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 刘婷 郑洁妤
摘 要:近年来不断升级的中美经贸摩擦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分析了中美经贸摩擦对不同类型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的主要影响,调查了中美经贸摩擦背景下苏州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现状,为苏州高新技术企业应对中美经贸摩擦提供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中美经贸摩擦;创新发展;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0)10(b)-075-03
①基金 项目:本文得到2019江苏省科技厅政策引导类课题(软科学研究)(BR2019039)的支持。
2018年以来,中美经贸摩擦不断升级,摩擦争端直指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发展带来了极大不确定性。中美经贸摩擦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会直接冲击我国对外贸易结构,阻碍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从而对产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抑制产业结构升级;另一方面又可以倒逼企业加快自主创新,优化进出口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从而降低对美贸易依存度[1]。
江苏作为科技强省,2018年在全国各省高新技术企业总量排名中位列第二,共计13278家;2019年江苏全省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948家。作为全国排名第二的外贸大省,江苏对美贸易额在中美两国贸易总额中的占比始终位于全国前列。2019年江苏累计外贸进出口43379.7亿元人民币,其中对美进出口6252.8亿元,受中美经贸摩擦影响同比下降11.9%,美国降为江苏第二大贸易伙伴。其中苏州的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在江苏排名第一,2019年累计高新技术企业7052家,占全省的29.3%。同时,苏州也是江苏第一、全国第四的外贸大市,出口市场以欧美为主,占比超过40%;出口产品以机电等科技产品为主,全市占比78.6%;同时苏州各类科技型企业数量在省内保持前列,其以出口导向为主的高科技企业在市场、产品和关键技术上受到中美经贸摩擦的直接冲击[2]。因此,有必要厘清中美经贸摩擦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的影响,调查苏州高新技术企业受经贸摩擦的发展困境,从而为其应对中美经贸摩擦提供对策建议。
1 中美经贸摩擦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的主要影响
美国连续出台一系列政策,主要从三个方面阻碍不同类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1.1 频繁的关税威胁提高外向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成本
一是美国直接提高关税壁垒限制中国出口,试图挤压出口导向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利润空间。2018年3月8日,美国针对进口钢铁产品和进口铝产品分别拟定了25%和10%的税率;7月6日,美国将第一批340亿美元产品关税提高了25%,并决定对第二批160亿的产品进行关税评估。为了应对美国提升关税的政策,中国强硬反击,针对美国大豆、汽车等500亿美元规模的商品开始征收25%的报复性关税,由此正式打响了中美贸易战。7月10日,美国宣布针对20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10%的关税,目标产品涉及民生、工业等常见品类。同年9月24日,美国开始对中国约2000亿美元的产品加征10%的关税,并从2019年1月1日起提升关税为25%,中美贸易摩擦逐步升级。美国政府宣称如果中国征收报复性关税,将立即對中国价值2670亿美元的商品提高关税税率。美国征税清单涉及领域主要包括现代信息技术、尖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高性能医疗器械、航空航天、海洋工程、先进轨道交通、电力、农机、高技术船舶等智能装备,覆盖江苏主导产业、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与江苏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重叠度高[3]。特别是重点征税行业机械及其相关制造业和通信设备制造业,同时也是苏州的出口主导产业,会直接提高企业的出口成本,提高产品的出口价格,降低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阿齐兹和李的研究结果显示,中国出口价格弹性在1.3~2.0,说明当中国出口商品的价格提高1%时,会因此导致出口需求减少1.3%~2.0%。因此美国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会直接降低美国对中国商品的进口需求,并进一步导致商品上下游行业需求减少。
1.2 非关税壁垒阻碍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
美国通过技术垄断等非关税壁垒措施压制中国科技企业的技术输出,试图阻断科技企业的技术升级。2018年4月4日美国公布了“301调查清单”,该清单主要针对医疗机械、生物医疗、新材料、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中国高新技术行业,进而开始对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技术封锁。同年4月16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兴通讯发布了“7年禁售令”,5月22日,又对汽车及零配件启动了“232调查”“232条款”,对进口汽车及零配件等产品是否威胁美国国家安全进行调查[4]。2019年美国又对华为采取了制裁措施,谷歌、高通、英特尔等公司迫于美国政府压力,纷纷开始冻结华为在美资产,暂停与华为的商业往来。美国的非关税壁垒政策一方面限制中国进口高端中间品和核心技术,冲击技术进口依赖型的成长期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空间和科技创新,特别是一些关键技术“卡脖子”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面临生存危机;另一方面,限制出口高端零部件、软件和技术,会抑制技术主导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海外并购,影响出口主导的龙头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场拓展和转型升级[5]。
