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玲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 人文科技系,湖南 怀化 418000)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方位,对标“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作为这项宏大工程的组成部分,高职院校应根据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发展要求,着眼自身办学特色与发展现状,主动深化改革,积极应时而变,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体系,提升内部治理的现代化水平,为优化高职院校发展的内外部关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服务水平,实现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高职院校内部治理是指高职院校通过制度建设、机制构建与政策安排,使各利益主体在平等协商与互助合作中实现利益表达与利益诉求的最大公约数,实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与良性互动,[1]从而推动高职院校改革创新与和谐发展。一般而言,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由内外两部分组成。对内主要是指党委、行政与学术,学校与系部、教师与学生等关系的协调;对外则是高职院校与当地政府、行业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关系的处理。当前,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现代化是指高职院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进化过程,具体来说是高职院校立足当下社会发展环境,着眼自身办学特点,遵循高职教育办学规律,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和以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制度体系,建立适应学校自身治理规律的权力运行与权利保障机制,促使高职院校内部利益协调与利益整合,实现内部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 突出多元共治
高职院校是由当地政府、行业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学校等不同利益主体组成的命运共同体。因此,推动内部治理现代化必须改变单一化的学校行政权力主导,充分尊重不同利益主体的价值认知与利益诉求,将其纳入系统化的管理体系中,拓展内部治理的权力边界,构建利益攸关方的多元共治格局,激发各利益主体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2. 突出法治引领
高职院校推动内部治理现代化,要注重运用法律与制度调节各方利益关系,实现各利益主体和谐共治。制度建设是推动高职院校治理体系实现现代化转变的关键要素,是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其不仅包括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还在于在具体实施中,将规章制度落到实处,更要在学校发展过程中树立法治思维,实现由表层的法制建设向深层的法治遵守转变。
3. 突出人文善治
高职院校在推动内部治理现代化时,不仅需要突破科层制限制,塑造民主、开放、包容、多元的治理格局,而且要注重在校园内外推广善治理念,营造尊崇善治、落实善治的良好氛围,构建具有职业特色、学校特点的善治文化,[2]激励包括师生在内的各方人员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从而进一步构建积极向上、民主开放、多元包容的治理文化。
1. 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对于推动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高职院校作为现代职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实现内部治理现代化是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志。通过推动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现代化,深化政府、学校、行业、企业以及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构,明确不同利益主体的权责边界,构建以平等、合作、共治为主要特点的新型管、办、评治理环境,能为深化不同层次、类型的职业院校治理现代化提供思路指导与经验借鉴,从而进一步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2. 助推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
高职院校经过一段时期的快速发展,在办学规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水平等方面获得大幅提升的同时,自身管理缺陷与瓶颈日益凸显,成为制约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因此,深化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实现由单一管理向多维治理转变,有利于优化内外管理关系,建立相关利益主体的沟通交流机制,以更为民主、科学、开放的治理理念合理处理利益矛盾冲突;有利于彰显师生在学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营造开放、包容、多元的教学、学习与学术氛围,从而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
1. 以章程为统领,健全制度体系
高职院校在进行内部治理时,要以章程为统领,开展现有规章制度的废、改、立、释工作。在具体实施时,高职院校要从自身历史沿革、办学特点与发展现状出发,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政策要求,通过民主、规范、公开的工作程序,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师生集体智慧的基础上,推动党务、行政、教学、学生、科研、人事、财务、后勤等方面的具体规章制度建设。
2. 注重合规性,加强依法治校
高职院校进行制度建设要按照一校一案的基本原则,灵活处理继承与突破、学习与创新、合规与特色的基本关系,强化制度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与协同性,进一步从不同层面厘清相关利益主体的权利与责任,[3]明确党委、行政、学术、教师以及学生的权力界限,确保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依、有规可循,构建科学规范、系统全面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依法治校。
3. 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执行实效
