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佳
(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冥婚习俗经久不衰,在我国已有3000余年的历史,时至今日,有些地区仍有沿袭。 冥婚是旧时婚姻习俗的一种,在某种程度上带有原始文化的色彩,与正常婚姻形式相比,其独特性,甚至可以称之为荒谬。冥婚,也叫阴婚、虚合婚、攀阴亲、亡灵婚等,本意是指男女双方死后结成的婚姻,男女双方生前没有结婚,下世后由双方的亲人按照正常社会的婚嫁礼俗为其寻找配偶操办婚礼,再将双方的尸骨依夫妇之礼合葬一处的特殊婚俗。本文以《菊英的出嫁》为文本对象,对“冥婚习俗”加以文化关照,透视“冥婚习俗”背后厚重的文化根源、仪式特征和象征意义,进一步解读“ 冥婚习俗”在当代社会中的现实意义和人文关怀。
在《菊英的出嫁》中,菊英已下世多年,但菊英娘始终将女儿当作在世一样,不知不觉地关心着女儿的一切。她想知道,在那个世界里,有没有神明保护菊英?菊英是胖了?瘦了?或是病了……在她的意识里,阴间是阳间的延续,那里的世界和阳世一样,菊英只是去另一个世界继续生活了。这种心理状态就是菊英娘潜意识里受到根深蒂固的“灵魂不灭”观念的影响。
早在几千年前,人们关于鬼神和灵魂的信仰就已存在,人们相信人身死之后,灵魂可以永存,不死不灭。正如佛教文化中“生死轮回、因果报应”的思想,人们认为死后的世界并不是神秘不可捉摸的,阴间是阳间的持续、延伸,死后的灵魂在冥界依然可以影响到阳间,并给阳世的人带来福祉或是凶煞。所以,若是家里有未婚先死的青年男女,亲友们便会想方设法地给他们配冥婚,好让他们在阴间也能像在阳世一样,过上正常的夫妻生活。也有学者认为,冥婚源自于“灵魂不灭”的观念,父母长辈出于对夭亡子女的思念和疼爱,想要通过冥婚这一特定的婚姻形式来抚慰死者的亡灵,并借此缓解自己丧子丧女的悲痛。《菊英的出嫁》中同菊英娘千方百计地为菊英举行冥婚的心理诉求与这种文化理念是不谋而合的。
《菊英的出嫁》当中,菊英娘不辞劳苦地为菊英寻求丈夫,大肆置办嫁妆,倾尽全力举办冥婚,就是认为在阳间为菊英所做的一切,都是宇宙间“气”的转化,可以与阴间的菊英沟通,并为阴间的菊英所用,冥婚带来的幸福感也会传递给给阴间的菊英。深究这种观念背后的文化根源,我们还可以透视出道教“齐生死,生死如一”的信仰,道教文化认为世间万物是“气”的不断聚集、转化和扩展的产物,“生与死”并非两种分崩离析的状态,两者之间具有连续性、依赖性和包含性,死亡仅仅是物质的转化过程而已。因此,以“人的生死是有连续性的”作为思维的起点,阴阳之间是互有所求的,彼此间可以沟通和转化。这其实是菊英娘竭尽全力地为菊英操办冥婚的行为所依赖的文化根源。
总之,佛教 “灵魂不灭”和道教 “生死如一”的宗教观念,在一定的程度上构成了冥婚出现和流传的文化根基,并深刻影响着冥婚的生存、生长与发展。
在《菊英的出嫁》中,菊英娘一心想要为下世的女儿寻一门婚事,并竭尽全力地为女儿举办冥婚仪式,办的热闹而又阔绰,盛大而又隆重,认为这样的举措会让阴间的菊英也能拥有一场风光体面的婚礼,过上美好圆满的婚姻生活。菊英娘的这种想法和期待,主要是植根于巫术“相似律”的原理,以此实现菊英娘期待的转移。
