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天关系,一直是董学政治哲学内部的一个重要问题。“以天制君”是董仲舒对皇权滥用的限制。实际上,董仲舒的“灾异谴告”说被看作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的一套反专制、反极权理论体系。古往今来,人们大多熟悉董仲舒的“三纲”学说,甚至一些当代人还对其嗤之以鼻,却很少知道董仲舒其实还有“第四纲”,即“天为君纲”。朱康有教授《董仲舒“为政之理”的形上建构》一文论及君天关系。“圣者法天”,人主当“法天之行”。君王首先必须是德行最高者,“德侔天地者称皇帝,天佑而子之,号称天子”,才真正“配天”以立,从而能够“至德以受命”。如果“天子不能奉天之命,则废而称公,王者之后是也”,其“废”也是天意。天子非虑一家之安危,而当“加忧天下之忧,务除天下之患”。祭天活动中,天子也不只为自身的一己之利而祷告,“夫不自为言,而为庶物群生言”,这实际上是在给“最高领导者”加压,希望其担当起“宇宙之神圣责任”。很有见地,值得一读。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中早就指出,董仲舒的学术是“天的哲学”,但他的天学却无一不落实在现实人间。韩国学者孙兴彻教授的《董仲舒的人间观》一文重新捡起几乎早已被今人所忘记的董学知识论问题。在他看来,董仲舒把人能获得知识的存在论根据放在天以及天的运行法则上。“天意”被理解为“最高的真理”,主张认识的目标在于了解天意。这个“天意”虽然也可以被理解为自然法则,但事实上也可以视为“最高统治者的意志”,因而董仲舒的知识论也有可能被误解为“拥护专制君主制的理论”。这一视角,十分独特,值得关注。
董仲舒因为有“天不变道亦不变”之豪言,而被指责为一种“形而上学思想”。王江武、王康师徒合作的《董仲舒的革命思想》一文则有拨乱反正之功。既然有“革命”的思想,董仲舒就不应该是那种机械刻板的“形而上学”家,其历史哲学也应该是动态的、循环的。在两位作者看来,景帝的“汤武之禁”直接导致儒生不敢再言“革命”。但“革命”仍然会以“微言”的方式呈现在儒生议论中。董仲舒聪明地把儒家“革命”精神内嵌、消融在他的“改制说”之中。“改制”实即“革命”的代名词,通过对“受命”和“王道”的强调,完成了儒家“革命”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王者必须受命于天,才能进行典章制度的因革损益。天命是王者政治合法性的来源,也是“革命”的理论依据。这些都是十分精辟的见解,必须引起重视。然而,“革命”毕竟不是“改制”,借“微言”而消弭两者的概念界限、变化幅度的差异、政权嬗替的不同,于义则显得牵强,大有搪塞之嫌疑。公羊家始终是强调“法后王”的,董仲舒也“大改制”(《春秋繁露·楚庄王》),意欲推崇和张大改制之道。董学之中如果有“革命”因子,那也是借助于“三统”循环、“文质四法”而实现的。董仲舒贤良对的第一策就明确提出“更化”“更张”,并以之为圣王“善治”的必经之路。更化、更张可以只在现有王权、皇权架构内完成,而未必导致“革命”性的政权改变,相对保守、稳固,而不必付出流血牺牲、粉身碎骨的惨痛代价。
当今中国治哲学者,“西而忧则中”已非个别现象,王树人、倪梁康、邓晓芒、叶秀山等先生动辄插足国学,多有议论感发。具有良好西哲学养的专家回归本土文化,无疑是一种寻找灵魂安顿处的思想努力和精神觉醒,好事一桩,广大中哲界同仁应该予以积极回应才对!张祥龙教授早先就出版过《海德格尔与中国天道》,近年则又有《拒秦兴汉和应对佛教的儒家哲学——从董仲舒到陆象山》一书问世。樊志辉、郑文娟《时间意识下的天道与人道》一文可能算是中哲界最先对现象学视域下张祥龙《春秋繁露》解读的正面回应。张祥龙把董仲舒的“元”完全归结为时间,提升出元的时间性,元就是从时间中抽离出来的更为抽象化的概念。夏商周文化的传承与朝代的演进都被规定为社会化的规范模式,即保留前朝子民后裔,以期在后世重新成为朝代的正统。朝代更迭和文化传统的承接都是历史循环。因而,他所理解的时间“根本上还是一种概念化的物理时间”,并没有看到“儒家传统中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时间”。概念永远不能等同于历史。作者分析指出,张祥龙“提出的这几个问题的方面,更接近于对于宗教的认识,而非对于文化理论的认识”。其“以时间解释‘通三统’有其合理性”,但“他这里说的是一种平面化了的时间”。张祥龙回归本土叙事的尝试,情怀可嘉,虽可开辟董学研究新的面向,但以西解中,带入感太强,概念化特征明显,总不免让人觉得与董学自身话语系统颇多阻膜、不适。
汉人思维一向以取象类比为特长,人副天数、官制象天,在当时应该是最前沿、最有说服力的学说系统。王博副教授《阴阳五行与董仲舒“官制象天”学说》一文阐发董仲舒以阴阳五行学说为理论基础如何构建起一套“官制象天”政制体系。天人相副是“官制象天”的前提,在纵向层面上,天之数、官之制严格对应,构建出纯理想化的百官等级;横向层面上,五行对应五官,依据五行生胜原理构建出五官系统,不同职能相互协同又相互制约。董仲舒希图借此对无可制约的王权进行有效约束,是在大一统语境下“深具理性化的官制创构”。作者能够清醒地认识到,在董仲舒分割与限制权力的制度设计中,还“无法得到现代意义上的权力分立主张”,更不能说“民主的观念可以在董仲舒这里找到古老的先声”,则是非常明智的见解。
张志娟、乔彦贞老师以夫妻关系为视角探讨《两汉儒学家庭人际关系理念的变迁与实践》,她们指出,汉武帝独尊儒术,也使儒学对夫妻关系的诠释出现了不同于先秦时代的新变化。董仲舒提出“夫为妻纲”,平等的双向夫妻关系理念逐渐向片面化发展,董仲舒以阴阳之论构建人伦关系,夫妻、父子、君臣之合皆属于阴阳之合,建构人伦关系皆以天道阴阳为根据,“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贵阳而贱阴,提高丈夫地位而贬低妻子。先秦双向互动夫妻关系逐步走向片面化。董仲舒赋予夫权以神秘色彩,“妻受命于夫”等同于“天子受命于天”,而“诸所受命者,其尊皆天也”,遂至“夫为妻纲”。探析夫妻关系,视角独特,构成董学的又一个重要面向,值得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