在学校章程和具体规章制度建立后,高职院校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缺失,根据职业教育改革的新精神、新要求,及时予以修订完善,使之能够在建设理念与内容体系方面与时俱进,发挥实效,从而为推动内部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1. 立足校情,构建多元开放的内部治理结构
高职院校要立足自身办学现实情况,将当地政府、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利益攸关主体纳入治理体系中,充分尊重与学校专业建设密切相关的市场主体的话语权,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灵活多样的合作形式,适时引入相应的市场机制,推动内部治理结构的开放化、多元化改革,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实践与校城融合发展,以先进的治理理念助推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优化,使高职院校内部治理与社会现实发展实现有效衔接。
2. 优化组织结构,提升治理能力
深化内部治理改革,高职院校需要突破部门利益阻碍,对现有组织机构实施改革。高职院校要按照精简、高效、集成的原则,着眼提高整体管理效能,改进服务师生质量,对职能趋同、职责相近、资源具有共享渠道的部门,按照党务、行政、科研、教学、学生、后勤等不同模块进行有机整合和合署办公,严控部门人员编制,精简管理机构与层次,减少相应领导职数与行政管理人员,减少因架构冗繁、职能交叉导致的信息失真、推诿扯皮、形式主义,打造小部门大服务的管理格局。对人才培养方向与目标相近的专业要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招生与就业现实情况,在审慎调研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归并压缩,以实现教学、师资、科研等方面资源的有效整合,解决职能交叉和权责边界不清等问题,进一步缩短教学与科研管理半径,强化执行效果,全面提升内部治理能力。
1. 改进治理方式,完善内部管理模式
高职院校要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与发展现状,优化管理权限,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强化系部的管理主体地位,构建和实施院系两级管理模式。在具体实施时按照相应程序下放管理权限,明晰系部的责权利,明确系部的权力责任清单,将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薪酬待遇分配等委托给系部,学校则通过系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发展成果评估等途径进行宏观管理,从而扩大系部管理自主权,[4]深化整体管理架构的扁平化转变,提高管理效能。
2. 健全内部运行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推动内部治理现代化,高职院校要建立责权利明晰的内部管理与执行体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校务公开、“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机制,吸纳教师、学生、行业、企业、社会组织、校友及热心专业人士参与到学校治理过程中,构建决策、执行、监督三者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相互合作的内部运行机制和执行体系,切实提升治理效能。
3. 培育治理文化,推动治理理念的柔性渗透
高职院校进行内部治理时,要以学校的历史发展、制度体系与校园文化为基础,注重摆脱官本位、科层化等落后理念束缚,积极吸收现代优秀企业文化。[5]高职院校要树立尊重企业、关注师生、民主法治、责任创新的积极价值取向,凝练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特色的治理理念、办学定位、发展愿景等文化体系,构建契合自身办学特色的善治文化,为内部治理现代化有效推进提供价值遵循。
1. 畅通参与渠道,完善决策体系
高职院校要将教师、学生、行业、企业、社区、社会组织等利益攸关者纳入决策体系中,通过教代会、学代会、校委会、校企联席会议等组织平台,听取意见建议,分享观点看法,广泛凝聚共识。[6]高职院校要建强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等学术组织,设置由杰出校友、社会贤达、优秀企业家与学者组成的专家顾问委员会,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2. 制定权责清单,建立闭环机制
高职院校要制定自身的权责清单,明确决策、执行与监督权力的界限范围,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的内部治理闭环机制,深化科学、民主、依规治理的改革探索,建立完善党政联席会议、教代会、学代会等决策参事议事机制,全面深化校务公开,保证教师、学生、家长对于学校重要事项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同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借助信息化手段,打造沟通交流平台,做好各种意见与建议的及时答复与处理。
3. 面向社会办学,完善监督体系
高职院校要树立面向社会、开门办学的发展导向,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鼓励行业、企业、社区以及社会组织通过合作办学、联席会议等途径,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参与高职院校发展,对高职院校发展规划、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建议。高职院校要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力度。用社会认可情况、用人单位评价、专业组织测评等方式对学校治理进行监督评价,及时反馈考评与整改结果,实现以市场力约束和检验高职院校内部治理。
众所周知,高职院校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部治理水平不仅关乎着自身办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也对区域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立足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要求,出台了《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文件,为高职院校持续深化改革、推动内部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今后,高职院校应依据上级政策要求,着眼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办学实际,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体系,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明确治理主体权责关系,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推动校本化、特色化的治理改革探索,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实现内部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