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三相驱动”的巡察监督质效提升探索实践

2020-02-04 07:36林懿
企业文明 2020年12期
关键词:质效供电局责任

林懿

巡察是政治巡察、政治监督。政治监督是巡察监督的本质特征。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是巡察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作为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巡察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形式,是优化基层政治生态的重要制度保证。不断推动国有电网企业内部巡察高质量发展是其深化改革、提升治理能力的推进剂,也是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企业的坚强保障。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供电局”)与时俱进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建立了“巡前+巡中+巡后”三相驱动体系,通过夯实巡前准备基础、着力巡中精准发现问题、优化巡后整改机制等举措,不断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巡察监督质效提升体系的背景和意义

推动企业内部巡察高质量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九大以来,巡察工作紧紧围绕推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开展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促进标本兼治等方面发挥了作用,政治定位进一步凸显。在此背景下,巡察工作被赋予了更加明确的内涵,巡察内容要更加全面、重点要更加聚焦、成效要更加明显,推动巡察高质量发展亦成为国有电网企业的内驱动力。

发现问题、抓实整改是提升企业内部巡察监督质效的有力抓手。精准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越精准聚焦,越能查找出被巡察对象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担当上的深层次偏差;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巡察监督要取得实效,必须健全机制、强化落实,严格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政治化,做实巡察监督“后半篇”文章,不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主要做法

深圳供电局归纳形成了巡察监督质效提升体系的三个关键因素,即巡察准备工作的细致程度、对被巡察对象政治生态预研判的精准程度;对存在问题的总结归纳和分析提炼能力;对整改措施的针对性、整改任务的落地完成情况。建立健全“巡前”“巡中”“巡后”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巡前:着力“通”字

通篇布局。掌握情况,确定巡察对象建议名单。准确把握上级最新指示精神和工作思路、巡察的使命和要求;摸清巡察对象党组织领导干部队伍现状、被巡察对象在自身业务领域中的地位作用、管理方式等情况。巩固本领,做好巡前培训。调配好巡察干部,就被巡察党组织的基本特点、易产生的渠道和途径、需把握的政策等内容进行培训。固化流程,确保巡察有序开展。制定基于巡察全周期的《巡察日程安排表》,从巡前准备、巡中了解、巡察报告、资料移交、巡察反馈及巡察整改等各环节,逐一列出标准化工作流程和时限要求。

互通信息。加强巡前问题的搜集力度。统筹监督合力,协调组织人事、宣传文化、审计、法律、人力资源、财务、工会等多个监督主体,向巡察组提供历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拓宽发现问题渠道,助推相关职能部门借力解决问题;加强巡察与纪律监督协作力度。向纪检部门搜集被巡察对象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加强甄别筛选,帮助巡察组选准切入点,及时掌握被巡察单位的详细情况。

整合资源。健全选派机制。巡察筹划阶段,将派驻纪检组人员纳入巡察人才库,分级分批参加业务培训;抽调派驻纪检组人员专职参加巡察工作。健全共商机制。巡察组进驻前,派驻纪检组人员对照巡察工作重点进行研判,共同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和措施,做到精准发力、有的放矢。

巡中:着力“准”字

用准方式方法。按流程步骤,实施召开巡察启动会、进行个别访谈、受理信访举报、调阅复制资料、深入走访调研、督促立行立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工作,灵活运用“下沉式”巡察、“专项式”巡察等方式方法,深入跟踪发现和印证问题,准确定性问题。

精准发现问题。优化民主测评方式。制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测评表》,从5个维度20个子项广泛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和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的问题。用活谈话手段。根据每轮巡察对象特点,制定《巡察访谈提纲》,围绕7个方面内容,分别在党员干部、支部委员、职工代表中开展谈话,汇总谈话内容;用好对照检查方法。编制《巡察对照检查表》,包含每轮巡察需查的68项内容、上级相应管理要求及具体检查方法等,做到表清账明。调阅核查资料,认真比对分析,为找准问题夯实基础。

发挥震慑作用。提前介入违规违纪问题核实。巡察期间,巡察组及时将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移交纪检机构办理,做到巡察深入了解与问题线索核实同步开展;相互印证日常监督情况。发挥派驻纪检组人员优势,及时通报被巡察单位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干部选拔任用、廉洁自律等基本情况,将日常监督掌握的问题与巡察组巡察的情况进行相互印证,发挥震慑作用。

巡后:著力“改”字

形成整改合力。明确公司党委和巡察领导小组履行落实整改工作的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落实督促责任,监督部门、组织部门落实日常监督责任,巡察办承担统筹监督责任,形成整改合力;抓实整改“四责协同”联动,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派驻组监督责任、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抓好整改帮扶。在立行立改环节,向被巡察对象做好问题反馈,同步开展整改帮扶,帮助其发现并及时纠偏,避免整改中出现形式主义;现场巡察结束后,巡察组组长及时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换意见建议,确保定性问题严谨审慎。

多方会审促整改。多方会审整改方案。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形成后,巡察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多方会审,为整改做好准备。同步会审整改报告。巡察组审阅整改报告,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会审后,报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整改把关的“闭合回路”。

监督跟进促整改。针对发现问题,按专业分类汇总后反馈至公司党委,协助其加强整改监督;整改效果纳入日常监督。派驻纪检组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跟进促整改,增强整改外部推动力。共性问题作为纪检机构日常监督重点,督促被巡察单位和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组织力量优先开展研判、核实。

工作成效

巡察监督效能得以稳步提升。政治巡察定位进一步深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中存在的思想问题、作风问题、责任问题、腐败问题。巡察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深圳供电局党委先后制定《巡察工作办法》《巡察工作手册》等12项制度,将原有巡察“工具包”升级优化为“五表-提纲”(历史问题表、巡察检查表、民主测评表、查阅资料表、日程安排表和个别谈话提纲),使其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问题。

各责任主体的监督力量得以贯通协同。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有序衔接。2019年,深圳供电局通过提级巡察,加强巡察组与纪检机构的配合,发现并推动解决某基层班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纪检机构结合整治基层单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扫雷”行动,开展深入排查,规范基层关键岗位的权力运行。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深度融合。2019年以来,深圳供电局积极探索巡察与派驻联动模式,通过“人才共享”“巡前预检”“巡中对接”“巡后促改”四举措,提升工作成效。2019年,派驻纪检组对历年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回头看”,指出问题24项,有效发挥出“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巡”的震慑。

巡察整改的综合效应得以有效释放。加强成果应用,助推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党的十九大以来,深圳供电局党委分七轮对11家二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实现巡察全覆盖,发现并解决问题704项。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被纳入对各基层单位政治生态考核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为“一般或差”等次的单位,将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改。破解共性问题,助推经营业绩提升。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破解,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激发。通过对4家被巡察单位共性问题的整改, 4家单位在2019年绩效考核指标中整体情况向好,其中1家单位在当年廉洁风险防控考核中获“四星”评价。 (责任编辑:青 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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