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玉 山东女子学院(长清校区)
依托外部融资,企业不仅获取到了运营资金,还形成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而对于外部债权人来说,其难以获取企业的真实财务信息。基于这样的情况,企业为获取更多融资,很可能出现对财务信息进行粉饰的问题。为了维护外部债权人的利益,必须强调会计信息可比性,消除信息不对称问题,并促使企业的融资成本下降。
第一,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为了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变化趋势,比较企业在不同时期的财务报告信息。第二,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为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评价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其变动情况,针对不同企业同一会计期间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要求使用统一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债务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向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出售债券、票据筹集营运资金或资本开支。对于债务融资而言,其可进一步细分为直接债务融资和间接债务融资两种模式。其中,直接债务融资为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间接债务融资为资金盈余单位与资金短缺单位之间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分别与金融机构发生一笔独立的交易,由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提供融资。
支持该结论的论据如下所示:第一,在会计信息可比性较高的情况下,企业的比较成本下降,能够更加迅速的实现对自身优劣势的识别,促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业绩提升。在这样的条件下,相应企业所具备的债务偿还能力更强,所承担的债务违约风险也表现出大幅下降的趋势。第二,依托具备可比性的会计信息,能够向财务报告使用者、企业管理层人员展示出相似企业的参照信息,以此达到缓解企业股东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不对称现象的效果。基于此,股东的监督管理层职能得到有效发挥,避免企业管理层自利行为的发生概率,促使管理层薪酬契约的实效性增高,进一步推动代理成本的降低。第三,对于一些自身财务水平较高的企业,或是经营效果较高的企业来说,更强倾向于向外部展示可比性更高的会计信息,以此传递出“企业经营效果良好”以及“偿债能力更高”的信号,以此达到吸引投资、降低融资成本的效果。
根据产权性质的不同,可以将企业划分为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两种。在我国,由于制度方面有着极高的特殊性,所以在投资者的实际投资决策与行为中,普遍会对企业的产权性质进行考量。以银行为例来说,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信贷配给问题,且国有企业具备政府隐性担保等多方面的优势,所以相比于非国有企业来说,国有企业获取贷款(特别是银行信贷资金)的容易程度更高,对于会计信息的依赖程度偏低。但是,对于非国有企业而言,其并不具备国有企业的优势,所以银行在向其发放贷款之前(做出贷款决策),必须要对相应企业的盈利能力、债务偿还能力进行评价,在此过程中,需要应用可比较性高的会计信息。通常情况下,当企业的产权性质不同时,会计信息对债务契约的决策有用程度也存在差异,即在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中,会计信息可比性对债务契约所产生的影响有所差别。而相比于国有企业来说,会计信息可比性对非国有企业的债务融资中发挥着更高的正向作用。
以银行为例来说,在其做出信贷决策的过程中,不仅会对企业本身的经济实力、债务偿还能力、盈利能力进行评价,还会关注企业规模等因素。对于企业规模来说,其可以在获取融资中发挥出“信号效应”,一般而言,相比于规模较小的企业,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向银行传递出更加正向的信号,即债务偿还能力强、风险抵御能力更高等等,获取银行贷款的金额与可能性更高。
依托会计信息可比性,可以达到消除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效果,提升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促使银行在形成信贷决策的过程中,切实了解到小规模企业本身的“能力”与“资质”,从而达到弱化企业规模“信号效应”的效果,避免不同规模、类型企业在债务融资中存在地位不对称的问题。总体来看,相比于规模较大的企业来说,会计信息可比性对规模较小企业的债务融资中发挥着更强的正向作用。
在外部制度环境较差的区域,如存在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较大、市场化发展不够充分、法治建设不健全、对投资者保护程度较低等问题的区域,存在于市场中的企业经营发展信息的质量参差不齐,且全面程度也有待进一步提升。在这样的条件下,政府难以根据企业信息所表现出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形成风险程度更低的信贷决策。换言之,在制度环境不良的区域,会计信息在企业债务契约中所表现出的决策有用性下降,相比于制度环境较好区域的企业来说,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正向作用偏低。
综上所述,会计信息可比性与债务融资的规模之间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相比于国有企业来说,会计信息可比性对非国有企业的债务融资中发挥着更高的正向作用;相比于规模较大的企业来说,会计信息可比性对规模较小企业的债务融资中发挥着更强的正向作用;在制度环境较好区域,会计信息可比性对的债务融资正向作用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