原始的巫术文化是扎根在“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这一思想基础上。巫术一般分为顺势巫术和接触巫术,顺势巫术是一种用相似的事物作为代替品以求吉或减灾的巫术手段;接触巫术则是通过利用事物的一部分或与事物有关联性的物品来求吉或者嫁祸。《金枝》中阐释过“同类相生,果必同因”的观念,即“相似律”,也可以称之为“顺势巫术”。例如:想要求雨,就可以去模拟下雨;想要求子,就可以去模拟生子仪式。通过这种巫术形式,可以实现神性的转移、灾祸的转嫁等。《菊英的出嫁》中菊英娘想要女儿获得婚姻上的幸福,便为女儿操办一场盛大的冥婚,从而求吉纳福,实现期待的转移。
另外,《菊英的出嫁》中,菊英娘为菊英妥善安排冥婚,精心准备嫁妆时,她内心是十分快活的。“是的,她就要做‘丈姆’了,她要让邻居亲戚们都知道,菊英娘也是拥有福气的人。”就这样,菊英娘通过为菊英操办冥婚的方式,看着那热闹阔绰、万人空巷的婚姻,无论是心灵还是精神上都得到了补偿和满足,这种补偿和满足正是通过巫术中的“相似律”实现的。巫术中的“相似律”不仅可以为去世的人求吉纳福,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为在世的人祛病禳灾,助其得到福报。在民间的传统文化当中,人们在阳间经历过娶妻生子的正常人生秩序之后,死后依然在社会秩序的范围之内,能够进入祖坟,接受亲人正常的祭祀拜谒。反之,如果没有成婚就不幸去世的人,民众一般相信其死后灵魂将无法安放,会变成孤魂野鬼,并带有怨气,他们的鬼魂最容易作祟活人,带来灾难。于是,人们一般借助巫术中的“相似律”,来达到嫁祸禳灾、祸患转移的目的。
由此可以透视出,巫术中“相似律”的原理也是冥婚经久不衰的文化根源,为冥婚的流传和盛行提供了文化的土壤和强大的精神滋养。
在《菊英的出嫁》中,菊英娘为自己下世的菊英寻找良配,她跋山涉水费尽心思地找到一个满意的女婿,可是,女婿再好,她终究无法见到,只能见到女婿在七八岁时的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婿生的非常秀丽,可见是个聪明的孩子。菊英娘十分满意,便托媒人说合,与男方的父母定下婚约。虽然文章中描写的比较隐晦含蓄,但仍可以清楚地看出,菊英娘为女儿寻到的也是一个下世的男子。这种双方生前未婚,彼此下世后,由双方父母操办冥婚的形式就是“结阴亲”。通过《菊英的出嫁》,我们也可以透视出冥婚在当时社会中盛行的基本形态和存在形式。
自古以来“十里不同乡,百里不同俗”,更何况遍布大部分地区的冥婚习俗在我国已流传了3000余年,其内容和形式一直在不断的变化发展。通过学者考察发现,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化,根据男女生前是否订婚,可将冥婚大致分为六种类型:一、男女双方订婚后双亡的,经其父母商议结为鬼夫妻,先举行婚礼,再举办葬礼,最后将双方棺木合葬于一穴。二、订婚后男子先死,女子则到男子家中,与其木主牌位拜堂成亲,而后守活寡,变成封建礼教的殉葬品。三、订婚后女子先死,男方需到女方家中参加葬礼,再将其木主牌位请回家中供奉,并承认女方死者为自己的妻子。四、在世时没有定亲的女子死亡,家属可为其寻到一个在世的丈夫。五、在世时没有定亲的男子死亡,家属可为其寻求一个活着的妻子。六、男女双方在世时都没有订婚,下世后由双方父母做主,选取吉日,迁棺合葬,结成鬼亲。这其中,第六种是最惯常的一种冥婚形式。乡土小说《菊英的出嫁》展现出来的也是冥婚形态中的第六种。
