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学祥
摘 要:农民工回流是社会流动的主要表现。作为历时性、空间性的社会现象,农民工回流是政府、企业、家庭、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影响的结果,与政策制度、公共服务、经济水平、技术发展、家庭功能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由政治逻辑、市场逻辑、技术逻辑与生活逻辑综合作用而成。但是,政治逻辑和市场逻辑主导下的农民工回流更多地体现出阶段性与被动性,技术逻辑和生活逻辑的作用较为持续与稳定。要从完善农民工市民化政策体系、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提高农民工人力资本、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实现农民工“留得下、稳得住、活得好、回得去”的政策预期。
关键词:农民工;农民工回流;社会流动
中图分类号:F24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20)01-0070-09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持续推进与城市化的迅猛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尤其是人口在区域间及城乡间自由、快速地流动与集散。大规模的农民工流动已然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在经济发展、政策供给、公共服务、交通运输等方面具有优势,不断地吸引着外来农民工。但是,国际贸易摩擦加剧、产业政策调整、劳动力需求结构转型与家庭功能需要等各种因素导致农民工主动或者被动地离开城市,返回农村。农民工流动在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社会稳定、公共服务等方面带来巨大的机遇和挑战,亟须有效引导与合理安置。那么,什么原因导致了持续大规模的农民工回流呢?是单一的制度性因素还是多元的综合性因素?各种因素又是如何共同作用的呢?今后的政策制定需要遵从什么逻辑呢?这些是现实层面的深刻话题,需要从理论层面加以深入探讨。
伴随着农民工回流问题的凸显,学界对农民工回流进行了持续系统的研究。一方面,农民工回流具有深刻的宏观背景和时代特征。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末、20世纪90年代末的国企改革以及2008年的金融危機爆发以后,出现三次大规模的农民工回流浪潮。另一方面,农民工回流受家庭、个人等微观因素影响。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权利意识、情感需要与创业追求,使得农民工回流更为频繁。现有文献主要从政策制度、公共服务、经济水平、返乡创业以及家庭需要等角度探讨农民工回流的动因。
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府的理念和行为直接影响着农民工的流动。首先,政府的某些公共政策存在缺位、错位和越位,有意无意地忽视农民工的权益,导致农民工难以真正融入城市。农民工在城市落户受到身份限制,面临着较高的准入条件,无法取得合法的市民身份,因而在社会地位和公民权利上不能与市民处于同等地位[1]。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经济适用房等社会政策存在严重缺位,并未全部覆盖农民工,部分社会政策在落实中也被层层肢解、弱化,导致农民工难以扎根城市[2]。其次,由于公共物品的挤出效应,政府会选择性地提供公共物品,并优先满足本地公众,忽视外来农民工。有些地方政府“轻服务、轻保障”,农民工基本上无法享受当地的医疗保险服务,导致农民工社会融入程度低[3]。最后,农民工流出地的基层政府创办产业园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有力地吸引了农民工回流[4]。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生产要素的农民工,基于市场机制在区域间、城乡间追求利益并做出理性选择。研究表明,农民工回流的规模与城市经济产值、失业劳动力总量、工资水平和资本价格等因素密切相关,农村收入、农民工外出的机会成本等因素也影响农民工的回流意愿[5]。如果农民工在城市未能获得预期的经济收入和发展机会,那么他们会被迫返乡[6]。虽然理论上农民工处于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状态,但实际上工资过低、生活成本过高以及人口红利消失会导致出现“刘易斯拐点”,造成农民工回流。特别是那些仅能提供简单劳动力或者身体不佳的农民工,在简单的利益衡量以后,只能选择风险小、能与家人团聚的回乡务农[7]。
随着农民工技术、资金、人脉的积累以及农村发展等,特别是随着新生代农民工权利意识的觉醒、对事业成就的强烈追求以及个人情感的需要,返乡创业已成为农民工回流的重要主观原因。很多农民工或者为了让自己和家庭生活得更好,或者认为在城市的工作收入和环境太差,会选择回家创业[8]。作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集聚地,乡村的创业资源和环境会影响农民工的返乡意愿,乡村要素流动性增强会显著提高农民工的返乡创业意愿[9]。当然,政府的政策环境和扶持力度也影响着农民工的选择。由于政策信息本身具有对创业的引导和激励功能,农民工越能理解、识别和把握信息,就越容易产生返乡创业的欲望和冲动[10]。
