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振鹏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 管理学教研部,山东 青岛 266071)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指出,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彰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一显著优势的有力手段。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创新市场机制,加快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是着眼国家发展和安全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1]。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促进市场机制完善和发育,推进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提高军民融合资源的配置效率。
军民融合科技产业是指同时服务于防务现代化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科技产业,既包括服务防务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制造业,也包括服务防务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2]。加快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需要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各个领域的军民融合,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国防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促进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3]。推进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的技术路径,分别是“军转民”和“民参军”[4]。
“军转民”是指防务工业部门,可凭借其技术和设备优势,将军品生产设备和人员向民用生产领域转移[5],提升民用领域的技术水平。“民参军”是指,有资质、有市场需求的民营企业的高科技产品和服务进入军队采购市场,提升军费效益[6]。
加快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的目标是,为实现国防现代化提供丰厚的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后劲[7],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技术推动力,提升整个国民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军民融合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推进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本课题组在对相关文献政策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国内主要城市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进行了调研。调研发现,我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实施面临着法律法规不完善、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政策红利落地难等问题。具体来说,当前我国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呈现出以下特征:
与过去几十年间相比,随着国防事业进一步发展,高端技术装备对于维修维护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市场需求扩大对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的拉动意义越来越凸显,传统的飞机、舰船和车辆制造等产业已深度受益[8]。受市场机制不完善的制约,很多军民融合科技产业、特别是高技术服务业还无法充分利用这一机遇,发展受到制约。
军民融合科技产业需要同时服务于国防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各类物资、器材和保障服务,是关系国家安全的特殊领域。所以,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应当坚持政府主导[9],科学设置产业发展的空间范围、业务边界和保密标准等一系列制度安排。通过集聚经济因素,激发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动力;完善市场机制安排,提升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资源配置效率;构建市场引导的技术研发机制,夯实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物质基础。其中,依托市场设立军民融合创新产业园区,通过“先行先试”,为建立健全推进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的市场机制 提供经验借鉴[10]。
近年来,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受市场需求影响,发展非常迅速,同时也带来“军转民”动力不足的问题。“民参军”的市场需求不断增加,但受制于制度壁垒,市场需求优势迟迟不能转化为产业优势[11]。军民融合的高端大项目建设不断加速,由需求保障撬动的各类间接需求也在不断扩展。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应紧紧围绕市场需求这个基本优势做文章,发挥设施、技术、人才等优势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把市场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特别是“民参军”,面临制度壁垒。破除制度壁垒,加快“民参军”进程,可有效释放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的活力,提升整个社会资源要素的配置效率[12]。中央提出,加快破除“民参军”“军转民”壁垒,为“民参军”,破除了体制和机制上的障碍。军民融合科技项目、产业项目众多但科技含量不高且创新不足。迫切需要进行对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做系统性规划,创新“民参军”的科技研发方式、产业发展方式,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鼓励民营企业更多地参与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13]。
当前,军民融合领域改革的重点在于运用法治化手段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构建推动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的市场机制。
促进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的两条途径,即“军转民”和“民参军”。一般而言,由于民用市场,特别是消费市场,开放程度比较高。对于参与“军转民”的企业而言,一般不存在制度门槛。防务产品和服务市场相对封闭,大多数地方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对此相对陌生。应积极引导本土企业和重点招商目标企业树立法治化思维,运用法治化举措降低军民融合的市场门槛,扩张市场空间。
1.运用法治化举措培育军民融合市场
尽管防务类型的产品和服务采购市场是一个高增长的市场,但对于绝大多数民营企业而言,却是相对陌生的领域。即使在欧美发达国家,新进入的企业在进入军民融合市场的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面临很多未知的制度门槛,市场调研和制度分析,是民营企业必须承担的制度成本和机会成本。所以,降低制度门槛,是促进军民融合市场发育的基本路径。根据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降低制度门槛的途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成立专门机构,投入人力和财力成本逐项研究有关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对企业组织方式和生产方式进行整合和改进,以适应技术要求和市场需求。二是购买军民融合的专业中介服务,有效降低机会成本。在西方国家,军民融合领域的中介服务业非常发达。各种类型的企业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承担了军民融合市场的中介服务职能,为新进入企业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形成了成熟的中介服务市场,其中有很多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2.依托园区建设,运用法治化思维培育军民融合创新服务市场
