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亚利
摘 要:随着种子产业的发展,加强种子行政执法工作已经成为种子产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目前种子市场存在的多种违法行为及种子市场主体、种子管理主体在种子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都对种子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多、更新、更高的要求。
关键词:种子;行政执法;途径
一、目前种子市场存在的一些违法行为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市场主体与经营区域的放宽及种子产业的发展,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增加,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受种种利益驱动,各种违法行为不断出现,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
1.不遵守種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无证生产、经营种子。《种子法》建立了比较严格的种子市场准入制度,只有具备一定资质,达到一定条件,并取得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才能生产或经营种子。但时至今日,仍有无证生产和经营种子的现象存在。多数是由于一些村社干部同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种子生产合同而引发的。
2.不遵守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制度,随意改变生产技术标准。生产技术标准是国家为保证种子质量,从事前监管的角度,制定的强制性生产标准体系,种子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近几年,个别种子生产单位为从竞争对手手中争夺制种基地,私自降低生产技术标准,为种子质量埋下了隐患。例如不按规定留隔离区、不按要求去雄等行为。
以上违法行为给种子市场管理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乱,也严重影响了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种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种子市场主体方面的问题
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对贯彻执行《种子法》认识不足,在贯彻执行种子法时消极应付,缺乏主动性。种子生产经营者自身素质与《种子法》的要求不相适应。随着《种子法》及其各项配套规章的陆续颁布,国家对种子企业在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管理将会更加严格。致使经营品种鱼目混珠、质量参差不齐,且对使用者不能提供全面的技术指导,既损害了使用者的经济利益,又影响到了自身在市场中的地位。
2.种子管理主体方面的问题
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只注重对法律知识的宣传,而对违法典型实例宣传不够;思想观念不适应。对《种子法》理解不全面,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还没有真正地树立起来;执法能力低。个别执法单位仍存在着违法使用扣押、封存等行政强制手段,执法主体不清,执法程序不规范的现象,这些都为种子执法工作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被动;主体意识差。个别执法单位对行政处罚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对种子生产经营单位重许可,轻监管,工作缺乏主动性;执法不到位。不作为,对违法现象不及时查处、采取双重标准,具有明显的歧视性、对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擅自改变处罚幅度、执行法律不彻底不到位,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果,对遏制违法现象的发生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加强种子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措施和办法
1.进一步加大对《种子法》的学习宣传力度。要积极采取举办培训班,组织专题讲座,实行电化教育,印发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过街横幅,举办知识竞赛等方式进行宣传。要在搞好普遍宣传的基础上,结合农时季节开展宣传,要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对假冒伪劣种子识别知识的宣传活动。选择影响大,情节严重,且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通过在电视、手机等新闻媒体曝光,对人民群众进行直观教育,从而提高群众的法律鉴别力。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能力。要加强对种子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既要加强对种子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又要加强对行政法学、民法学和证据学知识的培训。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和纪律教育。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3.认真抓好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首先要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审批,把好种子市场准入关,坚决防止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入种子生产经营领域。其次,要针对种子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种子生产基地认真开展“五查”,并将其作为每年必查项目。第三,要针对种子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种子经营市场认真开展“六查”,并将其作为每年必查项目。第四,进一步加大对种子案件的查处力度,该处罚的处罚,该没收的没收,该强制执行的及时强制执行,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及时移送至司法机关,切实起到“处理一户,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4.切实转变观念,积极创新执法管理方法。要彻底改变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管理思维和习惯,真正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认真坚持行政执法合法性、合理性、高效率和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主动研究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做到观念上与时俱进,方法上与时俱进,行动上与时俱进。
5.积极主动地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种子执法合力。当前随着科技的发展,种子领域违法犯罪的手段越来越隐蔽、狡猾,查处难度也越来越大。同时,由于种子行业的高利润,仅靠一般的行政处罚已很难达到惩戒目的,尤其是一些已经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仅靠种子管理部门一家远远不够。因此,种子行政执法机构一定要同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搞好配合,相互沟通,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共同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坑农害农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结语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种子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创新执法管理方法,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形成种子执法合力,是加强种子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措施和办法。
参考文献:
[1]罗明;施积文;张国良;高月华;庄义庆;种子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05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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