在某种程度上,回流行为既是农民工在城市发展遇到困难应对风险做出的抉择,也是家庭社会功能的现实需要。从经济层面讲,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动力主要来自家庭,这比市场利益、政策刺激和地位获得等因素更为突出[11]。家庭禀赋的发挥是农民工回流的主要动力,它提升农民工回乡发展的个人能力,影响回流后的自主创业[12]。从伦理层面看,农民工回流有助于提供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能显著地改善其父母的心理状态和生活满意度[13]。从家庭整体利益出发,回家照顾老人、陪伴孩子、结婚等家庭责任促使农民工做出回流选择[14]。
综上所述,现有文献主要从政策供给、公共服务、经济利益、返乡创业以及家庭需要等宏观或微观视角深入探讨,还有很多研究采用问卷、访谈和统计建模的方法具体分析农民工回流的动因,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是,已有研究仍有两方面的不足。第一,农民工回流是政府、市场、家庭与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大多数研究仅从政策、利益、家庭等单一、割裂的视角展开,并未系统、综合性地进行分析,鲜有文献有效揭示农民工回流的多重逻辑及其相互作用的关系。第二,农民工回流是城市与乡村、输入地与输出地的社会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虽然部分文献运用推拉理论解释两地间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但论述主要局限在经济方面,并未历时性、分阶段地从变迁视角分析两地间政府、市场、个人等综合性因素的具体差别以及两地的优劣。基于此,本文结合2017年1月至3月与2018年7月在安徽、贵州、江西三省863名回流农民工的有效数据以及76名农民工的访谈资料①,从政治逻辑、市场逻辑、技术逻辑、生活逻辑四方面构建分析框架,阐述四重逻辑如何影响农民工回流,并分析四重逻辑如何错位以及怎样平衡,以此回答农民工回流的动因。
二、农民工回流的动态逻辑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群体作为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支撑着城市化、工业化的持续快速发展。作为历时性、空间性的社会现象,农民工回流是政府、企业、家庭、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影响的结果,也与政策制度、公共服务、经济水平、技术发展、家庭责任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由政治逻辑、市场逻辑、技术逻辑与生活逻辑综合作用而成。我们需要深入剖析四重逻辑的基本机理与内在关联,以此回答农民工为什么要回流。
(一)政治逻辑:政策扶持、政策倒逼与公共服务
政治逻辑是“参与公共生活的个人、团体或组织为实现既定的目标,通过支配、影响、获取和运用公共权力,而作出公共决策以及分配社会价值或利益的过程”[15]。政治逻辑的核心是权力,主体是政府,即政府通过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等工具对农民工及其相关领域施加影响,以贯彻和体现国家的权力意志、命令要求和价值偏好。当前,政策监管、政策扶持与公共服务的差异是形成农民工回流现象的政治逻辑。
首先,随着安全监管的日趋严格,高风险的行业和企业面临巨大的安全生产压力,有些企业需要改造升级生产技术来满足监管要求,还有些生产资质较差、安全隐患较大的企业只能倒闭停产。例如,20世纪80年代初,“很多地方的煤矿不用办安全生产证就可以生产,后来政府要求办理正规手续,不过可以通过花钱的方式办好,但后来就不好办了,而且安全风险很大,井下面的矿渣会掉下来,还有考虑瓦斯都是要人命的,所以企业就倒闭了,很多一起打工的农民工就回乡了”②。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有序推进,环境保护更加有力,高污染、高排放、高消耗的传统行业和企业相继整顿关停,部分露天矿山企业因环保和资源问题相继停产。“因为环保原因,以前开采石场的很多,现在都陆陆续续关闭了。书记的采矿许可证到八九月份到期,也要关闭。采石场的证件需要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一到期,政府就要关闭(采石场)”③。另外,作为企业的生产要素,部分农民工跟随企业搬迁到环保监管较为松弛的地区,形成主动性回流。“我和我爸原先在溫州乐清打工,后来自己开个生产汽摩配的小作坊,这几年环保压力很大,我们就把厂里的机器迁回老家生产”③。
其次,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是国家创新创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6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提出一系列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国家“十三五”规划也提出,要“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由此,政府在金融、产业、教育、公共服务等方面出台一系列的激励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例如,国家配套创业启动资金,助力农民工创业,贵州Q县某村养殖关岭牛,“发展以村为主的集体经济,规模还比较大,但还在建设,没有开始获利。每个村都成立合作社,并且县里面匹配30万的启动资金”④。当然,便捷办理的免息贷款政策也吸引着农民工返乡创业,“现在我们国家也有政策,给老百姓五万元钱不用利息的贷款,村里面做担保,承担风险,这样贷回来之后有的就可以种植,有的就可以加入那个养牛合作社,现在我们这边的养牛合作社都已经建完了,牛也到位了,我们现在引来的这个老板,每年给他们保底3000元以上的红利,加上利息的话差不多6000元一年,等到一两年见效之后再发展”⑤。另外,经济作物种植补贴、荒山开垦补贴等各类补贴政策激发农民工的创业热情,“我种的七八十亩油茶是三个人合伙的,我自己种的(包括亲戚家的)有十一二亩,还有别人家的,差不多有一百五十亩。政府也有补贴,以前补贴三到五年,现在还不确定补贴多久。之前是310块钱一亩的荒山补助、410元一亩的荒田补助”③。
