署是荣获该奖项的代表人物(集体)。
中国消除贫困奖评选表彰活动同样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以作批示、致贺信、出席颁奖典礼等方式积极支持。2015年10月1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亲切接见当年中国消除贫困奖的10位获奖者,成为中国探索开展扶贫荣誉表彰进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实际上,尽管还存在奖项设置欠规范、评奖时间不固定、表彰层级待提升等缺陷,中国消除贫困奖评选表彰活动经过多年实践,已经为建立国家扶贫荣誉制度奠定了组织和舆论基础。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先进表彰的重要论述及其指导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选树典型和荣誉表彰工作,将其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中一体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脱贫攻坚先进表彰作出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在脱贫攻坚中进行先进表彰的重大意义,为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提供了根本遵循。
脱贫攻坚,各方参与是合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调动各方力量,加快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2014年10月10日,在我国首个扶贫日来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表彰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于“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向贫困宣战,继续打好扶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开展扶贫荣誉表彰,已经被实践证明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的有益做法。习近平总书记在系统总结我国扶贫开发成效经验的基础上,从整合与动员社会力量的角度出发,提出开展扶贫荣誉表彰的必要性,具有突出的现实指导意义。
治贫先治愚,扶贫必扶智是习近平总书记扶贫论述体系的重要内容。早在福建宁德工作时期,习近平就曾提出“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等经典理论,鼓励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依靠自身力量摆脱贫困。针对脱贫攻坚,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指出“群众参与是基础,脱贫攻坚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组织和支持人民群众自力更生,发挥人民群众主动性”,并在方法论层面提出“要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总结推广脱贫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营造勤劳致富、光荣脱贫氛围。”这些观点闪耀着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光芒,为开展扶贫荣誉评选表彰活动注入了人民性的价值导向。
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离不开广大干部在扶贫岗位上的倾情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将脱贫攻坚视为“硬仗中的硬仗”,号召全党“必须付出百倍努力”。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也十分牵挂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广大干部,他指出“要关心爱护基层一线扶贫干部,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流汗流血牺牲者流芳,激励他们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努力工作”,“基层一线扶贫工作者是脱贫攻坚的生力军,对他们要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保障,支持他们在脱贫攻坚战场上奋发有为、大显身手”。对扶贫干部进行关心、支持和激励,一种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开展扶贫荣誉评选表彰。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殷殷嘱托,也为开展扶贫荣誉表彰活动定下了倾向第一线、倾向实干家的整体基调。
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新时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格外重视脱贫攻坚先进表彰,连续6年国家扶贫日期间作出重要批示或指示,多次对脱贫攻坚领域涌现的重大典型作出专门批示,号召干部群众以脱贫攻坚先进典型为榜样,就是为了在全社会弘扬中华民族关于“天下大同”“共享小康”的美好愿景,營造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因此,开展扶贫荣誉评选表彰活动,必须将视野放宽,自觉承担起建构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使命。
三、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的创新实践
2015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中国向世界宣告到2020年底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明确“十三五”期间即2016年至2020年为脱贫攻坚期。从2016年起,国家正式设立全国脱贫攻坚奖,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办,在脱贫攻坚期内每年评选表彰一次,这标志着国家扶贫荣誉制度的正式建立。
全国脱贫攻坚奖设有“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创新奖”四个个人奖项,分别表彰光荣脱贫和带领群众奋斗脱贫的先进人物、各级党政机关等扶贫工作主体中出色完成扶贫任务的先进人物、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中热心参与扶贫济困的先进人物、各类扶贫脱贫主体中创新扶贫实践、取得重要成果的先进人物;2018年起增设“组织创新奖”表彰在脱贫攻坚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四年来,全国脱贫攻坚奖共评选出278个个人获奖者和79个组织获奖者,李娟、王喜玲、张渠伟、曾褭翔、夏森、龙秀林等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在表彰规模、表彰层级、评选流程等方面实现了对全国十大“扶贫状元”奖和中国消除贫困奖的全面超越,具有以下特点:
(一)专业性强
全国脱贫攻坚奖作为一项国家级荣誉,其评选表彰活动流程严谨、过程透明,体现出极强的专业性。评选表彰活动流程分为发布公告、推荐报名、资格审查、初次评审、社会公示、实地考察、综合复评、报批审定、结果公告、表彰颁奖等环节,全程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由设在国务院扶贫办的全国评选办公室组织实施。参与初评和复评的评委由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单位、社会组织和基层代表组成,评选环节全程封闭,保证了评选结果的公平与质量。
(二)广泛性强
