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内在逻辑及科学方法
——基于《德意志意识形态》

2020-01-18 04:33苏百义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哲学

张 新,苏百义,刘 歆

(1.华中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2.山东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泰安 271018)

《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是系统阐述历史唯物主义科学论断的重要文献,是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实现哲学变革的奠基之作。它的革命性意义在于将意识形态问题作为一个真正的哲学命题展开研究,并对意识形态理论的内在逻辑和科学方法进行了科学阐述。在新时代的时空背景下,科学研究和系统探賾《形态》对于我们深刻感悟唯物史观的真理力量,识别中国语境下各种隐藏着特殊利益的意识形态,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具有重要启示。

一、意识形态概念

任何一个概念的产生都有其特定的历史根源和演进轨迹,意识形态亦是如此。我们要想正确把握《形态》中的“意识形态”概念,就必须深入挖掘意识形态概念的演进历程和哲学内涵。

(一)意识形态概念的演进历程

众所周知,众多学者对意识形态概念及内涵进行过大胆诠释,其中最具影响力的当属特拉西、马克思、葛兰西、曼海姆等人。“意识形态”术语的最早使用者可以追溯至法国思想家特拉西。在他看来,“意识形态概念从其降生时候起就是一个哲学概念”[1]28,是一个以经验和理性为核心、批判宗教观念和知识神秘主义的哲学理论。他从生成法则、表达方式及社会功能方面表述了意识形态的内在结构,并赋予意识形态以“观念科学”的崇高内涵。“马克思仿照特拉西的法文‘意识形态’(ideologie)概念,创制了德文‘意识形态’(Ideologie)”,并将其作为《形态》的核心概念来论述自己独树一帜的思想观点。在马克思的文本语境中,意识形态是维护特定阶级利益、为政治统治合法性、合理性辩护的虚假幻象,它作为特定历史现象具有与众不同的哲学特性、意向性和欺骗性,“实质是阶级意志的思想表达”。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资本论》等经典著作中关于意识形态的论述成为日后思想家探讨这个概念的理论源头。意识形态作为一个建构性概念,其内涵和外延不断得到扩展,如普列汉诺夫从经济入手研究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态,认为意识形态不仅包括政治、法律、宗教的思想体系,也包括数学、物理学等自然科学的思想体系。葛兰西则沿袭了前者意识形态文化领导权思想,提出以实践哲学为理论基础、市民社会为实现载体、有机知识分子为依靠力量、阵地战为革命战略的“文化霸权理论”。此外,曼海姆在《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中力图跳出马克思主义思维范式,将意识形态放在研究社会和思想史的“知识社会学方法”中去,试图为现代人理解意识形态的生成逻辑提供一种社会—历史参照背景,并重新界定了意识形态的两种概念即意识形态的“特定概念”和“总体概念”。

马克思曾强调“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2]161。那么,这种社会性的意识是如何产生和变化的呢?对此,马克思在《形态》中进行了详细阐述。从本源动力看,意识是生产力与交往关系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意识起初只是对直接的可感知的环境的一种意识”,是对个人以外的对象性存在进行的狭隘联系,这就决定了当时的意识只能是一种低级的、纯粹动物式的“自然意识”。随着物质活动的发展和需要的增长,部落意识获得进一步发展和提高,尤其是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出现在统治阶级内部后,社会中出现了一种“它不想象某种真实的东西而能够真实地想象某种东西”。显然,意识开始表现为一种脱离现实的、独立的神秘力量,并从这个时候起,“意识才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3]。随后,各种理论化、体系化的意识形态相继出现。从现实基础来看,马克思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出发,论述了意识形态的整个建构及运转过程。他将哲学的眼光放到了历史进程和人类生活自身,在他那里,“意识是由人们的物质交往的需要而产生的”,最初是作为一种反映人自身的思想观念的“个体意识”存在的。但当社会存在中不同阶级和阶层占据主导地位时,统治阶级便依靠这种独特的历史地位将自己的思想观念上升为社会普遍意识,即整个社会阶级的意识。后来,随着国家机器和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统治阶级的统治逐渐颠倒为思想和概念的统治;意识形态虽然没有自我独立的发展史,但在这里获得了独立性,这就意味着社会需要建构一个严密的理论体系,以思想意识的演变过程来说明人类历史的发展轨迹。概而言之,马克思恩格斯以《形态》为逻辑起点,基于唯物史观的高度对意识形态的产生根源、演进历程、本质特征和哲学内涵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作了深刻、透彻的研究。