最后,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务对农民工回流意愿有着重要影响。当前,地方政府囿于财力与物力在公共服务上普遍存在“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理,流入地与流出地的地方政府在公共教育、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利益博弈,流入地的地方政府往往变相或者曲解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设置准入门槛,排斥农民工群体。比如,积分落户政策允许农民工以积分方式获取流入地居住的资格,这往往使农民工难以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一方面对公共服务享受设置门槛,让那些亟需公共服务但越不过门槛的流动人口不得不选择离开;另一方面则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之名取缔和禁止流动人口自我解决需求,这些做法进一步逼迫流动人口离开[16]。
(二)市场逻辑:经济比较优势
市场逻辑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利益为中心,追求利润和效率,将农民工作为劳动生产要素依据市场供求关系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的配置方式和交易规则。就个体而言,经济收入是影响农民工回流的首要原因。改革开放初期,东部沿海地区大力发展低技能、高强度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农民工为了提高经济收入、改善生活条件、争取幸福生活流入东部地区务工。
伴随着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国家战略的实施,中西部地区经济迅速发展,农民工在外地与本地的打工收入差距逐步减小,而外出打工的机会成本逐渐变大。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2018年,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4107元,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340元[17]。如果农民工在外没有获得预期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准,那他们会选择回到本地。特别是近年来,新增劳动力数量明显减少,人力劳动成本增加,东南沿海的制造产业迫于成本压力纷纷改造传统制造技术或者将厂房搬迁至内地,中西部地区产业规模和布局日益完善,劳动力需求量增大,就业机会增多。“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更愿意返乡留在本地工作。2018年,在全国外出农民工中,省内流动农民工有9672万人,占外出农民工的56%,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自2014年以来占比逐年提高;新增外出农民工主要在省内流动,省内流动农民工增量占外出农民工增量的96.4%[17]。“这几年,我们村的外出务工人员约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由于现在本地工资比较高了,和南方尤其是建筑行业差不多持平了,同时本地工作机会也慢慢增多,近两年回流的农民工有点多,比例有所上升。如果外面一天100块钱,家这边一天80元,我肯定愿意待在家这边的,毕竟生活开支少点,而且可以和亲人在一起啊。”⑥另外,年长的农民工由于身体状况和生活压力无法继续工作,选择回乡。“当初为了多挣点钱,我是没日没夜地干活,早不见天,晚不见天,非常辛苦,挣到的这点钱还要付房租、吃饭、零花钱,基本上攒不了多少钱,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我非常羡慕那些没有出去打工的人,因为在外打工很辛苦,在家里吃穿用方便些,在外面消费高,连喝口水都要拿钱买,正如俗话所说:在家千般好,在外事事难。现在我老了,在家安享晚年,能够维持家庭生活水平就行。”⑦
(三)技术逻辑:学有所技与人工智能
技术逻辑是指技术作为独立于其他因素的社会力量,依据其自然属性而产生的对社会生活的广泛影响[18]。伴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的持续发展,智能制造与数字经济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国务院印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提出,人工智能作为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将重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各环节,形成新模式、新经济、新业态。
一方面,在日益严重的招工难、用工贵、劳资纠纷频发的形势下,制造企业逐步提高设计与生产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运用“机器换人”追逐技术红利。东部沿海的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运用人工智能、数字制造等新技术与精细化、信息化等管理方式,实现了工厂的自动化生产。在人工智能时代,企业生产模式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出现产品设计创意化、生产环节智能化、服务消费個性化,这需要大量高素质、有创意的技术工人。但农民工往往从事简单、重复、熟练的生产制造工作,技能单一,缺乏创新意识,职业技能培训参与度低,这导致部分农民工难以承担智能制造的工作,出现结构性失业,被迫选择回乡。据统计,2013年至2015年,浙江省推进的“机器换人”项目已累积减少近200万劳动力,东莞市在2014年至2016年运用“机器换人”减少了8.7万工人[19]。“机器换人”在有效缓解用工荒和降低劳动成本的同时,也将对农民工形成挤出效应,造成农民工“留不下”“回不去”的困境[20]。
