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性原则旨在为企业规避或者减少外部经济环境不确定因素给企业带来的风险,持应有的谨慎态度面对不确定情况下的职业判断。它是企业会计实务工作的重要方面,是企业会计实务中最为重要、必须遵守的原则。它要求企业在保持一定的谨慎下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充分预判得出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做到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不低估负债或费用。谨慎性原则的真实目的是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避免企业在实际运用时操纵利润,进而获得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目前,正处于阶段性发展的谨慎性原则,其运用体现在会计实务的各个方面。
(一)资产方面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在关于谨慎性原则的相关规定中,企业不得对资产和收益进行过高的估算,要求充分预计损失和费用,避免虚计资产价值。因此谨慎性原则在企业资产方面的应用十分全面。例如:企业在开发无形资产时,资源开发成本中的无形资产摊销以及经营法律期限是否计入成本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因此,在无形资产中应用谨慎性原则提高了企业的风险抵抗能力。
(二)收入方面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依据谨慎性原则规定,对收入不能进行过高评估,一般情况下,当企业不预计可能发生的收益时,一般采取取其少而不取其多的原则。例如:当企业确定劳务收入时,大部分都是按照完工进度进行完成并进行最后确认的。如果完成程度无法准确确认,就要根据当期完成的实际成本比例确定。也就是说,如果最后发生的实际成本高于回收的成本收益,就需根据谨慎性原则以回收的成本收益来确认当期收入,而不能以发生的成本来确认。
(三)债务重组方面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企业在会计实务操作中应依据谨慎性原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评估,不允许出现负债或者费用被低估的情况。会计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债务人如果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来清偿债务时,要对其会计的债务账目进行重组。以非现金资产的账目价值和税费的和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企业作为债权人,要结合自身内部特点重组债务账面价值并作为入账金额,不能用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来入账。
(一)对谨慎性原则的“度”把握和运用不准。由于会计环境中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再加上谨慎性原则带有一定的模糊性,只能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估计和判断,从而影响会计要素的精确确认和计量。所以,当前阶段我国部分企业并不能合理把握谨慎性原则的度,各企业或多或少会存在谨慎不足或过度谨慎的问题。此原则的运用可能会使会计工作与客观实际发生一些偏差,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过度”谨慎。部分企业基于避税等目的,在会计账务处理上多计损失,少计或不计预计收益,导致出现应入账而不入账、有意扩大成本费用的计提范围和标准等现象,使得谨慎性原则沦为企业经营者隐瞒利润、逃避税收的遮光罩。另一种现象是谨慎“不足”。出现谨慎“不足”主要原因是由于企业对慎性性原则的应用会造成企业利润的下降,地方政府和企业领导担心 对“政绩”有影响,因而就不敢用谨慎性原则。
(二)会计政策与制度的规定不够明确,使谨慎性原则在实际运用中有局限性。分析当前我国现有的会计制度体系,对部分会计政策和制度的描述不够详尽清晰,致使谨慎性原则这一利器在实际应用中出现主观臆断性,所以谨慎性原则在实际运用中并不顺利,部分企业通常都存在一些不规范制定标准的问题,从而给实际的会计操作带来很大的局限性,也会给会计核算造成麻烦。因此,如果在实际运用谨慎性原则的过程中出现不符合理论的问题,就不能充分发挥谨慎性原则的作用[2]。例如,企业在对坏账准备进行计算计提时,可以自行确定计提的比例;企业在对发出存货进行核算时,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企业在对固定资产折旧进行计提时也可以自行选择折旧方法等,这样会使当期的利润不符合实际情况。
(三)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不高,在实务操作中存在极大的主观性。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会受到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的影响,因此,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对明确的会计信息,可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以及领导等综合影响来判断处理。但对于会计信息不确定的情况,相关人员仅仅依靠自身的工作经验进行处理判断,这样极易出现错误的判定结果。财务人员如果缺乏专业知识,势必会在会计操作中带有极大的主观性,从而使会计信息处理的真实性存疑。
(一)要注重对谨慎性原则“度”的控制,正确理解运用谨慎性原则。可以把谨慎性原则分为四个层次,具体为:极小可能、可能、很有可能、确定。在确定其真实可靠的前提下,需要有效的融合实践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另外,限制谨慎性原则的使用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对谨慎性原则的准确性进行有效保证,合理掌握尺度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误判和会计人员的主观性问题。会计人员在应用谨慎性原则时,要严格遵循标准,避免因在实际会计核算中过度谨慎或谨慎不足而引起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息有误,进而影响企业的最终决策。因此在实际运用中要准确把握谨慎与过度谨慎的分界点,理性对待自身缺陷,为企业决策与发展提供准确的判断依据[4]。
(二)把谨慎性原则运用到规章制度中,使其具有可操作性。目前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还存在一定的不足,特别是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的资产减值判定依据以及计算方式,会受到多种方式的影响,存在着难以量化的问题,导致出现了“可变现净值”数据的确定较为困难。因此可以导入谨慎性原则进行优化,谨慎性原则可以极大的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中存在的疏漏不足以及模糊规定,帮助企业会计操作流程更加的细化、完善。其次,我国相关部门还应制定建立一种能够被广泛接受、平衡各方利益,具有可操作性和灵活性的标准,增强谨慎性原则具体应用的相对明晰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审计监督,强化约束机制。为了使会计信息建立在谨慎性的基础上,防止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用或滥用谨慎性原则,保护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要强化约束机制,加强审计监督,保证谨慎性原则能够平稳高效的运行,杜绝企业滥用谨慎性原则损害投资者与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四)强调诚信的重要性,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同时,提高其职业判断能力。会计人员应在全面系统的掌握会计专业知识的同时,提高会计实际操作技能,在处理企业不确定的会计事项时,尽量避免主观随意性,力求做到实事求是。随着“可选择性”范围在我国会计政策和制度体系中日益扩大,会计人员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该如何把握好谨慎性原则的“度”,这需要不断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提高其职业判断能力,以更强的职业能力客观公正地反映出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实务操作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正确运用谨慎性原则能够反应出企业真实运营信息,为投资和市场运作提供更为有效的决策依据,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运用不当则会变成企业操纵盈余管理的工具。因此,对于谨慎性原则的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具有高度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以增强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管理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