1.3 单方面打破国际贸易协定限制高新技术企业全球布局
2018年5月19日,中美双方就经贸问题形成共识,停止相互提高关税税率,不进行贸易战。但是同年5月29日美方率先挑起贸易战,宣布对500亿美元中国进口高技术产品加征25%的关税。2019年8月2日美国再次单方面声称将对3000亿美元中国进口产品加征10%的关税。美国多次单方面打破国际贸易协定,给中美经贸谈判造成严重困难和负面影响。此外,美国又陆续与欧盟、日本等国家开展贸易协定谈判,并签订新版《美加墨自由贸易协定》《美韩自由贸易协定》。协定在国民待遇与市场准入、原产地原则、知识产权、环境标准等多个领域的标准与实施中做出突出“竞争”理念及西方制度特征的规定,更是利用“非市场经济”地位针对中国制定“毒丸条款”,其根本目的就是企图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边缘化”中国[6]。
相较于一般外贸企业,经贸摩擦给高新技术企业在高端中间品进口、知识产权输出、技术迭代升级等方面带来更多挑战,限制高新技术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配置生产和创新资源,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带来了很大不确定性。
2 中美经贸摩擦背景下苏州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现状
2.1 苏州高企数量全国排名第六,省内排名第一
苏州一直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把高企培育作为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据2018年中国大陆城市高企数量排行榜显示,苏州市高企总数达5416家,全国排名第6,全省排名第1(如图1所示)。相较2017年的城市高企数量排名,苏州全国排名下降1位,2018年的苏州高企数同比增长21%,相较南京市的增速(69%)较慢。
2.2 苏州高企总量逐年稳定提升,增速相对平缓
2018年,苏州认定2331家、净增952家高企,分别较2017年增长49%和21%,实现了高位高速增长。2009—2018年苏州高企认定增速和累计高企增速如图2所示,可以看出近10年苏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逐年稳定提升,2012年后苏州高企增速逐年下降,直至2018年出现较大提升,近两年相继出台的高企培育政策效果显现。但是苏州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提升相对南京等后发力城市不具有速度优势。
2.3 高企集中于先进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领域
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八大技术领域分类,2018年苏州5416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集中在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新材料、电子信息、高技术服务等领域(如图3所示),受中美经贸摩擦影响大。
3 苏州高新技术企业应对中美经贸摩擦的对策建议
(1)中美经贸摩擦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发展是挑战也是机遇,应借此倒逼高新技术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鼓励龙头高新技术企业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提升在全球资源要素市场配置要素资源、布局市场网络的能力;推动成长期高新技术企业转型升级,融入区域产业链和全球价值链,走“专精特新”道路。
(2)著力提升外向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能力,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构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形成以外向型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型外贸集聚区。围绕创新链、产业链打造大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协同发展的创新网络,建立由企业牵头,面向苏州产业需求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将产学研的结合点前移,推动企业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3)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合作、促进三方合作和多边合作,推进合作共赢的开放体系建设。综合考虑市场规模、消费结构、产业互补、国别风险等因素开拓新市场。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对行业性、区域性品牌培育,鼓励企业注册境外商标专利,加强苏州标志品牌建设,提升苏州品牌影响力。
(4)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体系,促进外向型高新技术企业形成以数据驱动为核心、以平台为支撑、以商产融合为主线的智能化发展新模式。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加强建设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信用体系,通过制度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降低外向型高新技术企业的交易成本、制度成本和政策风险。
参考文献
[1] 黎峰,曹晓蕾,陈思萌.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制造供应链的影响及对应[J].经济学家,2019,(9):104-112.
[2] 李伟,周慧.中美贸易摩擦对苏州经贸影响及应对措施[J].现代金融[J],2019,(3):32-31.
[3] 徐虹.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对江苏的影响调查[J].现代管理科学,2019,(5):9-11.
[4] 李计,罗荣华.基于“中兴事件”案例视角的中美经贸未来发展[J].中国流通经济,2019,33(7):53-62.
[5] 薛熠,金枫,李经纬.中美贸易关系的演进、影响与我国企业的对应[J].宏观质量研究,2020,8(1):1-18.
[6] 杜永红.中美经贸摩擦的本质与中国应对之策[J].中国流通经济,2019,33(9):4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