另一方面,农民工在外务工期间,通过刻苦钻研或者职业教育培训,熟练掌握某方面的技能后,更愿意运用所学技能返乡创业。“在外打工的时候,上班时间比较固定,每个月有6天不用上班,我就利用空余时间去海边玩,学习当地人的种植技术,看看他们种的西瓜、蔬菜,他们的收入比我们打工的工资还要高。他们的果蔬比较好,广东人、浙江人都过来收购,然后销往全国各地的大型批发市场,当时我就决定回家了”⑧。在外务工的经历,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使得部分农民工更有回家创业的意愿。“我们村很多村民出去打工,什么活都干,了解得多了,素质就会提高,学到一定的技能和业务知识,比如以前在外给别人跑货运,现在回乡自己买车开,一个月能赚1万多,有的在外边学过厨师的,回来在本市本镇范围内开个小型饭店,也有学理发开理发店的,他们干的都是自己的本行。”⑨“当时有个朋友在深圳做广告方面的工作,我就去他那边帮忙了,之前都没有接触过这一方面的东西,是在那边和朋友慢慢开始学的技能。2013年回来的,在那边学了一些摄影方面的技能,就想着回来创业,那时候回来是回到镇上,原本打算专门给孩子摄影,比如周岁照、亲子照等,后面发现小地方还是市场太小,就什么摄影的活都接。”⑩
(四)生活逻辑:情感、责任与事业
生活逻辑是指作为有情感、有身份、有责任的家庭基本成员,农民工为满足家庭功能需要或实现个人发展主动返回农村,其目标是维护家庭完整、实现自我价值与追求情感幸福。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对生活世界和主体价值实现的追求,其终极意义指向是寻找属于他们的真实生活、社会认同与文化归属[21]。一般而言,生活动因主要包含三层含义。
首先,作为家庭成员,农民工需要承担起养老育小的家庭责任,特别是女性农民工往往需要承担起陪伴孩子上学成长的母亲角色。“像我们这样的打工人在外面,赚了些钱,但是和小孩的感情都没有了,回来的时候,小孩他们都不叫我了,走的时候,他不会说老爸你走啦。现在真的感觉感情都变淡了,所以我回家后就不出去了。”B11养育子女、照顾长辈是家庭道德体系的应有之义,陪伴亲人以增加家庭情感是农民工返乡的情感需要。“回来做事还是比较充实,家里只剩一个老人,就可以陪陪他。以前出去打工,你就是给他一点钱,他也感受不到温暖,因为没有人陪他说话,所以我们回来,主要是照顾老人。”B12
其次,作为外来人口,农民工要妥善处理与当地人的关系,在公共服务资源有限和就业紧张的情况下,本地人与外地人的竞争关系逐步凸显。农民工的努力改变了当地市民的优越地位,摊薄了当地的公共资源,与当地人竞争就业岗位,并且出现了在财富上超过当地市民的现象,这使得一些当地人出现排外和歧视情绪[22]。部分农民工更愿意返乡,满足自身乡土情怀的情感需要。“有一些城里人很自私,瞧不起我们外省人,就是你和他说话的时候,他们就说,不要理她,她是外省人。那边的人比较冷漠,我抱着小孙子去公园玩,让孩子叫老人婆婆,那老人都不搭理我们,嫌脏吧。后来我们就不和他们打交道,感觉他们很不好,所以我在那边就没有交到什么朋友。”B13由于是外乡人,农民工在工作中也易受到歧视,其原因并不是工作能力与态度问题,更多是本土观念的作用,这使得在外农民工返乡的意愿更为强烈。“我去了就是跟着一个台湾合资的老板做管理,直接管理一个部门,三四十个人,但因为是外地人,碰到的困难也多,最大困难就是容易被当地人瞧不起,所以要付出的比当地人多好几倍。”B14
最后,作为本地人,衣锦还乡、回馈家乡、获得体面的尊重是农民工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创业意愿更多是一种叶落归根、衣锦还乡的心理锚定,当其掌握了创业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会增加创业意愿[23]。“相对于大城市,我还是比较喜欢家乡的,因为家乡是我的根,大的想法就是把家乡发展得更好点,小的想法就是自己如果有能力的话去更好地帮助别人。”B15“村中资产上千万的有两个人,在他们自己心目中,现在还属于初期创业阶段,还没有考虑到回报家乡这一步,但如果发展得比较成熟了还是会考虑过来的。我和他们聊过。他们现在才40多岁,人到了一个年龄的时候还是会有那个心的,会转过头来回报家乡,落叶归根的。”B16
总体来说,政治逻辑、市场逻辑、技术逻辑以及生活逻辑紧密相联,多维度、系统性地剖析农民工回流的综合动因,各自的逻辑有着特有的主体、机制与目标(参见表1)。因此,多重逻辑下的农民工回流研究从理论层面构建起系统的多重分析框架,从不同的视角综合解释农民工回流的动因,分析不同逻辑的相互作用及现实过程中的失衡,并为农民工回流研究提供政策建议。
三、农民工回流的逻辑错位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总量逐年增加,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外出务工追求更好的生活。与之相伴的是,经济发展、政策影响、生活成本、子女上学、社会保障、情感需求等因素使得大量的农民工主动或者被动地选择回流。作为自由个体的农民工,其回流是社会流动的主要表现,是农民工个体基于政治、经济、生活等多种因素考量后做出的自由选择。但是,现阶段的农民工回流更多的是政治逻辑与市场逻辑主导的结果,这导致农民工回流的失衡,甚至使农民工陷入“留不下、稳不住、活不好、回不去”的困境。
(一)政治逻辑催生“回流潮”现象