从获奖人选分布看,实现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覆盖,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统一战线、教育系统、金融系统、国有企业、军队系统等方面全覆盖以及对参与脱贫攻坚的各类扶贫脱贫主体全覆盖。以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奖个人获奖者为例,年龄最大的90岁,最小的22岁;男性79人,占77.45%,女性23人,占22.55%;汉族82人,占80.39%,少数民族20人,占19.61%;中共党员69人,占67.65%,民主党派9人,占8.82%,群众24人,占23.53%。这充分彰显了脱贫攻坚是一项不分地域、年龄、性别、民族、政治身份、职业的工作,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的一项伟大事业。
(三)导向性强
全国脱贫攻坚奖的评选贯穿着一条鲜明的导向原则,即基层优先,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东西部22省(区、市)优先的原则。仍以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奖个人获奖者为例,来自中西部22省(区、市)的有73人,占71.57%,来自县、乡、村基层一线的干部群众有54人,占52.94%,充分彰显了评奖向脱贫攻坚主战场,向基层一线,向脱贫攻坚任务较重、脱贫难度大的地区倾斜的导向。
(四)先进性强
在全国脱贫攻坚奖历年获奖群体中,有的获得了国家荣誉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等党和国家最高荣誉,有的当选了党代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得以进一步参与国家治理,贡献智慧,还有的为脱贫攻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群众游行仪式上,邓迎香等13位全国脱贫攻坚奖获得者登上脱贫攻坚彩车经过天安门广场,进一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这项国家荣誉获得者的重视和推崇。
(五)示范性强
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的示范性建立在其专业性、广泛性、导向性和先进性的基础上。首先体现在获奖者在脱贫攻坚的各条战线上具有突出的代表性,能够形成示范效应,辐射带动一大批人。其次体现于在全国脱贫攻坚奖的示范引领下,河北、山西、河南、四川等16省(区、市)分别开展了省级脱贫攻坚奖的评选活动,还有一些地方开展了其他形式的表彰活动,将表彰范围进一步扩大,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在全国各地特别是基层一线遍地开花,成为脱贫攻坚战场上一面面鲜艳的旗帜。
四、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的时代价值
经过4年实践,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日臻成熟,成为全国扶贫领域的一项品牌活动,每年扶贫日期间举办的表彰大会也成为扶贫人一年一度的盛会。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的深入开展,不仅促进了全国各地减贫行动的顺利推进,其影响还进一步传递到当代社会精神与道德导向层面,它的巨大价值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推动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推动形成促进减贫的社会合力是包括全国脱贫攻坚奖在内的所有扶贫荣誉表彰的重要目的。以全国脱贫攻坚奖为核心的脱贫攻坚荣誉表彰在全国上下选树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形成了示范效应,推广了有益经验。许多贫困群众曾经“不愿干”“不会干”“不敢干”的问题在身边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自然解决了,许多心怀善念的社会公众因为身边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找到了参与扶贫的合适方式,广大扶贫干部在向先进典型学习的过程中进一步坚定了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信心和决心,整个社会向绝对贫困发起冲锋的合力逐步形成。
除此之外,作為一项国家级荣誉,全国脱贫攻坚奖还起到为获奖者赋能的作用,增强获奖者为扶贫工作调动社会资源的能力,也即是增强了全社会投入脱贫攻坚的力量。如2018年全国脱贫攻坚奖奋进奖获奖者、河北省灵寿县车谷陀村党支部书记陈春芳,充分利用获奖后扩大的社会影响为车谷陀村增加“曝光量”,将该村打造为远近闻名的示范村,村民收入也不断得以提高。
(二)塑造脱贫攻坚先进典型群体
典型的塑造与宣传根植于中国社会的德治传统,也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手段。回顾新中国70年风雨历史,从黄继光、邱少云到雷锋、焦裕禄,从李素丽、孔繁森到杨善洲、任长霞,每一个时期都有时代印记鲜明、影响广泛深远的先进典型,他们如灯塔一般引领着社会前进。
脱贫攻坚战打响后,全社会协力攻坚,令人敬佩感动的人物和事迹亦层出不穷,全国脱贫攻坚奖的设立为塑造推出一批影响时代的脱贫攻坚先进典型提供了绝佳平台。近年来,以全国脱贫攻坚奖获得者为核心的脱贫攻坚先进典型群体已经形成,被选入全国重大典型授予“时代楷模”称号的有朱彦夫、高德荣、文朝荣、李保国、王家元、黄大发、黄文秀、朱有勇等人,其中为脱贫攻坚献出宝贵生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县白坭村第一书记黄文秀更是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党员榜样和青年楷模而在全国家喻户晓。可以预见,脱贫攻坚先进典型群体注定要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闪亮符号而被历史标注,成为一个时代的记忆。
(三)建构弘扬脱贫攻坚伟大精神
时代精神是指一个民族在其最新的创造性实践中孕育和激发出来的社会心理、社会意识、社会价值判断的有机统一,它反映时代主题,引领时代进步。自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特别是2015年党中央发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召以来,无数中国人投身于这场决战贫困的伟大实践,脱贫攻坚已经成为当今中国最火热的时代主题之一。在中国年均减贫1000万人以上,贫困地区发展条件显著改善的背景下,“攻坚克难”“精准施策”“携手奔康”已经成为社会热词,并逐步化为一种社会潜意识。脱贫攻坚的伟大精神正在形成,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开展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塑造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在一定意义上诠释和建构着脱贫攻坚精神。在全国脱贫攻坚奖获奖者身上,集中体现了不甘贫苦、自强不息的奋进精神,鞠躬尽瘁、担当为民的贡献精神,不忘党恩、回馈社会的奉献精神,勇于探索、革故鼎新的创新精神和万众一心、苦干实干的大团结精神。经过广泛宣传,这些宝贵的精神品质还将进一步大众化而成为社会成员普遍认同和践行的思想观念、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成为中华民族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
到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之际,预计全国脱贫攻坚奖将累计表彰约500个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圆满完成它的历史使命。而中国开展扶贫荣誉表彰的实践还将继续深化,在解决国内相对贫困问题,引领全球减贫事业中继续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
[2]黄承伟.论中国新时代扶贫理论实践研究[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1-7.
[3]苗春凤.典型中国—当代中国社会树典型活动研究[D].上海:上海大学,2009.
[4]陶春丽.马克思主义时代精神思想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2015.
[责任编辑:刘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