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聊斋志异》写狐鬼花妖,志奇人异事,继承和发展了中国古代志怪传奇小说的传统。作者蒲松龄驰骋幻想,精心结撰了一个个奇丽瑰玮的故事,以奇异诡秘的色彩呈现于读者面前。但他的幻想是根植于现实生活的土壤,虚幻的情节也融合进真实的生活细节,并且寄托着他对现实的认识、愤慨和期望。其中,以《盗户》为代表的一批短章,所叙之事虽涉荒怪,却记录了明末清初的重大历史事件或社会现状,意蕴深邃,有着相当的历史价值和文学欣赏性。
关键词:聊斋志异;时事;盗户;讽刺;寓意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献标识码:A
一、《聊斋志异》的时事短章
受到苏俄文艺理论的影响,“时代性”“社会性”和“人民性”是上世纪50年代《聊斋志异》研究常见词语,以吴组缃先生为代表的学者们,较为关注这部小说的现实针对性,“人民”一词也频繁地出现在小说研究中。这是特殊历史阶段在特定社会思潮影响下所产生的研究现象,我们现代人应该正确地理解和看待。此后在漫长的时期中,《聊斋》研究重心一直在发生转变,重心在艺术研究、女性研究、文化研究、西方叙事学理论研究等方面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聊斋》篇章进入我们的研究视野,得到关注。尤其是那些属于作者完全虚构结撰的爱情故事,其价值得到充分肯定,而那些反映现实的故事,越来越边缘化,还有近三分之一的篇章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清代评点《聊斋》最为周至恳切的评点家是冯镇峦,他在其《读聊斋杂说》中说:“此书多叙山左右及淄川县事,纪见闻也。时亦及于他省。时代则详近世,略及明代。先生意在作文,镜花水月,虽不必泥于实事,然时代人物,不尽凿空。” [1]2378这主要是就《聊斋》中“纪见闻”的短篇说的,虽然是泛泛而言,却道出了这类篇什的基本特征:“详近世”,就是多为作者当代现实的人事;“意在作文”,“不泥于实事”,也“不尽凿空”,是重在领会其中的真实内容和意思。
袁世硕先生在《〈聊斋志异〉时事短篇考析》一文中指出:“最富文学魅力的是篇幅漫长、记叙委曲、描绘如生的传奇体的狐鬼花妖故事,大受读者喜爱,深为文士欣赏;另一类基本上是记述见闻、粗陈梗概的短章,多怪异非常之事,涉于荒怪,不大为读者喜欢,批评家也较少关注。” [2]23他认为许多书写时事的篇什,所叙之事,虽然荒怪,却记录了蒲松龄生活的那个时代,即明末清初的重大历史事件,而且意蕴深邃,有着相当的历史价值和文学欣赏性。
马振方先生在《短篇创作奇迹 世界文学瑰宝——〈聊斋志异评赏大成〉前言》一文中提出,《聊斋》是一部短篇小说集,由篇幅短小的故事构成,常常记述一时一地之事,反映生活的横断面,具有简约、新巧、讲究构思等特点,《盗户》等是寓意小说的名篇。这些寓意之作“脱离了说教故事状态,讲求立意,结构精巧,在形象与思想、幻想与现实之间建立起强有力的艺术关系和联系,达到很高的艺术造诣。” [3]74《聊斋》中的寓意小说通常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社会性。还有学者指出,《聊斋》中有一些篇章不属于小说,而应该归入散文中的小品文类,数量约占全书四分之一左右,特点是侧重于实录和议论,针对性强,讽刺性强,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清初的社会现实。