政治逻辑主导下的农民工回流显现出强烈的权力意志,特别是新型城镇化、返乡创业、乡村振兴战略等扶持性政策的出台,在短时间内吸引了大量的农民工回流。伴随着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创业环境的逐步改善,农民工跨区域务工的机会成本逐渐增加,返乡创业已成为农民工的重要选择。特别是在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等一系列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以后,一大批有资金、有技术、有热情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截至2017年底,我国返乡创业农民工已达480多万,比2015年增加了30万,年均增长率达到6.25%[24]。此外,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等监管政策日趋严格,倒逼大量的高污染、高风险企业实行产业升级或者异地搬迁,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大量农民工的回流,短时间内形成了阶段性的农民工回流潮。
(二)市场逻辑导致“被回流”问题
市场逻辑主导下的农民工回流具有浓厚的资本效率色彩。经济发展离不开资本的运作和投资,但资本的逐利性侵蚀了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20世纪90年代末的国企改革后以及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呈现出三次大规模、阶段性的农民工回流浪潮。近年来,由于国际贸易摩擦的加剧与粗放型产业结构的调整,经济下行风险加大,就业压力剧增,传统吸纳大量农民工的低端粗放、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面临巨大冲击。面对经济环境变差、劳动力成本增加、生产环境提升等问题,东部沿海地区的企业加速推进“机器换人”“腾笼换鸟”的措施,使得那些技能差、年龄大、身体弱的农民工被裁员,从而被动性地选择回流。需要指出的是,在社保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大规模的农民工被动性回流容易滋生社会风险,这就需要政府发挥政策预警与引导作用,形成社会缓冲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三)技术逻辑形成“逆回流”问题
技术逻辑主导下的农民工回流具有自主性与稳定性。但是,大量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技术水平、创业能力等方面还处于较低水平,在某种程度上,农民工回流潮侧面反映出农民工的职业能力适合低技能要求、高劳动强度的粗放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一旦产业结构调整,高素质、高技能的技术型农民工短缺现象就会逐步显现。目前,低技能农民工的被迫性回流与高技能农民工的短缺形成的农民工就业结构性问题日益凸显。另外,国家政策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但这种强烈的外部刺激并未显著提高农民工自身的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虽然农民工具有强烈的创业意识以及吃苦耐劳的奋斗精神,但囿于农村的交通条件、创业氛围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创业的有效性与成功率较低,反而往往因创业失败将外出打工赚的钱全部赔进去,不得不再次外出打工,形成逆回流問题。显然,这违背国家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初衷。
(四)生活逻辑产生“回流失衡”的问题
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农民工在满足生理与安全需要层次后,会追求更高层次的情感和归属以及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家庭责任、情感需要以及掌握技能返乡创业都属于高层次的需要。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情感与归属、自我实现需要更为强烈,支配着他们经常往返于打工地和家乡之间[25]。目前,收入对农民工回流的影响正在减弱,许多年轻的农民工在情感需要与经济收入的比较中,宁愿选择少赚点,也要多陪家人。生活逻辑使得更多年轻农民工不愿离乡务工,而外出农民工年龄逐渐偏高。《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平均年龄为40.2岁,较上年提高0.5岁,16岁至30岁的农民工较上年下降2.3%,50岁以上农民工比上年提高1.9%[17]。这一情况容易导致外出农民工体力质量下降,进一步加快东部地区“机器换人”的进度,从而加剧农民工回流。另外,家庭功能需要导致部分女性农民工不得不在家照顾老幼,导致夫妻分居两地,影响家庭稳定、孩子教育、老人赡养以及妇女权益保护等,形成“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等现象。因此,生活逻辑的过度强调容易形成农民工回流的年龄、性别的结构性失衡问题。
四、农民工回流的逻辑平衡
农民工回流的本质是城乡经济社会体制与区域产业结构不平衡的直接反映,是劳动力要素在区域空间的阶段性盘整[26]。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农民工回流的逻辑要注重逻辑的平衡,使农民工有意愿、内生性地主动选择回乡,让农村成为向往的地方,而非被动、无奈地离开城市。
(一)完善农民工市民化政策体系,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让农民工在城市留得住
