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宇程 蒋科荣 谢华云
(邵阳学院,湖南 邵阳 42200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入研究统战工作面临的形势,扎扎实实做好统一战线各方面工作,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1]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新时期,必须进一步发挥工商联的统战功能,广泛凝聚、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力量,引导他们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工商联的统战工作,本文对工商联的统战功能略加论述,以期抛砖引玉之效。
工商联是人民政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工商联的统战功能也是人民政协统战功能的一个重要分支。要厘清工商联统战功能的发展历程,同样要把它置于人民政协统战功能的发展历史中去审视。
人民政协的统战功能伴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建设和改革发展的进程,经历了产生、发展和不断创新的过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人民政协诞生于协商建国的伟大实践之中。1948年4月,中国共产党发布“五一口号”,提出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得到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热烈响应。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举产生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宣告了新中国成立。此时的人民政协既是统一战线组织,还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人民政协统战功能的逐步发展与演变。首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并实施后,人民政协不再具有人民代表大会职能。毛泽东指出,“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有了人大,并不妨碍我们成立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的领导人物一起来协商新中国的大事非常重要”[2]。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并施行。人民政协开始首次转变,其主要职能就是通过政治协商彰显人民民主、促进大团结大联合。其次,改革开放后,人民政协的统战功能进一步丰富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中央明确了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推动将人民政协的性质、作用载入宪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民政协的统战功能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1994年修订的政协章程正式将参政议政纳入政协职能,并将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概括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党的十八大后,人民政协统功能步入了一个崭新发展时期。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家政治体制层面将协商民主由政治理念和政治实践提升为民主制度,为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与时俱进、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工商联的成立晚于政协,其统战功能也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产生和逐渐演变、发展的过程。
工商联成立之初定性为人民团体,统战功能尚不十分明确。1948年4月,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以陈叔通为代表的工商界爱国人士公开表示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召开新政协会议。1949年8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组织工商业联合会的指示》,提出“工商业以合并成立工商业联合会为好”。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过程中,曾协商过组建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问题,但由于时机尚不成熟,未能筹建。[3]1949年9月,工商界作为新政协45个组成单位之一,参加了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陈叔通参加会议并当选第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51年10月,周恩来总理在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的《政治报告》中提出成立工商业联合会,1952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4],规定了工商联的组织构成和基本任务。1953年10月,全国工商联举行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宣告正式成立。《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赋予工商业联合会领导工商业者遵守共同纲领及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等四项基本任务。之所以把成立之初的工商联定性为人民团体,并没有明确赋予其统战功能,主要原因是全国所有国营企业等属于国家公有制经济组成部分的这一块都是工商联的会员。
工商联的统战功能正式定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1988年11月,根据国家新形势的需要和要求,全国工商联召开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首次明确了新时期工商联是统一战线组织和对内对外的民间商会。它的主要特征是统战性、民间性和经济性的统一。1991年7月6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工商联“三性”特征首次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予以明确。这一文件标志着工商联性质、作用和任务的重大转变,不仅为工商联工作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也为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开辟了新的工作领域。[5]
党的十八大后,工商联步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其统战功能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提升。2006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标志着我们党对工商联“三性”内涵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高度,“三性”特征实现有机统一。[6]2017年11月,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新章程强调“统战性”居于工商联“三性”之首,突出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主体地位,对新时代工商联的统战功能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在凸显工商联的统战功能方面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统战功能的内涵是什么?长期以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认为,统战功能的内涵十分丰富,主要包括政治功能、团结功能、利益代表功能、文化功能、民主监督功能等。
政治功能。这是统战功能最核心、最本质的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明确了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这是发挥统战政治功能的基石,我们必须始终牢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团结奋进胜利的旗帜。
团结功能。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指出,“人民政协要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团结联谊功能”,“最大限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发挥团结功能,就是要把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紧紧团结起来。
利益代表功能。利益的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核心,利益和谐的基本前提是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要求能得到充分的表达。在我国,人民政协就是非常好的各个社会阶层和群体表达和维护本阶层、本群体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既具有中国特色,同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当然,利益代表功能的运行还必须遵循社会整体利益优先的原则,任何社会阶层、任何社会群体要将代表本阶层、本群体的利益与追求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有机结合起来,而不能盲目偏废任何一方。
文化功能,亦称认同功能。“文化是人类在其社会历史发展中不断创造、总结、积累下来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本身有诸多属性,最核心、最关键则是意识形态属性,表现在文化关乎民族精神、伦理道德、信仰、价值观等,具有群体凝聚、行为规范、价值引领等作用。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年悠久的文明史,是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过的文明。认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维护和投身中华文明建设,是对每一个中国人的起码要求。在知识经济和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文化也处在不断变革当中,统战的文化功能也要适应新形势与新任务的要求,与时俱进。
