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新萍
(陕西省千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奶牛布鲁氏杆菌病、结核杆菌病(简称“两病”)分别是由布鲁氏杆菌和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规定“两病”为必须通报的动物疫病,《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其规定为二类动物疫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其规定为乙类传染病。“两病”不仅影响奶牛的生产性能和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而且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好奶牛“两病”检测净化工作既是保障畜牧产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又是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陕西省千阳县在开展奶牛“两病”检测净化过程中,发现了一系列奶牛“两病”检测净化的制约因素,如养殖场(户)意识不足、结核杆菌病现场检测操作难度大、病牛扑杀难度大及检测净化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针对影响奶牛“两病”检测净化的诸多因素,积极探索、不断创新,陕西省千阳县形成了一套比较健全的工作机制和方法,整个工作流程组织严密,操作过程科学严谨,结果判定快速准确,为全面常态化开展奶牛“两病”检测净化探索提出了可行方案,现归纳阐述如下。
一是编制奶牛“两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向各奶牛养殖场(户)宣传“两病”的危害及防治措施,积极争取养殖场(户)的配合和支持;二是在每次检测工作开始前,组织参与检测工作的相关技术人员就《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采样方法》《牛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及《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等规范规程进行专题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就采样检测中应注意的环节和问题开展培训讲解,确保整个过程操作规范;三是召开奶牛养殖场(户)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培训会,就奶牛“两病”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进行培训,使他们认识到开展“两病”检测净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工作顺利开展扫清了思想认识和技术标准统一性等方面的障碍。
与各奶牛养殖场(户)签订“两病”检测净化工作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明确“两病”检测阳性牛畜扑杀补助资金的构成和来源渠道及兑付流程等,为“两病”检测净化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充分利用政策性奶牛保险对奶牛“两病”扑杀净化的作用,动员规模养殖场(户)积极办理政策性奶牛保险,与保险公司协商,明确赔偿鉴定和资金兑付程序;家庭困难的部分散养户由政府出资办理政策性保险,除因“两病”扑杀赔偿外,其他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奶牛死亡也一并纳入保险范畴,解决了养殖场(户)的后顾之忧。
每次集中检测启动前,在县、镇级畜牧兽医站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检测工作组,每组5 人,1 名组长,抽调的技术人员脱离原单位,在各组组长的统一安排下,分工协作,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现场检测和采样。并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分片包抓,负责检测过程中特殊问题的协调和处置。
在全力保障检测试剂充足的基础上,购买防护服、手套、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及真空采血管、离心管、数显游标卡尺、剃毛工具、75.0%酒精、镊子、0.9%生理盐水、1 mL皮试注射器等物资。在日常检测中,所需物资由各检测组组长统一登记领取,同时由其负责检测物资的管理、使用及废弃物资的收集与处置。检测工作结束后,将剩余物资如数归交,在保证检测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确保了检测物资的安全。
检测工作启动后,布鲁氏杆菌病检测样品的采集和结核杆菌病现场检测同时进行。每个工作组的组员既明确分工又齐心协作,一般固定2 人采集血样,两人分工协作,其中1 人专门负责血样采集,血样大多在尾静脉或颈静脉处,用5 mL针管或真空管采集;另外1 人负责血样编号和保存,同时填写《陕西省千阳县布病检测采样登记表》。样品编号由“顺序号+牛号”组成,例如××养殖场第18个采集的是本场的14 158号牛,则此样品的编号为“18-14158”,以便于实验室收样,同时也方便检测结果的登记。血样采集的同时,另外3 名组员开始结核病的检测,一般固定1 人负责检测物资的提前准备、检测数据的登记,1 人负责润毛、剃毛、量皮厚,另外1 人负责结核菌素的稀释、注射。每次现场检测结束后,由检测人员与奶牛养殖场(户)技术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检测数据。在布鲁氏杆菌病采样、结核杆菌病注射结核菌素结束到72 h量皮厚期间,集中分离血清,对采集失败的血样再重新采集,对分离好的血清样品编号、分装、标记,连同采样登记表一同送兽医实验室检测。
布鲁氏杆菌病检测先用琥红平板凝集试验筛选检测,筛选出的阳性样品再用试管凝集试验进行定性检测,实验室整个检测过程从样品接收、流转、检测、结果登记到最后的报告出具,严格按照实验室的质量手册和试验操作规程进行。结核杆菌病检测采用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现场进行,检测人员按规定严格消毒、规范结核菌素部位和剂量,注射72 h后逐头观察炎性反应,测量皮皱厚度,对阴性牛和疑似反应牛,于注射后96 h和120 h再分别观察1 次,以免有些奶牛出现迟发反应,技术人员做到准确判定,对检测结果负责。
检测结果出来后,除做好原始记录的整理归档和疫情网络申报外,以养殖场(户)/村为单位分别建立布鲁氏杆菌病、结核杆菌病检测结果登记台账,对牛只信息、每次的检测时间、检测结果、阳性牛的处置情况及牛只增减变化等进行逐头详细登记。同时建立奶牛“两病”检测结果统计表,分场(户)/村对每次的检测情况进行结果统计汇总,计算出阳性率,登记清楚阳性牛头数、牛号及处置时间等,通过对历次结果的统计汇总比较,随时掌握场(户)/村的两病净化进展程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牛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结合场(户)/村实际制订适合本场(户)/村的“两病”净化实施方案,明确净化的方法、步骤以及预期达到的净化标准,按照净化方案分步骤开展“两病”净化工作。
检测结果确认后,对发现有阳性或疑似阳性牛的场(户)/村,及时通报检测结果,同时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和《牛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下达处置意见书,并抄报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测出的阳性牛按规范要求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检出的结核杆菌病可疑反应牛只应进行隔离观察,限制移动,于第1次检测后60天进行复检,同时对同群其他检测健康牛只,加强日常监测。对“两病”阳性及疑似阳性牛所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严格进行消毒。阳性牛的处置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置的过程和结果详尽记录,拍摄照片,留档备查。同时,养殖场(户)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遵照最大程度的降低因扑杀“两病”阳性牛而给养殖场(户)造成经济损失的原则,对扑杀阳性牛所给予的补助由“政策性奶牛保险+国家扑杀补助资金+专项补助基金”三部分组成。阳性牛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由养殖场(户)先申报政策性奶牛保险赔偿,同时申请国家扑杀补助,之后持保险赔偿单据申领专项补助基金。专项补助基金采取与市场挂钩的动态机制,以上年度成年牛、青年牛和犊牛的平均市场价格为标准,由(上年度每头奶牛市售平均价-每头奶牛政策性保险理赔金额-每头奶牛国家扑杀补助金额)×50%的标准进行补贴,以争取省、市补贴为主要来源。通过多渠道解决扑杀补助,破解了目前“两病”阳性牛扑杀的最大难题,达到了养殖场(户)、疫控机构和执法部门最能接受的效果,推动奶牛“两病”检测净化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