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欢
(陕西师范大学,陕西 西安 710119)
“高校党外知识分子在我国党外知识分子总量中占有较大的比例,高校党外知识分子密集,是统一战线工作不可忽视的力量”[1],他们思想活跃,承担着对时代新人传道授业解惑的重大使命,其道德素养和道德行为对广大高校青年学子具有直接而重要的榜样示范影响。然而新时代背景下,社会日益开放多元,而高校党外知识分子由于缺乏党内党性培养长效机制的教育匡正,且思想多元复杂,该群体成员中价值观偏颇,甚至私德、师德、公德失范等问题时有发生,对新时代高校青年学子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号召要“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2019年10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出台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高校党外知识分子等群体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成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2019年6月17日,中宣部授予隐藏功名六十年的战斗英雄张富清“时代楷模”称号,2019年7月1日中宣部追授抗洪救灾牺牲的硕士村官黄文秀“时代楷模”称号,这些感动中国的新时代道德典范对推动高校党外知识分子群体社会主义道德践履具有重要示范效应。充分挖掘新时代道德典范对高校党外知识分子群体的社会示范效应,探索以道德典范效应推动高校党外知识分子形成崇德向善的道德贱履自觉,是当前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号召、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
道德典范是指历史上或现实中比较完备地体现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理想,被人们看作理想人格化身和道德选择楷模的杰出人物[3]。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道德典范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他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被人民群众公认为是具有高尚品德、事迹突出的公民形象。从社会主义本质属性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背景下,我国道德典范必须要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符合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符合“为人民服务”价值标准,也就是要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发展的本质要求。
马克思认为,“人们自觉地或是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4]。道德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归根结底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是一定社会关系的反映。与资本主义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的“片面人”道德不同,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正如《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的,“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义道德在坚定反映“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价值要求的同时,更将这一要求贯彻落实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具体规范中,诸如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等具体道德规范成为约束和规导新时代公民社会生活、职业工作、家庭伦理和个人言行的价值尺度,“时代楷模”张富清、黄文秀等等道德典范正是新时代社会主义道德价值取向及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和人格化身,是引领社会主义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的精神旗帜。
道德是社会道德和个人道德的统一。个人道德与社会道德是具有内在联系的道德统一体,个人道德是自我道德在社会道德体系中的集中体现,个人道德反映个体道德实践,而社会道德是基于社会对个体道德行为的肯定,因此个人道德和社会道德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是调节国家、社会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重要原则,它是保障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强调个人正当利益的价值实现,因为“个人利益只有与公共利益相一致,这种个人利益才是道德的”[6]。因此,道德典范必须要符合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实现个人、集体和社会的高度统一。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主要价值导向,这首先是由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客观要求决定的。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全体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是统一的。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确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新的发展观,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服务人民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新时代涌现的助人为乐、孝老爱幼、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等方面的道德模范都是在为他人、为社会、为人民服务的价值标准上树立起来的,有的在推动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中贡献突出;有的在具体工作中有重大表现且贡献突出;有的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有的为社会公平正义、人类发展进步做出突出贡献;有的彰显了中国传统美德和优秀道德品格,这些道德典范都在一个或多个侧面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道德价值导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精神的力量是无穷的,道德的力量也是无穷的”,并强调:“道德模范是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旗帜,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激励人民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鼓励全社会积善成德、明德惟馨。”[7]道德典范是当代社会理想化人格的化身和道德选择的楷模,在调整人们社会关系中起到重要作用,对于新时代高校党外知识分子道德践履具有重要价值引领与实践示范意义。
