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重庆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普惠性政策激励效用分析与应对策略

2020-01-11 06:22:19
科学咨询 2020年44期
关键词:普惠性科技型税收

黄 建 王 佩 杨 力

(1.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技术评估与转移服务中心 重庆 401121;2.重庆科技服务大市场有限公司 重庆 404100)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帮助中小企业克服普遍存在创新创业风险集中、持续创新资金投入不足等发展瓶颈,国家各部委和重庆市政府及委办局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来支持企业创新。国家科技、工信、发改等部委和市级以上部门,仅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双创税收优惠政策”就达89条之多。通过激励政策引导、支持企业进行科技创新也是世界各国和国内各省市的通行做法。由此,分析现行普惠性政策对激励科技型企业创新的现状和存在的不足,提出有利于优化政策引导机制的建议,对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

一、激励政策与创新引导

激励政策对企业的创新行为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对现代创新型产业体系的构建,对战略新兴产业的孕育和传统产业的创新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和非常积极的影响。普遍来看,政府引导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财政激励政策,主要包括政府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两大类,针对企业规模、所有制属性的差异,细分激励政策存在着多样性。政府通过政策扶持主要是激发和支持企业的创新行为,达成高成长企业培育促进产业发展的目标,企业通过获得政府政策激励支持,开展新技术研发,实施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不断巩固提升自身行业影响力,获得创新回报[2]。政府针对研发创新的财政激励政策可分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减免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两种,从政策审查兑现来看,针对企业所处行业、研发投入以及研发产出等方面的限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的审查比企业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减免的要求更严格。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面对自身缺乏资金、技术创新的高投入、创新成果产出的不确定性及市场培育的投入风险,主动创新往往受到抑制。普惠性政策有针对性的扶持初创期、成长期的中小企业,为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帮助其跨过创新初期的“死亡之谷”,企业才能更好的投入创新[3]。政府财政补贴是企业创新过程中快速积累资源并降低研发成本的有效支撑,有利于扩大企业用于创新的“资金池”,一定程度缓解企业研发的资金压力,同时政府对企业创新产品的采购支持,也能有效帮助企业降低技术创新及创新产品初期面临市场竞争的风险。政府的额外资金让企业获得了必要的创新资源,能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创新活动。同时,税收减免政策是激励企业创新、加大研发投入的重要支持,为企业带来了“成本效应”,政府直接扣除加速折旧、所得税减免和其他税收减免,从而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提高企业可支出的研发费用;一定程度的税收激励政策措施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的创新积极性,有利于引导企业适度投入开发一些风险高、开发周期长、社会价值大以而个人收益少的项目。与政府直接补贴相比,税收激励措施有更多的限制和先决条件,直接补贴要求企业实现一定的绩效产出指标,税收政策相对于直接补贴则更能刺激企业创新,提高企业创新绩效。

二、重庆的普惠性政策与中小企业创新

重庆历来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对推动中小企业群体高质量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市中小企业登记注册户数85.4万户,培育入库科技型企业2.1万余家,包括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3141家、高成长性科技企业1186家、重庆科创板挂牌企业502家,研发投入近五年年均增长8%以上,拥有发明专利占全市70%以上,全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值占全市经济总量45%,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超50%[4]。

从实际调研和统计数据分析来看,重庆对科技型企业的培育正面临从“增量”转入“提质”发展的关键时期,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占比不高,普惠性政策惠及面偏小,对企业创新的群体性支持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显现。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及时了解政策申报信息的渠道窄、政策申报要求及细则理解难,企业主动对接并争取政策支持较差。主要表现为部分中小企业了解政策的主动性还不够,缺乏专门办理人员,有效获取政策信息渠道窄,无法及时申请办理;政策申请兑现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办理流程繁复、从申请到兑付的周期长,部分企业畏难放弃;尽管政府部门通过政策宣讲开展大量企业培训工作,却因参训的企业工作人员和企业老板之间的认识不一致,实际参训的企业工作人员对获取政策支持积极性不高,导致了解的不关心、关心的不了解依然存在。另一方面政策宣传有效性差、跨部门跨职能办理衔接不畅、兑现落实力度还不够,导致政策执行难落地效果不好。主要表现在有的部门对法律的规定和配套政策宣传有的缺乏针对性,有的信息发布和宣传不及时,宣传多采取新闻通气会、政务网、宣传册等简单形式,企业难以系统及时地全面了解,不少企业表示对财政补贴政策申报不了解或了解不多,不知如何操作或如何享受政策优惠;部分普惠性政策实行申报制,存在部分企业因了解不透或知晓时间滞后错过享受政策窗口期的情况;政策衔接协调不够,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了很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但因中小企业涉及的行业管理部门较多,没有形成统筹协调机制,存在政出多门、政策碎片化、重复交叉等问题,对于类似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不同部门不同人员对同一政策解释不一致的文件要求让企业难以吃透;政策落实责任的管理不够,个别部门重政策研究制定,轻监督检查,兑现时效慢,企业获得感不强,满意度不高,有的需要分阶段实施的政策措施,没有制定相关的推进计划和方案,导致中场乏力。

三、策略建议

①强化地方普惠性政策兑现的可操作性,优化政策设计的制度体系。清理发布重庆现行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普惠性政策负面清单,优化普惠制政策兑现的量化标准和流程设计,降低普惠性政策执行过程中,跨科技、财政、税务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协商协调难度,避免政策规则在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人员间存在的不一致解释和不一致执行标准[5]。

②强化地方普惠性政策指标设计的合理性,增强政策兑现办理的便利性。在政策指标设计方面,基于指标数据的可获得性和有利于真实性核实的前提下,尽量采用量化指标。对于能够按企业税收贡献度匹配的扶持资金、科研项目等支持鼓励政策,以数据量化指标作为兑现依据,或以重点支持产业领域及发展方向与量化指标相结合作为申请兑现条件,减少主观评价及定性类指标的设置和在细则基础上还需二次解释认定的条款[6]。

③构建政策兑现申报的辅导服务体系,提升政策服务支撑能力。加强政务服务,优化完善市级、区县、园区及街道分级发动机制,采取媒体、公众号、专题政策解读等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市、区县、街道等多级部门联动开展线上线下宣讲活动,鼓励企业申报;搭建大数据智能化政策云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开发开放基于手机端的政策推送平台,建立企业法人档案,及时推送普惠性政策信息,形成动态关注、常态联系、重点申报辅助服务机制[7];大力培育专业服务机构,认定发展和支持一批第三方政策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政策申报专业服务,打通“政策覆盖的最后一公里”,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发展环境,引育专业机构为企业享受各项扶持政策提供市场化服务[8]。

四、结束语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最鲜活的细胞,是孕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源泉和基础。当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我国已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日益成为各地经济持续发展的巨大推动力,通过完善普惠性政策的激励机制,让政策进一步落地见效,必将有利于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新技术应用和新产品开发,从而实现规模化、高质量快速发展[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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