(二)意识形态概念的哲学内涵

“意识形态在整个社会科学中是最难以把握的概念”[4],而马克思超越以往观念学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概念,赋予其全新的历史科学内涵。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文本中从市民社会出发,在两个方面对理论产物和意识形态概念进行了解读:一方面,他通过对社会存在的深度解析揭示了意识形态“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的本质内涵。在马克思文本语境中,意识形态概念本身就带有批判性和否定性意蕴,在不同的视域和场域下形成了三种不同含义。意识形态在理论语境下主要指那些具有颠倒性的虚假意识,以费尔巴哈、施蒂纳为代表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最为典型,它是马克思借以阐述唯物史观新理论的对立面,是首当其冲的重点批判对象。意识形态在阶级语境下主要指那些为政权辩护、服务的统治阶级的思想观念,诚如马克思曾强调“在有阶级的社会中,意识形态总是阶级的意识形态,是特定阶级根本利益的理论表现形式”[5]。意识形态在现实语境下主要指反映社会存在的观念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它是从现实的前提出发的“一般的意识形态”,是发生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的意识形态之全体,指代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及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这三层含义准确、清晰地揭示了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本质内涵和哲学意蕴。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无论是具体的、部分的意识形态,还是抽象的、全体的意识形态,究其本质,意识形态只不过是人类史的一个方面,是对社会中阶级关系、利益诉求、思想需求的特定反映,是一种直接影响社会关系的物质力量,其在哲学上始终遵循“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理论范式。即使人类社会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使意识形态的内容和形式愈来愈新,人们愈来愈难以抗拒其隐形效力,但都未真正脱离意识形态的这一哲学本质。

另一方面,马克思通过重新审视现实社会问题揭示了意识形态的理论特征。尽管人们对相关论述早已耳熟能详,但为真正把握《形态》中马克思的真实意蕴,这里仍有必要加以简要论述。第一,鲜明的批判性是意识形态理论的首要特性。批判特性的生成与唯物史观的确立是同一过程的一体两面,马克思首先批判了青年黑格尔派的哲学根基和德国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本末倒置,指出了“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象在照相机中一样是倒立呈像”[6]17的意识形态本身所固有的虚假性和颠倒性,明确了“从人间升到天国”的意识与存在的关系,从而奠定了意识形态的唯物主义基础。而且,马克思无情的批判了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毫不留情的揭示了包括德意志意识形态在内的阶级意识形态的真实面目。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马克思不断的把以前的哲学信仰和思想观念进行清算,在自我肯定和否定中实现着意识形态理论的深化和升华。第二,现实性是意识形态学说最深刻的特征。与思辨的历史哲学和德国哲学以自我意识或精神为出发点不同,马克思从“现实的人”“现实的人的活动”出发,批判了过去一切脱离现实空谈意识形态根源性和派生性特征的哲学观点,并从这个前提出发,科学地揭示了意识形态作为反映现实社会生活及人们物质生活条件的现实性特征。他曾强调“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2]151,甚至“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2]151。这种现实性还鲜明的体现在马克思新的历史观上,他一方面深刻批判了黑格尔把人与环境分割开,纯粹用“自我意识”来规定人类历史进程的形而上学观点,另一方面将自己的哲学根基放到现实生活世界中,立足实践活动考察社会历史的运动发展,现实的描绘出人类历史整个发展进程。第三,意识形态具有独特的“第二性”作用。众所周知,意识形态在马克思视域中并没有独立的发展史,但具有特有的相对独立性。在马克思唯物主义理论架构下,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在许多情况下决定着历史斗争形式和历史事件外貌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换言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历史进程是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虽然物质生存方式是始因,但并不排斥作为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领域的意识形态发挥第二性的作用,其对经济基础和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反作用,正如马克思强调“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态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

总之,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与唯物史观重要原理相伴而生、相互促进。意识形态作为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必然拥有深厚的哲学内涵和理论特征,其思想理论也必然具有科学、清晰的内在逻辑。

二、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内在逻辑

《形态》是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和唯物史观的真正诞生地。在这本重要著作中,马克思确立了以现实逻辑为基础、崭新的历史唯物主义构架,形成了以哲学变革为核心的理论逻辑和以改变现实世界为核心的实践逻辑。