二、《聊斋志异·盗户》里的清初史实
(一)农民起义及盗寇丛生现状
《聊斋志异·盗户》是一篇具有寓言性质的小说,它将清初社会一时之怪现象和盘托出,读来发人深省。“盗户”一词有其来历:“顺治间,滕、峄之区,十人而七盗,官不敢捕。后受抚,邑宰别之为‘盗户。” [4]1949“滕、峄之区”是指山东兖州府所辖的邹县、滕县、峄县、泗水一带,顺治五年,这些地方“啸聚者千百成群,不时来寇,淄川乡间大受荼毒”。[5]106乾隆《淄川县志》卷三《赋役志·兵事》也记载:“国朝顺治……五、六年,邹、滕、峄、泗土贼多至数千,少或数百,屡屡来寇,焚杀掳掠,乡村大受荼毒。” [5]106这两段记载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动荡不安,“十人而七盗”可见滕峄地区啸聚山林者众多,官府镇压不尽,对这些人采用招抚政策,收编为民,将他们与普通百姓有所区别,称之为“盗户”。
刘汝霖的《从〈聊斋志异〉看清初山东义军的反满斗争——《聊斋志异》九山王、盗户、公孙九娘诸篇考证》提出:“山东河北的农民武装起义,和满清统治者斗争的剧烈,较之江南各省,有过之而无不及……满清政府,经过八年的用兵,觉得根本消灭是不可能的,所以想出妥协的办法,只希望他们的力量不再向外发展就罢了,县志称为‘抚民,聊斋称为‘盗户,实际是一回事。大概前者的名词是行之公文的,后者是邻近各县的私下称呼。” [6]26-27清初山东盗寇横行,连官府也拿他们没有办法。后来这些盗寇受到了招抚,归顺了朝廷,县官把他们另立户册,称为“盗户”,并千方百计袒护他们,怕他们重新造反。后来打官司的人便往往冒称是盗户,双方不争论是非曲折,而是苦辩谁是真盗假盗。“后讼者辄冒称盗户,而怨家则力攻其伪。每两造具陈,曲直且置不辨,而先以‘盗之真伪反复相苦,烦有司稽籍焉”。[4]1949打官司时,诉讼方总称自己是盗户,被告方总极力攻击对方是假扮盗户,双方为此相互诘问驳难,以致于官吏得先查证其编民的历史,而不是断案。
故事至此主要是实录,没有曲折复杂的情节,没有完整的人物形象,像是随笔或散文,从一个侧面反映清初社会现实。不仅迂回曲折地再现山东邹峄一帶农民起义和盗寇丛生现象,及其带来的社会矛盾,而且地方官吏因畏惧盗户叛乱而执法不公,有意袒护,从而出现人人冒充盗户的荒谬社会现象。
这部分篇幅写的都是现实情事,使之能称之为小说的,在于下面的虚构情节:“适官署多狐,宰有女为所惑,聘术士来,符捉入瓶,将炽以火。狐在瓶内大呼曰:‘我盗户也!闻者无不匿笑。” [4]1949官署里有不少狐狸,县官的女儿就被一只狐狸迷住了,道士用符咒捉住了这只狐狸并把它封入瓶子里。狐在瓶内大呼:“我是盗户!”旁边的人没有一个不窃笑的。这一怪诞的结尾把官宰畏盗的本质推向极致,具有一种艺术表现的爆发力,是作者发挥想象的自由,翻空出奇,用戏谑的笔调把故事推向高潮,让画面和意境更为精彩。故事至此不再是简单的实录,而是充满想象的趣味,作者把讽刺意味寄寓于精心构思的幻化情节之中。清代评点家但明伦在这段故事末尾有一句评点:“别为盗户而左袒之,至冒称之,化且及於狐,宰之德政亦可观矣。” [1]1529他没有直接批评“宰之德政”,而是委婉地让读者们去领会其中的深意,这和蒲松龄的创作笔法是一致的。