“我们宣传的榜样,应该是既先进于普通群众,又与广大群众有着血肉联系,能为群众接受的先进典范。他们身上带着鲜明的时代精神,对于广大群众有着强大的吸引力和感染力”[8]。道德典范都是有血有肉、可歌可叹的先进典型,对高校党外知识分子高尚道德养成具有宣传、感染的激励作用,具体是利用其人格感召力、情感共鸣力和行为带动力来提升高校党外知识分子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力。因此需要通过道德典范的倡导有效激发高校党外知识分子对模范人物的钦佩、赞赏、学习和效仿。道德模范诚实守信、坚守正道,见义勇为、舍生忘死,敬业奉献、虔诚勤勉等高尚品格和感人事迹,具有强大的人格感召力,能够从思想上引领高校党外知识分子向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靠拢,促使高校党外知识分子学习和领悟在他们行为中表现出来的道德精神,为党外知识分子道德践履提供了思想动力。
道德典范具有一定的导向功能,为高校党外知识分子道德践履提供示范标准。道德典范的示范功能是指“道德典范则以自己的行为事迹使人们在追求‘善’的道路上看到‘指明灯’,做出正确的道德选择,并最终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9]。道德典范的示范作用具体表现为基于心理反映和实际践行的两个层面。在社会公民的思想观念中,理想道德人格的树立、社会责任的认知、价值选择的一致性都需要正确道德标准的示范。当人们树立了良好的道德规范心理机制,就会从情感、意志、信念上形成一定的道德习惯,促使人们道德行动的践履。道德典范不仅为高校党外知识分子良好道德的形成提供了价值导向,而且有利于把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念传递到高校全域中去,把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规范要求渗透到高校师生日常生活中去,在高校师生中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提倡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
高校党外知识分子要“尽可能依靠自我觉醒来修正自身的人格缺陷和政治观念、社会观念、文化观念等方面的错误或不足”[10]。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国革命波澜壮阔,作为伟大民族精神和伟大革命精神人格化身的道德典范对激发新时代高校党外知识分子自我觉醒、促进他们完善道德修养弥补人格缺陷提供了强大的人格激励。第一,道德典范继承我国优秀伦理道德,对高校党外知识分子社会主义道德践履形成伦理感召。“仁爱孝悌、谦和好礼、诚信知报、精忠爱国、克己奉公、修己慎独、见利思义、勤俭廉正、笃实宽厚、勇毅力行”[11],比较全面地概括出古代独有的伦理价值内容。岳飞、文天祥、林则徐等,我们国家各个历史时期的道德典范,承载着我国数千年文化演进的道德伦理理想,持续增强着全民族发扬优良传统的道德自觉性,也在伦理上对高校党外知识分子社会主义道德践履形成了强大精神感召。第二,道德典范弘扬时代道德精神,极大激发高校党外知识分子社会主义道德践履的价值自信。近代中国革命斗争的苦难辉煌和当代中国改革发展的奋斗史诗是新时代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产生和发展的肥沃土壤。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不断涌现出道德典范,都有着鲜明的时代印记,都是所处时代的精神旗帜。特别是进入新时代,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一大批类似张富清、黄文秀、黄大年的时代楷模,以道德典范的强大人格魅力,将新时代道德感染渗透融入到高校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深处,对激发高校党外知识分子社会主义道德践履的价值自信具有重要激励促进作用。
将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落实到个人所思所行的具体实践上,是包括高校党外知识分子在内的社会主义公民道德教育的真正目的所在。发挥道德典范示范效应,促进高校党外知识分子社会主义道德践履,必须要将理论认识转化为实践行动,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推进。
马克思曾经指出,“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5],人的自省与觉悟能力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重要特性。高校党外知识分子的社会主义道德自觉简而言之就是“在道德上的觉悟和觉醒,以及责任的担当”[12],是高校党外知识分子对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和规范的深刻体悟与自觉践履。道德典范严于律己、慎独慎行、以身作则、率先示范,体现了高洁的道德思想觉悟和高尚的道德行为自觉,以知行合一的人格化道德示范,感召和促进社会全体公民道德觉悟提高。“时代楷模”等道德典范,闪耀着“爱国奉献”“艰苦奋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不同类型的道德光芒,是社会主义道德价值与道德理想的人格化身,对包括高校党外知识分子在内的全社会无时无刻不发挥着一种道德觉悟上的感染、启发、鼓舞、激励作用。充分认识和发挥新时代道德典范的在启发道德觉悟上的示范效应,使之成为高校党外知识分子学习榜样、反思人生、追求良善的常态化生活化人格参照,无疑是新时代高校党外知识分子社会主义道德觉悟养成和提升的重要途径。
高校党外知识分子道德建设需要教育和实践的统一结合。高校党外知识分子道德践履能力是在道德实践活动中所特有的履行他们所确认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本能,即“在道德情感、道德反思和道德意志的基础上将道德责任付诸于日常行为的能力”[13]。高校党外知识分子道德践履能力的培养包括道德认知认同、道德责任、道德行为能力的培养,而这不仅需要道德知识的奠基,还需要道德经验的积累。社会主义道德典范是在长期生活经验中形成的社会主义道德价值标杆。以道德典范为价值标杆,推动高校党外知识分子道德践履能力的养成,就是要将道德典范的价值示范作用化为高校党外知识分子的道德思维判断能力、进而外化为道德行为实践能力。第一,以道德典范促使高校党外知识分子道德思维判断能力的提升。道德意识的养成依赖于道德经验,道德经验的获得需要高校党外知识分子对道德典范各类感人事迹进行系统学习,锤炼自己的道德判断能力、道德选择能力。第二,以道德典范促使高校党外知识分子道德行为实践能力的提升。道德典范的价值标杆性是通过日常的一言一行体现出来的,日常言行的道德经验滋养和升华着他们的道德意识与品格,升华了的道德意识与道德品格又反过来转化为更加强大的道德实践能力,高校党外知识分子道德教育也应大力推行这种实践性的道德知行能力习得转化模式,让高校党外知识分子从直接或间接的道德生活所见、所闻、所遇实践中去提升道德实践能力。
高校党外知识分子道德培养目的不仅在于道德思维和道德能力的养成,更在于形成长效的道德践履行为习惯。道德主体包括个人或社会组织,都是由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组成,而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现实中不存在脱离社会孤立存在的道德人,道德典范都是能够将道德原则和规范贯彻到个体社会生活和工作交往中的活生生的人。道德模范在家庭关系中能够做到夫妻恩爱、和睦邻里、敬老爱幼,在职业岗位上敬业爱岗、恪尽职守、精益求精,在日常生活中尊重他人、奉献社会、报效国家,高尚的道德情操不仅成为他们的一种内在精神品质和外在行为能力,更是他们立身处世的基本生活方式。道德重在教化,教化重在生活,习以为常,一以贯之,道德典范对高校党外知识分子道德培养的示范引领作用最终必须落实到对高校党外知识分子生活化道德习惯重塑中。以生活方式塑造为目标导向,积极促进生活化、常态化、终生化的社会主义道德习惯养成,应成为新时代发挥道德典范示范效应、推动高校党外知识分子道德生活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同频共振和谐发展的工作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