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缺乏完善的有色金属资源税费体系。基于有色矿产资源产业的特殊性,使得其与其他能源产业在税费改革上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其不仅包含了资源税收方面,同时还包括了矿产资源补偿费方面的内容,因此在进行税费改革上需要有完善的税费体系与之相匹配。然而现阶段我国由于受到传统矿产资源税费改革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有关有色金属资源税费改革还未形成完善的税费管理体系和系统,不能很好的发挥筹集财政税收,调节收入差距,维持市场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没有很好的发挥资源税费改革的功能调节作用。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因素的影响,使得矿产行业在进行开采、生产和销售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不能很好的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统一化、规范化的发展需求。再加上现阶段我国资源税制改革上力度上的缺失,更是使得有色金属不能得到有效的调节配置,发挥自身的调节财政收入,消除差异性保护的目的。
(三)有色金属征管方面还需有待提高。当前,随着市场对于有色金属资源需求的不断增加,促使企业逐步加大对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的开采力度,一些企业为了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益,节约资源成本,开始加大对有色金属资源的生产冶炼技术,从而达到经济效益不断增长的目标。但是从目前我国有关有色金属税费方面来看,其在征管方面明显存在税负不公平的现象和问题,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不同区域间和企业间由于折算比的不同,从而导致在进行矿产资源税负征收上折算办法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不能使企业对资源禀赋情况进行准确的定位和把握,进而出现税负征管不公的问题。第二,在有色金属资源矿产销售方面,原矿销售比例占比较小,而精矿和金属产品的销售比例占比较大,这种销售上的差异性也很容易导致征收管理上不平衡现象。
(一)有助于更好厘清资源税费关系,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各项措施。目前我国在矿产资源的税费改革上除了有关一般的金属矿产资源外,还有专门针对稀有有色金属资源的税费管理体系,通过不断细化矿产资源税费改革体系,不仅有助于加强对矿产资源保护作用,同时有助于厘清和强化资源税费体系对财政税收管理的外部调节功能和作用,促使企业不断提升自身的生产业冶炼技术。与此同时,通过矿产资源的税费改革有助于合理的确定计价征税率,调节和兼顾收入差异,避免因收入差异过大导致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
(二)有助于调整地方资源的产业结构,优化资源分配利用。目前,受我国矿产资源分布不均现象的影响,使得现阶段在有色金属资源的开采利用上的收入比例远远低于开采收入比例,造成了很大程度上的资源浪费,这不仅不能够有效发挥税费改革在资源矿产资源上的调节配置作用,不利于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富集地区的经济发展,同时不利于我国能源产业的可持续长远发展。对此就需要不断加强和提高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的税费改革调节力度,具体来讲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加大改革力度,促使企业不断改进生产冶炼技术,最大限度的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产业成本。第二,结合具体的财税改革政策,不断优化企业的生产结构,延长和扩展企业的资源深加工技术,提升企业的资源产业链条,在确保安全生产基础上,提升和优化有色金属产业的配置、销售和开采利用比例,从而推动我国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不断优化税费征收对象的调整优化工作。随着市场经济产业调整不断升级,我国在矿产资源的税费征收对象由之前原矿产调整为以有色金属金矿为征收主体,原矿产征收为辅的征收税费改革,这不仅有助于调整和控制社会收入差距,同时有助于提高有色金属密集地区的经济收入,带动地方区域经济发展。除此之外,在金属矿产品的计量征收方面,将矿产资源税之间与市场对稀有资源需求挂钩,并结合实际情况计算和征收计征资源税,从而起到保护资源,提高矿产资源整体利用效率的目标。
(二)调整和改变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的计税改革依据。结合目前市场对于有色金属原矿和精矿需求的不同,其在价格上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对此就必须明确税费改革调整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税费改革调整方案和计划,将原来只按“数量”计征的标准改变为以“数量和销售收入”为一体的计征标准,确定严格的有色金属市场行业计征标准,同时不断加大对逃税企业的惩罚力度,促使企业不断调整和升级产业结构和生产标准,进而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断增长的战略目标。
(三)不断做好征税环节的调整升级工作。由于受到传统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在矿产资源计征环节上存在改进的方面,如果不加以及时的解决将会对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更不利于我国矿产市场的稳定。因此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在有关政府部门不断做好矿产资源征收环节的调整升级工作,例如将从计价征收政策调整和区分为:对原矿资源的对外销售和对原矿进行深加工对外销售的精矿两种不同的计价销售征收标准,促使企业不断提升优化升级自身的产业结构。以此同时,还要加强对企业纳税人才投资环节,分配环节和销售环节的资源税收的监管工作,避免和有效杜绝企业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
(四)明确和确定纳税地点。随着我国有色矿产金属资源的开采力度的不断加大,如何更好的调整和加大对有色金属资源的开采力度,成为社会各界普遍讨论和关注的话题,因此为了进一步加大有色金属资源的税费改革力度,就需要不断的明确金属资源的开采地,准确定位开采纳税定点,避免因为难以界定销售和收购地点等因素的影响,使得税务机关难以确定征收对象,进而出现推缴纳税收的问题出现,确保金属矿产资源税费改革力度的不断升级,进而达成推动我国能源产业长远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快速发展,有色金属资源作为我国重要的矿产能源产业,其对于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现有的有关矿产资源的税费体系上还存在的诸多问题和弊端亟待解决,如果对这一问题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将对我国能源产业的发展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在实际的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的税费改革过程中不断优化税费征收对象的调整优化工作,不断调整和改变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的计税改革依据,不断做好征税环节的调整升级工作,明确和确定纳税地点,从而为进一步实现我国能源产业的长远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