谢倩、文娟《〈聊斋〉超短篇章里的当代小小说基因》指出:“官场包庇坏人的风气已浸透动物,吏治腐败不堪可以想见。作者对这些恶劣的社会风气的抨击正是在不动声色的叙述中表现出来的。” [7]57马振方先生在论述《聊斋·盗户》一篇艺术特色时提出:“作者对短篇小说的构思技巧具有多么充分的艺术自觉,并且达到何等纯熟的艺术境地。” [8]75对于官吏畏盗的荒谬的社会现象,《盗户》是多么辛辣的讽刺,这场嘲讽官府的笑剧,都由狐狸一语而出异彩。
清初山东因多次遭遇兵燹战乱,人口锐减,土地荒芜,顺治年间土寇仍多。不只滕峄之区,顺治三、四年山东高苑县人谢迁聚众反清,攻破高苑、新城、长山诸县,大肆焚掠,占据淄川城。清兵攻破淄川,于城中肆行杀戮,《鬼哭》记录了当时史实。顺治五年,栖霞县民于七率众起兵反清,占据锯齿山,肆行剽掠,后被清兵残酷镇压,无辜百姓受牵连,恰如《公孙九娘》篇的历史背景。蒲松龄生于明崇祯十三年(1640),顺治六年时尽管年幼,但他应该也约略知道这些发生在家乡一带的事件,他的父亲蒲槃、叔父蒲柷、族侄蒲瑞曾在顺治四年参加过与谢迁农民军的战斗,他对地方盗寇蜂起和给百姓带来的灾难应当是有所耳闻目睹的。
对于《盗户》所反映的社会问题,还有学者从清代司法制度的视角加以分析。《盗户》“异史氏曰”的前半句说:“今有明火劫人者,官不以为盗而以为奸。” [4]1949对此,清代评点家但明伦评道:“明火行劫,徒以规避处分,改案为奸,于国为坏法,于已为丧德;处分即或幸免,吾不敢问其后矣。” [1]1602由此可见,顺治年间“明火行劫”与“逾墙行淫”两罪相比,显然前者较为严重,当时官府断案浑水摸鱼,图个皆大欢喜。至于“异史氏曰”的下半句“逾墙行淫者,每不自认奸而自认盗:世局又一变矣”,但明伦没有片语评点。通过对清代司法制度的分析,赵伯陶先生提出:“官府审案指盗为奸,一可掩饰其辖区治安状况的混乱,二可简省头绪,避免指认目标赃物等较为繁琐的文牍处理过程……民间罪犯宁认盗而不认奸,也是出于减免头绪以便自家应诉的考虑;因为若认奸,则必牵连他人名节,涉及诸多人情世理,甚至横生枝节乃至有口难辩;若认盗,见财起意则不牵涉人际因素,认奸为盗对迅速结案更为有利。” [9]18-19不管怎样,这一段“异史氏曰”表达了蒲松龄对盗户问题的看法,与此篇主旨相辅相成,是当时人们趋利避害心态的真实反映,堪称点睛之笔。
(二)“摊丁入亩、火耗归公”赋税徭役制度
《盗户》第二则故事描述了山东章丘地区由于征收漕粮、徭役而引起的社会问题。在清代,漕粮一般指“东南地区漕运京师的税粮,徭役:古代官方规定的平民成年男子在一定时期内或特殊情况下所承担的一定数量的无偿社会劳动。一般有力役、军役和杂役。”官府同时征收火耗,火耗原指“铸造钱币时金属的损耗,明清时指赋税正项之外加征的税额。清顾炎武《钱粮论下》:‘火耗之所由名,其起于征银之代乎?此所谓正赋十而馀赋三者欤?” [4]1951
清初官府征收漕粮、徭役、火耗等,普通百姓征收的额度比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征收得要多,为了减轻负担,薄有田产的小民想方设法将自己田地产权挂靠在大户人家名下,企图少纳田产杂税,并形成一种风气习俗,这样做法使得地方财政收入蒙受损失。章丘县令钟运泰开始整治弊端,让那些曾经将田产挂靠于别人名下的人,自觉收回并缴纳赋税。有些奸诈小民将数十年前已经变卖给乡绅的田产,打着官府的旗号,要求索还,声称这些田产被乡绅霸占,如不归还,就跟买主打起官司。县令总是偏袒这些耍无赖的奸诈小民,善良而懦弱的乡绅因此蒙受损失。“初使自首,既而奸民以此要士,数十年鬻去之产,皆诬托诡挂,以讼售主。令悉左袒之,故良懦者多丧其产。” [4]1949
