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经济法实务》课程改革浅析

2020-01-11 06:22:19
科学咨询 2020年44期
关键词:经济法实务法律

刘 佳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商学院 重庆 402160)

经济法,不是某一部具体的法律制度,它是一个国家为了调节、整合本国经济事务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区别于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以保证权利得以实现和责任得以承担为主要内容的程序法。经济法内容丰富,涵盖面广,实用性强,但作为高职院校的一门基础性课程,课时安排较少、课程内容复杂、考核方式单一,一直是桎梏学生学好该课程的重要因素。本文希望通过运用线上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对课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课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内容过多,重点不突出

如上文所述,经济法本身不是一部具体的法律,它是一个调节社会经济事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涉及的各种部门法不仅数量多而且内容复杂。通过针对讲授高职院校《经济法实务》课程或曾经讲授过该门课程的50名教师展开的线上问卷调查报告显示,为了保证法律知识体系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老师们的授课与教材都包括了《劳动和保障法》、公司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市场调控法、《商标法》以及税收法律制度等相关内容。

仅以2018年第四次修订通过的《公司法》为例就有法条二百一十八条并佐以数百条的司法解释和高法解释。但《经济法实务》作为一门基础课程,平均一学期仅有30-40左右的课时安排。面对如此之多的教学内容,为了让学生掌握经济法对相关民商事行为的各种限制性规定和普遍性的要求,授课教师在课堂的授课中往往把法律条文的讲授作为课堂重点,受课时较短的限制,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对经济法涉及的每一类法律制度都泛泛而谈浅尝辄止,导致高职院校的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出现“急功近利、照本宣科”现象[1]。

(二)授课教师欠缺专业性、实践经历匮乏

为了摸清高职院校《经济法实务》课程授课教师的教学背景以及从业经历,笔者通过线上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教师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统计,根据调查数据统计显示,高职院校《经济法实务》课程的授课教师本科或研究生及以上阶段学习法律专业的占所有授课老师比例10%左右,曾经在企事业单位的法务部工作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的教师占所有授课教师比例的15%左右,而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从业资格证书的授课教师则是连5%的占比都不到。绝大多数的授课教师既没有系统的学习过法律,也不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在为什么选择讲授《经济法实务》课程的选项中,超过一半的老师选择的原因是因为其它课程已经被别的老师选好了,而另外有20%的老师则表示选课是因为系部领导的安排。

二、《经济法实务》课程改革探究

(一)调整教材教学内容,抓大放小突出重点

随着2021年1月1日我国《民法典》正式的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经济法涉及的上位法同时废止后现有的课本教材内容应该重新编撰。新教材的编委应该由长期在高职院校任教熟悉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专任老师与熟悉法律法规的专职律师共同组成教材编委。新教材不但要及时、准确的反应我国经济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变更,还应该围绕市场营销专业方向的高职学生从事的就业岗位多发的销售合同法律纠纷、借款合同法律纠纷、劳资合同法律纠纷为重点,加大案例解析的占比,增加合同起草、虚拟公司法律顾问职位的设置、模拟各种简单的民事纠纷开展案情演绎等实训内容等项目。淡化公司治理结构、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等法律条文的识记,打造以案例说法、以案例析法、以案例学法的新型课本。

(二)提高教师能力,培养专业素质

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经济法是一个实践性非常强的法律体系,日常各类民商事纠纷的化解都必须以正确、适当的法律作为依据。这就要求授课教师除了能熟练掌握经济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外,还要通过大量的法律工作实践来锻炼自己的应用能力,做到能用法、会用法和善用法。在高职院校大多数授课教师缺少系统学习与实践经历的背景下,闭门造车式的课程准备既无法完成理论的支撑也不能形成经验的积累,是很难让课堂内容丰富起来的。各高职院校应结合自身情况与校企合作企业、校外企事业单位共建一套长期、定时的教师挂职锻炼机制,在寒暑假期间定期委派《经济法实务》的授课教师到校企合作企业的法务岗位参加挂职锻炼。挂职期间,教师应首先熟悉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厘清企事业单位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的流程和方式,其次还应在公司法务或专职律师的带领下亲自参与到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去,观察、学习法律工作人员与经济事务纠纷双方当事人沟通的技巧,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作调解协议的要点以及诉讼法律文书准备等工作,提高自己的法律思维、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最后还应及时对案例进行归纳和总结,作为授课素材。

三、结束语

本次课程改革的探索希望通过对教学教材的更新、教师能力的提升为契机和着力点推动高职院校经济法实务课程由以法律法规的识记为主导的传统课堂改革转变为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工具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经济纠纷的能力为主导的课程教学改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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