与军民融合的产品市场相比,服务市场显然要复杂很多。民营企业开拓服务市场,将会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根据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培育军民融合创新服务市场,对于降低制度壁垒尤显重要。通常,军民融合服务交易市场在发展初期,服务采购往往会缺乏统一标准。新进入企业需要面对“一事一议”的市场环境。“一事一议”的采购策略,比较妥帖的考虑到服务使用方的个性化需求,但也带来长期的规模不经济,运营效率比较低。为培育统一、开放的服务市场,需要在借鉴西方国家成熟经验的基础上,推进市场机制创新,以园区建设为先导,打造标准化的服务质量体系,并尽量与民用服务采购标准相通相融,以利于民营企业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军民融合高科技服务产业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
平台经济是一种基于实体经济,由数据、支撑平台、网络协同机制所构成的新经济系统。培育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平台有利于集聚政策资源、产业资源、市场资源,有效释放军民融合产业的发展红利。
1. 培育产业发展平台,促军民融合产业政策落地
西方发达国家实施军民融合发展,往往会给予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一系列支持,以促进市场发育。与一般性的产业支持政策相比,西方国家支持军民融合高科技产业发展政策通常都是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实现的。这类做法在促进市场发育的同时,也会给新进入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带来困难。针对新进入企业不熟悉竞争规则的特点,一是应针对重点目标企业,详细梳理政策需求,摸排政策瓶颈,挖掘潜在市场,以利于提升政策落地的效率,消除政策的副外部性。二是依据相关企业的政策需求与政策瓶颈,与政策制定部门深入沟通,争取直接能用的政策试点。根据政策要求量身打造承接政策落地的企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事业单位、交易平台、园区、社会组织等各类平台,不断丰富平台服务内容,满足法律法规对于保密、质量、渠道等多方面的微观要求,构建军民融合政策落地的市场生态,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
2.以市场化引导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创建
树立市场化的思维,推进军民融合协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试点。重点是搭建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科技研发和转化平台,推进产品参数标准、大型试验和检测设备、应用场景的共商共建共享。通过向民营企业在法律循序范围内开放军民融合科技产品的技术参数,突破“民参军”的技术壁垒,优化军民融合科技协同创新的研发条件和转化条件,构建军队、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个参与方高效互动的科技创新协同体系。
3. 培育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生态,构建军民融合全产业链
以市场机制引导产业生态培育,构建军民融合全产业链。“军转民”模式依托原有的产业基础,往往具备完整的产业链。而“民参军”模式依托的是市场需求,产业链往往不完整,这就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链招商、专业化招商、社会化招商,围绕市场需求加快引进一批军工企业、军民融合企业,最好是行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领军人才团队。还要搭建为企业服务的各类公共平台,做到“政策争取”与政策需求、政策利用准确对接。在研究和对接市场主体政策需求的前提下,促进涵盖研发、设计、制造、维护等多平台的发育和集聚,营造良性互动的产业发展生态,运用市场机制形成加快发展的命运共同体,提升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国家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为加快军民融合科技发展、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我国应充分发挥好市场机制对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尽快将政策优势、市场优势转化为科技优势、产业优势。
1.以市场化引导科技军民融合体制机制构建
一是按照市场化发展的要求,在符合法治化要求的前提下营造促进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的市场机制,以市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的竞争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引导人才、技术、资本向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园区集聚,构建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二是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经验,探索建立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的协同创新机制,构建各类市场主体与政府部门、军民融合企业、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智库机构等参加的协调会商、信息通报、任务对接、信息沟通等体制机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向各类市场主体开放市场空间,特别是要激发民营企业的参与热情,推进军民融合科技产品标准军民共商、机制军民共建、信息军民共享程度的提升。
2.分层级构建军民两用技术交易市场
运用市场化措施促进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对照先进国家的发展实践,梳理有利于“军转民”“民参军”的具体举措,根据政策要求有针对性地选取一批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和技术创新主体,参与军民融合科技产品研发和生产,进一步促进军民融合战略落地、政策红利释放。针对军民融合领域存在制度壁垒较高的现实情况,按照保密标准,划分技术发布和交易的层级,分层级构建军民两用产品和技术的交易市场,推进军民融合政策红利落地。
3.运用市场化手段配置军民融合科技项目资源
科技部门运用市场化手段优化军民融合科技项目的区域配置。一是集中梳理军民融合产业链的优势领域,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急需各领域分别发力,对接企业发展需求,开展军民科技协同攻关,推进科技“军转民”和“民参军”,以达到切实提升军民融合企业技术实力和产业规模的目的。二是将设立科技研发项目与军民融合科技产业优势、区域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紧密结合起来,产出一批对形成新质战斗力有重大影响力的科技创新成果,提升军民融合战略实施的效益。三是重点支持防务科技制造企业和高技术服务企业实施民品产业化工程。经过近几十年的探索,处于军民融合产业链上游的西安、成都、哈尔滨等地逐步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先进制造业“军转民”模式。但高端服务业的“军转民”模式还需进一步摸索,特别是处于军民融合产业链下游的地区,应着力在舰艇、飞机等大型设备和基础设施维护运营等方面加快培育一批军民融合型高科技服务业,打造产业发展的新优势。
总之,创新市场机制,完善制度安排,推进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发展,有利于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丰厚的资源基础[14],有利于为国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促进全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