(一)理论逻辑:实现意识形态的哲学变革

任何一个重要事件的发生都绝非偶然,而是时代发展和人们思想成长的必然迸发。从时间维度看,在《形态》中,实现哲学变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从普遍的“哲学批判”到自身哲学变革,再到科学的唯物哲学的深化和升华。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彻底清算了黑格尔等哲学家们的思辨唯心主义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思想。人的思想既反映自然又反映社会,唯心主义这座庞大的哲学宫殿不仅有其认识根源亦有其社会根源。尽管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对青年黑格尔派的“精神哲学”“自我哲学”进行了无情批判,但仅仅把唯心主义看成纯粹的谬误,并未能真正与它划清界限并克服它。因而,马克思在《形态》中重点批判了那些以宗教和神学为出发点、妄图依靠震撼世界的语句达到有效批判效果、带有神秘的思辨色彩的哲学家们。他尖锐地指出“德国的批判,甚至它最近所作的种种努力,都没有离开过哲学的基地”[6]8,没有一个人“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6]10,他们所谓的努力不过是用一种滑稽可笑的方式在黑格尔体系的基地上打转,因而他们所揭示的思想观念必然是虚假的、颠倒的、观念性的意识形态。

其次,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思想,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的本真精神,实现了自身哲学变革。尽管费尔巴哈揭露了宗教世界是世俗世界幻想的本质,但“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6]23,而且他也未能回答“人们是怎样把这些幻想‘塞进自己头脑’的”。因此在《提纲》和《形态》中,马克思明确地把自己的新历史观与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对立起来,并对其进行了彻底批判。一方面,马克思指明,费尔巴哈只是从感性直观的方面去理解,仅仅承认人是“感性对象”,而不是“感性活动”;他所谈到的“人自身”是理论领域、感情范围内的抽象的人,实质上是“德国人”。另一方面,马克思深刻揭示了人本主义的立足点——“市民社会”,这里所说的市民社会特指资本主义社会。显然,它是和“始终站在现实历史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揭示观念的形成”[2]172的新唯物主义截然对立的。由此,人本主义的资产阶级哲学本质显露无疑,马克思也从物质实践出发,在历史观层面上找到了哲学变革的现实基础。

最后,马克思在《形态》中首次精辟概括了新世界观,科学阐述了独具一格的共产主义理论。为了与德国的批判的“自我意识”“唯一者”和“类”等思想划清界限,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6]11。不仅如此,他们对现实的人做出了科学规定和说明,真正地揭示了人受物质生活条件制约的本质,从而确立了作为科学历史观的唯物史观的出发点既是现实的个人,又是人的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条件。马克思还特别重视逻辑与历史的高度统一原则,并强调“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后来恩格斯甚至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更为简明地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7]。他们在历史前提和理论出发点上,彻底克服了以往一切社会历史观的根本缺点,系统地阐述了全新的历史观的根本特点“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1]544。由此,以唯物史观创立为标志的哲学领域的革命变革真正完成。深刻研读《形态》的共产主义部分,可以发现,当阐释共产主义社会的产生条件及实现路径时,马克思恩格斯便自觉地运用了这种新创立的历史观即唯物史观。显而易见,《形态》关于共产主义理论的科学描绘和系统阐释成为马克思正式实现哲学变革的最好证明,同时也表明了唯物史观和科学社会主义的真正诞生。

(二)实践逻辑:促进物质世界的切实改变

马克思将《形态》表述为“我们的见解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那么,马克思原本意义上的“对立”发生在什么范畴呢?如果我们再联系一下《提纲》中的著名宣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2]57,这个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这里非常清晰地指向《形态》的实践逻辑即如何有效地切实改变客观世界。

一方面,改变世界的主体条件——“现实的个人”。在马克思的文本语境中,唯物史观的实质是用社会存在说明社会意识,用物质关系解释思想关系;而无论是物质生产还是意识生成,都离不开主体及其作用。这里的“主体”不是费尔巴哈所谓的感情范围内“现实的、单个的、肉体的人”,不是德国意识形态家语中思想观念领域的抽象的“实体”“类”,这些个人是从事一定活动、进行物质生产的“现实的个人”,是不受任意支配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人。从科学的人的本质观看,现实的人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人具有自然属性。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是与自然界共生共存的人,且“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另一方面,人具有社会属性。马克思指明“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只有社会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因此,要真正消灭某种意识、意识形态的具体形式,就必须消灭产生这种意识的主体根源和改变其赖以存在的物质条件,而不是依靠理论上的演绎和批判。如果我们忽视人的主体作用,只沉迷于思想领域中的德国批判,那么我们就与德国哲学家一样妄图以震撼世界的语句改变客观世界,我们就会一步步落入所谓世界精神圈套,最终陷入形而上学的泥泞。

