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支撑,助力长江大保护

2020-02-09 15:16任红王芳丽编辑谢泽
中国三峡 2020年1期
关键词:长江专项环境保护

◎ 记者 | 任红 王芳丽 编辑|谢泽

编者按:2017年7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年12月,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随着国家规划的陆续出台和长江大保护行动的持续发展,长江生态环境发生了哪些新的变化,长江总体呈现怎样的面貌?为了打赢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和方法?科技创新在长江大保护中发挥着什么样的重要作用?共抓长江大保护中有哪些壁垒和瓶颈需要克服,又有哪些经验值得复制推广?为此,本刊记者专访了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政司(以下简称科财司)相关负责人。

在污染排放方面,长江流域每年废污水排放量高达200多亿吨,接纳废水量约占全国的43%,单位面积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至2倍。

《中国三峡》:您好,习近平总书记说“长江病了”,“病得还不轻”,请问我们该怎样理解这句话?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目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总体情况吗?

科财司:总体上,长江水环境质量呈现逐年改善、持续进步的良好态势。但是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在污染排放方面,长江流域每年废污水排放量高达200多亿吨,接纳废水量约占全国的43%,单位面积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至2倍。在生态破坏方面,部分地区盲目开发、过度索取、粗放利用生态环境资源,导致局部生态系统破碎化严重,湖泊湿地逐年萎缩,自然岸线缩减。在环境风险方面,沿江化工企业密布,固体废物甚至危险废物违规倾倒问题多发,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到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艰巨性、复杂性、紧迫性,长江保护修复任重道远。

《中国三峡》:长江是一个巨大而完整的自然和社会生态系统,同时又是一个跨行政区域的河流,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生态环境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科财司: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李干杰部长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沿江11个省市和相关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规划计划。2017年7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年12月,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编制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八项攻坚任务和六项保障措施。二是压实地方责任。对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例行督察以及“回头看”。三是推动绿色发展。指导支持11个省市划定“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四是解决突出问题,扎实开展8个专项行动,支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落地。包括劣Ⅴ类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绿盾”专项行动、“三磷”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清废”专项行动、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五是夯实基础。印发《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试行)》,推动建立健全相关监测体系。六是强化科技支撑。组织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向沿线58个城市派出专家组进行现场跟踪研究和技术指导,建设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举办系列科技成果推介活动。

科技是国之利器,国家赖之以强,企业赖之以赢,人民生活赖之以好。近几年的污染治理历程告诉我们,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在环境治理工作中逐渐起到了支撑性和引领性作用。科学技术为高效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一大法宝。

《中国三峡》: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任务复杂艰巨,如何克服困难,做到科学保护和精准治理?

科财司: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多个重点治理专项,还需要统筹组织领导、政策法规、资金投资、科技支撑、监督执法、公众参与等各项保障措施。科技是国之利器,国家赖之以强,企业赖之以赢,人民生活赖之以好。近几年的污染治理历程告诉我们,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在环境治理工作中逐渐起到了支撑性和引领性作用。科学技术为高效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一大法宝。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加大重大项目科技攻关,开展专项研究、前瞻研究、对策性研究,加快成果转化与应用,为科学决策、环境管理、精准治污、便民服务提供支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科技支撑提出了更加迫切的需求和更高的工作要求。

作为生于长江、长于长江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三峡集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用实际行动扛起了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其在共抓长江大保护中发挥骨干主力作用的新使命和新任务。

《中国三峡》:支撑长江保护修复的科技工作存在什么问题?生态环境部有什么具体改进措施和做法?

科财司:近年来,针对我国流域水污染控制和治理的重大问题,国家加大了科技投入,产出了一批重要科研成果,但与长江保护修复的科技需求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研究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长期以来,针对长江生态环境的研究不少,观测数据、科研成果、科研平台、人才储备较多,但成果分散,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认识相互割裂,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治理不同步,缺乏在流域尺度和生态系统层面的统筹,对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的成因和演变趋势缺乏整体性、全局性认识。二是研究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不强。科学研究缺乏明确的管理需求导向,存在研究与应用两张皮的问题。科学研究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结合得不够紧密,地方往往感受科研成果很多,但能用的却很少,研究成果往往无法支撑科学决策和精准施策,地方经常陷于“有想法、没办法”的困境。三是缺乏协同攻关的长效机制。目前,针对长江生态环境的研究项目和团队分散,科技创新平台规模小,科技资源共享不足,缺乏协同攻关的长效机制,成果支撑能力不足,转化应用缓慢。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思想,强化科技创新在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生态环境部决定与三峡集团共建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长江中心),组织实施联合研究。成立领导小组作为联合研究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的决策机构,由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担任组长,副部长庄国泰和三峡集团总经理王琳共同担任副组长。通过创新完善科研组织机制,强化需求导向与成果运用,为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提供技术支撑与保障。作为生于长江、长于长江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三峡集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用实际行动扛起了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其在共抓长江大保护中发挥骨干主力作用的新使命和新任务。

行政管理和科学研究深度融合的道路是行之有效的,也是新时期生态环境科技发展的大趋势,不仅促进了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协同创新,也破解了科研与实际脱节、科研成果不落地、科研资源分散和数据共享难等难题。

《中国三峡》:成立长江中心有什么历史经验可循?它的组织实施机制是怎样的?