故事中有位姓李的秀才,也被人讹诈索要田产,双方共赴官府质对审讯,于是出现戏剧性一幕。“甲呼之‘秀才,李厉声争辨,不居秀才之名,喧不已。令诘左右,共指为真秀才。令问:‘何故不承?李曰:‘秀才且置高阁,待争地后,再作之不晚也。”此处虽然没有“异史氏曰”,但作者对此有一句评论性文字,点出时局之变异:“噫!以盗之名,则争冒之;秀才之名,则争辞之,变异矣哉!” [4]1949可以说《盗户》一篇可以分成两则故事,共同点是描写了清初山东地区的官吏如何执法不公,诡计多端的小民如何钻空子,安分守法的百姓如何吃亏,从而造成人人争当“盗戶”、拒当“秀才”的社会怪现象。
两则故事讲完了,但作者还意犹未尽。他草拟一则“匿名状”附于篇末,以强化故事蕴含的讽刺意味和某种寓意。所谓“匿名状”就是不署真实姓名的诉状,一般有冤情的人又不敢暴露身份,才向官府呈递这类诉状。告状人原壤因为年老不能当差,把良田五十亩暂挂秀才颜渊名下,他状告颜渊把良田据为己有,不肯归还,他不服气前往申辩是非,结果被颜渊的老师孔子率领七十二弟子打伤,还将他囚禁起来濒临饿死。他以当地土地神为证,叩请官府革除颜渊的秀才功名,褫夺其衣冠,把辛辛苦苦创立起来的产业归还。故事具有浓浓的讽刺意味,因为历史上的原壤是“春秋时鲁国人,据说是孔子的老朋友,不懂礼节,又有些无赖”;而颜渊是“孔子弟子,以德行著称,好学,安贫乐道,曾受到孔子的称赞”。孔子及其弟子七十二人,接受《诗》《书》礼教,身通六艺,都不是凶暴之人。因此,这则“匿名状”是恶人先告状,有意颠倒是非,作者隐晦地表达了对时事的看法,当时的田产纠纷诉讼案也不乏恶人先告状,读完此状,发人深省。
更有趣的是,作者在《聊斋·盗户》中虚构的这一纸诉状,令读者不禁联想明代嘉靖年间海瑞巡抚应天时处理民事一样矫枉过正、欲益反损的历史。“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二《海忠介抚江南》:忠介(海瑞)在江南,一意澄清,而不识时务,好为不近人情之事……盖矫枉过正,亦贤者之一蔽云。海开府吴中,人人以告讦为事,书生之无赖者,惰农之辨黠者,皆弃经籍、释耒耜,从事刀笔间。后王弇州(王世贞)为华亭(徐阶)画计,草匿名词状,称柳跖告讦夷、齐二人,占夺首阳薇田,海悟,为之稍止,寻亦以言去位。” [4]1954文中所提到的“柳跖告讦夷、齐”,清代吕湛恩在文中注出,称引自《坚瓠集》:“明穆朝辰巳间,海公瑞为直隶巡抚,意在剿巨室,而刁风四起。时有投匿名状以讽海曰:‘告状人柳跖,为势吞血产事:极恶伯夷、叔齐兄弟二人,倚父孤竹君历代声势,发掘许由坟冢,被恶告发,又贿求嬖臣鲁仲连得免。今某月日,挽出恶兄柳下惠,捉某箍禁孤竹水牢,日夜痛加炮烙,极刑逼献首阳薇田三百余亩,有契无交,崇侯虎见证。窃思武王至尊,尚被叩马羞辱,何况区区蝼蚁。激切上告。” [1]1530-1531
具讽刺意味的是,古人认为盗跖为刁顽强暴、不可理喻的恶人,而伯夷、叔齐自古以来被视为廉洁高尚守节的典型。此“匿名状”显然是恶人先告状。有论者称“两状如出一辙,正说明蒲松龄创作中有意识模仿晚明调笑圣贤之风。” [10]129作者意图不止戏谑圣贤,更在揭露时弊,讽刺章丘县令矫枉过正的社会现象。
三、《聊斋志异》的写实因素