另一方面,有效地改变世界的现实条件——生产力。人的解放不是思想活动,而是历史活动,只有在现实世界中使用现实手段才能寻求真正的解放,也就是说,我们要坚持一种“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的科学方法。关于生产力在历史进程中的巨大作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早有阐述,在这里就不作无必要的赘述。与他们不同,马克思认为生产力是客观存在的物质生产力,蒸汽、电力、人力都属于生产力范畴;生产力是历史的基础,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本源动力;不同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不同的社会状况和不同意识形态的生成。“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那我们该如何“占有现有的生产力总和”?在马克思看来,“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最明显地表现在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上”,而且分工的变化发展又反过来引起个人与劳动工具、产品关系的变化,进而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变化发展。因此,要彻底消灭对人来说“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就必须“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靠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亦即彻底消灭私有制。因为“分工和私有制是两个同义语,讲的是同一件事情”,私有制作为“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上必然的交往形式”,同市民社会一起被看作是整个社会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基础。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原理可以得出,私有制成为阻碍生产力向高级阶段发展的桎梏。毋庸置疑,我们要真正实现哲学变革、有效地切实改变物质世界,必须从唯物史观的核心问题即物质生产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入手探求实现路径。

总之,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的实践理路的核心在于:一要保证一切理论和实践活动都从能动地、现实的人及其现实活动出发;二要将现存世界视为人所创造的生产力等现实条件下的产物,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创造出更具价值意蕴的美好世界。

三、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科学方法

马克思在《形态》中有限制地使用“意识形态”这一术语,并系统阐述了其演进历程、哲学内涵与内在逻辑。在今天看来这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那就是他旨在建构一门与“思辨哲学”相对立的实证的“历史科学”。需要说明的是,“历史科学”这一概念不是指现今意义上的历史学科,而是马克思《资本论》中所指向的“唯一科学”,是列宁及现今很多学者笔下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科学”。之所以称为此,是因为其历史唯物主义方法体系在现代社会科学建构中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诚如列宁强调“社会科学的唯一科学方法即唯物主义方法”。如今学术界普遍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方法体系是一个以研究评价方法为基础、科学预测方法为核心、社会改造方法为关键、理论建构方法为必需的,具有严密逻辑联系的独特方法论体系。但是,学者对其具体方法研究不多,因此,本文就《形态》中体现最为明显的两种方法作初步探讨。

(一)体系之基:研究评价方法

关于唯物主义方法,马克思首次正式提出这一概念是在《资本论》中,他指出“通过分析来寻求宗教幻想的世俗核心,比反过来从现实的生活关系中引出它的天国形式要容易得多。后面这种方法是唯一的唯物主义方法”[8]。其实早在此之前,这一独特方法在《形态》中就已崭露头角,这种独特性首先体现在唯物主义方法体系的基础——研究评价方法上。

众所周知,任何一个科学理论体系的创立都离不开研究评价方法的正确运用,而方法上一旦出现问题必然会第一时间反映到理论本身。《形态》作为唯物史观和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地,作为一个经历了漫长、艰苦的科学研究过程的重要著作,其字里行间中都透露着马克思的研究方法。正如马克思在谈及研究出发点时写道“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1]73。同时,他无情地揭示了黑格尔哲学及德国哲学研究方法的根本弊病在于他们不是从“现实的个人”和“现实活动”出发,而是从自己的幻想世界、观念世界出发。在他们看来,“观念、想法、概念迄今一直支配和决定着现实的人”,一直是产生、规定和支配现实世界的,因而整个历史在他们视域中变成了思想的历史,思想和概念成为决定性的本原。正如马克思在《形态》中指出的“德国的批判,直至它最近所作的种种努力,都没有离开过哲学的基地”[6]8,以青年黑格尔派为代表的德国哲学彻底颠倒了思想与现实、意识与存在的关系,以纯思想批判代替反对当时德国社会制度的实际斗争。因此,由此产生的哲学必然是唯心主义的,人们必然在观念和臆想的存在物的枷锁下日渐萎靡消沉。相比于德国意识形态家的本末倒置,费尔巴哈所犯的错误显得不值一提。但是费尔巴哈思想出发点的“人”不是“现实的历史的人”,对感性世界的理解也仅仅局限于单纯的感觉和直观,“他从来没有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2]141,甚至为了解释某些社会现实,他不得不求助于揭示事物“真正本质”的哲学直观。可见,费尔巴哈的研究方法也瑜不掩瑕。马克思恩格斯正是看到了德国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在研究方法上所犯的错误,才致力于创立马克思主义崭新的、无与伦比的唯物主义方法体系。

