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英 河北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的设立及发展为经济社会和民生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但随着形势的变化,急需修改并提升其立法层级,提升管理能力。为实现为民、合作共赢之初心,我们必须更新观念,推进住房公积金科学发展,提高服务水平。
国务院颁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历经二十多年的修修改改,其保障性和合作互助性的政府强制性始终如一。几十年过去,需要再审视。
一是其定位“城镇居民”、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强制性。一方面将进城务工农民排除在外,又把所有聘用和雇佣农民工的单位囊括;在北京曾有过一起农民工状告雇佣单位没交住房公积金却败诉的事例。另一方面,框定了所有企事业单位,被雇佣超过三十日的工作人员按条例均要缴纳。忽视了企业的千姿百态,雇工形态和心态的多种多样。
二是此公积金一定程度上是二次分配范畴,其缴存高低比可相差十二倍,客观上成为高收入行业和企业人的避税港。在服务住房保障、服务百姓安居、服务地方发展中,没能较好地兼顾效率与公平。
立法修法,须立足当前并着眼未来。我认为历经近三十年的发展,现在更应该突出合作互助性,突出政府政策的引领和引导,而不是强制性。
1.要转变唯我独享的定位,认为我有《条例》依据,你就必须缴的生硬思想,与缴存职工处于对立面。树立公积金中心与缴存职工是相互依存,相互信任,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很广,关系到每一个职工切身利益的保障性政策。中心应定位为服务部门,“缴存职工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让缴存职工认识到双方都是赢家,才能有利于维护缴存职工权益,从而赢得公积金的发展空间。
2.要转变住房公积金单纯服务于住房消费的认识,树立更广泛介入社会居民生活,从而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吸引力和生存力观念。近两年,已有不少城市在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上做出探索,缴存职工在退休、离职、大病、物业费、装修等十多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但社会上还是认为住房公积金缴起来容易、使用起来难,也成为不少缴存者不愿缴存公积金的理由。这些不利于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的社会舆论,会直接动摇住房公积金制度生存根基。因此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让提取政策惠及大众,能够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效益。另一方面也会大大提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职工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性,归集扩面问题也会迎刃而解,为住房公积金事业可持续发展强基固本。
3.要转变住房公积金只能通过归集渠道获得资金的思想观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研究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有关问题。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的证券化是目前制度允许的公积金中心唯一的对外筹资渠道,已经被监管层定性为“一头连着经济、一头连着民生”的重要稳定住房消费手段,提上议事日程。当前,结余资金总量大和部分城市流动性紧张的矛盾并存。着力破解这两大矛盾,关键是解决好观念落后、体制不顺和能力不足问题。特别是在观念上解决怕出风险、怕丢资源、怕添负担的问题。资产证券化盘活了存量资金,增强了公积金中心的流动性,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了更多的资金保障,从而保障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走过了积累资金、壮大规模的初级阶段后,应该通过管理与服务的转型,来实现公积金的跨越和可持续发展,从过去的重收缴、重积累转移到缴存、使用并重上来,从过去的重经济效益、重基础建设转移到社会效益为先、释放公积金红利上来。
住房公积金的存在是依存《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制定而存在。在现有体制下,作为基层机构,只能通过经营管理运作模式来提升管理水平。“互联网+”是当前最热门的话题,互联网时代,变革以月、日来度量,是真正的日新月已。推动“互联网+”与住房公积金融合发展,是推进公积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要通过“互联网+住房公积金”,构建公积金管理运作的全新模式。
一是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与公积金的开放共享,提升服务效能。实施“互联网+住房公积金”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大数据技术的应用,需要建立与房产、工商、民政、金融、人社、质监、公安等多部门和行业的信息共享,并进行大数据分析运用。通过网站之间的实时联网查询,加大公积金归集扩面力度,减少公积金业务办理要件,简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二是逐步实现公积金业务的“全自办”,提升服务水平。住房公积金实行单位代扣代缴的缴存模式,有着其他互联网金融不具备的独特优势,目前大多数公积金业务可在不设物理柜台的前提下,通过互联网直接办理。公积金中心可利用互联网平台,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对公积金业务流程进行重新再造,逐步打破公积金个人贷款等金融业务必须委托商业银行办理的传统运作模式,实现公积金中心自行自主自助办理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搭建起为民服务的“高速公路”,让缴存单位和职工足不出户,即可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渠道,实时办理缴存、提取、贷款业务,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现行条例明确“缴存的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是,公积金目前的存储收益归属个人部分明显偏低。这也是社会舆论中对其诟病较多的地方。
互助合作,合作共赢,收益分成,态势均衡,这是最理想的资金运作。在这个层面,每个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每个员工都应成为合格的理财师。说到此,一是立法层面应拓展思路;二是从业者更应当积极学习研究,拓展思路、拓宽盈利渠道,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积极为民谋利。
勿忘初心,坚决摒弃束缚我们手脚、禁锢我们思维、制约我们发展的陈旧观念。在观念的更新中实现突破,以新的思想、新的观念、新的方法共谋住房公积金发展之策,推动公积金事业的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