民主监督功能。实现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价值取向和本质要求,民主监督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功能,也是中国参政党的基本职能。多年来,纪委、监委及司法机关查处的诸多涉贪污、贿赂、渎职等类型违法犯罪案例已经无数次地证明,加强民主监督,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明确规定: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2006年2月8日,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政治监督。对于我们党来说,也需要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监督。
工商联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联统战功能与人民政协统战功能既有共同之处,又有区别。共同之处比较简单,人民政协统战功能是母体,工商联统战功能是这一母体下面的分支,工商联统战功能属于人民政协统战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商联统战功能与人民政协统战功能的区别主要表现如下:第一,履行功能的主体不同。一般来说,履行人民政协统战功能的主体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主体,包括政协组织本身及加入政协组织的所有党派、团体和个人。狭义上的主体,范围相对要小一些。而履行工商联统战功能的主体则比较单一,仅包括全国各级工商联组织及中国共产党设在全国各级工商联中的党组织等。第二,履行功能的客体不同。人民政协统战功能的客体,也就是人民政协履行统战功能的对象,具体包含各个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商会组织、行业协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以及海外华人华侨,还包括统战工作需要的其他党外人士和组织等。工商联统战功能的客体亦或对象,相对来说,范围要狭窄得多,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第二章第八条的规定,仅仅指申请加入工商联并成为了工商联会员的各种商会及其商会会员。第三,履行功能的目标不同。首先,对于人民政协履行统战功能的目标和任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其次,工商联组织履行统战功能的目标与任务与人民政协存在不同之处,我们从《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总则部分可以明显看出。第四,履行功能的方式方法不同。人民政协主要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方式履行统战功能。工商联履行统战功能的方式方法主要是进行政治引导、参与政治协商、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管理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节与仲裁等。
统战性是工商联所独有而其他社会团体不具备的政治优势。当前,世界处于思想与信仰日趋多元化的“地球村”时代,西方学者预言了一种奉“数据主义”为神灵和教主的最新的宗教——“……目前最耐人寻味的新兴宗教正是‘数据主义’(Dataism),它崇拜的既不是神也不是人,而是数据。”[8]因此,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战工作任务更加突出和繁重的新形势下,工商联的统战功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当前,加强和改进工商联统战功能主要是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统战工作就是做人的工作,加强统战性,就是要把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团结起来,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争做优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一手抓鼓励支持,一手抓教育引导,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听党的话,跟共产党走,肩负起时代赋予的担当。二要重视素质培训。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开展会员培训,创新模式举办培训班,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活动。继续围绕增强“四信”全面深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非公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担当社会责任,通过参与社会公益等方式履行回报社会的责任与义务。三要营造良好成长环境。大力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正面宣传,弘扬他们的爱党爱国思想、创业创新激情,敬业奉献意识,执着奋斗精神和社会民生情怀,评选“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崇尚创新创业,尊重爱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加强工商联组织工作和非公领域党建工作,是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体现,是做好非公领域统战工作、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迫切需要。一方面,要推进“两个覆盖”,切实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把单独组建党组织摆在优先位置,大力推动在非公企业集聚的园区、商圈、商务楼宇建立党组织;本着应建尽建、就近就便的原则,建立联合党组织。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对辖内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兜底功能,将非公企业纳入街道社区党的活动中来。另一方面,注重典型引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大力推进党建示范点和“五化”标准党支部建设,形成示范引领效应。鼓励非公企业从实际出发,探索形成一些时代性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结合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把非公企业作为重点,大力推进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非公企业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探索“线上”党建,提高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实效性。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更好地发挥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的作用。
要把各领域、各行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工商联这个“统战性”的协商民主渠道充分反映出来,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同时,保护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要密切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建立健全联系机制,不断改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二要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鼓励、引导他们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三要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社会事务,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四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推荐工作,积极拓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安排的渠道,不断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一要探索建立民营企业服务中心。打造以工商联为中心,相关市直部门为支撑的综合性民营企业服务平台,确保服务民营企业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帮助提升法律意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探索与法院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引导企业家争当学法、用法、守法的模范。三要支持提升非公经济界的话语权,在年度绩效考评中赋予民营企业家评价权;健全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定期组织非公经济人士参加民营企业家沙龙,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进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组织非公经济人士中的政协委员参加电视问政,拓宽非公经济人士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四要组建政协委员工作室,打通委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拓展委员履职渠道,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提高委员履职实效。五要定期召开统战成果汇报会。精心组织民营企业家参与到工商联的参政议政专题调研中来,更客观地反映目前民营经济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并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方案,进行责任分解,限期解决落实,切实让调研成果转化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