由《菊英的出嫁》中折射出来的冥婚的形式,并结合学者总结出的冥婚的基本类型,可以看出,当时浙东地区 “鬼娶鬼”的冥婚形式较为盛行,借此也可透视出冥婚强大的生命活力、广泛的延展范围和多样的存在形态。
在《菊英的出嫁》中,菊英娘为女儿操办冥婚的过程也彰显出冥婚仪式特定的顺序章程。早在五六年前,菊英娘顶风冒雨到处打听,给菊英物色不错的另一伴,并托“鬼媒人”去说合,之后便定下婚约。订婚之后,菊英娘便劳心劳力地筹备嫁妆,金簪两枚、手镯三对、棉被八条、乌贼枕六对……婚礼当天,各项流程更是有条不紊、层层递进,仪式伊始,两位背上披着大红绫子的送嫂走在最前面,送亲队伍的最前面是两盏红字大灯笼,后面跟着八个旗手、八个吹手,再后面跟着一长排栩栩如生的纸质器具,有纸童、纸婢等。接着是一顶香亭, 再是菊英四面着彩的青色轿子,后面跟着菊英的灵柩……透过菊英出嫁的基本的顺序章程,我们也可以透视到当时浙东冥婚习俗仪式的基本过程。
仪式是按计划进行的一种展演,通过这种展演形成了一种转换,即将日常生活转换到另外的一种关联中,而在这种关联中,日常的东西又发生了改变。冥婚仪式就是一种按照既定计划、遵循相应章程、有章有序地进行的展演。冥婚的基本程序也是遵循着传统的“六礼”,首先要请神婆根据男女双方的阴阳八字选定良辰吉日, 然后男方家人开始筹备彩礼,接着在“鬼媒人”的陪同下前往女方家中,将彩礼放到女方家的牌位前进行供奉, 随后, 在举行冥婚的前一日,需要在女方家进行祭拜,祭拜对象主要有两个:一是家里供奉着的灶王、门神等各路神仙;二是祭拜祖宗先人,以祈求保佑。最后,就到了娶亲当天,迎娶要等到黄昏时分,“新娘”要以坐着的姿态被安放在轿中,再将之前备好的嫁妆和祭拜过的聘礼一同放进轿中,轿子后面则跟着“新娘”的灵柩,用车将“新娘”运送到“新郎”家的祖坟地,按照一定的仪式进行合葬,并焚烧嫁妆,说一些吉祥话。冥婚的仪式过程中大多部分仍旧借鉴着传统的世俗婚姻,这就体现出传统婚嫁观念对人们根深蒂固的文化影响,以及冥婚仪式中蕴含的关于婚嫁观念的文化象征意义。
在《菊英的出嫁》中,菊英娘是个典型的中国传统妇女,她生命的全部意义都围绕着家庭和孩子,她人生最终极的价值就是让儿女的婚姻圆满幸福。所以,在菊英将要十八岁的时候,她就开始坐立不安,执念般地要为菊英寻求个丈夫。她认为十七八岁没有成婚的菊英是多么的孤独寂寞、苦闷忧郁,她必须要把她的心肝宝贝从那个黑暗孤独的、绝望寒冷的世界里解救出来,她知道解救菊英唯一的办法是为菊英找个丈夫,让菊英有个归宿。菊英娘的这种渴望与担忧,正好折射出传统的婚姻观念对菊英娘的心理建构。
冥婚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也必然具有特定的社会功能。冥婚习俗之所以能够存在并被人接受,是因为它充当一种完全实用的、在仪式活动中使人觉得已接近达到所渴望目的的手段。自古以来,中国就有一种追求大完整、大圆满的心理认同。以一个人来说,从出生、满月到成年结婚再到衰老死亡,这是一个自然而又完整的生命周期。如果有人没有成家立业便离开人世,他的人生则是断裂的,死后不能进祖坟祠堂,也不能享受亲人的祈祷祭祀,只能成为非人非鬼非神的孤魂野鬼在荒山野岭四处游荡,既脱离人界,又被排斥在冥界之外,处于一种阈限阶段,不能被纳入正常的社会秩序当中,甚至不能转世投胎。于是,人们就通过冥婚的手段,把那些没有成婚便去世的亲人纳入正常的家族结构中。人们还认为,在阳间没有成家立业的人,到了阴间依旧不懂得持家,不会庇佑后人,甚至还会作祟后人,所以需要举行冥婚,让其人生顺序“圆满完整”以福泽后人。有些地区人们还把家中在世亲人到了适婚年龄没有顺利成婚归因于亡灵作祟,就会为亡灵办冥婚,来表达后人跨越婚嫁顺序、剥夺先祖的福分的歉意,达成结婚的愿望。这其中都隐含着人们对生死、人鬼、阴阳世界之间的秩序被打破所带来的混乱与灾难的恐惧。