要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问题,主要涉及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与农村财产权益的问题。一方面,“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化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是中央政府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预期,要在子女上学、就业医疗、养老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政策上实现农民工的市民化。另一方面,系统推进城乡联动改革,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分步推进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和异地市民化进程。推动政策的有效衔接,打通各地的政策壁垒,提高城市治理包容性,增强农民工的城市归宿感。
(二)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发挥市场的配置作用,让农民工在城市稳得住
企业是农民工的主要载体,也是农民工回流的直接推手。一方面,追求效率、创造价值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第一要务,也是吸纳农民工就业的基本前提。另一方面,企业也要承担提高农民工技能、维护稳定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在劳动力替代与劳动力就业的关系中,不能一味地、单纯地追求短期效益和效率优先,而是要同时考虑替代劳动力的生存发展与再就业问题。因此,企业要注重培育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加强与学校的交流,引导高校师资以及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工的培训。另外,积极争取政府相关扶持政策与资金以及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进行定期、轮岗的专业化、定向型职业培训,注重本土培养高技能的职业工人。
(三)提高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增强办事创业的能力,让农民工在城市生活得好
伴随产业升级和“机器换人”的推进,传统制造业正逐步实现智能化、信息化与数字化,亟需大量有知识、懂技术、高素质、职业化的农民工和技术人才。加大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教育,增强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既是农民工在城务工的必要条件,也是其返乡创业的技术基础。政府要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加大农民工的职业技能、管理知识与创业培训力度,降低农民工接受技能培训的社会成本,形成农民工积极参与技能培训的良好氛围。农民工更须增强技能培训的紧迫感和责任心,提高自身就业能力,增加劳动收入,缓解农民工市民化带来的经济窘迫和生活压力。
(四)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活满意度,让农民工在乡村回得去
农民工外出务工,不仅是为了增加收入以改善生活水平,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也是为了寻求更好的医疗、教育、交通等公共服务资源。在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乡村建设既要完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又要改善乡村创业的软环境,推广便民服务,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新时代的乡村振兴要运用制度和激励结构调动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新乡贤、技术专家、创业者的积极作用。政府要出台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贯性与稳定性,加大公共教育资源的投入,完善农村的职业教育体系,实现城乡教育的均等化配置。另外,鼓励更多有经验、有想法、有热情的回流农民工参与乡村经济发展和基层治理,发挥回流农民工的社会作用。
注释:
①按照研究惯例,本文所涉及的地名、人名皆为化名。
②Q县回流农民工访谈记录20170301LDH。
③G县在地村干部访谈记录20180718HYJ。
④Q县在地村干部访谈记录20170301YGP。
⑤Q县回流农民工访谈记录20170302ZCQ。
⑥M县在地村干部访谈记录20170220WJY。
⑦M县回流农民工访谈记录20170220WLJ。
⑧Q县回流农民工访谈记录20170301YZM。
⑨M县在地村干部访谈纪录20170220WLJ。
⑩Q县回流农民工访谈记录20170302WQS。
B11Q县回流农民工访谈记录20170302STM。
B12M县回流农民工访谈记录20170216JZH。
B13M县回流农民工访谈记录20170213MAF。
B14G县回流农民工访谈记录20180718HJP。
B15Q县在地村干部访谈记录20170301ML。
B16G县回流农民工访谈记录20180718W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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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英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