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镉测定的国家标准方法比较

2020-01-14 02:39林起辉梁淑雯谢宗良吴琼臻
分析科学学报 2019年6期
关键词:中镉国标国家标准

赵 旭*, 林起辉, 梁淑雯, 谢宗良, 潘 清, 吴琼臻, 李 琳

(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广东深圳 518045)

镉是一种具有累积性的有毒重金属元素,它对人体的肝、肾、骨骼、脑均可产生毒性,并可致癌[1]。我国国家标准(GB 2762-2017,简称“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对11个大类食品中镉的含量给出限量[2]。同时该标准指定(GB 5009.15-2014,简称“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为镉的检测方法[3]。该方法将消解后的试样,采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GFAAS)测定镉的浓度,但单次测定耗时长,且每次只能测定一个元素,检测效率低。国家标准(GB 5009.286-2016,简称“GB 5009.2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4]于2016年正式颁布,该标准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测定食品中的元素含量。ICP-MS法具有极高的灵敏度和极低的检出限[5],且可同时检测食品中多个元素,这使得国标(GB 5009.268)成为食品中元素分析的高效方法。但由于国标(GB 2762)指定(GB 5009.15)为镉的检测方法,当按国标(GB 2762)进行结果判定时,无法使用国标(GB 5009.268)进行检测。

本文对国标(GB 5009.15)和(GB 5009.268)进行比较,认为当使用国标(GB 2762)进行结果判定时,采用国标(GB 5009.268)作为镉的检测方法是可行的。

1 实验部分

1.1 主要仪器与试剂

赛默飞ice3500原子吸收光谱仪;安捷伦7900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CEM Xpress微波消解仪。

镉单元素标准物质(GBW 08612,1 000 μg/mL,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硝酸(优级纯,默克)。

1.2 仪器工作条件

1.2.1 微波消解仪主要工作参数优化后的微波消解程序见表1。

表1 微波消解仪的主要工作参数

1.2.2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工作条件本实验参考国标(GB 5009.15)优化了石墨炉工作参数,波长228.8 nm,狭缝0.7 nm,灯电流6 mA,塞曼背景矫正。石墨炉升温程序如表2 所示。

表2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工作主要参数

1.2.3 ICP-MS工作条件本实验参考国标(GB 5009.268)优化了ICP-MS测定各元素的仪器条件。经调谐后的仪器参数设置如表3所示。

表3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主要工作参数

1.3 实验方法

1.3.1 样品处理称取试样0.5 g(精确至0.001 g)于微波消解罐中,加入7 mL HNO3,按照表1中微波消解的操作步骤消解试样。冷却后取出消解罐,在电热板上于140~160 ℃赶酸至2~3 mL左右。消解罐冷却后,将消化液转移至25 mL容量瓶中,用少量水洗涤消解罐2~3次,合并洗涤液于容量瓶中并用水定容至刻度,混匀备用。同时做试剂空白试验。

1.3.2 标准曲线的配制GFAAS的标准曲线:准确吸取镉标准使用液(100 μg/L)0、0.50、1.0、1.5、2.0、3.0于100 mL容量瓶中,用2%HNO3定容至刻度,即得到含镉量分别为0、0.50、1.0、1.5、2.0、3.0 μg/L的标准系列溶液。ICP-MS测定标准曲线:准确吸取镉标准使用液(1 000 μg/L)0、0.10、0.50、1.0、3.0、5.0于100 mL容量瓶中,用2%HNO3定容至刻度,即得到含镉量分别为0、1.0、5.0、10、30、50 μg/L的标准系列溶液。

2 结果与讨论

2.1 标准适用性比较

从表4可以看出,国标(GB 5009.15)和国标(GB 5009.268)都适用于各类食品样品中镉的测定。从前处理方法来看,除了微波消解法和压力罐消解法,国标(GB 5009.15)还提供了湿法消解和干灰化法。从标准提供的检出限来看,两个标准的检出限同为0.001 mg/kg,都满足国标(GB 2762)中各类食品的限量要求。因此国标(GB 5009.268)本身用于测定食品中的镉是完全可行的。

2.2 标准实用性比较

2.2.1 检测效率GFAAS法测定一次耗时约1.5 min,且每次只能测试一个元素,测试效率较低。而ICP-MS法可以同时检测包括镉在内的26个元素,省去了石墨炉不同元素之间平衡时间,耗时短且检测效率高。因此,国标(GB 5009.268)在检测效率方面优于国标(GB 5009.15)。

表4 GFAAS法和ICP-MS法适用性比较

2.2.2 方法线性比较GFAAS法线性范围窄,当消化液浓度高时易出现信号饱和的情况。在国标(GB 5009.15)中线性范围为0~3 μg/L,当消化液中镉浓度超出线性范围时,需要根据含量用2%HNO3稀释至0~3 μg/L。ICP-MS法线性范围宽,线性动态范围高达9个数量级[6 - 7]。国标(GB 5009.268)中线性工作范围为0~50 μg/L。因此,国标(GB 5009.268)的线性范围优于国标(GB 5009.15)。

2.3 方法回收率

选用大米、黄瓜、金针菇、扇贝、猪肝样品进行加标回收试验。分别添加0.5倍最大残留限量(MRL)、1倍MRL、2倍MRL三个浓度水平,每个水平进行6次平行测试。两个标准方法回收率情况见表5。两个方法的加标回收试验结果理想,且精密度符合各自方法的要求。因此,国标(GB 5009.268)测定镉的加标回收是满意的。

表5 加标回收试验结果

2.4 检测结果差异性分析

选用小麦、螃蟹、矿泉水样品进样结果的差异性分析。分别按照两个标准对样品进行6平行测试,采用F检验对结果进行差异性分析,结果如表6所示。小麦粉、螃蟹、矿泉水样品的F值均小于表中查得的F界限值,说明国标(GB 5009.15)和国标(GB 5009.268)的测试结果无显著差异。

表6 GFAAS和ICP-MS检测结果差异性分析

3 结论

本文对国标(GB 5009.15)和国标(GB 5009.268)展开比较。通过对标准的适用性、实用性比较,发现国标(GB 5009.268)符合国标(GB 2762)的要求,可以用于食品中镉的测定。通过比较方法的回收率和检测结果的差异性发现,两个方法都具备较好的回收率,检测结果无显著差异。所以国标(GB 5009.268)可以作为食品中镉的测定,其检测结果符合标准(GB 2762)的判定要求。建议启动国标(GB 5009.15)的修订工作,引用标准(GB 5009.268)为食品中镉的测定可选方法,让检测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更合理的选择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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