唯物主义方法的真正意蕴不仅在于研究具体的社会现实和历史现象,更在于准确揭示社会历史的发展本质和规律。马克思恩格斯采用科学的社会存在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比较分析,正确回答了《形态》中最为关键的问题——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3]32……在《形态》中,马克思通过众多文句对意识及意识形态作了精辟的唯物主义分析,从物质活动和物质关系出发说明了人们的意识活动和思想关系,进而揭示了“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物质生产的依赖性;同时,他还科学揭示了意识和意识形态的巨大反作用及特殊的发展规律。由此可见,为了从根本上克服以往思想家的意识形态理论缺陷,我们不仅要从思想领域着手,更要深入其社会存在层面,通过切切实实的物质生产改造意识形态。这就不得不提到解开历史之谜的钥匙——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在《形态》之前,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明确地将物质生产看成历史的基础,但由于缺乏对其科学认识,他们未从社会发展规律及动力视角诠释社会存在的本质,未详细阐明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决定作用的体制机制,因而那时并没有彻底摆脱人本主义和异化思想的影响。在《形态》中,马克思特别强调“按照我们的观点,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6]62,很显然,人类社会就是在这种矛盾运动中不断向前发展的。自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运动规律得到科学的、系统的说明,他们的意识形态思想就得到了质变和飞跃,唯物主义方法也得以更加完善。

总之,在这里,马克思从意识形态理论立足点上将自己独树一帜的研究方法同唯心主义者和经验论者的错误研究方法作了根本区分,并旨在建构一种从社会主体及其活动出发、揭示社会历史本质及其规律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

(二)体系之需:理论建构方法

马克思在“对意识形态现象的思想批判和理论建树融为一体”的《形态》中,清楚地呈现了唯物主义方法体系中的理论建构方法。意识形态理论作为一种理论,本身就应是内容与形式上的有机统一,必须注重坚持逻辑与历史相一致、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等具体建构方法,唯有如此才能形成科学严密的理论体系。或许意识形态的理论建构方法不是唯物主义方法谱系中所特有的,但它却是任何一个理论体系建立所必需的,因此,在这里将对此进行简要说明。

从意识形态理论的终极价值追求和逻辑终点出发,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新的历史观和唯物主义哲学体系时就运用了这些方法。第一,从方法论角度看,马克思历史理论对“历史哲学”的剖释坚持了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形态》系统地阐明“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6]18,显而易见,马克思在这里从真正的实证科学的起点——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出发,经过深刻的剖析和史料研究,毫不留情地否定了那些严重脱离历史发展进程、抽象的“一般历史哲学”。更确切地说,这种哲学在《形态》中主要指向所有带有思辨性质的德国哲学,既包括德国传统的唯心主义哲学,又含有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哲学。正因为基于对诸多历史哲学的分析研究,马克思才得以综合阐述了标志着理性进步的科学历史理论,并运用一系列现实的、历史的例子加以说明。第二,从内在结构维度出发,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坚持了逻辑与历史相一致的方法。众所周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开拓为人的真正解放创造了前提条件,但仅仅是提供条件而非完全实现。“每一个单独的个人解放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因此,马克思特别强调单独的个人只有摆脱异己力量和世界市场的支配力量,社会结构和交往形式取得普遍的发展创造,整个社会只有完成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历史时代的转变,世界历史才能以时代本质规定性的姿势显现出来,人类才得以从词句的奴役中真正解放出来。总之,马克思独特的唯物主义方法体系的创立和运用具有至关重要的价值意义,既有利于科学分析纷繁复杂的社会历史问题,又有利于解决现实的异质意识形态问题。

综上所述,纵观《形态》关于意识形态的思想发展脉络,从哲学内涵到内在逻辑,再到独特的唯物主义方法体系,充分彰显出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内在旨趣:批判、建构与超越的三重逻辑。当今中国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深刻领会经典文本的理论内核,积极汲取其科学的建构方法,对于新时代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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