冥婚背后折射出来的是“圆满完整”“有章有序”的婚嫁观念,在一定的程度上表达了人们在面对逝者亲人时普遍存在的怀念、不舍和眷恋,流露出浓浓的人文关怀和温情意识。冥婚不仅是人们为了安抚亲人的亡灵,使自己的亲人能够享受正常的家族祭祀待遇的一种手段,也是为防止亡灵作祟后人、带来灾祸而专门举行的一种特殊的、带有文化象征意义的婚礼仪式。
《菊英的出嫁》当中菊英父亲是一个常年“漂泊在外”的商人,四年都不曾归家,菊英娘的生活就如同守活寡,寡淡无味、寂寞凄凉。在当时社会中,民间的冥婚习俗,一般是男方主动,为的是下世的儿子在阴间也能娶妻生子,延续香火。而在《菊英的出嫁》中,却是女方主动,这其实已经非常隐晦的暗示出了菊英娘内心深处的性渴望。菊英娘试图通过冥婚的方式,让自己的女儿拥有丈夫,并想象让女婿日夜都陪着女儿,这都暗示出菊英娘对性爱的渴望,对自己多年独守空房的烦闷和幽怨。
“对虚拟世界的向往,是现实中人们内心最隐秘的冲动, 自古以来人类就通过神话、巫术、宗教和某些民俗活动造梦。”冥婚就承担着现实世界人们造梦的功能,菊英娘就通是过为女儿结冥婚来实现自己的心理补偿。在当时女性都严守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道德,正常的性需求和性本能遭到了极端的压抑,而冥婚可成为性欲望宣泄的神秘手段,能给人们的心灵带来无形的寄托。在这种特殊的婚姻形式中,女性自身通过对固有文化、传统道德暂时性的心理反叛,来达到自己心理上的满足,不仅表达了女性对自身存在意义的找寻, 也显现出女性对更合理、更人性的生活的憧憬和追求, 更展现出女性对封建礼制的反抗和自身性本能、性欲望、性冲动的觉醒。
透过《菊英的出嫁》,我们可以挖掘到冥婚习俗背后深刻体现着女性自身在传统文化和封建礼教的双重束缚下,难以逾越自身精神桎梏的悲惨命运,同时,也展现出女性自身对幸福生活的深深渴求。这种冥婚习俗对性爱意识的表达越是隐晦,就越能表现出人的身心被封建伦理道德统治和自抑的程度之深,越能够从侧面表现出女性被压抑的潜在的性本能,这种女性“性本能”的觉醒,更暗示了冥婚这种婚姻形式可以作为女性生理心理上的无形寄托,表现出其潜在的温情意识和人文关怀。
立足于民俗学的视角,对乡土小说《菊英的出嫁》进行整体的文化关照,我们可以透视出在传统的佛教、道教和巫术文化的冲击与融合之下,冥婚为其生存找到的肥沃土壤和文化根基。通过分析冥婚的存在形态和仪式过程,挖掘到冥婚存在形式的多样性、范围的延展性和其强大的生命韧性。进一步剖析冥婚背后蕴含的传统婚嫁观念和其潜藏的性欲望、性本能、性压抑,领悟到冥婚习俗的文化象征意义和现实意义。但在当今社会主流价值观之下,冥婚依然被视为一种荒谬的存在,现实社会中由冥婚带来的金钱交易和商业性欺诈也引发了现代精神文明的失落,值得我们更深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