作者巧用曲笔,用狐的事巧妙借盗户事,深具讽刺意味。《盗户》的创作本于史实,信而可征,真实反映了清初山东社会现状,具有不容忽视的现实性。正如吴组缃先生指出,前代文言短篇记事除了事本身以外,看不出什么意思和味道,“而《聊斋》的短篇记事,却总有其主旨或思想。或写一事,讽刺现实,攻击社会;或有所寄托,其中富有意义,给人教训,表达出一种道理,如寓言。” [11]18他认为如果将一则几句或几行的《聊斋》故事与一篇六朝短篇比较一下,就能清清楚楚地看到艺术作品与简单记载之间的区别。《聊斋》的独创主要在于它的现实因素,对当时现实社会真实深刻的描写,对当时人民生活理想的反映,在故事的构成和人物描写上揉和了作者自己对现实生活的深刻体验与观察。
以《盗户》为代表的具有写实性质的短篇小说在《聊斋》篇章中约占四分之一左右,它的主要特点在于较多实录和议论,现实针对性强,寓意讽刺性强。从结构上看多数没有曲折复杂的情节,也没有完整的人物形象,或是随笔、杂感、寓言、日记等,但都从不同侧面反映了清初的社会现实。例如《九山王》《盗户》对邹、滕一带农民起义、《快刀》对章丘农民起义、《白莲教》《邢子仪》《小二》对白莲教起义作出迂回曲折的再现。《野狗》《公孙九娘》《鬼哭》等篇对于抗击清兵的谢迁、于七起义有所表现。《太原狱》《新郑讼》《韩方》记述了地方官逼迫百姓交纳“乐输”之税的故事,以及张石年等人的善政。《王子安》“异史氏曰”对科举考试时士子似丐似囚的窘迫进行了真实生动的描写。总之,《聊斋》的短篇小说有些来源于明清交替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有些直接取材于现实生活,写实和实录现实生活是《聊斋》重要的取材来源之一。
参考文献:
[1][清]蒲松龄,著.聊斋志异全校会注集评[M].任笃行,辑校.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
[2]袁世硕.《聊斋志异》时事短篇考析[J].蒲松龄研究,2015,(2).
[3]马振方.短篇创作奇迹 世界文学瑰宝—《聊斋志异评赏大成》前言[J].蒲松龄研究,1992, (1).
[4][清]蒲松龄,著.聊斋志异详注新評[M].赵伯陶,注评.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
[5]邹宗良.蒲松龄年谱汇考[D].济南:山东大学,2015.
[6]刘汝霖.从《聊斋志异》看清初山东义军的反满斗争—《聊斋志异》九山王、盗户、公孙九娘诸篇考证[J].历史教学,1951,(4).
[7]谢倩,文娟.《聊斋》超短篇章里的当代小小说基因[J].南京社会科学,1998,(10).
[8]马振方.驰想幻域 映照人间—《聊斋》构思艺术一题[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4,(2).
[9]赵伯陶.聊斋志异新证[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7.
[10]何天杰.晚明启蒙思潮在《聊斋志异》中的回响[J].学术研究,1992,(5).
[11]傅承渊.吴组缃《聊斋志异讲稿》述要[J].中国文化研究,2014,(秋之卷).
(责任编辑:谭 莹)
收稿日期:2020-05-11
作者简介:于红慧(1986-),女,安徽蚌埠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办助理研究员,北京语言大学中华文化研究院古代文学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明清小说与聊斋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