科财司:长期以来,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科研资源分散,整体创新能力不足,科技工作者与政策制定者之间衔接不够紧密,相关研究缺乏明确的管理目标导向,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不顺,科研组织实施机制亟待创新。应对这些问题,我们是有经验可循的。2017年,生态环境部组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研究中心,以“1+X”模式联合领域内优势科研力量,汇集近2000名优秀科技工作者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进行集中攻关,800多名科研人员深入基层一线,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形成互动,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科技支撑。2018年,驻点跟踪研究机制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延伸至汾渭平原11城市,有力支撑了当前汾渭平原大气污染冬防工作。事实证明,这种行政管理和科学研究深度融合的道路是行之有效的,也是新时期生态环境科技发展的大趋势,不仅促进了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协同创新,也破解了科研与实际脱节、科研成果不落地、科研资源分散和数据共享难等难题。

联合研究充分借鉴大气攻关的组织实施机制,突出“共抓”的要求,采用“1+X”模式,依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通过整合国内近300家优势科研单位,建立一支行政管理与技术研发深度融合的紧密型联合研究队伍,实现统一领导、统一决策、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统一考核“五个统一”,着力破解现有科研成果不系统、不协调、不落地的难题,推动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同质竞争和低水平重复,坚持合作共赢、形成合力,努力打造一支生态环境科技“国家和地方联队”,既致力于解决当前长江的生态环境问题,又创建可持续的机制和平台,促进区域环境质量得到较快改善,切实把科研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

《中国三峡》: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的工作内容主要有哪些?

科财司:联合研究紧密围绕现实需求,以长江流域和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目标,以科技助力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为宗旨,以推动水专项等科技成果转化为主线,以优势专家团队驻点跟踪研究为抓手,形成“边研究、边产出、边应用、边反馈、边完善”的工作模式,提出针对性、科学性、操作性强的“一市一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等差异化解决方案和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综合解决方案,为打赢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不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提供长期、稳定、高水平的科技支撑。

根据实施方案,联合研究涵盖六项重点研究任务。一是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及成因识别。分析识别长江重大生态环境和风险问题及其成因,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为推动实施流域统筹的生态环境精准治理、完善长江大保护的环境管控机制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撑。二是流域区域水质目标管理。针对长江主要污染物,提出流域区域分级控制单元水环境目标体系;提出长江干流生态流量需求和生态流量调度方案,计算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不同水期主要污染物动态纳污能力;提出长江流域控制单元及重要区域点源面源一体化减排方案,为驻点城市制定水环境整治综合解决方案提供依据。三是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解决方案。分别从重点城市污染源解析与诊断、重点城市污染源控制技术方案及策略、区域综合解决方案三方面开展工作,提出方案优化策略,制定系统协调治理方案。四是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适用技术推荐与论证。以技术筛选、评估和推广应用为主线,分别从重点行业水污染控制、工业园区水污染控制、城镇生活污染控制、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整治、流域生态修复以及技术库构建等七个方面开展适用技术推荐与验证,为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排污许可证实施提供技术支撑。五是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分别从长江流域空间管控、绿色发展、标准体系、体制机制、生态补偿、市场化政策等六个方面开展相关的机制与政策研究,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管理决策提供快速有效的技术支撑。六是生态环境保护智慧决策平台。以实现流域数据采集的多样化、问题诊断的自动化、水质目标响应关系的数字化、生态环境要素的可视化、决策会商的便携化为目标,分别从长江流域水环境智慧决策平台的总体设计、数据汇集与共享系统、水质目标综合决策支持系统、可视化与流域会商管理系统等方面开展研究,服务沿江城市。

《中国三峡》:联合研究工作取得哪些阶段性进展?

科财司:一是深入推进驻点跟踪研究。印发《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工作方案》,向长江干流沿线和重要节点共58个城市,派出58个专家团队进行驻点研究和技术指导,初步完成各城市污染源排放、风险源清单编制和环境问题分析诊断,提出了部分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案。二是筛选了一批“三磷”整治先进技术,支撑长江“三磷”综合整治行动。三是推动水专项等项目成果转化和应用。围绕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编制形成《水专项支撑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推荐技术手册》(第一册),涵盖工业水污染全过程控制、城镇水污染控制与水环境综合整治、流域面源污染治理、水体生态修复、水环境管理系统等5个分册;梳理了水专项标准、规范、指南、导则等200余项成果,供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参考使用;分别在长江上中下游举办了3场“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生态环境科技成果推介活动”,加快水专项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见效,累计推介生态环境治理技术近600项,向1500余家企业、2万余人提供了科技服务,解决了科技成果不落地的问题以及地方政府“有想法、没办法”的技术瓶颈。四是建成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目前,平台已于2019年7月19日正式上线,汇聚了生态环境部近十多年组织研发的环境治理技术类和管理类成果4000多项,包括水专项成果2500余项、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成果1000余项、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技术400余项。依托强大的生态环境技术库和专家团队,为长江保护修复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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